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一门艺术和科学,它需要投资者具备判断力、决策能力和执行力。接下来是一些专家对投资市场的观点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投资总额为______万美元,注册资本为______万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万美元。
2、甲方有意转让其所持有的沈阳星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权。
3、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承接经营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业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订立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标的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2)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国内骚乱;
(4)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不可抗力事件。
1、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前,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2、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订立书面协议,本协议可以解除。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4、本协议获审批机关批准后,双方不得解除。
5、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于______裁决。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甲、乙、丙三方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楼(房)。
三、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三
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土地的30年承包权。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优先各方的现金投资后,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即在各方投资的________万元现金收回投资前,土地承包权所占的50%股份暂不参与利润分配)。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三日内以全部出资金额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将存入下列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各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其他约定: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___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甲方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为规范乙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签订本协议。
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甲方有权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费。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布,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甲方负责提供股票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安排乙方股票挂牌,组织乙方股票转让活动。
甲方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安排乙方首次挂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票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票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挂牌时和挂牌后作出的承诺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保证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承诺文件。
(四)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费。
(五)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六)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挂牌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挂牌费:
(一)挂牌费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由甲方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乙方应当在挂牌日前缴纳按照挂牌首日总股本计算的挂牌初费,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的本年度挂牌年费。
(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的总股本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与挂牌初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票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
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本协议自终止挂牌之日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五
甲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条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
1.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1.2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
1.3有限公司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经营范围。
2.1(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3.1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4.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
5.1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
甲方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占实缴注册资本的35%。
乙方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占实缴注册资本的35%。
丙方以技术出资______万元,占实缴注册资本的20%;。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由甲方负责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实缴________万元到位,由乙方负责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实缴_________万元到位(如果存在认缴的填写此条)。
5.2甲乙丙三方占公司股权份额如下:__________。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保留公司__10%__的股份作为员工激励股份。
5.3公司各股东利润分配比例如下:__________。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年度核算该年度净利润,在次年2月1日前分配利润,甲方按净利润总额的35%分配利润,乙方按净利润的35%分配利润,丙方按净利润的20%分配利润。
2)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丙方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
第六条缴付出资。
6.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甲乙双方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工作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6.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上述出资之使用需经过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用途。
第七条公司的运营。
7.1在公司成立后,委托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法人,委托_______作为公司执行运作的经理人(简称公司执行人)。执行人全权处理公司事务,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营财务负责人。
1)单项费用支出超过_________元;。
2)新项目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入股、退股及股份转让。
8.1入股条件:1)投资人需承认本合同,2)需三方共同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8.2退股条件:1)公司正常运营不允许退股;2)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入股时的财务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已现金方式结算。
8.3股份转让:经另外两方同意后,股权人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按8.1入股对待。
第九条解散及清算。
9.1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9.2公司因9.1第项、第项、第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
9.3清算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其他人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2如果甲乙双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缴资本给公司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责任。如果丙方因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向债权人承担责任,有权依据本协议向甲乙双方追偿,并有权按照丙方承担责任之日以丙方承担的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的24%要求甲乙双方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存在认缴资本的情况下)。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甲乙丙三方原本意愿时,经甲乙丙双方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11.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30天内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11.3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或融资等方法解决。
11.4股份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情况。
11.5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丙方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六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甲乙丙丁四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根据工作进度,缴足全部或相应部分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3、甲乙丙丁四方根据需要,垫付与投资入股股份相应的筹办费用;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丙方签名:丁x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1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七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甲、乙、丙三方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楼(房)。
三、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________万元,所占份额________%。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八、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九、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八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____元,占该公司______%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需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______元即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九
甲方:
法人代表: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_________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一种)。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十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宜宾亮洁清洁服务有限责*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清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清洁地点:
二、清洁范围:
三、清洁期限及标准:
四、清洁服务价格及结算:
五、甲乙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以及清洁用品库房;
2、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无条件全部付清清洁工作价款;
3、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高质量完成清洁工种工作;
4、清洁员在工作期间在严守秘密、热情服务、承包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伤残亡等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故。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3、对违约行为的处罚:由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处以合同总金额的20%的 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省________市签字。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十二
引资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诚实信用、长远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经营原甲方多年运作经营的沙场生意;就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沙场合作经营等事宜略定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投资入股方式参与甲方的沙场生意(即沙源、采沙、运输、储存、销售)一切经营运作(以下简称沙场)。
二、乙方自愿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做为入股资金,占有沙场百分之五十(50%)股份。
三、甲方以现有生意资源及现有经营设施为引资方占有沙场百分之五十(50%)股份。
四、协议签订后沙场经营物资(已有车辆、船只等)为甲乙双方共同财产。
五、生产与管理:本着为沙场业务多创利润、长远发展为原则,甲方秉承长期经营运作经验优势,有管理义务与权利。乙方可委派或指定一位乙方负责人进行财务监督,但不得干预正常经营运作。
六、亏、盈支配:自协议签订后沙场所产生的利润(按每月月底结算为据),纳税后甲、乙双方各按股份百分之五十平均分配。若沙场亏损时,甲、乙双方各按股份百分之五十承担责任。
七、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撤股,除双方共同商讨达成共识同意某一方退股外。
八、协议有效期限自公历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公历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___年。期满后甲乙双方需再行商讨合作事宜,并另签订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十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万元人民币的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甲方愿意转让其持有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的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
目标股权已经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由于有多个受让方,目标股权采取拍卖方式进行转让,乙方已经通过上述程序依法被确定为买受人(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目标股权已经在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受让方,乙方是唯一的受让方,因此目标股权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乙方愿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拍卖转让方式)/乙方愿根据本协议确定的价格受让目标股权(适用于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基准日为年月日。自转让基准日起,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已经按照一定的程序向乙方提供了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资料,并根据乙方的咨询尽其所知的就目标股权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说明及解释,双方在确定转让价款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目标股权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为签订本协议,乙方已经对目标股权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调查,乙方自愿承担因目标股权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造成的风险,并保证不会以该等风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会以该等风险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3、自转让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的期间内,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对于目标公司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目标股权价值降低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不对目标公司在任何时点的净资产以及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1、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2、乙方确认,其受让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以《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拍卖成交的价款数额为准。本次股权转让为含权转让,甲方不主张对目标公司转让基准日以前年度利润及截至转让基准日的本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但转让基准日前目标公司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的利润仍归甲方所有。
3、乙方可以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1、双方一致确认,自目标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乙方享有目标股权并行使与目标股权相关的.权利。
2、目标股权转让手续,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个月内开始办理,并在开始办理后个月内办理完毕;如目标股权转让依法需报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核准,审批或核准期间不计入本款约定的期间;各方未按对方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履约期间应作相应顺延。
1、甲方、乙方均就转让及受让目标股权依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人均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2、甲方保证其依法享有转让股权的处分权;在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前,甲方持有目标股权符合有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甲方未在目标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但甲方在签约前已向乙方告知目标股权存在权利负担等权利限制的除外。
3、乙方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保证积极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甲方保证协助乙方取得目标股权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5、本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至股权转让手续完成前,甲方承诺不就其所持有的上述目标股权的转让、质押、托管等事宜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的接触或签订意向书、合同书、谅解备忘录、或与股权转让相冲突,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的条款的合同或协议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6、乙方保证其作为目标股权受让人取得目标股权的程序完全合法,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支付目标股权全部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完全合法。
7、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促使目标股权过户成功(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8、乙方保证未签署任何与本协议书的内容冲突的合同或协议,并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9、不论本协议能否得以履行,乙方保守其所知悉的目标公司和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0、乙方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不得干涉、影响目标公司和甲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1、与目标股权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除法律对费用承担另有规定或本协议中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为完成本次目标股份转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以及先期支付的评估、招标、拍卖费用等。
2、违约情形。
(1)甲、乙任一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股权变更登记协助义务。申请资料提供方未按规定及时提供申请资料,经登记部门书面提示或登记部门不予书面提示后经相关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提供的,视为拖延履行。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任一方违反依据本协议或商业习惯形成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义务的。
3、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本协议生效后,未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应当在协议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不包括其间已付款孳生的利息),除此之外甲方或者乙方均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个月内无法恢复履行的。
(2)非因甲、乙任一方过错,在申请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后个月内仍无法获得批准、核准或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3)协议解除的,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4)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协议经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的,则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该公司存档份,工商登记机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十四
第三条公司有xx市xx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独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xx市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本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咨询服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四章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九条出资人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额。
实缴额。
比例。
xx市xx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货币。
1000万。
1000万。
100%。
第十条出资人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五章出资人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1)制定、修改公司章程或批准董事会制定、修改的公司章程;。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任命执行董事或监事;。
(3)选配国家股权那代表参加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更换或罢免其委派的董事,并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4)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
(5)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的形式,解散和清算等做出决定;。
(9)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收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由出资人委派吴志强为董事长;胡丽娟、李松为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出资人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的形式、解散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9)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形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出资人报告。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出资人任命吴志强担任。任期为三年。
第十七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加石灰,主席:袁清梅,监事:宋金平、卢毅明、黄沙春、江涛。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时及时改选,或监事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九条监事会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名召开临时监事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出资人委派吴志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要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是做财务会计报告,并于第二年3月21日前送交出资人。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4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出现时;。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离需要解释的;。
(3)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4)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5)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队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设计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事项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爱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区国资局制定,自20xx年x月8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出资人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协议书(精选15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路号。(注:请按照住所证明填写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注:也可由股东约定具体的经营年限),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公司的股东。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1、姓名:;住所:(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住所进行填写);身份证号:
2、姓名:;住所:(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住所进行填写);身份证号: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得抽逃出资;。
(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
第十三条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1、股东,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注:出资方式包括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其他出资方式请注明是作价出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于*年*月*日前缴足。
2、股东,认缴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于*年*月*日前缴足。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八条股东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营业期限。
第十九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有其他股东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时,如资不抵债,股东未缴足出资的,应先缴足出资。
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的记载。
第二十二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承继转让人的出资义务。
第二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继承人应当承继股东的出资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定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定监事的报告;。
(六)审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的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定期会议每年召开**次,于每年、召开。临时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时,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每届任期*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会选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并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履行监事的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三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五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三十六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要求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章程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章程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股东可以书面请求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或者执行董事收到公司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公司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由公司出具书面证明。
第四十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承继转让人的出资义务。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注: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以由经理担任,由经理担任的,应当修改本条。)。
第四十二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四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作出违背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决定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但其丧失执行董事或经理资格的除外;。
(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
(四)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法定情形。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四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九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清算期间,仍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章公司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三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公司法》有规定的,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企业联络员应当把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公司置备,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报公司予以更新。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涉及的股东会会议,可以采取口头、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
第五十六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并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章程、年度报告、股东缴纳出资情况等信息,具体公示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于**年**月**日订立。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各股东人手一份,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