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 喜欢经典美文(汇总8篇)

时间:2023-10-16 作者:ZS文王最新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 喜欢经典美文(汇总8篇)

导游词的语言应简洁明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以吸引游客的兴趣和注意力。导游词的撰写需要不断学习和创新,以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和变化。请大家一起欣赏以下的导游词范文,希望能够让你更好地认识和了解各个景点。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一

我喜欢行走在春日的风中,“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春风中不仅有缕缕花香,更有丝丝暖意,吹在脸上,就像阳光拂面,没有了冬的寒气与凉意,真的很舒服,很惬意,让人不由自主闭上眼睛,美美地享受起这难得的春日时光。

我喜欢慢步在淅沥的雨中,雨是那种小雨,不是那种扯天扯地雾蒙蒙的毛毛雨,也不是那种乌云压境般忽然从天而降的瓢泼大雨,撑起伞,雨落在伞上,声音不大不急,淅淅沥沥的,就算打着一把碎花小伞,即使伞打歪了,也不会被雨淋着的那种,不大不小的雨,不冷不热的气候,一个人在雨中,或缓步而行,或拾阶而上,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既有赏雨之趣,又无淋漓之苦,岂不快哉!

我喜欢冬日漫天纷扬的雪花。在寒冷寂寥的冬天,雪花,这冬天最美的精灵,便成了世间最美的风景,六角的雪花,也成了世上最美的花儿。“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雪花纷飞过后,大地一片洁白,屋檐上,沟壑旁,小河畔,一片银装素裹,仿若仙境,让人顿觉心旷神怡。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二

引言:76岁开始学作画,会不会太晚?摩西奶奶说:“慢慢来,只要你能够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任何时候开始,都不会太晚。”她是美国最著名最多产的画家之一,76岁开始拿起画笔,二十多年的绘画生涯里,她创作了1600多幅作品,直至影响力跨越国界,启迪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

从小的时候开始,我的爸爸就对我讲,一定要仔细看清脚下的道路。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说只有认真看,才能找到自己的路。

这个世界上的道路有千千万万条,为什么一定要找到自己的路呢?对于年纪还小的我来说,对爸爸的话并不能完全理解。那个时候的我,对未来充满了幻想,我幻想过自己将来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会拥有什么样的生活,每天会以怎样的心情,睁开眼睛迎接早晨第一缕阳光。

当我年轻的时候,生活渐渐形成了定局,我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每天的首要任务便是照顾他们,我的双手被擦地板、装蔬菜罐头、挤牛奶、打扫屋子等琐事所占有,我的脑子里每天想的事情便是如何将餐桌上的花瓶插满鲜花、怎样做出让全家人都感到可口的饭菜。

这样平淡到三言两语就可以总结的人生,让我的一生好像就是一天而已,我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工作,但是每一天,我都会尽力开心、满足地度过,我不知道爸爸所说的自己的路是怎样的,但我明白,不论选择了怎样的人生,只要尽力地接纳生活所赋予自己的一切,让每一分、每一秒都不留遗憾,这样就足够了。

今年,我已经步入古稀,我的双眼不再清澈,我的双腿不再灵活,但我却真正意识到了自己所走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爸爸说得对,只有认真看,才能找到自己的路。但想要看清自己的道路,需要的不仅是眼睛,还有心。

在我眼睛昏花,无法清晰地看到周遭事物的时候,我反倒比年轻时更加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我想要的生活就是简单安详,能够专注地投身于自己真正喜爱的事情中去,这种喜悦感远比我获得物质上的财富更让我感到有成就感。

每天都会有人问我:“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梦想才不算晚?”我七岁的曾孙女也曾问过我,她问我,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像我一样开始画画。

我对所有向我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回答都是一样的,任何人都可以画画,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画画。

每个人都有选择梦想和开始梦想的权利,我喜爱艺术,热爱绘画,所以我从不会因为自己缺乏天分,或者年纪大了就放弃自己的梦想。我找到了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坚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便全心全意地走下去。

我常常鼓励人们,不要介意别人怎么说,自己的梦想弥足珍贵,一旦你找到了你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精力和热情的梦想,那就不要轻易放弃。

所谓通往梦想的人生之路,不过就是在柴米油盐的庸常琐事生活中,自己独守的一份执着,坚持保留自己的一片天地。

人生太长,人生也太短,当岁月流逝,健康不在,回顾一生的经历,会因为对梦想的执着而感到勇敢,就算面对死亡,也不会觉得有任何遗憾。

人生的路很复杂,那是因为你还没有走入属于自己的那条道路上,当你找到了自己的路,会感觉到生命的喜悦,会获得一种从未获得过的力量和勇气,感受到你发自内心的强大,实现自我的蜕变。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三

还没有整理好思绪,季节便在风中开出了花,一直坚信,沿着花开的方向,一定会遇到一些婉约的诗句。

你来的时候,花开正好,正如这季节的更替,让一切都有了生机,于是,光阴变得很柔,日子变得很美,一切都成了我喜欢的样子。

与你共赴一段时光,我的城,因你而美丽,无论是和煦的微风,还是灿烂的阳光,都会滋生出一份明媚的心绪。

和你一起去看陌生花开,感受你温暖的气息,当我的目光与你的目光相遇,总有些莫名的欢喜,雀跃在浅浅的风里。

花朵用缤纷的色彩,赋予了春天最温柔的情意,携手行走在春风里,享受这静好的时光,忽然发现,那一树的嫣红就是一首美丽的诗。

遇见,便是春暖花开,总忍不住放慢脚步,折一枝花,写下你的名字,阳光暖开了我的思路,笔下流淌着的都幸福的心语。

爱是这个季节里最美的旋律,这个春天,就想这样陪着你,手里挽着一路花香,眼中盛满一眸诗意,在十里春风里与你静静的相依......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四

有一种爱叫痴缠,比如很多人对张国荣的,有时候这样真的挺好,没有比爱一个故人更安全和永恒的了。

有一种爱叫迷恋,某一时间里,忽然发现自己迷上某个人或某种感觉,但那不会长久。有时候迷恋会转化成爱。爱里面一定有迷恋。有喜欢。可迷恋。喜欢都不是爱。

当自己终于明白什么是爱的时候,往往生命去了大半。人生路上能遇上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或是自己深爱的人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是机缘。

有时候,爱是一瞬间的感觉,爱并不能长久保留,如果两人都很在乎或是把握得好,那样将会长久保留下去。爱同时是脆弱的,爱会破碎,一旦破碎将再也无法还原。

有时候,爱是一种心愿,一种可以让自己与对方有更快乐的心情,同时也会因此带来伤痛的回忆。一份美好的爱必定离不开包容,需要相互的理解,有时更需要一定的妥协。

有时候,爱是一种自然。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的一点没有强求。当能够以一种平淡的心情看待感情时,爱便变得隽永。

爱情有时候让人变得很苛刻,但后来又会很包容。当爱对方超过爱自己,那爱就会很包容。喜欢一个人不会对他很苛刻,因为喜欢不会有更多的要求。相反爱却是苛刻的。喜欢是一种心情,喜欢一个人不会为她很心痛,爱却往往是很心痛。爱有一种归属感,喜欢没有归属。

在喜欢与爱的边缘徘徊的人,如果尝试着离开很远,还能在某个深夜静静地想起他,想到心痛与流泪,那一定是爱了。在爱上之前可能有很长时间的感觉是喜欢。当喜欢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转化成爱了。原来人与人都是平行线上的一些点,檫肩而过很平常,向左转,向右转,下一个路口,还会有新的风景。

喜欢有时可能会带来遗憾,但爱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同时可能会带来很心痛。这种伤害最后会变成对对方一生的祝福,当然那也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喜欢会越来越淡,最后在心里留下一个淡漠的影子。爱则不同,它比喜欢有力量。爱有着它特有的神圣的魅力!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五

比起为什么失去她,

其实我更想知道,

我们为什么会相遇。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在教室的第三排坐着,是陪她的室友来的。

她的侧面看上去特别有魅力,有点赵丽颖的感觉。

我没有参加招新,所以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并不认识她,但是在那时候,已经有很多很多很多的人认识她了。后来,我才打听到她的名字了。

她是她们班的风云人物,头衔多得数不清,颜值担当,绝对的校园女神。

哦,最重要的一点,她是我哥们的老乡,来自一个美丽的城市。

或许我是她的直属前辈,当时的我是一个小透明,校园杂志社的社长。尽管我对这位女神级别的优质女孩一见钟情,垂涎已久,也没有丝毫的契机能够接触到,除了每周一期的例会,她陪室友去。

她会,嗯,或许她知道我的名字。呵呵。仅限于此。

在刚刚遇到的那段时间里,我跟她几乎是零互动。当然那个时候我对她,也仅仅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可能是上天对于我的眷顾吧。

在有一天,我居然被我的舍友推荐加她qq。

于是,就开始了一切。

起初,聊的很开心,我一夜没睡。那种打心底蔓延开的欢喜雀跃的感觉,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异常难忘。

我这个人,有点慢热,但是做事认真起来非常有干劲。跟她熟悉起来后,我就开始本性暴露了。

对,我脾气有点臭,还很固执,但是尽管我喜欢她到了不得的份上。

在我们观点产生分歧的时候,我毅然放弃自己的阵营。后来很多次证明,她更加具有权威性。

后来,我们俩或许在我认为越来越默契。借我的哥们,一次次帮我,我们也成为了朋友。

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对她的感情超出了喜欢的范围,

我接近她的的次数越来越多了,我会偷偷的把她的课程表背的滚瓜烂熟,

也会期待每周一晚上的例会,甚至早上.中午.晚上故意创造机会,争取每一次与她碰面的机会。

我知道,我沦陷了。

爱情这个东西最磨人最甜蜜的时刻,

就是你为喜欢的人做很多很多你自认为了不得的事情。

尽管被喜欢的人不自知,你也会为自己做了这样一份努力而心生欢喜。

就像吃了一颗很甜的糖,正好在嘴里融化的那种感觉。

我在墙角偷偷看她的时候,看见她穿的少,我会偷偷给她发条信息,天冷加衣。

在她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候,我会假装不经意的过去帮忙,

在她去开例会之前,我会提前准备好说的话,尽管只有那几句话而已。

有一次,听她无意间说起过自己的感情经历。模糊的知道她喜欢过一个优秀的男孩,或许温柔善良,温文尔雅。

我不知道我是入了迷还是中了邪,我竟然无端的在心里幻想出了这样一个男孩的形象出来,尽管我从未见到过他。

在我的幻想世界里,他一直在我心里藏着,我拿着他来爱着又恨着比较着。

大二,整个一年的时间里,我成熟了很多,原先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变成了乱七八糟的卷发,我也由曾经的小作者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大作者。

除了性格没变之外,好像我越来越有点像我心中的那个她喜欢的他了。

我知道,我比她大一级,也许是面临我即将实习,先行一步离开校园的不舍与悲伤,也许是因为害怕这么久藏在心底的情感无处宣泄,又也许仅仅只是因为马上就要见不到她了。

那种失魂落魄的感觉,是我第一次体验。

有一次,我拼了命的喝酒,想要用酒精来抵抗内心复杂的情绪,我一个个敬酒,一个个互诉衷肠。整个画风早已变成了我是一个马上要实习毕业的人。

我记得,喝到有点微醺的时候,似乎她在我身边跟我说,等我,她看着我笑,笑容明朗的我睁不开眼,她真的好美,呵呵,我又犯花痴了。

我意识很清晰,说话却有点不太利索。

可能真醉了,我跟他她说,谢谢她这么久以来……

回去的时候,好像她还在我身旁,她用手扶着我的肩膀,让我靠在她的肩上,那晚的`风有些清凉,有些湿润,好像还下起了小雨。

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脸颊处很热很热。

然后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表白,第二天醒来之后,我才发现彻底断片儿了,我只是记得,我醉了,然后,这只这是一场梦。

是的,仿佛莫名奇妙的我们在一起了,而且我根本就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上我。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你说我自欺欺人也好,说我妄想症也好,说我什么都好,我一直到现在都觉得我配不上她。

她那么优秀,而我呢?除了有点才华之外,根本什么都不如他。对,我心里的那个他还在呢!

她说过,有一个男孩说喜欢她,却没陪她到最后,她说过,大学期间她不能光明正大的谈恋爱。我对她说过,我不是她,我等你,不说三年,哪怕是三十年。

人们常说,缺什么就想要什么,内心极度自强的人,外在才会那么渴望得到关注与成功。

也许是与他在一起压力太大了,没错,那时候我特别害怕她遇到了更好的就会忘了我。

于是,在这一年里,我不断的尝试改变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仅是生活变得更加优秀。我甚至在性格上,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像他曾经爱过的某个他。

这年里,我被人羡慕着,当朋友圈的朋友们晒幸福,我的心里更是感到莫名的优越感。我也被那些女同学称为最靠谱男友,也许要是有个国民选拔,或许我都能入选。

我在她生活学习中遇到挫折的时候鼓励她,在她难过时陪着她,在她开心的时候跟着他,用尽全身力气去爱她。

原本以为,这样我就能等到她,没想到,最后她还是走了。

她给我的理由是:我觉得我们之间真的不合适,找个自己更喜欢的人吧。

朋友们帮我分析,没想到所有的矛头都对准了我。

他们说,是因为我爱的太过小心翼翼,随着做好了她要走的准备,把自己牢牢的锁在了一个既定的圈子里,她是你圈子里的那个佛。

你供着他养着她,生怕外界的一切纷纷扰扰来扰乱。

你还将自己改变成了一个她心中自以为的模样,来匍匐在她的脚下。

爱,从来都是对等的,自降身份的人,又怎么能够足以得到他人平等的爱呢?

你说你喜欢考古,我便化成历史,分分秒秒在你手心里,你却说它太孤寂。

你说你喜欢风,我便化作风,日夜吹拂着你,你却说它太凛冽。

当我还深爱着你,可你却走远。

是的,我没变成你喜欢的样子,所以你不曾说过喜欢我。

是啊,自己都丢了,如何接着爱下去呢?

爱情中,最怕的就是你为了迎合对方而去改变自己,变得面目全非,丢了自己,丢了爱情。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六

夜深人静,透过玻璃窗看见你在病床上难以入眠的样子,我的心像饺子馅一样,各种味道杂糅在一起。白天医生说你的眼睛几乎失去了视力,你坐在落日的黄昏里一言不发,温顺得像只小绵羊。想想,其实我更愿意看见你张牙舞爪飞扬跋扈的霸道样子,那至少证明你还很健康。

不用想,也忘不掉,关于你的记忆,像生锈了的钉子钉在我脑海里,再怎么不痛快也无法拔去。我常常打趣地对别人说,前半生影响我最深的人,是老家乡下村口那位戴黑色墨镜、说话神神叨叨的算命先生。因为我是正月初一出生,乡下有说法说这天出生的孩子命硬。于是你没有工夫管躺在床上的我妈,而是忧心忡忡地颠着小脚去找算命先生。他掐指一算,告诉你我八字克你,是来向你要债的。从此,你看着我的时候眉头总是皱着,表情毫不掩饰地嫌弃。偶尔出神地望着我,也是忍不住一个劲叹气,叹得屋前的大树树叶都簌簌地落下来。

你总是紧绷着乌云密布的脸,我以为你是不会笑的,但你却在弟弟出世时表现得那么欢欣雀跃。你风风火火忙前忙后,我躲在门后探着脑袋看,你抱着弟弟亲了又亲,像得了稀世珍宝。

说不嫉妒,那肯定是嘴硬。可是既然你不喜欢我,我也硬气地不喜欢你。我的小心眼斤斤计较着,让你不顺心的事我都爱干。你偷偷藏起来留给弟弟吃的零食,我翻箱倒柜找出来偷吃,你抄起屋角的一把扫帚就追着我打,我被你打得号啕大哭;饭桌上嘴馋地垂涎着你护着的五花腩,趁着你给弟弟擦嘴的空当,我飞快地伸出粗短的小手去夹肉,筷子闪电般地落在我的手臂上,顿时现出两道红红的筷子印,我抽了一下鼻涕,疼得直掉眼泪,仍没有放弃,再接再厉抢了一块肉慌忙塞进嘴巴里。“要债鬼!”你索性端走肉碗,把弟弟抱进你的房间单独喂食。

在离婚还没那么流行的时候,我的父母就时髦地办了手续。爸爸要带走弟弟的那天,你伤心地大哭,拽着弟弟说他是你的命根,还一把把我推过去让爸爸换。爸爸抱着弟弟没有撒手,他说男孩要有出息就不能留在小地方。你好像懂了什么,又好像很迷茫,但就算你再不舍得,为了弟弟有一个好前程,你也还是松了手。

然后,我们两个互相不喜欢的人就这么奇怪地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你常常嘲笑我,亲妈跟人跑了,是没有人要的东西。起初我会生气地用手去打你,见你得逞地哈哈大笑,我渐渐换了一种方式,沉默地仇视着你。大概因为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说话,你偶尔会跟我讲我的妈妈。你说女人眼角有痣,带了媚气,就会在外面勾三搭四。你还说女人不能穿得花里胡哨、袒胸露背,女人就要有女人的样子。我不答理你,你也不觉得无趣,你说你的,我沉默我的。

也许是出于愧疚,爸爸做生意有了点钱以后就会不时给我一些零花钱。我把它们偷偷藏在月饼盒里,学着你的样子一张一张抚平,码得齐齐整整,用橡皮筋捆成一沓沓放好。可是只要你看见爸爸给我钱,你都会教训爸爸说不能给女孩子钱,可却把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用来给弟弟买吃的穿的玩的。

你的人生,大约只是为弟弟活着,像千千万万的中国老人,只为孙子活着。

十岁那年我发高烧,半夜里喊着妈妈大声地哭,吵得你从隔壁房间里过来训斥我,见我脸蛋烧得通红,你才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说了一句:“要债鬼!”

虽然不情愿被我折腾,但你还是把我背去了医院。夜里很冷,你用小被子包着我,走得很急,气喘吁吁。迷糊间我听见你哀求医生快给我看看。我差点就要被你感动,以为你其实是爱我的,可是你总有办法让我失望。

那次病得很严重,要住院。大概是你回去给我收拾衣物的时候发现了那个月饼盒,你气得不管我刚打完点滴,就把我从昏睡中摇醒。我睁开眼睛,你凶神恶煞地瞪着我,骂我小偷败家子儿。

我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第一次无力反击,安静地看着你,一直等到你发泄完。

后来爸爸告诉你,那是他私下塞给我的`钱,你嘴巴上停止了对我无休止的讨伐,但从此以后我们之间却越发生分,甚至视对方如空气。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读书,觉得女孩子反正要嫁人,读书是浪费。其实我从小也不喜欢读书,直到生病住院,那个年轻的医生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很大,不要总是担忧眼前的小事。女孩子也可以有出息的,不需要靠任何人。我发蒙地想了又想,决定要逃离你的魔掌,所以我开始发了狠地念书。我像忽然开了窍,知道唯有念书这一途径才能让我有机会离开你。

小学、中学、大学,参加工作,我终于可以彻底摆脱你。离开后,我不肯回家看你,连电话也不打。爱的不平均,让我怨了你很多年。你自然也不会记挂我。

直到两年前,当我的上司在同等条件的两人之间选择了让我升职,他告诉我那是因为我的心理素质稳定强悍,我才猛然醒悟,那是你无意中送给我的一份宝贵礼物。和你对峙的那些年,你时刻鞭笞我,让我变得更好更强大,你抽着我一路狂奔,不敢偷懒。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喜欢奠名地羞你,也有另外一些人不可理喻地讨厌着你。吃了许多苦头以后,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委屈,那是不能说出来的,必须克制着烂在心里。

后来弟弟在电话里告诉我,你得了白内障.爸爸把你转院到省城,但无论怎么劝你都不肯做手术,还固执地出院住进了弟弟家里。他们为此很伤脑筋,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能明白你是不想花这些钱,你想留给弟弟。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七

家在哪里,那里便是故乡,提起故乡,就会勾起心底无穷尽的思念,那种思念在每一个游子的心间放肆的游荡,不分昼夜永不停歇。

离开家乡,于是就有了乡愁。每次思乡,就会油然而来一种深深浅浅,浓浓淡淡揪心的疼痛。好似芒刺扎在手指的那种锥心的隐痛。虽是如此,心底对故乡的`眷恋依然时隐时现。不肯释怀。

乡愁,在游子心中是故乡的一花一草,一g土一盏灯,一口饭菜一碗茶水。是故乡年复一年不断轮回的春夏秋冬!

春的乡愁是满眼的绿意盎然,生机勃勃。夏的乡愁是荷塘不蔓不枝的瓣瓣莲花,香远益清。秋的乡愁是树树黄叶oo@@,随风飘摇。冬的乡愁是漫山白雪,皑皑千里,银装素裹。四季的乡愁在心底犹如一幅水墨画,色彩总是浓淡相宜的恰到好处。

喜欢与爱经典美文摘抄篇八

总会有烦恼,其原因便是心性不够淡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便是太过在意。

处世,处事,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是不可避免的遗憾。生活的坐标系中,以时间为轴,一切都在缓慢的变化着,只不过,有些变化难以接受。

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下雨天,一个人撑着伞走过,在滴答的雨声中漫步,正如最初的自己,喜欢听雨。无论时光流逝,物是人非,依旧喜欢听雨。那雨,依然纯净,清澈,冰凉,滴落在脸颊上,刺激下堕落的心,也许在雨中还能找回那个迷失的自己。

细看生命的轨迹,曲曲折折的曲线,没有规律可言,然而,却总是时不时的回到原点。很多时候,总会说某个时期的自己傻傻的`,做错了什么,亦或是再也找不到最初的自己感慨万千。很多时候,蓦然回首,大概是百般滋味皆有。偶尔翻出几年前的书籍,或者一些老旧的相片,总是五味杂陈。曾经,过往,那个时候的梦想与世界观与现在相较,不得不的佩服岁月,沧海亦能桑田。

曾读过一句话,深深地刺激了我的心,‘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却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在红尘中流浪,岁月几经波折,悄无声息的发展变化,曾一度追求的东西最后被遗弃,学会的一些新的事物有部分是过去所厌恶的。事物本该是发展变化的,可是这样的发展有多大的意义?然而,在尘世中漂泊多年,早已回不到最初,不知原点在哪里,最后大都会有随遇而安的心态。

回忆向来都是流年似水,岁月悠悠,会让人陷入思考。看过太多的花开,走过太多秋叶飘飞的路,学会了无动于衷,这谈不上好与坏。可能人最需要的是淡然宁静的心态,波澜不惊,淡然自若,穿行人世的海,寻找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你。当落叶漫天飞舞,依旧能宁静的在落叶下静静走过,当春花烂漫依旧能内心平静。大概就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吧。

生活固然有缺憾,不可能与山间之明月,江上之清风一样,超脱世俗,但是可以做更好的自己。对于某些社会现象,也许不能去评论对与错,但是,至少我不会去做,至少不会随波逐流跟随大众。基于不同的世界观,人也是独特的,我就是我。现时代,有些事不得不让人深思,曾看到一句话‘那些实业救国的中国人,那些为中国强盛默默奋斗的科研人才,才能有多少的工资,而随便三线明星演员一部戏拍下来便是那些人的好几年的工资’,这种巨大的落差让人深深沉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便是跟随大众,放弃了自己的世界观。

总期待下雨天,在雨中漫步,濯洗灵魂的尘垢,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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