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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一
原告:性别:出生:民族:住址:
被告:性别:出生:民族: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原债务人___将欠原告的人民币___元欠款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
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欠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人民法院。
原告:
附:
1.起诉状副本___份(以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2.证据一份(欠条为证)。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二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免不了需要付诸法律来解决的事情。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公司起诉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起诉书。
京房检刑诉[20xx]287号。
被告人谢磊,男,1982年1月2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xx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晓红,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秀荣,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沈双兰,女,1974年3月4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中专文化,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xx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犯诈骗罪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xx年xx月xx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出于组织培训班牟取利益之目的,于20xx年7月在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注册了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又伪造了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的印章,并分别以赵宇、李丽的化名聘用李某(女,13岁)、卢某(女,32岁)等人为员工。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二被告人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
1、20xx年10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制作了《关于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
合同。
条例政策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7日至2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市劳动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6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4400元。
2、20xx年11月中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举办119消防安全培训班,被告人谢磊制作了会议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消防协会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2600元。
3、20xx年12月初,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进一步加强废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8日至9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经被告人沈双兰联系,北京国英园志通家政服务中心员工宋某(女,51岁)等人在会场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3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540元。
谢磊、沈双兰以建设部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并雇用宋某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5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4500元。
5、20xx年9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之机,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宣贯班”以牟利。其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指使卢宁丽等人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6日,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卢某、李某、宋某在会场担当接待服务事项。共有21个单位的3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9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供述;。
2、被害人刘某等人的陈述;。
3、证人宋某、李某、卢某的证言;。
5、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发票,扣押公章、人民币、支票、欠条清单,收据复印件,会议通知复印件,户籍证明等。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实施犯罪,注册成立了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继而又以该中心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虽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但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二被告人犯罪的目的是骗取有关单位的钱款,伪造印章的行为只是为了达到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属于牵连犯。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认为其行为有各自独立的意义,虽然实际上构成了数罪,但因其追求的目的只有一个,因此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即按其中法定刑最重的一个罪判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罪相比较应定诈骗罪。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起诉状。
原告:张文斌,男,汉族,1970年9月15日出生,汾阳市石庄镇南岭村村民,手机:139xxxx5776。
被告:李广民,男,汉族,1969年12月15日出生,汾阳市三泉镇东石村村民,手机:157xxxx3589。
起诉请求:请求通过法律途径由被告人支付原告为其装修房余款贰仟伍百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201x年秋季八、九月份,原告与邻村贺红岐及其妻子受被告委托,为其装修房子四间,油漆门窗10间,工料全包,当年九月底完工被告验收无误后双方确定工料合计九千五百元人民币。
做工期间被告付材料费贰仟元整,完工后被告说银行存款未到期只支付三千元整,一直到201x年12月份被告又支付贰千元整。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讨剩余款均遭到被告无理回绝,拒不付款给原告。
此致
汾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姓名),(性别),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姓名),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
xxxx年x月xx日。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三
只要有可能,信应当写给具体的负责人。一般的称呼会显得你不熟悉公司;而读信人会留下一个你对这份工作不够热情的印象。同样,"给有关负责人"这类称呼可能不会有人来关心这封信。至于"亲爱的先生"或者"亲爱的夫人"也是不可取的-不要冒险疏远或冒犯你的读信人。
如果有必要,电话询问,去图书馆或者上网查询招聘人的名字和头衔。还要确定拼写正确。请记住,招聘经理一直在寻找与众不同的人。花时间去查出负责人,也许有一天你会变成那个人。
第二,简单明了。
认真看看自己写的自荐信,句子是否通顺,语言表达是否简单明了?不要用一些令人费解的词语,令人难懂别人就不愿意看了。写信就象你说话一样。语气正式却不僵硬,句子要生动有力。
第三,内容具体紧扣主题。
你的自荐信必须能吸引读信人有兴趣看你的履历表,但自荐信只是履历表的介绍而不是重复。要记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我要聘用这个人?"。
避免使用陈词,诸如"很荣幸附上我的履历表"或者"我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你的信和其他人一样,你会很难使自己突出。
第四,语气积极不自卑。
不要抱怨你的老板,也不要埋怨现在的工作或者过去的工作很枯燥,因为没有人愿意招聘有这种态度的人。但也不要让人感觉你在乞讨一份工作,招聘经理也许会奇怪你为什么会这么绝望。
第五,自信从容不自大。
不卑不亢,告诉别人你能胜任这份工作,但不要要求别人做什么。不要夸大其辞。要解释你为何觉得公司对你有吸引力(一定要有理由否则就不用写了)。
第六,有效率。
不要在不重要的细节上浪费时间。要尊重招聘者的时间,要保证信中的每一句话都与你的解释为何公司有兴趣相关,详细说明你将如何达到公司的要求,以及今后你如何与公司联系。
打印你的信,但要注意你的文字处理。如果你同时寄相似的信给好几家通信企业公司,要保证相应地改变以迎合那家公司。没有一个公司会想知道你愿意为它的竞争者工作。仔细地阅读每一份信,然后再签名。
第七,写上你的联系方式。
记得告诉招聘人联系你的方法。所给的电话号码必须是有人接的或者有电话录音。如果有可能的话,写上email地址。
第八,不要坐等招聘者的决定。
要在信中表示你的期待和可能采取的行动。例如,不要在结尾时写上这样的话"期待着您的答复"。
第九,包装得体。
履历表和自荐信应用同种纸张,统一规范会给人感觉比较专业。用打印机会比较整洁,文章就会没有标记和污渍。
第十,认真检查。
如果你用"there"代替"their",处理机是不会检查出来的。备用一本词语用法的字典和一本语法手册。
个人形象再好,能力再强,如果不注意细节,也是很难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的。写好自荐信,或许下一份好工作就向你招手了,十个自荐信的写作方法一定要掌握好哦。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四
20xx年4月12日下午,医院管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了20xx年第一季度会议。包括院部、门诊办、总务科、院感科、质控科、医务科、信息科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在内的医院质量管理会员会14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铭副院长主持。
吴铭副院长指出,医疗质量是医院赖以生存的根本,是评价医院整体水平最重要的标准,是医院管理工作的核心。20xx年医院将迎来二级中医院管理年活动复查验收、二甲等级医院复审工作,全院上下要高度认真重视并以此评审为契机,全面规范提高医院的管理和技术,把评审作为促进、提高、规范医院工作的有力手段,通过评审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医院管理,促进各级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高质量、提升服务。吴铭副院长希望医院质量管理会员会的各位委员要带好头,积极投入到迎接医院检查的工作中去,切切实实提高我院的质量管理水平。
析;同个患者有多个病案号或性别相反等。总体感觉内科系统质量控制做得比较好,特别是内二科值得表扬推广,外科系统要加强、努力。要求科室及个人填写整改意见;要求各科室对归档病历及运行病历加强督查,减少病历缺陷的发生;并将根据奖惩条例进行奖惩;医院质控科也将继续坚持运行病历、归档病历的定期检查;对本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察,以不断提高病历质量。
实施临床路径有利于规范诊疗操作,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对临床路径各项指标的观察,发现治疗过程中存在的瓶颈问题,能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通过规范的操作,同时通过引导患者参与到临床路径中来,加强了医患沟通,可降低医疗安全隐患;降低大部分疾病的平均住院日,减少住院平均费用。20xx年我院总计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为29种、路径数达95条,共计纳入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6000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临床路径中仍然存在跳出路径数偏多和变异率高的问题,分析主要与纳入及跳出出路径的标准有待完善、医生、护士的操作不规范、路径的阶段设置有待改进、软件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等相关。20xx年医务部将根据等级医院检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制度的完善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制定合理的奖惩条例、及时总结;认真做好“急性阑尾炎、锁骨骨折、脑出血、脑梗塞、肺结核”五个试点病种临床路径软件与医嘱系统的整合工作,提高操作的简便性,减少临床医护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临床医务人员将合适的病例纳入路径管理的积极性。
吴副院长:此季度医疗质量检查组认真细致、高度负责,找问题准,检查结果明显;医疗质量总体有所提高,各科室医疗质量意识增强。强调:一是牢记医疗质量是医院生命线,必须常抓不懈、努力提高;二是加强细节和环节管理,降低医疗缺陷;三是加强医疗文件书写质量,不断提高病历质量;四是因病施治,提高用药水平;五要认真学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符合本要求,六是要提高认识,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发挥中医特色。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五
被告人谢磊,男,1982年1月2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xx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晓红,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秀荣,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沈双兰,女,1974年3月4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中专文化,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xx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犯诈骗罪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xx年xx月xx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出于组织培训班牟取利益之目的,于20xx年7月在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注册了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又伪造了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的印章,并分别以赵宇、李丽的化名聘用李某(女,13岁)、卢某(女,32岁)等人为员工。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二被告人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
1、20xx年10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制作了《关于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政策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7日至2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市劳动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6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4400元。
2、20xx年11月中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举办119消防安全培训班,被告人谢磊制作了会议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消防协会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2600元。
3、20xx年12月初,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进一步加强废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8日至9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经被告人沈双兰联系,北京国英园志通家政服务中心员工宋某(女,51岁)等人在会场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3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540元。
谢磊、沈双兰以建设部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并雇用宋某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5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4500元。
5、20xx年9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xx年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之机,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以牟利。其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委培训中心”和“组委会”印章后指使卢宁丽等人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6日,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卢某、李某、宋某在会场担当接待服务事项。共有21个单位的3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9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供述;。
2、被害人刘某等人的陈述;。
3、证人宋某、李某、卢某的证言;。
5、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发票,扣押公章、人民币、支票、欠条清单,收据复印件,会议通知复印件,户籍证明等。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实施犯罪,注册成立了北京城安委文化发展中心,继而又以该中心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虽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但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二被告人犯罪的目的是骗取有关单位的钱款,伪造印章的行为只是为了达到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属于牵连犯。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认为其行为有各自独立的意义,虽然实际上构成了数罪,但因其追求的目的只有一个,因此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即按其中法定刑最重的一个罪判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罪相比较应定诈骗罪。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六
原告:(姓名),(性别),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被告:(姓名),(性别),(姓名),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元及利息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原告:
x年x月xx日。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七
被告:_______________,男,苗族,经商,家住__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_室,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在多次讨要债务未果的情况下产生的交通费与误工费_______________元。
三、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被告与其二媳妇__________到我家购买地瓜种子_______________斤,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买完种子以后并没有当时付清买种的款项款,打下欠条一封于20____年清明付清。事后我去讨要这笔款项时被告多次推脱,并在欠条上修改还款日期,一直没有还款。由于被告多次不遵守承诺,特向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_______________元整,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购买种子时所写欠条一张。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八
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对20xx年国庆节的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我公司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2、请各位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及进度,对节日期间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如需加班请提前将《加班申请书》由领导批示后交前台备案,如需请假请提前将《请假申请书》由领导批示后交前台备案,谢谢大家配合!
3、放假之前,请各部门关好水电、锁好门窗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节假期间外出游玩请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安全。
××××公司。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九
原告:×××,男,年月生,汉族,省县人,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年月生,汉族,省县人,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告: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计生征字(20)第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以原告“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多生一胎”为由,作出向原告征收元的社会抚养费。
原告认为,被告无作出该征收决定的主体资格,且作出该决定的程序违法,实体上也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县(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
原告:xxx、女、1978年02月18日、汉族、小学文化、个体、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1980年01月19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业:_____、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9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一
被告人谢磊,男,1982年1月2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高中文化,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辩护人李晓红,北京市北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秀荣,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沈双兰,女,1974年3月4日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中专文化,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住北京市朝阳区。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犯诈骗罪一案,经北京市房山区局侦查终结,于2007年__月__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出于组织培训班牟取利益之目的,于2005年7月在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局注册了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又伪造了北京城安培训中心的印章,并分别以赵宇、李丽的化名聘用李某(女,13岁)、卢某(女,32岁)等人为员工。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9月,二被告人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
1、2005年10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制作了《关于举办贯彻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政策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7日至2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市劳动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6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4400元。
2、2005年11月中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举办119消防安全培训班,被告人谢磊制作了会议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17日至18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北京消防协会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共有12个单位的1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12600元。
3、2005年12月初,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进一步加强废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8日至9日,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经被告人沈双兰联系,北京国英园志通家政服务中心员工宋某(女,51岁)等人在会场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3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540元。
谢磊、沈双兰以xxx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并雇用宋某从事接待服务,共有18个单位的25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4500元。
5、2006年9月下旬,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经预谋借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之机,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以牟利。其后被告人谢磊制作了《关于举办北京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宣贯班的通知》,加盖“北京城安培训中心”和“组会”印章后指使卢宁丽等人向有关单位发送。当月26日,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在北京市房山区德宝会议中心开班,卢某、李某、宋某在会场担当接待服务事项。共有21个单位的34人参加,收取培训费22900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供述;。
2、被害人刘某等人的陈述;。
3、证人宋某、李某、卢某的证言;。
5、北京中企联企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发票,扣押公章、人民币、支票、欠条清单,收据复印件,会议通知复印件,户籍证明等。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磊、沈双兰认罪态度较好,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谢磊、沈双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实施犯罪,注册成立了北京城安文化发展中心,继而又以该中心的名义实施犯罪活动,虽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但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二被告人犯罪的目的是骗取有关单位的钱款,伪造印章的行为只是为了达到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属于牵连犯。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不认为其行为有各自立的意义,虽然实际上构成了数罪,但因其追求的目的只有一个,因此不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应当从一重罪处断,即按其中法定刑最重的一个罪判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罪相比较应定诈骗罪。
被告人谢磊、沈双兰的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本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根据《xxx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二
由于国家在家庭装修方面没有制订相应的标准,所以消费者一旦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就需要请第三方来进行评估、鉴定。法院一般都会找有资质的单位或部门来承担这项工作。另外,法院所请的第三方,往往要经原告、被告两方面认可。
目前,法院往往会找到本市的一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请他们来出具评估报告,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些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和消费者或装饰公司发生雇佣关系。
2、技术服务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现在有的消费者为了保障家庭装修的施工质量,请家庭装饰技术服务机构来替自己把关。实际上,这些服务机构已经起到了“家庭装修施工监理的作用”。
但这些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和报告,在法庭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因为消费者和服务机构之间是雇佣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这些证明和报告不具有作为证据的公正性。您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这些证明和报告却是有力的佐证,是支持您起诉书的有力依据。
3、装修诉讼不存在双倍赔付。
有些消费者在起诉装饰公司时,认为装饰公司使用假冒伪劣材料属有意的“欺诈”行为,会根据“消法”要求双倍赔付。但法院认为这类诉讼不适用于“消法”,一般都按照《民法典》中的“承揽纠纷”进行处理,所以不存在双倍赔付的问题。
4、出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好。
有些消费者在家庭装修出现问题以后,没有及时进行解决,导致损失加大。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例如因装修而造成的“跑水”事故,导致地板损坏,但户主以“保留现场”为由,长期没有及时排水和清扫,造成家具被浸损坏,装饰公司就只负责赔偿地板部分。
5、装修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您需要起诉装饰公司,最少需要以下这些材料:起诉书(一式两份)、合同文本的复印件和对方收款凭据复印件(发票、收据均可),然后根据案情的不同,您还要根据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
由此可见,签订完善的家庭装修合同就很重要。有些消费者和施工队之间只有口头约定,一旦打起官司来就很麻烦。双方都要为自己的“说法”举证,如果双方都无法举证,就需要第三方进行认定和评估。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三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欠款20万元及利息2701元,共计202701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20xx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二十万元,并答应三天之内还清。还款期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借口种种理由拒不偿还。为保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此致
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四
根据年月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已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了公司债权人,并于年月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作如下说明:
根据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偿付的债务为万元,截止年月日,公司已向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未清偿完债务的,应说明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减资前的'债务,各股东以公司设立登记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公司章)。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
公司股东会(股东)确认意见:仅此确认,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股东签章(法人投资者盖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说明:
1、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应符合《担保法》的规定,建议采用以股东为保证人的担保方式。
2、公司无债务或已偿还债务的,无需担保人盖章或签字。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五
民间借贷一般都是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之间,出具借条凭据,大多人也都能够接受。立个字据,不仅能明确双方的借款事实,而且在出现纠纷时,有利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因此,在亲朋好友发生借贷时,应当出具借款凭据。如果因为亲朋好友出现突发事件急需借款,来不及出具借条或者碍于情面不好出具借条的,可参考以下方式:
(一)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二)借款最好不要直接支付现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
(三)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四)要及时催还借款。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可以看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六
债务受让方(甲方):
地址:
债权人(乙方):
地址:
债务转移方(丙方):
地址: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法人与个人的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债务转移。
1、三方共同协商后决定将丙方所欠乙方的债务转由甲方承担。
2、甲方同意受让丙方所欠乙方项下的债务。
3、本协议转移的债务包括丙方与乙方合同中丙方未履行的全部债务。
第二条债务转移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1、丙方拖欠乙方共计人民币xx万圆。
2、丙方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xx银行长治xx分理处还款xx圆整(付款户xxxx)。
3、丙方将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xx万圆的付款义务转移给甲方,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直接付款给乙方。
第三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转移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移的债务系合法、有效。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已经获得其家庭成员的知晓并同意。
(3)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丙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代表:(签字)。
xxx年xx月xx日xx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七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克扣拖欠的工资_________元。并支付原告克扣拖欠工资100%的额外赔偿金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入被告处工作,担任______职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原告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时。自双方劳务合同签订以来,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无误的履行了工作职责,但被告并未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原告劳动报酬,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被告累计拖欠员工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___元。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被告一直不予理会。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附:1、本诉状副本___份;
2、证据清单____份。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八
注:《公司法》第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情:
一、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二、利用公司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三、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或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于股东人格混同。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一、公司设立合法有效,并且以取得立人格。
二、、行为要件: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要求股东在客观上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结果要件:股东的滥用行为,客观上损害了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
上诉状。
上诉人:____青和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莒南县长安东路5号。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长。
被上诉人:____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____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莒南县西环路。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长。
被上诉人:滴滴,男,汉族,20__年12月7日出生,住址,____南县同泰家属院。
上诉人因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海南海口市于20__年9月25日作出的(20__)海南法海商初字第53号判决,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与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查明事实,撤消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的理由。
一审关于“青和公司60%的股份由何萍控制。鉴于特殊的婚姻家庭关系,青和公司的意志也不能立”、“三家公司立地位已经丧失,成为逃避公司债台的工具。”与“三家公司的业务、客户、资产和财务方面是混同的,均丧失了公司的立人格”的认定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表述也是错误的。
一个公司是否具备立的人格是以是否具备合法的股东、资产、住所、章程等基本要件为标准的,而并不是以客户及业务等为基本要件。上诉人是由诸葛青盛、何萍等5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具备立的股东、合法的资本、健全的帐务等具备法人的必须的条件,是一个完全立的法人。一审仅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山东美食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业务与客户相同,就否定了上诉人的立人格,是以偏否全,显然是错误的。
美食食品有限公司逃避债务是站不住脚的。
鉴于以上分析,上诉人与同泰公司和美食公司均系立法人,且投资主体、经营时间、经营范围均不相同,并不是一体公司,不能对美食公司的外债承担责任。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十九
原告:xxx、女、1978年02月18日、汉族、小学文化、个体、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1980年01月19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业:_____、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90,000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原债务人***将欠原告的人民币九万元债务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承受,并当场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原告也表示同意。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二十
法定代表人:___。
被告:管_,男,20__年9月19日生。
身份证号:0400197509____。
住所地:美兰区区联合乡五星村三组。
电话:134567____。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员会作出的京朝劳仲字。
【2011】第22356号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__年1月至10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元;。
4、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1、被告管_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由中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20__年,被告管_在中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由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缴费截止日期为20__年5月。只有当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企业才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中__泰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与被告形成劳动关系,与原告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2、原告从来没有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过任何款项。因被告曾经做过工程预算,在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时,工作比较轻松,时间比较宽裕,被告也想做兼职增加收入。通过朋友介绍,20__年5月,原告托被告为一个工程做预算,并口头约定一次性支竿务费1500元。后原告以现金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该笔劳务费。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被告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由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原告从未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任何的费用,因此,被告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朝阳区劳动仲裁员会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告支付相应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支持原告诉求。
具状人:____有限责任公司20__年3月5日。
员工起诉公司起诉书(热门21篇)篇二十一
原告:,男,年月日生,族,住址:市区路号室,联系方式:
被告:,男,年月日生,族,住址:市区路号室。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x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业合作关系。被告欠原告货款,至年月日止,累计欠款数额达人民币元。但是,还款期限届满,被告迟迟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订单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迟迟不归还欠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东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附:
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合同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