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消防检查维保合同优秀篇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v^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的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最新消防检查维保合同优秀篇二
乙方:
乙方可提前二天或维修前向甲方提供本项维修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于合同上所订开工期的前一日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至施工地点。否则合同工期起始日将以甲方供齐料的次日为准,按原订合同工期顺延计时.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应保证所供材料的质量,)供应到现场后,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并提供物料清单。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与所提供材料清单有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水电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地方和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如甲方需乙方采购的水电材料,乙方采购的水电材料于市场价格进行采购(必须是合格安全产品)。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可提供价目清单及价格,由甲方确认后乙方再行采购, 乙方需保证材料的质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维修施工要求或与原清单规格有差异,应指令更换或禁用。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自行)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维修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由于乙方维修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3.负责维修过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维修完工清洁干净。
4.维修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做好在施工工作过程,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维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2. 乙方承包内容:
1).现场所有水电维修(不包新增加,加装需另行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本中心收费)。
2).所有水电维修过程所产生的垃圾清理。
3).水电安全检查,每月一次。
3.工程结算方式:按实结算(1+2+3):
1)维修服务费
2)代购材料费
3) 安装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维修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消防检查维保合同优秀篇三
一是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
二、该场所在使用或开放前,以及改建、扩建、改建后,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方可投入使用或开放。
三是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营业期间,我们坚持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在营业结束时组织一次全面检查,以消除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使用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
五、场所内不设员工宿舍,无员工或消费者入住。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标志,并定期维护,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消防设施设备。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不锁定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电线,不非法使用、储存、管理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营业期间,严禁在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九、未经过阻燃处理的聚氨酯泡沫塑料或软包、地毯、沙发、窗帘等易燃材料不得用于室内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未安装易误导疏散的玻璃和镜子。
十、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消防疏散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自卫和自救知识,引导客户疏散和逃生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经营。
如果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我将自愿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如果发生火灾事故,我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最新消防检查维保合同优秀篇四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1建筑名称:
1.2消防设施的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广播主机(不含广播外部线路)、喷淋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3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2.2.4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甲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维修报告须在三十分钟内到现场;一般情况4小时到场。乙方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待料等原因外,应二十小时内解决问题。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3.10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举办一年不多于三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最新消防检查维保合同优秀篇五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公司)消防系统包括水消防、气体消防、泡沫消防、消防报警等。
自动消防报警系统
新电公司生产区域所匹配的消防自动系统报警主要由高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nfs-3030主控机、英文显示控制屏、智能危机管理系统、中央手动控制操作盘、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信号模块、区域控制模块、线性感温电缆、蜂鸣器、广播主机、端子箱、火灾应急电话系统等组成。一旦发生火灾,主机系统发出声光报警,通过预先设定程序启动软件,控制相应模块,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在报警确认后,也能通过中央手动模式启动相应措施灭火。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
根据工艺系统布置,将江西新昌电厂(2×700mw)工程区域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主厂房内每台机组为一个报警区域;输煤系统及油库区等为一个报警区域;每个报警区域独立设置区域报警监控盘。
#1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6)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7)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1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1锅炉空气预热器
11)#1主变压器、#1厂高变、高公变、#1高压备用变
12)#1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1炉原煤仓
15)原煤仓间皮带层皮带及电缆桥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