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供水合同优质篇一
承包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v^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发包、承包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水电安装工程及弱电部分,清理自己产生的建筑垃圾,安装好后被偷盗的电线和损坏的给排水管工时费自行负责。(给水管安装到水表前,排水管,雨水管安装到阴井和排水沟,电器部分安装到电表前,接通电源。增减部份不计。主给水管、桥架洞预留、补洞。弱电箱安装,弱电线盒安装、开关插座安装、人防水电安装等,水电施工图范围。)
包工不包料、自己使用的工具自带,发包方不给予提供。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蓝图、施工规范认真组织作业,每一道分项工序完成后,承包方自检后报发包方,发包方及监理组织一次性合格验收,验收不合格,出现返工,影响下一道工序,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保修金5%,保修期限为终验合格后两年内。
承包方必须与土建部分同时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如中途有意停工不做,而影响下一道工种施工,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做,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只能付给20%工程款。如没有按期完成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按建筑面积:19902 m按建筑面积元/m,地下室建筑面积6102 m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m,以上合计总价:414750元整。
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50%,达到初验标准再支付20%,终验后再支付20%,住户钥匙交清后支付5%,验收完成后两年内返还保修金。
作业组进入现场所用材料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及发包方安排、必须按图纸和所定的材料品牌使用材料,如果承包方擅自更改品牌等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等规章制度。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善或者违章指挥导致的安全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承当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必须约束本组作业人员,不能乱拿工地的东西,未经负责人同意,私自乱拿者,以偷窃行为处理100倍价值处罚,不允许各作业之间在工地上发生吵架、打架,影响公司形象,如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不许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如发生一次罚款2000元。
2、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安排和指挥,遵守和执行发包方、监理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3、承包人所带领的职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若在当地及工地以外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承担。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返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按实物总造价三倍给予处罚。
2.若在正常情况不按施工进度进行,每延误一天处罚元。
3.实际工期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遵照执行。
1.如承包人私自把承包的工程转包他人,本合同一做费。承包人与发包人无任何承包关系。
2. 承包人每天工做时间内必须有代班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由签订日起,有法律效力,完工后自行失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日期:
农村供水合同优质篇二
怎样提高水电站施工安全的管理水平,是水电站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那么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电站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价款360000元整。元整。清淤及加固;文星水电站2.2km引水明渠清淤及加固。),清淤固工程),包模板2300元/米。
二、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要求乙方进场及竣工时间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工程技
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更改尺寸,隐蔽工程应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不得违章操作。
五、乙方应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不得偷工减料,若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费及工资,由乙方自负,同时应做到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求美观。
六、付款办法:
1、总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整;
3、在施工期间甲方若违约无法按工程进度付款,造成乙方停工待料,而拖迟工期,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若无故拖迟工期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七、乙方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发现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补充协议:
甲方: (公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四川省丹巴县革什扎河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
施工范围:吉牛水电站引水隧洞2#支洞工程的洞室开挖。
二、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45(日历天)
三、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1、本合同工程的承包单价为:隧洞开挖45.00元/m。
2、承包单价范围内的主要工作内容,隧洞开挖:钻机及维修、火工产品(含炸药、非电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电雷管等);开挖、人工洞内排险、人工配合清底、爆破后残余火工产品的一般清除回收、洞内钻爆施工用水的排出、距开挖掌子面架设、移除等相关工作内容。
3、本合同承包单价除双方特别约定外,包含了完成上述工2
作内容的人工、材料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及与工作内容有关的一切风险及费用。本合同承包单价不论任何原因不作调整。
四、保险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七日内为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全体乙方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购买保险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
五、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施工。保证合同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本合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监理签证的整体工程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算起,时间为12个月。超挖应控制0.15cm,不能有欠挖现象。
六、合同工作内容循环事件的约定
七、计量、结算与支付及保留金的返还
3、甲方每月28日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审核,并在完成审核后的3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并在不超过56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款的支付。
4、甲方在给乙方的每月进度结算中分别扣留10%的金额作为质量保留金。
5、在本合同工程竣工移交且业主或监理签发竣工移交合同33333
证书后,乙方无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劳资纠纷,并按甲方要求撤离施工现场、恢复临时设施占用场地后,甲方在56个工作日内将所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6、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引水隧洞整体工程完工后一年,自监理单位的整体工程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算起,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方面的问题,甲方将在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无息返还扣留的质保金。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乙方须在10天内无偿给予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另安排其他单位处理,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八、材料供应、管理
甲方应扣乙方使用火工产品的费用(元)=乙方实际领用火工产品的数量(t、m、枚/元)×相应火工产品的市场价+民爆公司配送费(t/元)×采保费(1.05)
2、由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乙方按照施工需要的领用,超出定额及图纸设计部分的用量由乙方承担费用,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且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用作本工程以外的地方及本工程施工内容以外的其它用途。
3、属于本合同乙方范围内承担的材料物资由乙方自行采购、保管。乙方自购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涨价风险,甲方不进行价有效期补偿。
4、甲方在现场自有的生活车辆和材料物资,乙方可采取购买、租用等形式取得使用或拥有的权力,并由双方另行商定。
5、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代乙方所购的材料物资(甲方已付款)由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内容确定属权后,属于乙方合同范围内的乙方自购材料物资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相应扣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材料物资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并在甲方处办理了领用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
6、甲方无偿提供施工循环使用部分外,其他部分由乙方有偿使用,并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农村供水合同优质篇三
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xx年4月8日,《某庄村(某社区)拆迁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拆迁方案》”)作出并向村民公示。原告通过本村村民收到的《**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内容知悉,《拆迁方案》是由被告制定的。该《拆迁方案》关系到原告房屋的拆迁及补偿、住房安置等事项,与原告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告因不服该具体行政行为,遂于2xx年9月27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讼。时至今日,该院既未立案也未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故原告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v^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之规定向贵院提**讼。请求贵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自己审理。”之规定,依法处理。
一、未经土地征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拆迁并制定《拆迁方案》违反《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及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原告对自身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不可侵犯的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对该物权实施剥夺或消灭之行为,除非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原告之宅基地、房屋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征收。且只有依法征收之后,才涉及补偿安置问题。《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征收集体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问题。因此《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是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法律依据。然而,本案中原告的宅基地和房屋并没有依法征收,在此情况下,被告制定《拆迁方案》实施拆迁显然违法。
二、被告作出《拆迁方案》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
本次拆迁起因于某庄的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整个村庄的迁移及安置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其中既包括原告房屋的拆迁,宅基地后续处理,又包括集体公共财产及设施的处理,同时还要涉及建设资金的筹集及集体财产在具体项目中的使用。上述事项包括拆迁安置补偿的事项,既涉及集体又涉及每一位村民的私权利(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上述事项属于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因此在制定《拆迁方案》过程中,应召开村民会议对《拆迁方案》讨论后作最终的决定。然而,该《拆迁方案》在制定到公布的整个过程中,没有征求村民意见,也没有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故《拆迁方案》制定违反民主原则。
三、《拆迁方案》内容不合法。
1、拆迁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不合法。
《拆迁方案》第八条规定“对拆迁户旧房及附着物的补偿按照鹤政[2xx]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该条涉及拆除房屋及附着物补偿的规定违反《^v^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第二条之规定,其中规定的补偿标准依据并非省级政府的规定且并未按上述规定调整提高。
2、住房安置对象规定不合法。
3、部分内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如第十八条的规定。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某庄村(某社区)拆迁安置方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依法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判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
具状人(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农村供水合同优质篇四
承包人(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 的 水电站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三年,从20xx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双方须继续合作,可以另行订立合同。
三、承包费上缴
1、上缴方式:实行税后利润上缴;
2、上缴数额:甲方收取税后利润的51%,作为承包费;乙方获取税后利润的49%,作为乙方承包所得利润。
四、 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2、负责监督乙方进行正常生产,合理使用水电站的机器设备、设施。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能组织正常生产累计达两个月的;或因损坏、丢失、擅自处理机器设备(包括设施)的情形而不能及时修复、增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财产移交表的财产价值和甲方应得的承包费向乙方索赔。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水电站财产进行移交(具体财产及其价值以移交表为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水电站的生产经营事宜;
2、负责合理安排职工、按时为职工发放工资;
3、负责处理和承担职工的工伤事宜;
5、对外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保证水电站正常生产;
7、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以甲方出具的收条为准。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任一方不履行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万元)。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免责。但因不可抗力产生损害结果的,仍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履行。
七、附件及未尽事宜处理
1、 财产移交表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农村供水合同优质篇五
供方:(以下称甲方)
用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立正常的供用水、电等的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做到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水、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生活需要,在电力系统、水压水源正常状况下,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供电、供水。
2、当甲方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情况时,甲方应当按不低于其供给第三方水、电的比例及条件,供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需停水停电,应提前告知乙方。
3、在乙方每个接水电、受电点安装用水、电计量装置。用水、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乙方实际用水、电量,以此作为计算乙方水、电费的依据。
1、由于市供水、供电公司每月按商业用电标准供给本公司,所以甲方每月只能按市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甲方的费用标准向乙方收取。
2、为了减少甲方的损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水电费的 %付给甲方正常损耗费。甲方承诺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不高于其向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的变动导致水、电收费标准的变动,则按国家规定的变动幅度作相应的调整。
4、甲方每月30号之前按乙方水、电表显示的使用量收取当月水电费和损耗费。
甲方供应水、电的开通后,乙方应当采取_________(方式)支付用水用电费。
1、甲方对乙方每月用电量、水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式指定专人进行抄表统计,乙方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应保护好水表、电表等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水电表,以影响水表、电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盗电之行为。
4、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电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者,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供电,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5、甲方发现乙方用电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电设施损害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