国家资助政策给个人带来的影响 小学国家资助政策心得体会(通用5篇)

时间:2024-09-15 作者:雁落霞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国家资助政策给个人带来的影响篇一

小学国家资助政策是指为了让更多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国家对这部分人群提供的援助。让孩子上好学校,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从而提高人才的素质水平,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笔者在此之前也曾受益国家资助,对此有些感悟和思考。

二、受益感悟

笔者是个小学的小学生,由于家庭不宽裕,在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瓶颈。但幸运的是,这些瓶颈被国家的资助政策所解决。我因此能够像其他同学一样,上好的学校,受到优质的公立教育资源。

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因此对国家的资助政策充满感激之情。也因此,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要以学业成果来回报国家、家长和老师的援助和支持。

三、优点与不足

不可否认,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了很多家庭和孩子。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了贫困家庭的获得教育的机会,让孩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提高他们的教育品质。国家资助政策不仅在贫困的经济形势下减轻了家庭负担,而且在道德方面,也为家庭注入了新的希望和力量。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关注政策本身的不足之处。国家资助政策在发展的过程中,正视问题,增加投入,提高教育品质和水平,但也应该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避免出现贪污、浪费等问题,以达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的目标。

四、改进建议

在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有必要建立完善的体制和制度。加强政策实施中的监管,预防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公和不可行的情况。同时,也应该加大招生的公示力度,公开信息,加强社会监督,使人们对政策有更透明的认识和理解,让更多受助学生和家庭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五、结语

国家资助政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它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特别是那些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的孩子。笔者在这方面也多亏了国家的资助,得以在优质的公立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希望政策能更加清晰规范、监管更严格公正,让众多的学生受益,同时也希望更多人能够关注到这个话题,并为此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资助政策给个人带来的影响篇二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国家资助政策给个人带来的影响篇三

壮志凌云

我很庆幸自己考上了大学,像所有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一样,我带着自己憧憬了许久的梦想,自信的跨入大学的校门,脸上洋溢着一份自豪,一份骄傲,心中无比的欢喜,梦想着在这个新的舞台上即将实现自己的理想。

然而由于我们家的经济条件,我不得不申请国家的资助项目。在学校,我是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都是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活费有时也是国家补助。我们家,三个孩子都上学,要不是国家资助,仅凭一点微薄的农业收入根本担负不起我们的上学费用。作为一名会宁学子,自幼我就坚信,惟有读书才能改变命运。国家的资助政策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和希望,使我们这些大山里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此,我只能心存感激,积极进取,奋发学习,将来有所作为,以报答祖国的养育之恩。

青春常在,岁月长青。行走在隆基大道上,路两旁的松柏,无不散发着一种坚韧挺拔的气息,无论冬夏还是春秋,它们总是那么坚强,笑迎风雪。我背着书包,感觉所有的知识都在它里面,所以无论干什么事,我都背着它,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踏实。为了达到学习的预期目标,我每天根据我的时间结构给自己布置作业,可是总有那么几天不能按计划完成作业,然后一种莫名的空虚感涌上心头,觉得浪费了时间,又感觉很无奈。想起父母因操劳而日益苍老的脸,感到很自责,他们田间劳作的身影,回家疲惫的步子,为我们上学的费用而发愁的眼神,我上学临走时的再三叮咛,所有关于他们的一切,都在脑海中一一浮现。还有祖国对自己的资助与关爱,也时常在心头浮过。我不能辜负父母对我的期望,更不能辜负祖国对我的厚爱。国家的资助减轻了我们的家庭负担,得以让我在学校里无忧无虑地学习,我会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争取做一名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的家乡在会宁县。会宁这个以“苦瘠甲天下”而著称贫苦之地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为最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区之一。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谱写着中国教育的传奇,树立了一个以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改变命运的光辉典范。我从会宁走来,自幼沐浴着 “学生苦学,家长苦供,教师苦教”的三苦精神。能上大学,对我来说是最开心不过的事了,这不仅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也是全村人的骄傲。对知识强烈的渴望,一直激励着我勇往向前。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这竞争无比激烈的环境中,我必须努力奋斗,力争上游,不甘于落后,因为落后就要挨打。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只有站得高才能望得远,我一直处在攀登的状态下,路途那么遥远,也那么艰险,而顶峰却深入在云雾之中,看之不见,飘渺生烟。可我不能放弃攀登,停止向前的脚步。我已到了半山腰,顶峰就在前面,虽然看不太清楚,但它一定存在,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回头望已攀登过的路程,崎岖漫长。走过风,穿过雨,每一步都是那么踏实坚定,没有丝没毫的顾虑,那是汗水与勤奋的代表,是自信与骄傲的象征。“目标在山顶的人,不会迷恋半山腰的鲜花”。每当想起这句话,一切疲惫,一切困难都被踩在脚下,我相信自己可以登上人生的最高峰。我不会迷恋眼前的风景,因为谁都知道前面的景色更加美好。累了,休息一会儿再继续,跌倒了,爬起来再前进,成功只给予坚持不懈的人。

生活需要一颗感恩的心来创造,一颗感恩的心需要生活来滋养。我是国家资助政策的受益者,因此我时时不忘资助之恩。我将继续努力向前,积极进取,做一个有志气,有能力的有为青年。经历风雨不一定见到彩虹,不经风雨就一定见不到彩虹。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前面的路,无论多艰险,无论多遥远,我都将勇往直前,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肖楚女说做人就要像蜡烛一样,有一分热,发一分光,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温暖。我定不忘祖国的养育之恩,我不求能为国家做多少贡献,我只求尽自己的一份力,发自己的一份光。

国家资助政策给个人带来的影响篇四

当然还是要学习。只有把学上好了,将来才能过上好的生活,给家人带来快乐,才可以感恩那些曾经帮助你的人。

国家助学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它让我们物质上有所收获,精神上同时也受益多多,有了助学金我们就能把自己的更多精力投身于学习之中,不需要整天担心学费的问题,我们才可以在学习知识的道路上快乐的成长。

我出生在农村,并且爸爸妈妈都是双农业户口,我也享受了国家的助学金的赞助,我觉得国家对于我们农村家庭的帮助很好,因为现在上学的学费对于我们农村的孩子来说也是一笔蛮大的费用。爸爸妈妈也不是当老板的,爸爸妈妈挣得每一分钱都是靠自己的双手辛辛苦苦的挣出来的。而且一个月也就那点工资,加上家里家外的开销,一个月也剩余没多少钱。

这些钱,大大的缓解了我家里的负担,给了我更大的努力学习的'动力。在这里,我要感谢我们的国家,是它给了我们继续求学的机会,让我们能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安心的掌握专业知识,好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奉献一份心;我还要感谢我们的学院,是它给了我们了解到国家的政策,关心我们的学习和生活,给了我们一个家一般的学习环境,让我们没有顾虑的好好学习;我还要感谢我们的班主任,是他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了我们最大的帮助。

感谢国家助学金,有了它,可以让我在经济和物质上的帮助,有了它的帮助我就不用整天担心一些费用够不够的问题,可以让我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也可以让父母多休息一会,不用那么努力的工作。也可以让我的生活过得很充实很美满。。。。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感谢助学金,有了助学金的相伴,我前行的道路变得更加的宽广。虽然我不能选择出生,但是我可以选择改变自己的命运。

感恩,我们可不能只是说说而已,我们要付出实际的行动给国家,给学校和老师们看看,我们不是可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呀,我们要靠我们的努力来表达对你们的感恩,是你们给了我们原本没有的希望,是你们给了我们一个学期的机会,是你们给了我们一个自信的感觉,是你们给了我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原本要放弃学习的孩子,给了我们足够的信心去认真上学习!

国家资助政策给个人带来的影响篇五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供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1.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3.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每生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3.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5.学校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其他资助

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形式为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