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

时间:2023-10-25 作者:梦幻泡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

岗位职责可以帮助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如何高效地履行岗位职责是每个员工都需要思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岗位职责的实例,希望对大家了解和编写岗位职责有所帮助。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一

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办[20*]37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网络办的统一部署,最大可能地发挥现有设备、技术力量,立足于花小钱、搞好信息化,努力把好组织实施、资金保障和人才支撑等重点环节,着力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和网站建设,先后投资完成了内、外网的设计、安装,并按时投入使用。重视财政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编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效推进了财政信息化各方面工作。现就近期内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今年下半年来,我们努力克服时间紧、压力大、资金缺等困难,严格按照县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在县网络办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做好网站的重建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化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领导重视,财政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全县电子政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信息化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在经费紧张情况下,仍挤出资金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专项经费,用于设备更新、办公自动化和内、外网建设或改造。积极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自动化办公系统等应用信息技术的培训班,为全面推进交通信息化办公系统的应用奠定了基础。

(二)行业信息化工作得到加强

今年来,我局在县网络办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大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力度,以点带面、有效推进信息化工作。为下一步局系统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网络建设创造积极的条件。

(三)电子政务建设成效明显

力支持下,通过前期准备,中期协同分析,后期不断修改,在2个月时间里完成了设计、测试,我局顺利建立了自己的网站财政信息网,网站整体功能和栏目设置符合财政信息提出的要求。目前,使用效果良好,此网站的建设运行充分利用了我局现有资源:包括现有网络带宽、现有服务器等等。同时我们认真做好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维护工作。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从解决问题入手,从基础建设抓起,注意处理好先进与实用、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一)以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为龙头,推动信息化建设进程

(二)以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为先导,充分发挥信息化功能

(三)以进一步建立制度、标准为契机,改善信息化软环境

(四)以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为动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二

总结。

2020年,我局积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为目标,以财政预决算公开为龙头,全面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民生工程、政府采购、扶贫等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全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xx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xx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xx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xx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6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xx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股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

三、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县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三

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下发了《德化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试行办法》,把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信息人员培训。每年组织信息员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财政综合材料写作培训,提高信息员写作水平。同时,组织信息人员到兄弟县市学习考察,交流经验,为信息员充电。

四是实行通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采用台帐,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四

20**年是“十一五”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前三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努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措施,深化改革,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探索财政工作的新思路,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项财政工作进展顺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一、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1-9月份,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7866万元,同比增长10.08%,增收4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9%。全额收入完成94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7%,同比增长4.8%,增收4339万元。

税收收入完成30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3%,同比增长7.9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3.34%。非税收入完成17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同比增长14.05%,占地方财政收入的36.66%。

其中,国税局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8%,同比增长0.49%,增收49万元。全额收入完成49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7%,同比增长0.71%,增收350万元。

地税局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8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1%,同比增10.26%,增收1757万元。全额收入完成26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1%,同比增长7.23%,增收1779万元。

财政等部门完成收入18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9%,同比增长15.76%,增收1579万元。

财政支出:1-9月份,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8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4%,同比增长5.8%,增支3753万元。

二、前三季度重点抓的几项财政工作。

从前三节度的财政运行情况看,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减费因素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缓慢。同时,由于增支因素又较多,在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改善民生方面,工资、教育、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都需要财政有较多的投入,支出压力很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抓好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大税费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的主体作用。健全完善宏观税负分析机制,全面推行纳税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税源信息管理,提高掌控税源能力。二是继续实行财政局班子成员收入分工负责制,抓好收入任务的分解落实,及时调度各乡镇办事处收入情况。今年1-9月份,各乡镇办事处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778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84.96%,同比增长16.69%。另外,在抓好支出的同时,重点抓好组织非税收入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交流沟通,落实收入分工负责制,加大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支持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既是发展经济的重要目的,又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和效益高低的重要标志。我局一直把财源建设作为基本任务紧抓不放。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灵活运用财税政策和手段,创新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加快发展、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一是始终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财源效益为中心,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财源发展后劲。二是不断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吸附作用、财政政策的引导规范作用,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三是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梳理各项政策资源,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鼓励大型骨干工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努力探索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方式,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利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四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发挥财政投融资职能,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发展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建设支出。

(三)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在预算编制和支出安排上,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优先考虑民生,优先保障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是把工资足额列入预算,落实工资发放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了工资正常发放。二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保障支出需要。截至9月底,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和拨付分别为44238元和3930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缴存和拨付分别为18884万元和181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缴存和拨付分别为6768万元和6774万元。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350户、8320人,拨付资金100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643户,11746人,拨付资金681万元,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做好高效节能照明灯推广工作。为了做好节能减排,国家开展了高效节能照明灯推广工作,对居民购买国家中标高效节能灯给予50%的财政补贴,单位购买给予30%的补贴。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精心组织,通力协作,顺利地超额完成了推广任务。四是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和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目前,已按进度拨付此项费用126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义务教育的发展。五是投入1223万元用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确定的建设项目是大辛庄办事处中学综合楼等6个项目,目前主体已完工,计划于12月底交工并投入使用。投入270万元用于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项目试点,目前该工程已进入验收阶段。以上措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重视。

(四)继续加大“三农”投入,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我市的新农村建设。一是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依法稳定增长。整合各项支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综合开发、科教兴农、生态保护等工作,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建设现代农业。二是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20我市种粮农户13万户,小麦种植面积67万余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683万元。根据上级要求,我们于4月5日前把补贴资金及时打入种粮农户一本通存折。同时,我局成立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领导小组,16个直补发放督导组,对资金发放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资金真正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三是继续做好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今年我市优质专用棉花良种推广补贴面积26万亩,补贴资金近40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70万元,补贴农机具386台,受益农户达202户。通过改革完善“三补贴”政策,加大了补贴力度,扩大了补贴种类和范围,切实增强了粮食生产能力,支持了农业优良品种推广。四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我省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提高至每人80元。我市参合农民数为50余万人,xx市和我市的配套资金201万元和1006万元已分别缴至财政专户。截至9月底,当年财政专户基金收入为4831万元,支出为4537万元,全市合作医疗受益群众达28.5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五是积极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家电补贴产品给予13%的财政补贴,对农民购买规定范围内的汽车、摩托车给予相应补贴。截至9月底,已补贴家电1.8万台(件),补贴资金393万元,补贴摩托车、汽车952辆,补贴金额291万元,为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五)切实做好财政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合理安排,按时编报,圆满完成了财政统一报表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规范性。今年前三季度,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1001万元,实际采购金额9446万元,节约资金1555万元,节支率14.13%。三是做好政府外债项目管理工作。我市碧波污水处理项目利用亚行贷款635万美元,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利用亚行贷款601万美元。市政府、市财政为两个项目做出了资金担保承诺。为确保项目单位按时归还利息、贷款及筹集相应的配套资金,我们深入项目单位现场了解项目进度情况,督促项目单位确定专职会计人员,落实配套资金,建立会计帐薄,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组织好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9月份共组织522人次参加了会计从业资格的网络化考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如经济和财源方面的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两个比重”偏低;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现行财政体制限制,地方财力增幅较低,收支形势依然严峻;财经秩序仍然不够规范,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认真做好下一步工作。要全面完成全年的财政工作,必须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改革,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优化增长模式,努力完善收入体系。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及税种的税源监控,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逃骗税,做到科学收税、防止流失。同时处理好应收尽收与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的关系。二是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建立健全非税收入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实现各部门之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切实提高征管水平。研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部门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积极性。三是高度重视财政收入质量,提高“两个”比重,积极推进财政收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增长。四是正确把握经济形势,认真寻找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抓住难点,突出重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扶持。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压一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大力压减会议、出差、培训和公务接待等一般性开支,严格控制出国考察,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从严控制公车配备和公车使用,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消减一切不必要的财政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和预算约束,加大预算外资金统筹管理力度,凡年度中新增加的支出项目,要尽量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解决,确需追加预算的,要周密论证,严格按程序审批。三是在保证工资和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确保“三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社保、节能减排等重点支出的需要。

(三)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为基点,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支持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做好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整合支农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基地等发展,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等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确保社会保障支出需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工作,加大敬老院建设投入力度。三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安排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教科书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管理监督。一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改革;按照国家出台的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和管理工作。二是改革财政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扶持方式,实行项目筛选,择优扶强,尽量减少直接投入,多采用奖励、补贴、贴息等方式,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通过对财政收入的监督,防止收入的“跑、冒、滴、漏”等问题,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通过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资金在使用中“截留、挪用、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等问题,确保专款专用;通过对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范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各项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财政管理,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探索财政改革,努力把财政工作做得更细、更好、更扎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五

一是转变宣传模式。改变传统的由办公室作为信息宣传主要阵地的模式,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宣传,明确局机关所有股室工作人员都是信息宣传员,有义务完成对信息的搜集、整理、撰写及上报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宣传重点。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把握财政信息的报道重点、亮点,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宣传载体加大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

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信息撰写的学习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信息写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文字处理能力,保证财政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典型性。同时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新闻写作培训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写作技巧和信息质量。

四是建立奖励机制。为进一步鼓励干部职工新闻宣传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镇远县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镇远县财政局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并将根据信息采用情况,分不同等次酌情给予奖励。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六

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2386万元,占年初计划257610万元的59.15%,同比增长33.2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6711万元,占计划192740万元的60.55%,同比增长52.64%。剔除耕地占用税56493万元及耕地开垦费13839万元后,财政总收入完成82054万元,占计划140960万元的58.21%,同比增长3.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379万元,占计同比增长11.43%。财政总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划72700万元的63.79%,实现双过半。

1、以服务项目建设为核心,全面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一是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筹集资金5.71亿元,支持东环路、丹土一级公路、xx区、一江两岸景观带等重点项目建设;筹集0.9亿元土地收储资金,收储土地1000多亩;筹集资金4.3亿元,重点支持全市移民内安土地治理和均县镇迁复建等。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向上争取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39266万元、秦巴片区产业资金2.2亿元、省农产品调度资金5000万元、县域经济发展1000万元、旅游品牌化建设资金600万元。

三是加强投资评审服务。半年来,共完成丹郧路路面大修工程、危桥改造、右岸开发区道路建设、沿江路改造、东环路、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经费等各类评审项目17个,送审金额2.9亿元,直接审减金额1600万元,审减率达15%。

2、以服务“三农”为抓手,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是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28亿元,支持改良土地5500亩、加固小型水库2座、整治塘堰9座、新建拦河堰12座、衬砌渠道1.2万米、94个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基地开发项目、农发项目建设、城郊旅游观光农业园建设、有机蔬菜基地建设等。

二是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上半年,严格按照“五统一”标准发放惠农补贴资金6900多万元。

三是规范农村公益性服务。认真落实“以钱养事”项目资金。上半年,拨付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五险”资金413万元;验收17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拨付资金1276万元,硬化道路34处,维修塘堰库445座(个),受益村民23.15万人。

3、以完善财政服务为重点,努力健全财政保障体系。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时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和城乡居民养老金、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支持5所农村中心幼儿园建设、72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6万名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及时足额兑现教职工绩效工资;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图书室建设;认真落实计生奖励政策和“关爱女孩行动”。

三是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村主职干部待遇,村级主要干部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供销社财会审计处工作总结打算。

20,财会审计处按照市社的总体部署,在分管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逐条落实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把握工作重点,强化具体措施,努力完成市社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财会工作指导方面:年初拟订《全系统财会工作意见》,明确工作思路,强化重点工作,把财会工作融入到市社的工作大局之中。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财会培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把控财务管理脉博;三是完善内部机制,发挥社有资产效能;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五是加强财会调研,强化系统指导作用。及时召开全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年内各项工作。在学习中掌握政策,在调研中了解情况,在实践中服务基层,充分发挥系统财会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一是在系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对于县区社采取调研抽查的办法,对于市社全资及控股企业采取重点检查的办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账簿设置情况、会计电算化开展情况、货币资金盘存及管理情况、企业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固定资产的盘点及清查情况以及成本核算和费用开支情况等几个方面,并针对存在问题提了改进意见。二是开展财会工作同工种竞赛活动,激发财会人员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报表网络直报、财务分析、财会调研专题分析、财会信息报送等。由于这项活动的扎实开展,使全系统财会工作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省社开展的财会工作同工种竞赛公布排名中,市社目前位居前列。三是按月做好财务数据和会计报表的收集、编制、审定、汇总上报等工作,按季、按年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三)在财会人员培训方面:年内组织三次培训,一是组织各县区社财会负责人参加省社举办的财务管理培训班;二是组织本处室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新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规范培训班;三是组织各县区社及市直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市社举办的新网工程申报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改善了财会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在财会专题调研方面。今年调研的重点侧重于会计基础工作及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各县区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新网工程项目规划与建设情况、农村合作金融的开展情况等内容。本处室年内撰写了三篇有价值的专题调研报告(论文),其中《浅谈新网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与绩效考核》、《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的实践与思考》两篇调研论文已收到有关杂志社的约稿通知,另一篇专题调研报告《财会工作现状、问题及建议》在省社财会同工种竞赛中获得较高得分。本处室本年编写各类财会信息33篇,完成目标任务的275%,其中被市级媒体录用22篇,省级以上媒体录用11篇,完成目标任务的367%。同时,各县区社财会部门也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截止目前已收到各类财会专题调研报告及论文6篇,为市社提供有价值财会信息10余条。

通过调研,对于发现和揭露问题,开拓工作思路,促进工作创新很有帮助,同时也为全系统提高财会管理水平提供了建议性和参考性意见。

(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市直全资及控股企业采取日常审计与年终审计相结合的办法,上半年组织本处室人员对新苏豫公司效益完成情况进行了预审,对日杂花炮公司新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于市社机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采取对照自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财政局、审计局的有关要求,年内开展了对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的自查工作、小金库清理及“三公经费”的自查工作,在市社网站上及时公开市社机关30财政决算及年财政预算。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新网工程引导资金申报被市社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项目,为此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狠抓落实。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布置,举办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调研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一)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数有所突破,本年计划申报4个,实际申报5个,同比增加2个,完成年度计划125%。争取省级新网工程引导资金300万元,申报国家级新网工程项目1个,目前已在省社网站上公示,其奖补资金尚在核定之中。其争取资金总额有可能创造历年之最。

(二)新网工程项目储备数明显增加,据统计,20全系统新网工程项目储备数达12个,其储备数量也达历史最高峰值。

(三)新网工程项目绩效考核有序开展,本年12月份将对全系统20-20所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其考核数量达8个,也是自新网工程实行考核以来其考核数量最多的一年。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全系统利润总额增长乏力,直接影响与利润有关的各项财务指标,给市社完成省社的目标任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新网工程项目发展不平衡。从今年申报的5个项目来看,主要集中在3个单位,大部分单位无项目申报,甚至有的单位至今未申报一个项目,发展极不平衡。

(三)财会队伍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系统财会队伍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人员老化现象比较严重,财会人员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令人担扰。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在系统化、规范化方面予以加强。

一、工作总结。

(一)财政预算执行概况。

由于20省、市对财政管理体制均进行了调整,从年7月起执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经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同意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入按新体制实际执行数报告。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63.8亿元,同比增长1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7.2亿元,同比增长20.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3.49亿元,同比增长14.39%。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100亿元大关,完成100.03亿元,同比增长19.11%。市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116.85亿元,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6.16亿元,实际支出113亿元,为预算的99.97%,同比增长10.85%。年终滚存结余3.85亿元(其中:剔除结转下年上级专款后净结余为1.21亿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2017年市本级教育投入同比增长15.28%、农业投入同比增长13.85%、科技投入同比增长14.02%,均高于市级经常性财政收入12.7%的增幅。市级民生投入69.03亿元,占实际支出的61.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二)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一是着力支持产业发展,夯实财源基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我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技术升级改造。投入技改资金5.5亿元,主要用于企业创模攻坚、公益性企业贴息补助0.37亿元,扶持工业结构升级、技术改造等补助2.33亿元,对“5个100工程”产业园区标准产房等投入0.47亿元,拨付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0.97亿元、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专项资金0.33亿元。

二是协控联管,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通过加快涉税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税收稽查力度,大力清缴欠款,规范税收秩序。已通过验收的xx市综合治税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完善了平台功能,并将xx区、xx区、xx市作为试点。对我市申报免税资格认证的54户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核认证,通过认证28户,补充认证上年度免税资格10户。同时做好省支持贵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政策兑现工作,对13户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月进行核实,并按月向省申请办理税收返库。

三是严密监控财政收支进度,特别是在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后,为适应新的“属地征管”的需要,在企业划转、收入调库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新旧体制的顺利衔接。同时,加强财政收入监管,分析财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合理调配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收支的稳定、可控。

四是强化并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实行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的“一个池子进出”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净地”出让,有效提高土地增值收益,增强政府调控土地资源的能力。制定《xx市土地出让成本和收益资金拨付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对资金的管理责任。并为保障“疏老城、建新城”计划实施起草《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市区两级分配体制的意见》。

五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质量。建全非税收入征管网络系统,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分析,对重点非税收入来源适时监控。进一步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面,清算并将属于我市的0.54亿元交通罚没收入划入市级国库。组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的各项政策,全市实际执收的由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8项1.44亿元、省级收费基金项目1项(煤炭价格调节基金)0.25亿元、地市级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1项(价格调节基金)5.27亿元,要求相关部门取消40项、免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降低4项涉企服务性收费。继续实行非税收入票据登记、核销制度,清理、撤销26个政府非税收入(零余额)账户。

2.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不断扩大财政支出规模。

一是统一认识、建立机制。按照《xx市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分解任务并实行年度考核、兑现奖励,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做大财政支出规模,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19.77亿元(其中:市级84.77亿元、县级35亿元)。

二是积极协调、多方筹资。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主动与国内外各金融机构对接、协调,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牵头对各融资平台公司报审的12例融资项目进行组织评审,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融资150亿元。

三是在城市轨道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中,通过盘活土地,提高土地运用收益,引入社会资金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务的核实、统计和管理工作。为切实防范财政风险、摸清“家底”,积极配合作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调查审计工作。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借、用、还”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维护好政府筹资信誉。市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建设方面地方性债务已归还各银行贷款本息28.91亿元(其中:本金14.47亿元、利息14.44亿元)。结合项目进度及还款预算,市本级财政安排外债还贷准备金0.41亿元。

3.把握重点、围绕目标,全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全面支持“9+3”义务教育项目实施。压缩市本级行政机关经费的8%共0.2亿元用于支持实施“9+3”义务教育及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投入不低于全市gdp的4%。

二是市本级多方筹集到位保障房建设资金20.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56亿元),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积极协调,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保障xx市“12319”数字公共服务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

四是市级已根据批复项目下达资金计划0.78亿元推进“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社区公益事业项目,涵盖全市各社区的环境整治、照明、文体设施、安保、道路改造等。

4.整合资金、规范管理,保障“5个100”工程的顺利推进。

一是推动产业园区发展。市级财政在技改资金中安排0.47亿元专项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及基础建设,并积极配合争取到上级资金0.65亿元对园区内企业给予扶持。

二是通过建立竞争立项机制,加强存量资金整合、园区建设推进机制、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对25个农业现代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投入1.7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4.94亿元。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七

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是财政部门向领导提供工作决策的平台,是展示财政工作成效的窗口,是财政部门与广大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提高财政工作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瑞金市财政局将财政信息宣传纳入日常工作重点,严格要求,多措并举,努力使财政信息保质保量,宣传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有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科、所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宣传报道小组,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良好格局。

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制定下发了《瑞金市财政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和《瑞金市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把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与评先评优挂钩,文件规定,凡是被相关刊物或网站采用稿件的,不仅在绩效考核中加分,还给予不同层次的现金奖励,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实行通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采用台帐,对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制度,不断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八

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一、强化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推行。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记录、有档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区分制度,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审查融入文件审签程序,由主办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把关,签署意见,对决定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文的同时,上网发布并存档备查,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签发与保密审查、公开审查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工作时效。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网上举报投诉和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动态信息以及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供信息。同时,坚持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和重大案件、群众关注案件查处情况,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舆情,做到重大决策事项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好面向社会、面向机关内部的'信息公开,在推行预审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响应、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会审会”、“旁听制”、“处(科)务会议纪要”、“乡镇议事会”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将公开内容全方位展示。

一是把“**廉政网”作为市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渠道。“**廉政网”现开通政策法规、荣誉室、最新动态、案件检查、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教育宣传、信访工作、行风评议、源头治理、执法监察和工作研究等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共中央、河北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重大举措和取得的成效;通报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信息和快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形势,坚定对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心。()同时,开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机关作风举报窗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干部,政府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私及其他败坏党风政风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2013年共发布专题10个,发布新闻综合类信息160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60余条。

二是以“**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为载体,强化信息公开。年初,将《**市“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市“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解表》予以公示,明确1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将任务细化落实到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挂网督办;组织开展2013年专项资金检查,公布《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深入专项资金涉及的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核查各单位专项资金底数,共清理专项资金21.89亿元,清理结果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予以公布;9月份,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市级行政许可审批19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5项,行政监管131项;分三批次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85项,其中接收下放事项74项,取消1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市级保留行政许可审批1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6项,行政监管136项。清理结果及时公示,并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发布了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和重新绘制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做到了依法确权、科学分权、有效控权,防止权力滥用;在**电视台、**日报社、**人民广播电台相继开办“一把手眼里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访谈节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专栏,安排市直部门“一把手”,围绕政务公开等项工作进行访谈,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好“三农”工作、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关乎民生利益事项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三是加强网络问政,健全群众诉求受理机制。积极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电视电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信息,拓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收到了良好效果。在《**日报》开办《纠风进行时》栏目,接听群众热线170个,解决问题170个,答复率为100%;与**电台开播了《百姓热线》节目,共接听群众热线8230个,解决问题8050个,答复率为97.8%;与**广播电视网联手建设“网上访谈”栏目,17家市直参评部门的“一把手”与网友面对面交谈,网友提问602个,当场解答587个,为广大群众拓宽了反映问题、发表心声、参与活动的渠道;搭建“网上直通车”政民交流平台,累计收到网民提问2670件,其中:咨询类997件,投诉类611件,建议类657件,求助类405件,已回复2616件,回复率为98%;开展评议科室负责人活动,将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职能,与企业经营、群众生活、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部门,155名重点岗位负责人纳入评议范围。测评前公示参评人员姓名、电话、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服务承诺等,公开晒权、接受监督;测评后公示结果,分类排名,满意度排名末3位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满意度排名连续两次末3位的,进行组织调整。

三、创新载体,构建信息公开立体化平台。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级建立投资项目代办中心、企业代办中心、综合代办中心,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对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督导,建立定期联系、重大事项通报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全市政务服务一盘棋的良好发展格局;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落实全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明确“五个标准化”建设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重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挂账督办。今年5月,对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下发督办卡,责令整改。

二是搭建市、县、乡、村四级覆盖网上便民利企服务平台。以广阳区为试点,搭建市、县、乡、村四级覆盖网上便民利企服务平台,建立了“村村通”电子信息政务网络,在乡镇将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司法等方面的服务项目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公。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制发代办项目便民卡,设立党员服务岗,启动村(社区)代办制,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以霸州市为省级电子政务试点县,待国家检查评估合格后,电子政务平台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是抓专项资金系统平台建设。市纪委监察局利用一周时间,对10个县(市、区)专资平台建设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了解具体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专项资金监控系统平台规范运行的通知》,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优抚等4类专资资金作为首批录入资金纳入监控平台,规范操作,对外公开。积极协调秦皇岛软件开发公司,组织10个县(市、区)进行信息录入工作,并达到内网试运行要求。目前机构建设、资金保障、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并正式对外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3月26日。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九

为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各项工作,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全面完成年初收入计划

完成财政总收入28690万元,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2.41%。其中: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384万元,与上年持平,税收比重同比提高;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306万元,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10.2%。(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二、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支出

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县2011年财政预算》,从紧有序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从严控制新的支出口子,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将有限的财力用到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和保民生上。(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三、大力加强绩效财政建设

高度重视财源建设,着力抓好税源培植。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壮大城建投融资平台。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民利支出需要。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重点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和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完善村级低限运转保障机制,继续改造乡镇机关和村级活动场所。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完成省、市确定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2011年办理9件实事所需资金。(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四、努力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积极应对跟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与省市财政部门衔接,合理确定划转基数,为县本级争取最大利益;做好与税务、人民银行对接工作,加快转变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手段;向省财政厅反映我县财政困难情况,争取加大对我县财政资金调度的力度,争取增加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额度。(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11年12月30日)

五、正确实施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监督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县标准预算周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理财,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努力做好2011年财政工作,促进本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张悦音 为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为民服务,永远争第一”的思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实质,明确“创先争优”的具体要求,增强党性原则,充分认识“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激发“创先争优”热情;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更好的践行财政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高度的热忱、严谨的作风和负责任的态度,将本股室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财政的良好形象。

三、严格遵守局机关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爱岗敬业,脚踏实地,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做好本股室工作,认真完成市局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投入到比、学、赶、帮、超的工作热潮中,乐于奉献,力求最优,不断提升财政优质服务新形象。

省财政厅、农牧厅:

根据《甘肃省省财政厅、农牧厅关于做好2012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牛羊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财农〔2012〕84号)文件申报要求,实行财政补助项目投入,以扩大肉牛产业项目资金投资规模。

近年来,通渭县把发展以牛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列为全县重点发展的产业来抓,制定了《通渭县玉米秸秆养畜转化实施意见》、《通渭县牛羊养殖扶持意见》和《关于促进牛羊扩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肉牛养殖,肉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肉牛产业稳步发展,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农民增收,省上把我县列入肉牛产业项目县,补助资金按中央财政、项目整合和县级财政配套的资金筹措要求,我县财政应配套资金800万元。

为了使2012年通渭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肉牛产业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县承诺,保证如期兑现800万元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特此承诺

通渭县人民政府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财农综[2011]12号)申报要求,实行财政补助项目投入,要求县级项目省、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比例8:1:1的标准实施。

仁化县红山镇茶叶专业合作社200吨茶叶加工扩建项目是利国利民的建设项目,按申请财政资金200万元,其中地方(省、市、县)财政资金100万元计,我县财政相应配套资金10万元。 为了使扩建项目尽快上报申请成功和顺利实施,我局承诺保证如期兑现10万元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特此承诺

仁化县财政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这次机构改革,组织上拟让我继续担任财政局局长职务,这是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以谦虚、务实、协调、创新、清廉的'作风,带领财政干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在此,我向市人大棠委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把本部门的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自觉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工作中去,努力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预算任务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不移促进发展,在培育实力财政、惠民财政、创新财政、法制财政和魅力财政上做文章、下功夫,为建设和谐财政而努力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培育实力财政;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惠民财政;三是坚持锐意改革,打造创新财政;四是坚持规范理财,打造法制财政;五是努力塑造形象,打造魅力财政。

二、勤政廉政,严格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人大棠委会对财经工作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理财、聚财、用财,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各类事务,维护良好的财政运行秩序。

我在财政局长岗位上已整整两年,我十分珍惜这个岗位。我会像爱护家财一样捍卫国家财政利益;我会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单位与个人的声誉;我会像爱护亲人一样关爱班子与队伍。以一鼓作气的精神作风,为民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以上承诺,请市人大棠委会、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

调整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

根据市编办等三部门《关于对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调整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责成组织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我局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进行梳理,对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统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机构改革中,我局牵涉到职责调整共有五项,一是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三是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四是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五是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一)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财政局。此项工作已调整到位。市委组织部规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党组单设,其人、财、物相对保持独立。

(二)划入原市人事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的职责。

2010年5月,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人社部门移交给财政部门,具体工作由财政局会计科负责。

职能调整后,2010年潍坊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1278名,其中中级考生3140名,初级考生8138名,设考点三个,考场369个。2011年潍坊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13440名。其中中级考生2951名,初级考生10489名,设考点七个,考场450个。

(三)增加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为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我局成立了潍坊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研究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及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协调推进其他相关农村改革,支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我局不断探索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的新思路、新做法,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和财政经济宏观调控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80.9亿元,增长27.2%;地方财政收入202.4亿元,增长28.2%,首次突破200亿元,继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之后,实现了收入规模的连续跨越。二是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市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个主体税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9.3%,高于地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三是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各级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向民生倾斜,着力完善以三农政策扶持体系、教育保障体系、就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社会救济救助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等七大体系为主的民生保障框架,公共财政特征越来越鲜明。2010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强农惠农等民生支出145.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50%。四是逐步建立了一套由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参与、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高效运转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制定了各种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运行的规范机制,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工作中的漏洞,促进了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五)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我们对涉及财政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备案事项,尤其是省政府第230号令及潍坊市政府第三、第四轮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表所列示的取消、下放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按照尊重事实、明晰职权的原则,仔细查阅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对照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点比对国务院、财政部、省财政厅保留的审批事项目录,查阅了其依据条款并参照确定设区的市的权限。确认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事项已全面得到落实。

(六)多部门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落实和协调配合情况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中规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财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财政局与国资委的职能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问题上有交叉,与财政部与国家国资委、财政厅与省国资委的职责分工不一致。财政部与国家国资委、财政厅与省国资委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责不存在交叉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完全由财政部、省财政厅负责,国家国资委与省国资委负责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授权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二、主要做法。

(一)承担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做好报名工作。在全市设置了17个报名确认缴费点,覆盖所有市属开发区、县市区;积极协调建设银行潍坊分行、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安装报名缴费使用的银行pos机;对报名人数较为集中的单位,实行预约确认的方式集中办理确认缴费手续。二是统一部署,加强考试领导。成立考试工作协调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组长,邀请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与,统一协调指挥,并详细制定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到人。三是强化考务队伍建设。选择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来担任各项考务工作,制定严格纪律制度,责任到人。四是加大监督力度,防范考试舞弊。购买租借考场屏蔽仪积、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器等,积极协调纪检、公安和无管委等部门,对考试各环节、各方面进行全面监控。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面。

我局成立潍坊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后,进一步明确了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职责,配备了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针对财政部门对农村综合改革有关政策掌握不够的现状,举办了全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奖补”工作培训班,讲解相关政策、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等,并组织县市区申报一事一议项目。并已争取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现已分配到相关县市区,对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公共财政覆盖面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2005年底前经省厅锁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化债”2.7亿元,对稳定社会环境、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方面。

潍坊财政主要指标的人均水平较低,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压力较大。对此,我局在加强预算管理,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强化收入分配财税调节功能方面,重点采取了5项措施。

一是加大基层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10年,我市共下达县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1.6亿元,占县市区地方财政支出的15%,除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方面转移支付外,下达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5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79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4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15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4亿元,其中市财政配套0.4亿元。二是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0年,针对近几年上级出台民生政策比较集中,新增民生支出较多,县乡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等情况,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奖补政策,对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的县市区给予保障性补助,对省级返还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收奖励,以及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奖励等资金全额下达到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0年,我市共下达县市区财政奖补资金4亿元。三是建立县级预算审查制度。积极实施县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建立起县级预算审查制度,对县市区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合规性、合理性审查,确保地方财力首先用于人员工资、运转经费和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四是优化体制机制,支持乡镇财政经济发展。在选择财政比较困难的临朐县和安丘市实施乡财县管制度改革基础上,2010年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支持重点小城镇设立乡镇金库,将镇域内实现的县级及以下地方财政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留镇财政统一使用,进一步拓展乡镇收入渠道,提高乡镇滚动发展能力。五是财政监督按照“收入监督、支出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的要求,对财政工作,加强对财政各项政策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更好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

1、省政府第230号令下放到县以上财政部门的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设立依据是《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文件。该事项不是审批,属于依据材料核准的事项,2009年已经下放到县级财政部门实施。

(2)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此项非许可审批事项由工商部门、商务部门牵头。目前实行网上申报审核的管理模式。2007年前就已经下放到县区相关部门实施。

2、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的事项。

(1)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减免审批。此项在2005年农业税取消后即不存在。

(2)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契税减免审批。此两项自2011年3月份划归地税部门管理,财政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

(3)彩票发行审批。彩票发行审批权在中央,民政部、体育总局申请,财政部审批,地方无权审批。

(4)罚没款许可证核发。2005年以来,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此后,各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部门职责行使罚款权,财政部门只负责管理罚没收入,不再核发罚没款许可证。

(5)旅游饭店企业取得无偿划拨土地专做固定资产审批。当前不存在此种情况,因此不存在此项审批业务。

(6)国有企业资产损失冲销和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审批;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无偿划转、核销和冲减。此两项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归属国资委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与国资委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责问题存在交叉,在实际工作中极易造成职责不明。很多部门单位不清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由市财政局还是市国资委负责办理。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管理的有关申请报到了国资委,如行政事业单位改制、对外投资、合并等应到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却到了市国资委办理,造成效率不高现象。

建议根据财政部第35、36号令的要求,与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职责分工保持一致,进一步明晰市财政局与国资委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问题上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

1、省政府第230号令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统计表。

2、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二)、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四)、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情况统计表。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一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争取领导下,青岛市财政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紧紧围绕财政改革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高,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

一、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依法行政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照考核指标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自查,我局认真贯彻依法决策要求,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全部完成各考核各项指标相关的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未有扣分因素。

二、依法行政工作亮点。

(一)强化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协调机制。

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调整,对我局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对财政决策法律评估工作小组分别进行了调整。财政决策法律评估工作小组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是法律评估。主要是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承办的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上级财政部门布置的重大任务和我局重大财税改革工作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处罚、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进行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二是法治宣传。制定法律评估工作小组议事规则,小组成员每年初每人提交1项普法宣讲题目1个,并按照统一制定的宣讲计划进行宣讲定期,通过法治沙龙、每月一讲、“财政干部谈法治”等形式,倡导学法、指导用法、配合执法,为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二)突出财政特点,推动法治财政建设“走在前列”1.成功争创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在前期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部署精神,起草《市财政局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方案》,积极争创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同时,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遴选财政法治工作基础较好、争先创优意识较强的市北区财政局作为市县财政部门一并申报。6月份财政部印发《关于发布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财办法〔2017〕37号),市财政局和市北区财政局同时被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单位。印发《关于开展青岛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青财法〔2017〕9号),以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财政系统法治建设。

2.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规章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印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法涉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法〔2017〕3号),贯彻落实《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启用“青财规字”文号,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内部审查和监督管理,2017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5件。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清理公开工作。在前期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做好我局职责范围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修改文本报送市法制办;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全面梳理并征求各有关处室(局)清理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6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提出了清理意见,汇总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统计表,其中,含提前废止22件、拟修改14件、继续有效30件。组织对112件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府规章、84件拟修改的政府规章、12件已经废止政府规章中涉及财政职责和财政资金的有关条款提出了清理意见。

3.完善涉法涉诉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作为创新创优工作目标,以法治财政建设基础管理年为引领,将涉法涉诉事项办理规程作为局“1+6+7”内控管理制度的延伸,全面梳理现行制度文件,完善涉法涉诉事项办理规程,首次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处罚等十类常见涉法涉诉事项进行系统归纳,明确职责划分、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首次对合同协议实行统一编号和归档,同时制作文书模板供参考使用,促进涉法涉诉事项办理流程和文书标准化。全年共办理合法性审查201件次,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立案12件,行政处罚决定8件,投诉处理30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上会材料12件,规范性文件5件,合同78件,信息公开37件,会签合法性审查意见18件。通过加强涉法涉诉事项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财政业务法律风险,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加强涉法涉诉事项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财政业务法律风险,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组织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更新考试工作。对需要参加本执法证件审验的22名执法人员,组织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全部合格的成绩。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调转岗位和辞职的3名执法人员上报市法制办并进行执法资格注销。组织新考录人员14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证考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2人、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4人。

5.加强财政决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法律决策内部法律咨询论证工作。对各处室起草的市政府合同协议、政策性文件提前参与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根据局党委统一要求,对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建议,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涉及的问责条款进行梳理,起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划分及法律责任建议模板。二是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参照财政部和省财政的有关做法,在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外,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驻局办公,即时协助办理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实效性。三是调整完善法律财政决策法律评估工作小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制定评估小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评估小组在财政决策工作中的作用。

6.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报告。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4次集体学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每月一讲、法治沙龙邀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振东为全局干部职工做依法行政讲座,组织财政干部和法律顾问律师深入李沧区君峰路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并解答居民法律咨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群众对财政法治的认同度。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监督和财政执法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重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切实增强财政普法的实效性。四是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的通知》(青法制〔2017〕31号)要求,按照不少于每周1篇的要求报送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信息,上半年共撰写、组织报送法治财政建设信息40余篇。五是组织机关干部完成2017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全员考试合格。六是开展法治财政建设报告的编写发布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7号)要求,全面总结我局2016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为了加强内控制度执行,防控法律风险,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在法治建设单项考核中新增“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将内控建设执行情况纳入全局考核指标体系。有关处室根据内控管理的要求,组织了对处室内部控制管理的自评,强化内控约束,对不适用的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明年工作打算。

加强财政法治建设。落实《青岛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岛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根据国家部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二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是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进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财政局实习期间,我学了好多以前在学校里面学不到的东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财政收支预算核算机构,主要业务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财政规划和财政收支预\决算,筹集、调拨和管理资金,监督和指导个部分的财务活动。具体说来友,为中小学校学费\职工工资预算核算、各类费用支出审批、核算及调拨款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核算预算工作、职工福利保障级单位运作中需要的支出预算核算工作,是征税收入上报上缴资金调动等工作。根据以上的基本工作内容,可以了解在工作中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松懈怠慢,不然会影响整个工作的程序、秩序和进程,作起来会很困难麻烦。上班之前,我对实习的感觉是即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的东西,紧张的则是万一做不好工作也许会受到批评。单位领导将我安排在核算中心重组,核算中心一共7组,各自分担着不同的工作。

而我所在的这组主要工作是给市委5大领导班子分别给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人大、政协、审计局\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纪检委、统战部、卫生局\教育局\建委、综合执法、物价局、计生局\市委车队\财政局等18家的各项核算工作,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刚来的几天杰出的就是月末工资核算及各项消费支出审核工作,这个工作主要事务工作中需要的一系列消费支出进行审批核算。听前辈们说核算工作是最繁琐的,要项项都得想到,马虎不得,一定要工作效率高,因为不但要尽早做好预算,还要想上积极是汇报,尽量不耽误各个单位的工作进程,仅仅在春节前期作的这些工作我都觉得很吃力,一天下来头脑都糊涂了。我心里明白,像我这样的一个初生牛犊,只能在一旁自己学习掌握如何操作,根本不配上前操作。但是前辈们对我很和气,耐心的给我介绍了单位的基本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以及各科目的核算内容。对我所有的疑难困惑,他们都有问必打,让我很感动,就这样也使他们的工作进程减慢了速度,影响了他们的基本工作时间安排和基本工作进程,最初我在一旁也只能帮忙传送单据,复印大字,作表格,还要时不时的找领导盖章。

就连找领导签字也要学习如何和领导沟通,因为在这里财政局的局长或副局长都是掌握财政大权的,即便是市里的领导抑或是市长发话给某某单位拨款,也要看财政局长的脸色。这让我慢慢的看到了现实社会和校园的生活是多么的不同,但是我在这里工作期间领导们对我的错误给予极大的宽容和指导教育,并且在百忙之中耐心的帮我改正,态度很和蔼,我觉得有些受宠若惊。慢慢的我也开始接触一些基本工作,前辈们也放心交待给我一些基础性工作让我来做,虽然工作中由于对业务的不熟悉,小小的工作我还是时不时的会犯些错误,前辈们对我犯的错误都能宽容接受,并给予更加认真自己的指导,而不是简单的责骂,就连上级领导都很和蔼可亲,根本没有官架子,在这样的组织里面工作真得很温馨,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虽然工作忙一点,但我觉得过得很充实,觉得自己的收获确实不小。由于这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我只能虚心的在一旁请教学习,根本不干插手,生怕出现一点错误或耽误了工作,影响效率。

在实习期间我有很多感触,虽然我基本没有进入工作中实际操作,但是我认为在我国的财政实际工作操作中有好多程序和手续十分繁琐,就是因为繁琐才?导致工作手续多,过于程序化,对于有些方面政府为有些机关和行政单位的资金太少,从而阻碍了发展和进步。比方说,在实习期间财政对学校的拨款由于上级的问题,显然遏制或限制着学校的基础教育建设发展。具体来说:基础教育的属性为准公共用品,要求我们现实中对这一物品进行生产或安排时提供的制度要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满意,实现利益均衡,即处于制度均衡状态。这就要求制度必须满足相关条件:主要是能够保证个体的合理的利益地位,否则难以保持个体对制度的满意状态。财政供给的制度不均衡是影响基础教育正常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觉得基础教育服务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实现有效供给。首先在盖州市工人工资问题,目前随着盖州市的发展教师的基本工资问题解决的基本到位。

但是在现行基础教育支出方面的规模和效益问题严重影响了基础交易服务的有效供给,造成了社会公共福利的损失。作为盖州市子民的我不得不承认,盖州市的经济发展很弱,工业发展相当落后,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在20xx年前相继倒闭,几年之间整个市区及周边乡村出现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妇女在家就成为真正的家庭主妇,而男性劳动力在乡村重新开始农耕,而城镇里的男性劳动力就自动去做苦力之类的工作,收入微薄,勉强养活一家。近几年盖州市的经济有所发展,盖州市的发展离不开园丁们为祖国花朵付出的劳动和汗水,科教兴国是我们国家基本国策之一,邓小平同志说过:再穷不能穷教育。所以盖州市本着这个宗旨,不曾可口国脚职工分文工资。但是由于资金有限对于学校的基础教育建设还是不到位,欠缺很多。这是我在工作中的感受之一。

这次实习给我留下的印象和深刻,也为我的以后的求知生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真的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学无止境”这是财政局领导在最后留给我的一句话,他鼓励我继续努力学习,继续深造,学无止境!我像我也会继续学习的,即便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也不会放松学习的,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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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三

一是加强税收征管督促。坚持定期召开“一财两税”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促税收进度,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将税源转化为税收,确保实现应收尽收。二是继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地税的交流沟通,定期召开由财税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实现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三是紧跟改革步伐,推进税收改革。结合中央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搞好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改革,逐步提高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二)加大公共支出力度,保障民生投入。

20xx年将继续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投入,集中财力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三)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确保公共财政体制高效运行。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口径,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实现全覆盖。同时严格执行县级预算和部门预算,控制“三公经费”。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国库支付网络平台,除扩大县级支付范围外,将集中支付延伸到乡镇。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公务卡”改革。扩大发卡面,提高用卡率,加大强制目录结算率。四是进一步深化“一卡通”改革。规范涉农资金发放程序及手续,加大公开公示抽查巡查力度,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五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财政部门的工作,把《条例》要求与当前的各项工作配合好,推进预算编制管理、经费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工作。

(四)加强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二是将政府采购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管理和处理质疑投诉上来。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采管分离”,改变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机制,将重点放到“裁判员”身上。三是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从项目申请、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选择,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签订政府采购活动,每个环节要再细化,做好每个步骤的衔接工作。

(五)加大投资评审力度,理顺评审机制。

严格执行评审项目方案报批制,实行评审质量源头控制。所有评审项目,无论金额大小,一律明确项目负责人,由其制定出科学、规范、详细、切实可行的评审方案,并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执行财政评审项目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承担”的原则,一旦出现评审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创新管理模式,深化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制订出台《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xx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办法》、《xx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xx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规定办法,完善资产管理的各项程序。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是加大行政事业资产收益征管力度,加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资产监督管理。

(七)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加大对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以票管费”工作的检查力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收(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狠抓征收、汇缴、划解等环节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强化项目、票据、专户和罚没物资源头控管。强化措施,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清缴监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八)加大财政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乡镇资金、县直部门资金管理,继续完善乡镇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对乡镇资金全部纳入统筹规划管理。二是加大资金安全检查力度。建立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大对惠农资金、民生资金、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各业务股室加强对自己分配、使用的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进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健全会计制度,搞好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根据《财政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的规定,按照省、市、县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镇财政监督检查效能。

一、认真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每年对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业务管理机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30%”的要求,认真开展对内部机构的重点检查。确定对社会事务管理办,村级财务管理的村内项目建设资金以及财政所政策性补助(贴)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接受镇财政监督检查机关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时间安排:上半年内对财政所惠民补贴及政策性补助资金的监管进行检查,同时对村级项目资金检查,从工程合同到工程质量严格监督检查;下半年对社会事务管理办的民政资金检查,对检查情况汇总提出意见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结论。

二、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我镇将对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类专款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财会业务经办人是否擅作其他垫支或调账。

三、全面检查非税收入情况。

对村镇建设管理所年度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自立项目违规收费;是否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是否应缴尽缴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等。

四、完xx县财政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检查。

按照上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时间,由镇统一组织按规定程序实施,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防止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等问题,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检查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停车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占用道路停车场、内部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指专门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所,包括由政府专门规划和建设的停车场、由政府利用道路红线以内可利用空间规划和建设的停车场。

占用道路停车场是指依法在道路上设置的供车辆临时停放的场地和泊位。

内部停车场是指利用道路红线以外本单位或本居民小区自有土地建设或租用其他土地建设,供本单位、本居民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执法机关暂扣违法车辆停放的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占用道路停车场以及向社会开放的内部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规划、建设、市政、财政、物价、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停车场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监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停车场管理和供需状况进行分析调研并报告本级政府。

第六条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依法管理、方便群众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内部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

推广普及信息化、智能化停车设备和停车诱导指示系统。

第二章规划建设管理。

第八条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情况的审查。

第九条新、改、扩建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住宅小区、旅游景区,应当按规定配建、增建停车场。

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下列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当予以补建:。

(一)火车站、道路客运场站、机场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点;。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

前款规定的公共建筑因场地条件等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者应当按照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就近补建或租赁停车场。

第十一条建筑物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按照改变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按规划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增建停车泊位或易地就近补建、租赁停车场。

第十二条停车场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不得影响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二)不得占压绿地,毁坏苗木;。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四)不得影响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五)符合《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以及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和设计规范。

占用道路停车场在交通繁忙时应当禁止停放车辆。

第十三条规划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增建、补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停车场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确需改动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通知书及变更设计图纸,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停车泊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第十五条建设停车场时,应当根据规划设计标准配备下列设施:。

(一)完备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施、通风设施、排水设施、计时计费设施;。

(二)完善的安全监控设施;。

(三)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公共停车场还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专用停车场还应当按执法机关需求配备相应的专用器械,设置专门的危化物品车辆停放区。

第十六条对停车位不足的城市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道路宽度、承载力、车流量和人流量等因素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并设立明显标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占用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编制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占用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区域道路停车总量控制要求;。

(二)与区域停放车辆供求状况、车辆通行条件和道路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区别不同时段、不同用途、不同车型的停车需求。

第十八条下列区域、路段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

(一)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盲道);。

(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以内的区域;。

(三)道路交叉口、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区域;。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设置占用道路停车场的区域、路段。

第十九条新增或撤销占用道路停车场方案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15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每年对占用道路停车场实施评估,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减情况,对占用道路停车场进行及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占用道路停车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撤销,并通知相关街道、社区和经营者:。

(一)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道路停车已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二)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的使用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公共停车场功能或者将停车泊位挪作他用的,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易地配建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居民小区的车辆,应当在单位或小区内部停车场停放,不得在单位或小区外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放。

因单位或小区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停车的,应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市政部门意见后,依法办理相关占道手续。

第二十四条执法机关应当遵循方便执法、方便群众、方便交通的原则选定专用停车场,与经营者签订使用协议。

使用专用停车场的执法机关,对专用停车场的日常经营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十五条停放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专用停车场,不得与汽车修理厂建在同一个院落,不得兼营汽车修理业务。专用停车场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或强制当事人拆检和维修车辆。

第二十六条停车场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二)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佩戴服务牌证;。

(三)建立经营管理台帐,填写内容全面、翔实、规范;。

(五)保持停车场内设施完好、清洁卫生,交通标志、标线准确清晰;。

(六)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发放停放凭证,并在车辆离开时检验收回;。

(八)定期清点停车场内车辆,发现可疑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采用电子仪表收费的,在醒目位置明示电子仪表收费设施的使用说明,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整洁、完好。

第二十七条占用道路停车场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违反规定划设交通标志、标线或设置停车障碍物;。

(二)不得擅自扩大占用道路面积;。

(三)不得损坏停车场区域内的路面。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或者财物;。

(三)涂改、转让、伪造有关证照、票据,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证照、票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经营性停车场应当购买车辆及相关财产保险。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出现刮擦、损坏、丢失等情况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情况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车辆驾驶人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引导,有序停放车辆;。

(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标志、标线;。

(三)不得停放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

(四)按照规定支付停车费用。

第三十一条在占用道路停车场停放车辆,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序停放,做到首尾一致,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二)不得在规定时间、路段外停放机动车。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经营性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办法实施前开始经营的,应按本办法相关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效的场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

(三)停车场设施清单和停车场相关图则;。

(四)停车泊位数量;。

(五)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专用停车场还需要提供与执法机关签订的使用合同或协议。

第三十四条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转让、歇业的,应当在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不得参与停车场经营和接受停车场经营者挂靠,不得擅自收取停车费。

第三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权,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八条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期满,应当重新实行招标拍卖,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者优先获得经营权。

第三十九条经营期满,经检测停车场设施仍能安全使用的,原经营者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经营权后,可继续使用;未取得下期经营权的,可与下期经营者协商进行残值转让,协商不成的,应自行拆除停车场设施。

第四十条政府投资建设、利用公共场所建设以及占用道路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权招标、拍卖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财政,用于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四十一条停车场经营者取得经营权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收取场地费或占地费。

第五章收费管理。

第四十二条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占用道路、专用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包括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内部停车场提供社会服务部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十三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差别化费率,收费标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综合考虑停车场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第四十四条停车场开业前应当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确定定价形式。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停车场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制定或调整。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其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四十五条停车场服务可以分别实行按小时、天、月或年为单位计费,也可按次计费。

第四十六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车场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场性质、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免费对象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七条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使用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费。

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四十八条除专用停车场外,其他各类停车场应对军用车辆、救灾和残疾人专用车辆免收服务费;医疗机构设立或租用的停车场凭当日诊疗凭证免收服务费。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在停车场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条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其补建。

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实施处罚。

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规定建设和经营专用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移交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第五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

第五十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在停车服务收费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实施处罚。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04〕52号)同时废止。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国税系统青年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和纳税服务水平,造就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不断促进罗田国税事业持续、科学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以提高罗田国税系统青年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国税事业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学用结合,通过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促进国税青年干部的全面发展,为推进罗田国税事业持续、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青年干部的成长,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为先、全面发展”的原则,以引(思想引导)、带(以师带徒)、轮(轮岗学习)、定(定向培养)、促(考核督促)、推(择优推选)为主要方式,着力提高国税青年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使青年干部快速成长进步,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注重思想引导,把握青年干部成长规律。青年是一个人一生中重要的成长期,其基本的价值观、品德、能力等都在此阶段基本确立,抓住最佳成长阶段,促进其成才是县局党组应有的责任。

1、县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年与青年干部开展一次以上集体谈话,其他局领导每年与分管科室、所联系分局的青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2、建立青年活动室,用于青年干部学习、交流、开展活动,由县局人教科负责青年活动室管理维护。

3、建立青年培养档案和qq群,对每年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鉴定。青年干部每年撰写一篇以上工作学习情况、总结,挂至qq群中,供青年干部进行分享交流。

4、每季组织一次集体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集体讨论等多种方式,促进青年干部全面发展。县局班子成员每年轮流参与一次青年集体讨论活动。

5、每两月完成一篇宣传报道,力争在县以上刊物上刊登。如在县以上刊物刊登将按办公室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二)注重人才培育,青年干部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环境,良好的组织环境是青年干部成长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健全激励机制,营造“人人重视人才,人人造就人才”的成才环境,促进青年干部立岗成才、建功立业。

1、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多岗位锻炼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青年干部轮岗锻炼,增加知识面和多岗位工作经历、经验,实现青年干部一专多能。

2、创新选拔任用机制。打破论资排辈,让思想政治素质高、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真正把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出来,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3、大力开展“传帮带结对子”活动。建立以老带新、以熟带生的帮扶机制,同时建立跟踪问效机制,促使年轻干部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融入工作,提升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干事创业本领。

4、激励年轻干部自学成才。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四师”资格考试和在职学历教育,提升业务能力和学历层次;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各类竞赛考试,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县局将制定奖励措施,积极为年轻干部在职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

5、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学习。根据年轻干部不同的工作特性和需求,利用“周末税校”xx县内组织的各种青年培训班等平台,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活动,特别是系统内组织的业务培训,青年干部必须参加。同时开展学习互动交流、问题研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6、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组建各种文体活动队和兴趣小组。积极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各类体育、××牌、摄影、登山等活动,使每位青年干部都能找到与自己兴趣爱好相符的文体项目。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青年干部身心、身体健康,让工作和生活相得益彰。

7、切实关心青年干部生活。县局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要多了解青年干部生活中的困难,掌握实情,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改善机关食堂生活水平,为青年干部创造一个安定、舒适、舒心、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8、每年“五四”青年节开展一次“优秀青年”评选活动。大力表彰优秀青年,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号召青年干部发挥聪明才智,勇挑重担,为国税事业的发展建功立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充分认识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部门和团委做好规划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落实,各部门积极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提高认识、上下联动。正确把握当前我县人员不足,特别是年轻干部缺乏与工作需要的矛盾,树立人才兴税的理念,要按照方案要求,以成长工程为抓手,切实做好青年干部成长工作。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对照工作方案,结合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加强日常培训的考核力度。

专业财政局财政信息大全(16篇)篇十六

20xx年,xx市财政局按照“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采取三项有效举措,助推招商引资工作大步迈进。支持xx市成功举办了首届郴商大会暨“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招商对接会、第四届中国湘南国际承接产业转移投资贸易洽谈会。全市全年共计签约重大项目50个,总投资金额314.96亿元,引进资金293.3亿元。

一是竭力保障资金需求。市财政局围绕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第一菜单”和培植后续财源的重中之重,年初预算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565万元,重点积极支持开展小分队招商、点对点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对大型招商活动均采取预先拨付活动经费,缺口资金需待审核后再据实拨付的方式,不仅保障了专题招商和推介活动的资金需求,还节约大量财政资金,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二是帮扶招商引资企业。认真研究省“34条”、“18条”和已出台的其他各项招商引资企业减税清费政策,积极主动提供政策服务和指导,帮助招商引资企业正确合理的用好用足各项财政优惠政策。对新引进重特大项目,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扶持。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多方面统筹解决招商引资企业生产、经营和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用工难、融资难、审批难等问题,确保招商企业“进得来、稳得住”。

三是突出招商支持重点。为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该市财政突出招商引资工作支持重点,着重支持引进一批财税贡献率高、资源利用率高、社会效益佳的大企业、大项目。近年来,重点支持了永兴湖南长鹿国际休闲度假区、飞天山国家地质公园提质改造、xx槐树下铁路物流中心暨铁海联运、裕后街改造、小埠南岭生态城、湘南综合大市场、福城东谷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一大批产业项目。同时,树立招商引资的绩效观念,着力对这些招商引资项目做好考评工作,确保资金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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