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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一
在我国,学前教育既不属于义务教育,也不属于学历教育,长期被边缘化。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诸多条件无法得到保障,学前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格局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我国目前有1.3亿6岁以下的学前儿童。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我国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657.81万人,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仅50.86%,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而且也没有完成《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实现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的目标。
2、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截至20底全国共有幼儿园13.82万所,其中民办幼儿园8.9万所。[1]公办幼儿园总体数量偏低,民办幼儿园两级分化严重,高端园所收费昂贵并且大多集中在城市,低端园所规模小,办园水平和保育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导致“农村差、城市贵,人民群众意见大”。
3、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划拨不合理。
在我国,学前教育经费完全来自地方财政,仅占总体教育经费的1.3%,[2]而且主要用于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和机关办的幼儿园,农村及城镇普通幼儿园长期享受不到政府的经费资助。
在十二五期间,政府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
这一政策由国务院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是介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一总政策和各地方为贯彻“纲要”和“国十条”精神所制定的方面政策之间,属于公共政策系统当中的基本政策,是各地方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学前教育政策的根本依据。具有以下特点:
1、有效性。
“国十条”旨在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3]自颁布以来已初见成效。
首先,7月公布的《20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2010年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976.67万人,比上年增加318.8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56.6%,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按照这一速度,可以轻松达到《规划纲要》中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目标。
其次,、2009年全国新增幼儿园分别为0.46万所和0.45万所[1],而2010年全国新增幼儿园1.22万所,增速提高了近3倍。
2、公益性。
明确政府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系统,强调“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3]2010年中央财政为学前教育安排经费30亿。国家已投入5亿启动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在中西部61个县建设乡村幼儿园。并且明确提出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政府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购买民办幼儿园对低收入人群的公共服务,来降低这些幼儿园的办园成本,实现学前教育的社会公共福利性。
3、公平性。
促进公平已经成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在“国十条”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促进均衡发展,保障每一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例如:提出“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3]等等。
第二、财政全覆盖。在“国十条”中,除了从总体上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还特别指出“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4、充分性。
“国十条”内容涵盖学前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对教育资源、教育投入、园所管理、教师培训、教师待遇、保教方法等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另外,通过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健全由教育部门主管、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卫生、民政等十余个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合力优势,为各项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
由此可以看出“国十条”中关于学前教育的各种政策措施是比较到位的。如果这些政策措施能够如期落地,应该能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1、防止出现盲目追求普及的数量指标,忽视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现象。
“有园入”保证教育起点公平;“入好园”则要求各类幼儿园教育质量达标,是实现“入园”的根本目的。[4]因此,要制定配套、完善的幼儿园办园质量标准,从设施硬件和师资软件两方面对教育质量予以保证。
2、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时,一定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政府应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中考虑和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的优先目标。[5]使得教育经费的投放,能够惠及每个家庭和幼儿,避免公共财政经费只向少数公办幼儿园倾斜的模式。要大力发展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6]切忌建豪华的、高标准的幼儿园,人为加大幼儿园园际差距,尤其是要着眼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
3、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的同时,扩大培训覆盖面。
以“国培计划”为例,其培训对象多为各地名优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有“干部培训”倾向。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政府应该调整培训对象,将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作为主要培训对象,使之与农村学前教育推进项目配套。
各省也应在财政预算留出专项培训经费,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方案,在加强对将当地农村幼儿教师、中小学转岗教师和骨干教师进行系统培训的同时,兼顾民办幼儿园教师,使得教师素质能够整体得到提高,不仅做到“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
【参考文献】。
[4]范明丽,庞丽娟.当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挑战与改革方向[j].学前教育研究,(6).
[5]刘焱.对我国学前教育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兼谈我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思路[j].教育发展研究,2009(8).
[6]切实贯彻落实“国十条”加快学前教育发展[j].幼儿教育(教育教学),(5).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二
教师对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有利于社会教育事业的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政策法规学习。
供你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1999年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谈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这就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广大中小学教师适应时代给予的任务,就必须具有高度的自尊、自重、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强师德建设,加强自身修养。工作中体会到,应做好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认识。
要想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社会需要,就要有知识,这就要学习。同样,人们的观念需要更新,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也更要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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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___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
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是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使受教育者个体在身心各方面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作为素质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至关重要的。就上述两点讲,为培养一支师魂崇高,师能过硬,师德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教育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必要的。___年【人名】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谈到:教师作为lsquo;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这就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广大中小学教师适应时代给予的任务,就必须具有高度的自尊、自重、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强师德建设,加强自身修养。工作中体会到,应做好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师德认识。
道德修养的必要方法。首先,教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学习理论,就不可能科学地、全面地、深刻地认识社会,认识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因而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能矢志教育,义无反顾,以坚毅不拔的精神,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为人民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其次,教师要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职责,这本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要求。同时,通过学习教育理论,教师能进一步明确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起重要作用,这就更能使教师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还应学习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只有广泛地学习有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才能使教师从各种关系和联系中来认识社会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教书过程中育人。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五
自去年12月份以来,市局机关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活动。陆续学习了《专卖法》、《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省局李局长讲话、上级通报、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和行业制度、上级文件精神,通过不断认真的学习、仔细的领会,我在法律法规的掌握上、在上级制度的理解上均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现将我本人的学习体会作以大家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的学习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必然要求。
我自参加工作就一直在审计科做一名审计员,审计工作专业性强,同时涉及面广,但无论是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工程审计,还是日常的审计监督活动,都需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为依据而开展。例如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也必须引用具体法规制度条款予以定性。再如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不仅要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规则,而且要从项目的立项批复、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结算全过程监督中所涉及的法规制度都要掌握和运用。可以说,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是审计人员判断的唯一标尺,是开展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本功。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活动也会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挑战也会层出不穷,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在熟练掌握审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做到行业制度了然于胸和融会贯通,并与工作实践、经验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保证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创新发展。
二、对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的遵守贯穿于工作的每一环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要不断深入推进,我们烟草行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因此我们每一个烟草人都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做任何工作或处理任何事物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没有按法规规定程序办理,要将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依法、守法。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重要做到知行统一,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行业制度和党的方针路线指导我们的工作和行动,将遵守法律制度贯穿于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整顿工作作风,期间,不少“老虎”“苍蝇”纷纷落入法网,这完全是因为他们不知法不懂法吗?不是,是他们从内心并未真正树立起法律观念,对法律存在侥幸心里,被私利和贪念冲昏了头脑,而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比如上个月发生的“上蔡事件”,中央及行业三令五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且醉驾已入刑,也正值行业上下严查作风纪律期间,如此顶风违纪,是他们不知法不了解工作纪律吗?不是,是他们始终未严格树立起法律观念、纪律观念,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给自己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必然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心怀敬畏,令行禁止,做一个知法懂法,且又依法守法的人,这不但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三、进一步对法律法规、行业制度融会贯通,提升业务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此次学习,我强烈的感到自己对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的严重不足,对一些法律条款的认识不深入,理解不透彻。平时大多关注于审计专业知识和行业制度,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未能认真系统的学习,工作中时有现用现学的情况。认识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学习的紧迫感随之而来。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规章制度,着重加强对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的理解和掌握,并努力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在审计工作中,正确引用法规条文,避免审计定性和评价不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不恰当等情况,促进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的规范化,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保证审计质量,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依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六
最近,在学校工会的组织下,我认真学习了国家制定的《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海南省出台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更加增强了对教育事业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我觉得: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学好教育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30年教学教育工作,让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30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范文九九网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教育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教育法律法规专项学习,我决心做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党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力争成为名副其实的优秀教师!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七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 “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八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法律法规的范文九九网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总之,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才能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九
摘要:本文通过幼儿园对小学富余教师资源的充分利用、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及禁止园内兴趣班收费三个方面,运用理性的思维,对国家先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析与完善。
一、充分利用中小学的富余教师资源。
2010年11月21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让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是充实学前师资队伍的措施之一,在保证富余教师生计的同时,又增加了幼儿教师的数量,其转岗过程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选择合适的中小学教师转岗,把好“三限”(限年龄、限学科、限比例)这一“转入关”。鉴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内在需要,转岗教师的年龄与学科特征应以年轻、艺术、人文为主,应优先让起始学历为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转入”并控制转岗教师的比例。
二是注重转岗培训的有效性,严把“培训关”。培训应以师德建设为首位,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做到“经培训”与“合格后”。经培训合格后,应继续给予再教育机会,并建立必要的奖惩机制,为他们提供广阔的专业发展空间。
三是要建立健全“能进能出”的良性机制,允许不适合的转岗教师做出二次选择,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学前教育的师资力量,促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为了禁止长期存在的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以下简称“小学化”),2011月28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小学化”的形成有以下原因:一是一些家长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学到东西,才能“不输在起跑线上”;二是有些幼师的工作态度存在问题,认为像小学生那样上课比组织做游戏省事、或者自身水平有限,除了教小学课程不知道还能安排什么活动;三是某些幼儿园不懂或违反幼儿教育规律,为满足家长让孩子“学到东西”的需求,而对幼儿进行过度教学,甚至直接提前使用小学教材。
克服“小学化”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小学化”的出现实际上是错误教育观念影响下的产物,要解决“小学化”必须首先转变教育观念,必须认识到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启蒙教育阶段,其任务是为幼儿未来的学习奠定基础,而不是成才教育。
二是开展家长教育活动,让家长充分了解幼儿教育的规律。“小学化”的产生,与一些家长的错误看法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幼儿园应重视对家长宣传幼儿教育理论,让他们通过教育讲座等各种渠道,学习正确的教育理论,了解幼儿教育阶段的主要任务与一些基本的幼儿教育方法。
三是走出“幼小衔接”的误区。禁止和纠正“小学化”,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幼小衔接”问题,而是强调幼儿园应将“幼小衔接”的重点放在培养幼儿入读小学的适应性上,针对幼儿特点和实际需要,重点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独立生活的能力、健康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为幼儿适应小学教育打好心理和行为的基础,而非单纯地提前教会小学课程。
三、园内兴趣班禁止收费。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可以收费与禁止收费的范围,明确指出兴趣班等成为幼儿园规范发展中必须禁止收费的项目。
这一政策的发布得到了很多家长的支持,认为这样有利于规范幼儿园收费,也避免了那些不想上收费兴趣班的孩子被区别对待。也有一部分家长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不上兴趣班孩子会吃亏,与其到园外上,园内更让父母放心;对于双职工且无老人帮忙的家庭来说,兴趣班的设置使得接孩子放学不再是难题。
虽然园内兴趣班得到了一定规范,但园外依然存在着大量由社会机构举办的兴趣班。园外兴趣班的繁荣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其收费仍十分混乱,有待相关部门的管理。
参考文献:
[5]杨如.如果不收费了,还会有幼儿园的兴趣班吗?[db/ol].省。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号召,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的具体安排部署,集中深入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扎实深入的学习,广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决心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促清风、扬正气,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
一、选人用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用好的制度选好人、用好人,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以党内条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在干部选任机制上引入了竞争择优体系,进一步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有利于促进领导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是确保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有效落实的保证。
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各个方面,真正把思想政治素质好、专业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
三、坚持以科学的标准评价人,大力选拔符合党和国家建设事业需要的“健康人”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各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就要做到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坚持以德选人,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选拔靠得住的人,不以一时一事为标准,而以一个相对较长时期的综合表现为评价;不以平时表现为重心,而以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率为要求;不以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为依据,而要全面了解其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领域的综合表现。二是要坚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注重潜质,大力选拔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要提高选拔在现实工作中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力度。三是要坚持以实绩为先,注重选拔有真本领的人,要提高政绩区分能力,大胆提拔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防范政绩平平、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混入领导干部队伍。四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以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低、作风好坏、政绩突出与否的重要标准,积极落实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四、积极加强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推荐考察关。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这是我们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克服“重成绩、轻实绩”的现象,要以开放的人才观广揽人才,择优录用,要建立一支素质优秀、数量充沛的后备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要以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为核心,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组织部门不考察的不上会,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五、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我们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制定实施,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一
听了《教育政策法规》这一课程的专题报告,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二
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三
20xx年5月16日17日,我有幸参加了州教育局组织的为期两天的学前教育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益颇多。 本次的培训是围绕着科学保教、幼儿园体育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幼儿园教师职业的道德规范、幼儿园课程与幼儿园小学化课程的区别、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培训五模块内容展开。
旨在助我们幼儿教师进一步理解幼儿园课程,提升我们幼儿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和教学实施能力;进一步学习教师基本素养,提升师德师风素养,规范教师礼仪和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能力;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在培训过程中,教育专家们以理论与课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主题讲座、专业对话、课例评析、现场演练、互动参与等方式进行。他们展示的内容丰富多彩,让人应接不暇。
除了传统的专家主题讲座外,本次培训还立足区域优秀园长资源,让优秀园长为我们进行了同伴互助的培训。其中学前教育体育活动的现场献课等丰富而富有鲜明特点的培训形式,带动了我们教师的学习气氛,提高了我们学习的兴趣,能让更多的教师参与到其中去,把更多的机会和空间留给我们教师,让培训更加落地和接地气,营造了互学、乐学的愉悦氛围。在培训现场中时而静心聆听,鸦雀无声;时而赞口不绝,掌声雷鸣;时而课间载歌载舞、笑声连绵不绝,浓厚的学习氛围中无不透露着轻松与愉悦。
在这次培训中教育专家还针对新理念下的幼儿园课程为我们进行了精彩的解读。让我更好的感受到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旧观念下的小学化问题严重违背了幼儿成长的规律,空间的局限性,课程的单一性,一块黑板一个老师的班额问题、使老师的注意力不能集中在每个孩子的身上,从而对幼儿的身心发展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新理念下的幼儿园应以培养幼儿的养成教育、团结协作、智力发展、学习习惯、语言交流、兴趣爱好为主导思想。
旧观念下我们把知识看作是静态的、结论性的,而新观念下的知识要看作是动态的、过程性的,不要用固定的模式去要求幼儿,要孩子的思维自由发展、认真观察,引导孩子去理解。以探究性为核心特征亲身体验的、问题性的、合作性的学习,并使正式课程与非正式课程有机结合。
培训中明确了在幼儿教育中,要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要给孩子足够的尊重和信任,应该根据各年龄段儿童在教育中存在的不同侧重点,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我清楚地认识到教师应该做一个有心人,善于观察儿童的生活与学习,从孩子的生活中、兴趣中去发现孩子,引导孩子,教育孩子。我们不但要学会“教”,更应学会“学”,学会怎样做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知识的学习,让我学到了不少的卫生保健知识,包括:健康检查、全日制观察制度。
总之,感谢中心校领导给我这次学习的机会,同时也感谢州教育局领导为我们一线的幼儿教师组织这样的活动,还要感谢各位专家老师的精彩的讲座,让我们学得了不少知识。我会将所学的知识传达给我园其他教师,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农村幼教事业添砖加瓦。
20xx年的7月27日至8月1日,我参加了任县教育局组织的为期六天的学前教育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的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明确。
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肩负着为祖国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当一名教师容易,但是要当一名好幼儿教师却是不容易的,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益颇多。
首先,我对教育的价值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的目标,认识到幼儿教师是生活在“镜子”里的,时时刻刻都有孩子在注视并模仿着我们,我们是每个孩子的榜样,应该做一个有理有节的人。而且在新的教育时期,做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不但需要有幼儿教育方面的专长,更需要有自己的特长。同时作为幼儿园集体中的一份子,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职业规律,具备团队意识,维护幼儿园集体的荣誉。
其次,我明确了在教育中,要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要给孩子足够的尊重和信任,应该根据各年龄段儿童在教育中存在的不同侧重点,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我清楚地认识到教师应该做一个有心人,善于观察儿童的生活与学习,从孩子的生活中、兴趣中去发现孩子,引导孩子,教育孩子。我们不但要学会“教”,更应学会“学”,学会思、学会研究、学会做人。
最后,通过这次培训活动,我清楚了执教能力建设蕴含着丰富的内涵,它不仅包含教师的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式、还包含教师教书育人等多方面的能力。提高我们幼儿教师的执教能力不仅需要先进的理念,高超的技术,还需要对孩子全身心热爱,无私的关怀。我们会更积极地去实践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迅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明确在教育过程中应该以什么样的职业道德思想、情感、态度、行为和作风去待人接物、处理问题,做好工作,为家长服务。我们也明白了良好的师德是教师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内在动力,是挖掘教师潜能得不竭源泉。我们愿意做儿童世界的守护者!
总的来说,我非常感谢学校领导给我这次机会去好好学习,同时也感谢教育局领导能为我们一线的老师组织这样的活动,最后感谢各位专家老师的精彩的讲座,让我们不断地充实自己,给自己增加能量,我们会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再次谢谢!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四
在这个部分,阐明了教育法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其存在的目的是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学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在这个部分,主要明确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1、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2、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
3、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在这个部分,主要对于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在这个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作为一名高等学校的人民教师,不光要传道授业解惑,还应恪守纪律,对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有深刻的认识。所谓家有家规,国有国法,高等学校作为国家的人才“生产基地”之一,也需要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保障其基本秩序。通过对《高校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也更清楚了自己今后应当怎么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此外,在学习当中,还进一步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我国职业教育现行政策也有了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和政策性文件,遵守相关的教育法规,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依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略尽绵薄之力。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五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虽然多年来一直未间断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六
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七
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112月3日下午,许艳艳老师就教育政策法规,对我们新教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的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八
通过前段时间对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体会有如下几点:
一、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二、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三、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在这幸福的大家园中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并不是每一个学生考上大学才有出路。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尖子”。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
五、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座右铭,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通过教学反思,促进自己专业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和教育法对教师语言和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让学生尊重的教育者。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使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
教师培训课程中,重要的一节是谈及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给我以最深感触的,除了教师要学习一般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学习与我们教师这个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的世纪,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治国方略,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学说与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它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提高。
我们作为新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此外,我们还明白到我们一直以来所谈及的权利,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权,一类是私权。后者是一种可放弃的权利,而前者则不可放弃。或者换句话说公权是一种同时夹带着义务。合理行使公权和私权也是我们当教师的一种重要的素质。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总之,通过这次师德师风的学习,对我自身提高很有帮助,在今后工作的工作中,我要严格要求自己面对新的要求,新的内容,加倍努力,力争为人民多作贡献,为祖国奉献微薄之力。同时师德不仅是教师个人问题,也是教师群体问题,我们要经常开展师德师风践行活动,发挥教师、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积极作用,让为人师表成为每个教师的行为准则。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十九
暑期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二十
郑老师就“智慧”这一概念,在对前人学习经念总结的基础上,依据人的心理发展的指向性水平与时间和空间紧密相连的关系,指出随着指向时间和空间范围的扩大,人的心理发展呈现出“智力、智能、智慧、大智慧”的发展水平,分别表现出不同的聪明程度。
在写这篇学习心得之前,我一直在纠结,到底什么是智力、智能、智慧、大智慧?对这四个观点及其之间的区分,我是一点概念都没有,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智力是指生物一般性的精神能力,是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这个能力包括:理解、判断、解决问题,抽象思维,表达意念以及语言和学习的能力;而一般认为,智能是个体对客观事物进行合理分析,判断及有目的地行动和有效地处理周围环境事宜的综合能力;智慧,则是高等生物所具有的基于神经器官(物质基础)一种高级的综合能力,包含有:感知、知识、记忆、理解、联想、情感、逻辑、辨别、计算、分析、判断、文化、中庸、包容、决定等多种能力。智慧让人可以深刻地理解人、事、物、社会、宇宙、现状、过去、将来,拥有思考、分析、探求真理的能力。
这三个概念既有区别也有相互关联关系,智能是知识与智力的总和,其中知识是一切智能行为的基础,而智力是获取知识并运用知识求解问题的能力,是头脑中思维活动的具体体现。而智慧表示智力器官的终极功能,与“形而上谓之道”有异曲同工之处,智力是“形而下谓之器”。智慧使我们做出导致成功的决策,有智慧的人称为智者。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智慧和智能都高于智力,智力处于人的心理发展的初始状态,并没有随着时间和空间进行延展性的发展,是一种潜在的力量,而当人们将这种潜在的力量转化为现实能量时,此时经历了一个质的升华——智能——个人开始从有利于自身未来发展的角度辨别是非。个人开始从有利于集体、民族和国家的角度辨别是非并使其惠及家事、国事和天下事的能力是智慧,大智慧则是从有利于整个人类和宇宙的角度来判断是非的能力。
综合百度百科和郑老师以及前人对于智力、智能、智慧之间的解释,可以发现从智力、智能、智慧再到大智慧,这正是一个人心理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新质否定旧质的过程。在这种升华过程中,正是一个人心理成熟的过程,达到人格完整统一,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对每个人来说,健康的心理素质是人们可以更好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然而,在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不可能说一帆风顺,必然或多或少的会遇到一些坎坷,而在那时具备健康的心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健康的心理可以帮助人在困境中积极地适应艰难的环境,快速调整不佳心理状态,从而为最终目标提供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并在最终达到目的。
相反的,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必定会取得一些值得庆贺的成果,而在欢腾之后拥有健康的心理素质也是极其重要。有些人取得成就后会变得狂妄自大、目空一切、骄奢淫逸,在个人发展的道路上止步不前。之所以有这样的行为表现,根源就在于这些人的缺乏理性面对成就的健康心理。但是具备健康心理素质的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他们多数会在欢庆完自己的成果后,采取一些截然不同的做法,譬如:状态恢复到取得成就前一样,甚至更加的积极去迎接新的挑战,而不是止步不前,在个人的发展道路上不断取得人生中的累累硕果。
除了上述两方面,每个人都会是生活在一个或几个朋友圈里,而当朋友圈里的朋友遇到了一些连他们自己都不知所措时候,在心理上承受巨大压力的时候。这时具备了健康心理素质的其他人就可以向这些人伸出援助之手,在心理上给与莫大的安慰。这样做,对于那些提供帮助的人来说,他们自己不仅玫瑰送出去了,而且自己的手里也留有了余香。他们的真情、善良、美意不仅给力于社会的和谐,也使他们的个人修养、素质更上了一层楼。从而对他们个人的健康发展锦上添了花,意义非凡。
在人们心理状态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当中,他们也将会慢慢地开始对最初的意识想法进行思考深入。比如说,在每个人的每个阶段,都会对我们的奋斗目标有不同的定义:在我们的幼年期,心智不成熟,大多数知识行为模式的来源都是周围人们给予的`知识,总是在重复模仿他人,所以人们在那段时间的奋斗目标大多数都是固定的,如以后当科学家、飞行员、老师等等。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开始对事物具有自己的判断模式,此时会对自己想要奋斗的目标有自己的想法,虽然会比较模糊,但还是会不断的摸索并为之努力。当人的心理随着年龄阅历的不断增加而慢慢成熟后,此时他们对于自己的奋斗会有明确的目标,知晓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为之奋斗。
对于现在的许许多多的大学生而言,虽然个人成长的环境不一致,心理发展状况也不一样,但是大多数的学生还是表现出心理不成熟的现象。他们对于自己为什么要读大学(家里要他读大学他就读)、大学之间想要完成什么、大学毕业后自己将会去做什么等等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概念,缺乏奋斗目标。所以我觉得运用郑老师的“智力、智能、智慧、大智慧”这一观念来规划学生或者自己小孩的每个阶段发展状态是一个非常可行的方法。
幼儿园教育政策与法规心得(优质21篇)篇二十一
12月3日下午,许艳艳老师就教育政策法规,对我们新教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xx个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