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

时间:2023-11-07 作者:翰墨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

阅读是一种心灵的启迪和思想的交流,写下读后感是对所读内容的记录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一

在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历史的选择》。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很大,也让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认识了很多的英雄人物。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20xx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日子。在90年前的时候,中国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下,人民苦难深重,没有欢声笑语,没有生活的色彩,那是多么苦的日子啊!可人们还在煎熬着。1920xx年,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使几千年来的君主专制制度从此结束,使民主共和观念从此深入人心,对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促进中国人民思想解放所起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然而,辛亥革命还是失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了。

我的家乡也曾出现了一位抗日英雄—董存瑞。他是我们张家口怀来县人。抗日战争时期,他当过儿童团团长。13岁时,他就机智地掩护区委书记躲过侵华日军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1948年5月25日在攻打隆化城的战斗中,他任爆破组组长,炸毁了4座炮楼,5座碉堡,在一个无法放置炸药包的碉堡前,董存瑞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托起了炸药包高喊:“为了新中国,冲啊!”牺牲了他年仅19岁的生命。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跟这些英雄们分不开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做一个活泼开朗、追求上进的好少个。将来,为我们的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二

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历史能够给你带来的不仅仅是过去的史记,还有许多你尚未参透的哲理,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欢迎阅读!

在这部书中,作者的角色更像是一架摄像机,他带领着我们看美国,把镜头伸到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美国的方方面面就都出现在我们眼前了,至于我们的感受仍留给我们自己体会。

他基本上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客观、真实的美国,也让我们思考美国得以成为如今超级大国的原因、美国人为自由付出的代价以及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美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生活在那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

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

可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美国是个堕落的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种族歧视严重,在充当全世界人权维护者的同时又严重破坏人权,而当“水门”“虐俘门”“特工门”事件层出不穷。

这一切都成了美国是个地狱论断的有力依据。

突然想到一个笑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儿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是地狱。

纽约应该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了,华丽而富有,但同时也充满罪恶与丑陋。

这也是美国的真实写照。

第一个让我有所触动的是美国的枪自由。

它就出现在《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首先,这样的语言表达就让我感慨。

它并不是说“宪法规定人民有拥有武器的权利”或“宪法赋予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美国的建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恩赐的,而是天赋人权。

书中给出了犹太裔美国人对此的精彩诠释: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当然,枪自由到现在为止还是个争论中的话题。

毕竟,书中也告诉我们,美国人为此付出的代价:青少年中的流血的事件、绑架案增多……甚至总统的生命。

然而如果换作是我,如果我也是美国的一员,我也会未来自由而反对枪管理的。

纵然有那么多误伤的案例、那么多玩具枪完成的犯罪、以及那些重大的代价,上天赋予的权利是不能够被剥夺的。

这是一个民族的权利,也是每个个体的权利。

德国原本也不是禁枪的,希特勒禁枪的后果我们有目共睹,那可以说是全人类都应该为止忏悔的。

禁枪的可怕后果,可以是一个种族的消亡,而这和美国现在支付的所谓的“代价”相比,不知要严重、要严肃多少倍!纵使是总统的生命,和一个种族相比也不是可同日而语的。

这种自由不是写在他们脸上、张贴在广告板上、或是浮在他们生活表面上的,而是已然深入世代美国人的心中,已经被他们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自由”。

他们自由的环境孕育了更高的国民素质,从而又能更充分地、以更小的代价享受自由。

另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法制上“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

在看到第四、五、六、七条修正案时,我就发出了“真是宁放过一千,不误杀一个”的感叹,不想和美国人的原则不谋而合。

在看这几个条款时,我心中疑虑重重。

这与国民素质不无关系。

也许,正是他们这种崇尚自由的观念,使得这种环境中“孕育”出的罪犯就要少得多。

政府政策和国民素质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

只有有国民素质做基础,政策才能更民主;而为人民着想的政策会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反过来提升国民素质。

林达也告诉我们,美国的强国之路是不可复制的,中国不能将其硬搬过来。

美国不是一个善于遮羞的国家,它投出一片阳光,就落下一片阴影。

它的全部阴影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所有的人面前,哪怕你是陌生人。

美国的自由、浮华、民主都是属于美国的阳光,可是阳光背后,定会产生类似于罪恶、丑陋的阴影来。

我们无法消除这些阴影,因为人始终都要追寻美好的“阳光”。

美国人为了自由、法律、政治制度等付出的代价正是作者的忧虑,而这种忧虑却来自两百多年前的一部伟大法案《权利法案》。

是它确立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秩序的基本,两百年来,所有美国人都小心翼翼的遵循着这部基本大法,因为这部法律在保护着所有美国人的权利,无论当局怎么钻空子,也无法撼动它。

自由实在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的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做出的一个选择。

而且,这并不是一锤定音的终极选择。

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

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

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

自由和代价是两个不分开的话题。

一个上下五千年的古国和一个只有200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隔洋相望,误解和隔阂不仅源自于遥远的距离,更主要的因为两者有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这和历史有关,和文化有关。

要穿过误解的迷雾看清这个热衷于向全世界推荐“自由”和“民主”国家,我们就得走进它,走进它的历史,了解它的“自由和民主”到底是什么。

在《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这本书中,林达以他在美国草根层摸爬滚打的经历、感受写下了对美国民主制度、自由、美国历史的深刻观察、认识。

书中以委婉的笔触、平易近人、朴实的文风把美国复杂、历史背景深远的法律、制度的渊源梳理得井井有条,让大陆民众读到的不是法律的繁文缛节,也不是政治理论的高深晦涩,而是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深远的道理复杂的过程、美国人民两百年来的思考娓娓道来。

作者的眼光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但他的很多话、很多事,都有在投射大陆,给我们以思考、启发。

说到美国,我们也许首先想到的就是美国的自由。

是的,美国人有着典型的西方民主制度价值观,这从美国人崇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中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

但是,正如林达所说,要想理解美国的自由,你得先看到美国的不自由。

在欣赏美国自由的同时,我们所不能忽略的,是美国人为了自由而付出的代价。

美国人热爱自由,他们甚至可以为了自由而选择承受随之而来的牺牲,即使在经历了如诸如恐怖袭击、种族冲突、信任危机等情况下,也不轻易放弃自由,虽然有时候,他们为了自由,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

"不自由,毋宁死",在这个国度得到最真切的还原。

一直以来美国政府总是以一个强势蛮横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但是我们了解美国的建国历史,才发现政府在民众面前,也是一个不可信赖甚至要小心提防的野兽。

人民得时刻担心它滥用人民赋予它的权力,做出剥夺人民自由权利的龌龊事,并尽一切可能限制它的权力。

这同样让我大开眼界,对于称呼政府为“父母官”的中国人民来说,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林达在辛普森一案上花了大量的篇幅,案件的来龙去脉,检辩双方法庭上精彩的唇枪舌战,证据证人的攻守,以及案件给美国人民带来的影响和思考,案件走向的冷静理智分析,这是我看过有关辛普森案最为详尽全面的资料。

“公正的审判”,“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法律精神都由衷的让人感到敬佩,和向往。

书名历史深处的忧虑,指的就是过去、现在都存在并会在将来一直存在的“自由的代价”罢。

美国人民必须得为自己追求的“个人自由和权利”付出惨重的代价,包括生命。

但每一缕阳光下,都有一片阴影。

追逐享阳光,就得面对阴暗冰冷的阴影,这就是“自由的代价”。

美国人民选择“自由”,就必须自己的选择承担这个代价。

我庆幸我读了《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不仅仅因为它让我更加了解美国,更因为它让我开始努力去思考一些没有思考过的事物,让我开始以全新的视野去看待社会。

我希望我有一天能够踏上美国的国土,去感受一下现实中的美国,我更希望我们的国家——中国,能够不断繁荣富强,不断完善民主和法制,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中国将是世界上最前大的国家,她的人民自由的生活在华夏这片土地上,不再有历史深处的忧虑。

读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一直怀着一种忐忑的心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忧虑呢?况且还藏身与历史深处。

美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生活在那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

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

可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美国是个堕落的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种族歧视严重,在充当全世界人权维护者的同时又严重破坏人权,而当“水门”“虐俘门”“特工门”事件层出不穷。

这一切都成了美国是个地狱论断的有力依据。

突然想到一个笑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儿是天堂。

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是地狱。

纽约应该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了,华丽而富有,但同时也充满罪恶与丑陋。

这也是美国的真实写照。

林达写过了,美国不是一个善于遮羞的国家,它投出一片阳光,就落下一片阴影。

它的全部阴影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所有的人面前,哪怕你是陌生人。

美国的自由、浮华、民主都是属于美国的阳光,可是阳光背后,定会产生类似于罪恶、丑陋的阴影来。

我们无法消除这些阴影,因为人始终都要追寻美好的“阳光”。

美国人为了自由、法律、政治制度等付出的代价正是作者的忧虑,而这种忧虑却来自两百多年前的一部伟大法案《权利法案》。

是它确立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秩序的基本,两百年来,所有美国人都小心翼翼的遵循着这部基本大法,因为这部法律在保护着所有美国人的权利,无论当局怎么钻空子,也无法撼动它。

说到这,就不得不谈谈中国的法律了,中国也许是几千年君权至上的律法习惯了,在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明主之后,法律所保护的仍是当权者的利益。

我们看到过许多人因为发表反动言论而被动权者以“反党反国家”的罪名逮捕,却从未见过当权者因批评某些党派、团体而锒铛入狱的。

仅在正常人权利这点来说,已有很多的不平等,更不用说其他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了。

很多人在批评美国的巨大贫富差距,而我却觉得贫富差距在中国似乎更厉害,富人们一掷千金,而且更为愿意去国外消费,很多项调查均表明,在纽约最繁华街上房产的拥有者70%都是华人,而出入各种高消费场所的也以华人居多。

而中国一些边远地区,饥饿仍然是种折磨,而这种折磨比sars、禽流感更为可怕。

而美国的贫富差距相对要均衡一些,至少那些所谓“穷人”也能有口饭吃,而且年收入还不低。

这样的现象就好比假如一个人需要两个苹果才能吃饱,而一个美国富人和中国富人有大片大片苹果园,谁大谁小暂且不谈,反正一定能供给丰富的生活。

一个美国穷人会拥有2-20个不等的苹果,过日子没问题,但一个中国穷人往往只有半个或一个来裹腹。

然而并不是说美国就没有真正的穷人,也有穷困潦倒的,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应该是上面提的那样。

换过来想,美国和中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国情不一样,历史文化不一样,只是希望能互相借鉴,兴利除弊,美国让为自由等权利付出的代价减到最少,中国呢,也为自由和权利而奋斗。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三

一个个革命烈士仿佛一块块雨花石,静静地、深深地躺在泥土之中,铺起一条五彩的路,让人们去迎接黎明,迎接欢乐。而在其中,有一颗小小的雨花石,她让我感动,她让我震撼,她的名字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她就是刘胡兰。

刘胡兰出生在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佃农家里,1945年5月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六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土改运动。1946年秋,国民党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来回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1947年,她被敌军抓住了,敌人军官威胁他一定要说出村里谁是共产党员,可刘胡兰为了保守住秘密,说村里只有她一个共产党员,敌人一次一次地问,刘胡兰也一句顶一句说她什么也不知道。最后军官宣布:如果刘胡兰不投降,就立刻拉出去和另外几个被捕的农民一块儿执行死刑。可是刘胡兰却宁死不屈,在英勇就义之前,她说道:“怕死就不当共产党。”

看到这里,我不禁涑然泪下,我仿佛看到刘胡兰穿着粗布衣裳,剪着齐耳短发,眉宇间透露毅力,眼睛怒睁,嘴角微翘,面对凶狠的敌军,昂首挺胸,从容不迫,慷慨就义的景象。掩卷沉思,我平时擦破了一点皮,都要流眼泪;有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就想打“退堂鼓”,常常自己找个台阶下。一个只比我大两三岁的姐姐,临敌不惧,竟有如此大的勇气,让我由衷地敬佩,而在这敬佩的同时也渗着几分感动,正是有了他们这些革命烈士的冒死工作,才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我不禁想高呼:“共产党万岁,革命烈士万岁!”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四

可以说我是从看林达的三部曲才开始对美国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感兴趣的。正是林达高超的讲故事才能将我引进了这扇门。但是在我对美国社会的运转机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我才开始发现林达的局限性。

看第一本的时候,我常常读一段就停下来思考一下作者传达的美国人的基本观点、历史渊源和社会运转机制。但是,读到第三本书我就已经对作者阐述的人类进步的力量在于精神反省人性力量云云感到怀疑,这不仅与他所说的制度起决定作用相矛盾,而且与伯林提倡的文化多元主义相背。作者好像倾向认为社会是应该向固定方向发展的,建国初期南部比较野蛮没有经过精神反省,因而北方一直等待,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奴隶问题。但是,这里作者恰恰忘了在第一本书里提到过的“内容中性”问题,作者扬弃了“真理说”,却又认为北方的决定是真正人性的体现,因而南方迟早要服从北方,这难道不是作者为人类的发展规定了一个方向吗,这难道不是不让南方自由选择其发展道路吗?不管北方凭借的道德力量多么强大,都始终只是一种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必然具有相对性与局限性。认为凭借道德优势可以决定他人乃至他州的发展道路,与作者在第一本书阐述“内容中性”“与真理无关”所举的反例实在并无二致。作者甚至用“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来形容坚持蓄奴的两个南方州。不仅因为这样,更因为各州在签署协议志愿加入合众国时并未声明放弃退出合众国的权利。林肯对南方分离出去的邦联的讨伐就不具有法理依据,但作者在承认这个问题之后,又回避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内容,转而去谈现在维系美国的是这个自由制度所带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到我从其他途经了解到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后,我才知道美国人是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各州公民首先是合众国公民,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身份、权利不容侵害与剥夺。这从事实上禁止了任何分离活动。也正是第十四修正案使得权利法案开始适用于各州,在此之前各州有自己的权利法案,联邦权利法案并不适用。这一点林达也未充分告知我们,片面夸大了宪法及修正案的绝对适用性。实际这种适用性是一直在讨论改进中的,上世纪初到上世纪中叶最高法院对言论自由的屡屡不利判决作者提及很少,几乎割裂了历史,更不要说作者没有提到麦卡锡主义盛行时对美共领导人及组织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和侵害。作者主要视野全部集中在民权运动高涨的60年代,也就是第一修正案在实际适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年代。即使同在这一时代,在第一修正案存在广泛争议的其他领域如对淫秽语言和淫秽出版物的界定,对报纸和广播电视的区分对待,作者都没有提及。我觉得作者明显存在避重就轻之嫌,不仅如此,作者还存在故意片面宣传之嫌,我终于开始怀疑他的目的。

这次为了写论文看了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我才看到了第一修正案在适用方面的艰难发展历程与问题。美国司法界所持的原则,决不向林达所述那样简单。“内容中性”概括失之简单。司法界早有“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这与作者一上来批评中国人对言论自由持有的“理越辩越明”又有什么区别呢?当然这一说法后来越来越多的造成质疑,但是林达却干脆把这个过程给省了。推荐大家看看《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这书,这本书相比林达的书来说,宣传少,事实多,更客观,更全面,当然也要更枯燥。

总之我的意见是了解美国可以从林达入门,但一定要超越林达。否则你可能刚费劲把腿拔出一个意识宣传的泥潭,又主动积极地跳进另一个意识宣传的陷阱。其实是用偏见代替偏见。大家在阅读林达的文章时,应该对其包含的宣传层面持警惕态度,正如大家在阅读其他作品对其宣传层面警惕一样。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五

在这部书中,作者的角色更像是一架摄像机,他带领着我们看美国,把镜头伸到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美国的方方面面就都出现在我们眼前了,至于我们的感受仍留给我们自己体会。

他基本上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客观、真实的美国,也让我们思考美国得以成为如今超级大国的原因、美国人为自由付出的代价以及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美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生活在那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支,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可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美国是个堕落的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种族歧视严重,在充当全世界人权维护者的同时又严重破坏人权,而当“水门”“虐俘门”“特工门”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都成了美国是个地狱论断的有力依据。突然想到一个笑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儿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是地狱。纽约应该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了,华丽而富有,但同时也充满罪恶与丑陋。这也是美国的真实写照。

第一个让我有所触动的是美国的枪支自由。它就出现在《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首先,这样的语言表达就让我感慨。它并不是说“宪法规定人民有拥有武器的权利”或“宪法赋予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美国的建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恩赐的,而是天赋人权。书中给出了犹太裔美国人对此的精彩诠释: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当然,枪支自由到现在为止还是个争论中的话题。毕竟,书中也告诉我们,美国人为此付出的代价:青少年中的流血事件、绑架案增多……甚至总统的生命。然而如果换作是我,如果我也是美国的一员,我也会未来自由而反对枪支管理的。

纵然有那么多误伤的案例、那么多玩具枪完成的犯罪、以及那些重大的代价,上天赋予的权利是不能够被剥夺的。这是一个民族的权利,也是每个个体的权利。德国原本也不是禁枪的,禁枪的后果我们有目共睹,那可以说是全人类都应该为止忏悔的。禁枪的可怕后果,可以是一个种族的消亡,而这和美国现在支付的所谓的“代价”相比,不知要严重、要严肃多少倍!纵使是总统的生命,和一个种族相比也不是可同日而语的。

这种自由不是写在他们脸上、张贴在广告板上、或是浮在他们生活表面上的,而是已然深入世代美国人的心中,已经被他们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自由”。他们自由的环境孕育了更高的国民素质,从而又能更充分地、以更小的代价享受自由。

另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法制上“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在看到第四、五、六、七条修正案时,我就发出了“真是宁放过一千,不误杀一个”的感叹,不想和美国人的原则不谋而合。在看这几个条款时,我心中疑虑重重。

这与国民素质不无关系。也许,正是他们这种崇尚自由的观念,使得这种环境中“孕育”出的罪犯就要少得多。政府政策和国民素质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只有有国民素质做基础,政策才能更民主;而为人民着想的政策会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反过来提升国民素质。林达也告诉我们,美国的强国之路是不可复制的,中国不能将其硬搬过来。

美国不是一个善于遮羞的国家,它投出一片阳光,就落下一片阴影。它的全部阴影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所有的人面前,哪怕你是陌生人。美国的自由、浮华、民主都是属于美国的阳光,可是阳光背后,定会产生类似于罪恶、丑陋的阴影来。我们无法消除这些阴影,因为人始终都要追寻美好的“阳光”。

美国人为了自由、法律、政治制度等付出的代价正是作者的忧虑,而这种忧虑却来自两百多年前的一部伟大法案《权利法案》。是它确立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秩序的基本,两百年来,所有美国人都小心翼翼的遵循着这部基本大法,因为这部法律在保护着所有美国人的权利,无论当局怎么钻空子,也无法撼动它。

自由实在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的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做出的一个选择。而且,这并不是一锤定音的终极选择。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不分开的话题。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六

一、美国的建国者完全没有“打下江山坐江山”的概念,相反,他们担心政府权力无限扩张,威胁到平民的自由(这就是书名中“忧虑”的含义吧)。于是,不仅迟迟没有建立联邦政府,而且制定了在最大限度上保障人民自由和权利的宪法。我真嫉妒美国人,因为他们的开国者是一群把自由放在第一位的理想主义者。二、美国宪法认为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地表达思想,不管说的是真理还是谬误。中国人通常认为,提倡言论自由是因为谁也不能确定自己说的就是真理,真理要越辩越明。但是美国人认为,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么就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这是他们永远不希望看到的。

一个自由的社会应该允许不同的声音存在。三、介绍美国公民拥有武器和组织民兵的权利时,作者提到在华盛顿举行的这样一个活动:有人号召枪下丧生者的亲属把死者的一双鞋拿出来,放在一个广场上。结果广场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鞋,它们承载着一个个突然中止的生命,也承载着亲人的无限悲痛。这是美国人为持枪自由而付出的沉重代价。他们也反复问过自己,这代价是否值得?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仍然选择保留自由,同时做好承担代价的准备。原因还是开国者所担心的,在政府失控时手无寸铁的平民无力抵抗。

这段我反复看了好几次,每次都像王老板那样“忍不住想哭”。我想象着那个广场上无边无际的鞋,因此更加佩服美国人坚持自由的勇气,这真有点“不自由毋宁死”的感觉了。四、书中占用篇幅最多的是曾经轰动全美国乃至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以此案的审理过程为线索,作者详细介绍了美国的司法制度。美国的法律是尽最大可能保护被告的,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判一个。这样就有很多被害者的正义得不到伸张,很多嫌疑犯由于证据不足而被释放,包括很有可能杀了人的辛普森。这让很多善良的民众十分痛苦。是“宁可错放一千,不可错判一个”还是“宁可错判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和枪支问题一样是个两难选择。美国人选择前者,是因为他们不愿看到无辜者被剥夺自由,尤其是无辜的平民被强大的政府迫害。另外,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也很有特色。我一开始也像林达一样,对于美国人让一帮“乌合之众”掌管生杀大权感到不可思议。但是仔细一想,法律本来就不该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它是和每一个普通人息息相关的。即使是专业人士来判案,结果也应该被老百姓普遍理解和接受,不然,法律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不过我觉得对陪审员来说比较困难的一点,就是要纯粹根据证据来判案,不能掺杂自己的主观判断。如果是比较感性的人,在打击罪犯的强烈动机下,恐怕很难做到完全客观吧。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七

最近在读《历史深处的民国(一晚清)》,这本书消除了我对晚清的很多误解,读起来很有惊喜,尤其是书里提到的几个细节,让我眼前一亮。

第一个亮点是袁世凯。

在我的记忆里,袁世凯的形象一直是这样――一个土肥圆的无脑军阀形象。

从学校的教科书到小时候的电视剧,袁世凯差不多都是这个形象,他卖国求荣、欺骗孙中山、窃取革命果实、搞复辟当土皇帝……可以说是被黑的非常的惨,导致袁世凯在我心里也一直是这么个大坏蛋的形象。

但是真实的袁世凯并不是看上去这么无脑,他是个官二代兼富二代,家里不仅有钱,叔父辈中还出过一品二品的朝廷大官,叔叔袁保恒和李鸿章的交往也十分密切。

袁世凯23岁的时候跟随嗣父袁保庆平去朝鲜平定政变,一战成名。后来,李鸿章钦点袁世凯为清政府驻朝鲜的总督。

袁世凯帮助朝鲜政府建立了新军,平定了叛乱,击退了日军,不断为朝鲜续命,长达十二年,直到甲午战争爆发,袁世凯被迫回国,日本才有机会攻入朝鲜。

回国后,袁世凯奉命到天津小站训练新军。袁世凯的练兵奇才得以施展,他采用德国陆军先进的理念和方法,使用新式武器,全面废弃”冷兵器“的战法,亲手缔造了中国第一支近代化陆军。

除了军事才能,袁世凯的政治立场也十分坚定――改革立宪,可以说他的每一步动作都在为实现这个目标做准备。

他明白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要有进有退,所以他废除科举的时候没有畏缩,立宪被皇室阻挠时也没有硬碰硬。

他明白人才是最重要的政治资源,所以他一方面讨好皇室结交文臣,一方面也在军队在培养出了自己的北洋集团。

当然,袁世凯说到底是个政治家,为了实现目的,权谋和手段是必须具备的。他刊行军事书籍,制造舆论,向朝廷宣传自己在朝鲜的练兵事迹,才获得小站练兵资格。他向慈禧和高官重金行贿,才躲过了一次次要命的**。

总之,袁世凯就是这么一个和曹操很像的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而不是教科书里那个被黑透了的土肥圆。

第二个亮点是康有为。

与袁世凯相反,康有为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比较正面。教课书里说他是个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代表人物,是戊戌变法、百日维新的重要人物。

一开始提到康有为,我想到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公车上书。传说甲午战争战败后,康有为发动一千多名公车举子联名上书,到督察院游行示威表示抗议。

然而实际上这一天朝廷内外风平浪静,没有任何历史记录表面有过这样大规模的游行。除了一本书――康有为的《公车上书记》,也就是说康有为自己编造了这一事件。

除了上面著名的骗局,康有为还伪造过一封光绪的诏书。

戊戌变法执行到九十几天的时候,慈禧警告光绪变法不要太激进,跟康有为、梁启超保持距离,否则光绪的皇位不保,于是皇帝下了一份密诏给康有为。

但是康有为在接到密诏之前就先伪造了诏书,说慈禧发怒,要革掉光绪的皇位,让康有为等人进宫营救。

而光绪的诏书里只是讲明了慈禧的态度,希望减缓变法的速度,让康有为去上海避一避。但是康有为依然拿着自己伪造的诏书大肆炒作,最终演变成维新派要劫持慈禧解救光绪的计划。

这就让慈禧忍无可忍了,于是慈禧软禁了光绪,然后宣布自己重新掌权,紧接着逮捕维新党人,戊戌变法失败,六君子被处死。康有为和梁启超逃亡海外。

就是这样一个康有为,利用伪造的事件炒作,不惜搭上队友的命运,实在是没法称得上是圣人。

第三个亮点是汪兆铭。

汪兆铭,民国四大美男之首,同盟会合伙人,国民党”一大“主席团成员。除了干革命,他还是个学霸,18岁考中秀才,21岁官费留学日本,回国后当选同盟会评议部部长,主编《民报》。

二十几岁的汪兆铭即使放到现在,也绝对是男神级别的,要长相有长相,要见识有见识,还是《民报》的主编,文笔风趣,相传就连慈禧还经常读一读他的文章。

而且他的人格还特别完美,不贪不抽不嫖不赌,虽然相貌风流,但却不近女色,一门心思干革命。

就是这样的汪兆铭,受到了当时南洋巨富陈耕基女儿陈璧君的追求。这让汪兆铭很为难,他认为自己是革命家,时刻有生命危险,如果结婚会拖累妻儿。但陈璧君却坚持追求他,不仅推掉了父亲定好的婚约,还不惜生死加入了汪兆铭的刺杀小组。

19,汪兆铭、陈璧君、黄复生、喻培伦的四人刺杀小组到了北京,决定刺杀摄政王载沣。据说,在暗杀行动前夜,陈小姐要以身相许为汪兆铭饯行,但汪兆铭恪守礼法,断然拒绝。

可惜这次暗杀失败了,汪兆铭和黄复生被抓。黄复生主动认罪,说事情都是自己做的,与汪兆铭无关。汪兆铭说自己是《民报》的主编,刺杀摄政王载沣是他做的,与黄复生无关。

刺杀国家领导人的大罪都互相扛,真兄弟,真英雄也!

这里提一句,汪兆铭这个名字看上去很陌生,但是他的笔名大家都知道,叫”精卫“.

长久以来,教科书和电视剧里的”汉奸“形象都是尖嘴滑舌、一脸猥琐的样子。但是真实的历史远比教科书鲜活的多,并没有什么非黑即白的定式。

汪精卫抗战时期的政治主张固然是与主流意识相悖的,但是年轻时候的他在人格上绝对是无可挑剔的。

总之,汪精卫这个人,很复杂很模糊,历史评价不一,但我觉得,他在人格上闪光点却是不能被掩盖的。

历史,还是要辩证的看,细节处总有意想不到的亮点。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八

看前期待很高,评分这么高,看了一堆都是好评,我来说点反对意见。

我看了大半个月,可能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匆忙,没看完全书,总感觉作者观点不够中立,写的啰嗦没重点。

作者观点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即使不看作者背景,也能清楚看出本书描写的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刚出国门,被美国体制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冲击的国人,所看所写的美国。作者带着对美国自由主义和三权分立的强烈崇拜和向往。在这个滤镜下,任何阴影和问题都被美化成了为了更伟大的人类进步理想,可以接受的牺牲和妥协,比如枪支泛滥带来的个人生存权的强烈威胁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自由主义精神,三权分立的建立可以杜绝美国政府对个人私有财产的侵犯和腐败等。

优点是此书作为了解美国的入门书是很优秀的,作者对美国的介绍详细,可以想象此书刚问世时对国人的冲击。

但时代不同了,如今我们有太多媒介介绍美国。作者受限的历史观实在不适合写这种需要专业背景才能驾驭的社会类问题,此书作为深入探讨美国体制,分析中美关系的历史和未来走向是不合格的。

更,查了一下,作者果然是作家,具有理想主义情怀,没查到有历史社会类专业背景。

评分虚高,也许是网友也没看到更好的同类书。没做过调查,如果说此书问世后的近20年,我们都没有更好的介绍美国的书,让人难过。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九

对于中国近代史(从鸦片战争开始到抗日战争胜利)恐怕很多生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红旗下长大的人都会有下面类似的几点感受:

一是这段时期的中国实在是太憋屈了,软弱的政府,腐败的官僚,贫苦愚昧无节操的国民似乎就是这个时代中国的全部代名词。无数的战争、无数的丧权辱国的条约,任何一个弹丸小国都敢来我中华大地上嚣张一把,把中国人踢翻在地吐上一口浓痰再踏上一只脚,这1实在是我中华民族5000年来最没有尊严的一个世纪。而这100年的屈辱历史带来的种种后遗症一直遗留、影响到了今天。

二是除了一些对历史特别感兴趣、专门研究过的人以外,多数人对于这段历史的了解是以初高中的历史课本为基础,以各种电影、电视剧和评书为补充的。这样了解下来的历史其实是割裂的,片段的`,我们很难把袁世凯,孙中山,段祺瑞,吴佩孚,蒋介石,毛泽东等人系统的穿插在一起,也很难把这些遥远的历史人物和我们所熟知的现代人联系到一起。

还有一点也是最致命的一点是畸形的应试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让我们形成了很多扭曲的历史观,看看下面几个说法是不是你也一直有类似的错觉:李鸿章签订众多丧权辱国的条约,大汉奸一枚。袁世凯就是一个跳梁小丑,凭借不知道哪里来的兵权把孙中山赶下台先当总统还不过瘾又当皇上所以最后身败名裂。康有为梁启超学富五车,是那个时代最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北洋军阀勾结外国势力,是一群祸国殃民的败类。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节老想着依靠外国势力取胜或是和日本妥协,缺乏不怕死的民族精神,所以才节节败退。抗战胜利只是因为美国的原子弹。二战时期苏联是中国的好朋友,给予了中国很多无常的援助等等等等。

的最后一个月,有幸遇到这本《历史深处的民国》,花了两周的时间细细读完,毫不夸张的讲,这是我读过的最有趣的一本中国近代史书籍,也是一本可以改变你历史观的书。在这本书里你能看到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的成长历程和人生经历,能看到在面临选择时人们的挣扎和无奈,能看到诸多历史名人的正反面的行为,更能看到诸多历史的真相以及在面临亡国灭种危机时,我中华民族所表现出的同仇敌忾,顽强不屈的精神。是一本值得每一个生活在今天的中国人都去认真读一读的正史书籍。民族的富强国家的兴旺需要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自强、自尊、自省与自信,如作者所说,愿你我有生之年,再见中国君临天下。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

看过《明朝那些事儿》之后,对这种高度雷同的追随手法已经没有多少惊喜了,读这种类型的书完全是”扒墙头、看热闹、涨八卦“的嫌疑。

刚刚读完第一卷,果然不出所料,除了事件年份能和学过的历史书吻合上,别的出入都比较大,有的完全相左,姑且听之任之、读之信之。

第一卷从道光皇帝讲到黄花岗72烈士,其中”大反派“李鸿章已经辞世,他的学生袁世凯继承了衣钵正摩拳擦掌,有段时间孙中山给李中堂写了一封信,侃谈治国壮怀激烈,结果没有收到回音,随后康有为撺掇着一帮人开始短命的戊戌变法。

这些人就是第一卷”反转“的四大形象,李鸿章因签订《中法新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被骂史上最无耻卖国贼,袁世凯因复辟称帝被万人不齿并唾弃,()而孙中山和康有为则是分别高举”民主“和”变革“两张大旗的先行者和实践者,载入史书名垂青史。

而据本书,李中堂忍辱负重,从谈判桌上或多或少还挽回点大清朝的脸面,袁大头虽有点钻营,但是个头脑清醒、思维创新、务实肯干之人,孙先生一心想民主,为了联俄私下协议竟想出卖东北主权,康无为更是政治幼稚,思想简单,甚至没事坏事、着急跑路的康谎谎和康跑跑。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张謇这个并不熟悉的名字,以41岁高龄考中状元,却弃官从商,走上一条实业救国的道路,创办企业、发展教育,成为中国实业家之父。愿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居八命九命可耻之官。

后面还有更精彩的二三卷。

民国时期稍纵即逝而且包罗万象,就是这种短暂和混乱让很多人不知道它明确的起止,也不知道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它确是多事之秋,但也是”人类群星闪耀之时",让人感慨虽然彼时境况何其艰难但是上天依旧钟毓于此。很多人在年青时就立下寰宇之志、勇挑千斤之担,很多人在迟暮时仍扶大厦之将倾、挽狂澜之即倒,当然也有很多人蝇营狗苟甚至倒行逆施。虽然民国的光辉犹如流星一样短暂,它的贡献却像是永久的瑰宝,在无数次矛盾和失败中终于找到了一丝光亮,引导了一条曲径,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大变革对今天仍有遗泽,它的冲突和动荡也许就反映了这种民族性格中的韧性和坚毅,也是屹立不倒的最终因素。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一

这本书实际上是在普及美国的司法知识和宪法精神,权利法案是每个美国人对个人自由的理解和信念是他们生活在那个社会里的基础条件,所以说作者看美国也主要看这些东西。

全书的重头戏应该就是辛普森那个世纪大案了吧,主要是那个戏剧性够强,轰动在当时够大的。

书里面涉及到了公民隐私权,言论自由,司法公正,种族问题,枪支管制以及最后美国人的独立精神和社会公德。这里面主要是围绕权利法案就是那几条宪法修正案,说的还是十分详细有见地的,是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去看待美国各种关键的社会问题或者说是法律案件,因为我之前看过任东来的美国宪政历程这本书,所以本书中的大部分案例我都详细了解过,但是那本书主要是讲述详细的司法案例和司法精神,从美国最高法院的角度出发的,和这本个人视角对比着看的时候我发现这本书的见识也不落下风,其实是不错的。

我好像看到很多人说林达是崇美华人,在这本书里一开始我也这么感觉,但是看着看着就感觉它没有那种崇美的样子,而是平心静气地叙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尤其是最后,这让我感到很意外,大概这也是它在上分高的原因。

通过这本书了解到,他们在书中提到的问题,在当代现今的美国依然栩栩如生,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黑人种族问题,枪支管制问题,竟然没有一个解决的了的,还有社会福利问题医保问题,这个资本主义世界头号强国,在这20年间,没有解决过自己的这个普遍的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们的自由。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二

读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一直怀着一种忐忑的心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忧虑呢?况且还藏身与历史深处。

美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生活在那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支,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

可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美国是个堕落的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种族歧视严重,在充当全世界人权维护者的同时又严重破坏人权,而当“水门”“虐俘门”“特工门”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都成了美国是个地狱论断的有力依据。

突然想到一个笑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儿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是地狱。纽约应该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了,华丽而富有,但同时也充满罪恶与丑陋。这也是美国的真实写照。

林达写过了,美国不是一个善于遮羞的国家,它投出一片阳光,就落下一片阴影。它的全部阴影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所有的人面前,哪怕你是陌生人。美国的自由、浮华、民主都是属于美国的阳光,可是阳光背后,定会产生类似于罪恶、丑陋的阴影来。我们无法消除这些阴影,因为人始终都要追寻美好的“阳光”。

美国人为了自由、法律、政治制度等付出的代价正是作者的忧虑,而这种忧虑却来自两百多年前的一部伟大法案《权利法案》。是它确立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秩序的基本,两百年来,所有美国人都小心翼翼的遵循着这部基本大法,因为这部法律在保护着所有美国人的权利,无论当局怎么钻空子,也无法撼动它。

说到这,就不得不谈谈中国的法律了,中国也许是几千年君权至上的律法习惯了,在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明主之后,法律所保护的仍是当权者的利益。我们看到过许多人因为发表反动言论而被动权者以“反党反国家”的罪名逮捕,却从未见过当权者因批评某些党派、团体而锒铛入狱的。仅在正常人权利这点来说,已有很多的不平等,更不用说其他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了。

很多人在批评美国的巨大贫富差距,而我却觉得贫富差距在中国似乎更厉害,富人们一掷千金,而且更为愿意去国外消费,很多项调查均表明,在纽约最繁华街上房产的拥有者70%都是华人,而出入各种高消费场所的也以华人居多。而中国一些边远地区,饥饿仍然是种折磨,而这种折磨比sars、禽流感更为可怕。而美国的贫富差距相对要均衡一些,至少那些所谓“穷人”也能有口饭吃,而且年收入还不低。这样的现象就好比假如一个人需要两个苹果才能吃饱,而一个美国富人和中国富人有大片大片苹果园,谁大谁小暂且不谈,反正一定能供给丰富的生活。一个美国穷人会拥有2-20个不等的苹果,过日子没问题,但一个中国穷人往往只有半个或一个来裹腹。然而并不是说美国就没有真正的穷人,也有穷困潦倒的,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应该是上面提的那样。

换过来想,美国和中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国情不一样,历史文化不一样,只是希望能互相借鉴,兴利除弊,美国让为自由等权利付出的代价减到最少,中国呢,也为自由和权利而奋斗。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三

美国是当今世界超一流国家,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挑战它的地位。它是世界游戏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者。

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在影响着世界,也影响着我们。我们很多人常常说美国如何如何的民主,如何如何的自由。而又有一些人说美国如何如何的不好,民主也是资本主义的民主,美国的'大选是金钱的选举。自由是如何如何的个人主义,如何的罪恶。但究竟美国是怎么样的国家,很多人还没弄清楚就妄作判断。但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之一:历史的忧虑》为读者了解美国社会提供了很好的介绍。

看了这本书,才知道美国是个神奇的国家,是个充分尊重个人利益的国家。为了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美国严格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他们的保障个人自由,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很多让人吃惊的地步。例如:美国允许私人持有个人武器,私人地方神圣不可侵犯。又如,美国法律的陪审团制度,让一些毫无法律知识的人,有的甚至是文盲当陪审员,罪犯的生杀大权交给这些人来定夺,而法官只有吹哨子的份。再如,美国言论自由表现在新闻出版自由上,它的关键是免预检制度。它的言论自由与言论内容没关,也与言论对与错,是真理还是谬论都无关。还有,为了使个人不受政府公权力的报复,美国的法律规定一个人不能因同一案件受到两次以上的追诉,也就意味着,如果嫌疑犯被起诉后,经审判为无罪,今后即使有新证据证明他有罪,也不能再起诉他,人们只有眼巴巴看着罪犯逍遥法外,这是避免政府代表公权力被滥用,利用不断追诉来侵犯个人权益。这些都是在别的国家无法想象和做到的,但美国就可以。

美国是当今世界超一流国家,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挑战它的地位。它是世界游戏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者。它的科技水平,经济总量,以至它在国际事务有绝对优势的影响力。它的科技创新能力远远超过其它国家。我觉得,这些都美国的优越社会制度有关,特别是充分保护个人自由的法理追求有关。在美国这样的社会里,宪法是充分保护个人权益和自由的。但同时他们的法律又很严厉而理性的。如果违法,就必须受到追究,不管是什么人。在充分法制保护下,个人自由不受任何人干涉。因此在美国社会,个人是不会受到强权势力的压迫的,个人是没有被压制的恐惧,一方面个人充分的自由,另一方面法律又相当严格并保证程序公正,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自由,又知道自己的义务,使社会松散而又有秩,使人在轻松自由的气氛下,人的创新能力才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是美国的成功所在。

当然,美国为了保护人人的自由,也付出巨大的代价。比如美国的司法独立,让陪审团来判案,司法成本很高。署名的辛普森案,光是审判成本就花去纳税人800多万美元,还不计警察侦探成本。又如允许私人拥有个人武器,每年都有枪击案发生。并且还发生了俄克拉何马市的联邦政府大楼大爆炸案,造成直接经济160多人的死亡。美国过去曾经是种族歧视的社会,美国为此承担着巨大的成本。

在我看来,美国是特别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制度创新的试验区。美国在二三百年的历史前还是英国殖民地,当时从英国过去的人都是一些被流放或者追求自由、冒险的人。他们有天生的反抗政府压迫、追求个人自由的精神。美国的独立战争其实是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过分压迫和侵犯个人权利的战争,以至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政府还没建立起来,甚至连总统还没有。因此美国的建国者,以极大的理性和智慧,制定了二百多年一直执行的宪法,确定了宪法精神,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充分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这是其它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做到的。

美国能做到,那是因为她是新兴国家。她受没有什么传统文化的禁锢,没有历史包袱。在二百多年前,英国已经是世界一流国家。美国当时是英国的殖民地。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人,主体或者领导反抗的人是英国的移民者,而不象其它的英殖民地那样,反抗的人是当地的民族主义者。比如印度,被英国统治之前印度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印度人反抗英国殖民统治,他们想建立的是自己国家,是保留自己民族性和历史传承的国家。而美国由于没有传统文化,没有民族差异,使她能够在反思英国制度之下,借鉴英国的制度,并以全新的宪法理念立国,建立优于英国的制度。

在一次闲聊之时,我问周围的人:你能不能想象人类社会二千年后是什么样子?

“按现在的发展趋势,我看人类二百年后可能已经毁灭了。”

“我想人类再生存二千年,绝对没有问题。人类有智慧保护环境。将来将是地球村的社会。”

而其它人则没有说话,也许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我觉得,将来的人类将走向大同。人类在大家认同的普世价值观下,各有各的自由,各有各的精彩,强权将被严格限制,个人在遵守基本法律之下,将有充分的自由和选择。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社会强调的人权、自由民主的价值观将越来越被不同的民族和国家认同或者追求(只是有个漫长的过程),将发展成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可以预见,将来劣质制度劣质文化将被淘汰,只是时间的问题。时间会证明一切。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四

内容由十五封信组成,主要以美国背景文化和事例生动地描绘了美国的自由和平等,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观后感。

读美国时,不得不结合历史。美国曾被英国长期殖民、压迫过,一个执政人员可以拿着搜捕证随便搜查居民的家,即使找不到任何违法品。在华盛顿的带领下,美国摆脱了英国的殖民。如果换做中国百姓,一定会认为华盛顿将建立起宪法,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是是能让人大跌眼镜。战争结束后,华盛顿和其下属不约而同地下解甲还乡,华盛顿在自己的庄园过着小农生活。州各立各自的法规,直到几年后,因为法规差异过大,加上经济相当不景气,华盛顿与各位战友聚在一起开会制法,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政府权力过大对人民造成的压迫,第一项内容竟是确保人民合法持枪,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不敢相信吧)。美国的宪法蕴含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你可以看到美国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平等和自由表达情感,其宪法在生活中实用性相当高,不是摆在法院无人去看的空条文。美国赋予人人平等的权利,让穷人上得起学、吃得起好饭好菜,民事案件中免费为你请律师,如果你的权利受侵犯,你不会因无钱而打不起官司,观后感《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观后感》。你可以自由表达情感,与此相关的行为大多不受限制,但不要一次认为美国人大多放荡,其行为受到相当大的限制,比如放学孩子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工作单位男女距离不能近于一手臂(好像是一米,不清楚了)美国每个时令都有不同的作息时间,大多数人都能自觉地调整过来。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以个人为主体,宪法保障个体的利益,在法庭上,被告只能作为嫌疑犯,不能穿囚犯衣,大多穿着西装。一个人有罪,但检方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陪审团会以“罪名不成立”将其释放。“宁可放也不能错杀”的思想为绝大多人接受,他们为了自由付出了代价,不远破坏宪法的初衷。(宪法代表了个人的利益)。

我的思绪太乱,特别是后面越写越没层次,以后要多读多总结,形成清晰的思维。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五

这本书是何云强在1月份推荐给我的,我在过年回家的火车上开始看的,起初是漫不经心,后来发现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使我大开眼界,很多关于美国人思维的理解也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所以我打算把我看这本书后的收获和大家分享一下。

现在这本书我才读了四分之一,也就是第一部分,所以就先和大家分享这么多吧。

第一部分:历史深处的忧虑。说的是在美国建国之初,开国的几位伟人在设计美国的政治制度,在制定美国的法律的时候,他们的最大担忧是能否在美国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家,换句话说就是防止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的产生和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的统治。因为他们是从英国的殖民统治中独立出来的,独立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英国政府在美州大陆的高税收和严酷统治,所以美国的开国者们极力希望走出英国统治的阴影,在美国实行他们认为更加合理的政治制度。

首先,美国的开国者们认为政府永远是人民的敌人,一个强大的政府肯定将是民主和自由的最大威胁,因此他们在最初的制度设计时就想方设法地控制政府的权利,强调个人的权利应受到宪法的绝对保护。美国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权力的分离,最初的制度设计者把立法权和司法权彻底的分离,这样做到权力的制衡,防止政府机器被某一个利益集团控制,而威胁到公民的自由。

然后,美国政治制度保护的自由,诸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游行自由,结社自由,持枪自由等等,这么多的自由在中国开来自由的尺度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我们会担心这些自由会引发很多的违法犯罪,因此而因噎废食。美国人当然也知道太自由则容易出现问题,但是美国人并不会因此而放弃自由,美国人把因为这些自由的权利而引起的犯罪视为是自由的代价,但是他们仍旧坚持自己的自由权利。每当政府因为某项公民的自由权利容易引发犯罪而加以限制时,比如言论自由容易煽动恐怖活动和种族问题,持枪自由会增加因枪支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伤亡,美国人的第一反应是政府企图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会立马跳出来阻止政府的某项立法提议。美国人对自己权利的珍视程度也是我们中国人应该学习的。因为美国的政客都是美国人直接选举出来的,所以他们为了顾及自己选民的态度,只能乖乖地听从民众的意见,而不是独裁式的一意孤行。

其次,关于美国的法庭审判制度,与中国相比一大差别是他们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在美国,不论检方的证据多么的确凿,在最终的审判作出以前,犯罪嫌疑人都是做“无罪假定”的,这就要求检方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指认的被告就是罪犯,而犯罪嫌疑人需要做的就是驳倒检方的证据,甚至不需要驳倒,只需要提出检方证据的疑点,使其失去可信度。而在中国,处于被告的犯罪嫌疑人是做“有罪假定”的,这就要求被告拿出充分的无罪证据来为自己辩解。这两种审判制度的核心差异在于这两种司法体系对于犯罪嫌疑热的态度上,在中国是“宁可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人”,而在美国则是“宁可放过一百,不能错杀一人”,这也体现了两种社会制度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独立个人的尊重和保护。同时,在美国的审判法庭上,作为原告的检方和作为被告的辩方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他们尤其需要防止的是作为政府代表的检方对被告产生的压迫感。美国审判制度的另一大特点则是其陪审团制度,也就是说,美国法庭的最终决定是由12个匿名的陪审团成员决定的,而不是像中国这样的法官,这12名陪审员没有文化程度限制,哪怕是文盲也有可能去当陪审员,因为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同时也是每一个成年美国公民的义务。陪审员往往没有法律知识,又不懂高深的鉴定技术,因此就要求检方的证据非常确凿和易懂,不然是说服不了陪审员相信他们而给被告做罪名成立的判决的。而且,这12名陪审员必须做出一致的决定才算是被接受的判决,加入有一个人认为被告无罪,哪怕是另外11名陪审员都认为被告有罪,那么这次判决也是无效的。这也是为了保护被告不会被轻易的做有罪处理。

其实关于第一部分我还有很多收获想和大家分享,但是又不想写的太多太庞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这本书读一读。我也把云强给我的这本书的电子版上传群共享,大家可以下载来看。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六

第一篇文章就留下了许多疑问,诸如“美国的种族隔离问题在法律上早已解决”还有“平权法案”到底是什么?当然在本书的最后找到了答案。

全书通过典型的案列,大大小小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介绍了美国宪法权利法案是如何艰难得到实现。美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大熔炉,而是一个“蔬菜色拉锅”,因为各民族的文化在其中融合是基于他们本身得到完整尊重不变质,不必屈服于任何一种其他文化,不必被任何一种主流文化所包容。

融合的前提是保持融合个体的独立性,是尊重。这让我想到了马来西亚,同样是多民族国家,马来人希望华人“融合”进马来文化避免民族之前的冲突,因此一直希望取消华文教育,希望华人接受和马来人完全相同的马来教育。

也许马来西亚应该向美国学习,越是想要融合,越要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完整性和独立性,才能达到和睦的在同一片土地共存的目的。简单的同化可能才会遭致反抗。保持异化无疑是一种逆向思维。

美国自由,却又数不胜数的细致法律,于是又一个逆向思维诞生,也许自由不是没有约束,反而是越多的明文规定才能确定自由?就像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没有繁琐详细的规定电影的审查应该符合怎样的规定,而是将电影是否符合公映要求的裁判权交给了广电总局的行政人员。但是中国的电影不仅没有自由,反而发挥空间越来越窄,导演们敢于触碰的题材在自审和人审的结果下越来越少。

美国的宪法从制度一开始就和我们有了不同的出发点,这注定了我们的法律是在保障政府的管理权利,而美国的宪法是在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政府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政府是有人组成的。我相信我们的建国者当初也是想要建立一个自由民主,至少是想要大多数中国人幸福的国家的。但是比起华盛顿的觉悟,和智慧,他们差太远了。

普通民众也是如此,我不认同愚民论,我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但是我觉得中国的普通民众比起美国民众的确是有差距的。当我们责怪政府多么多么不好的时候,也应该看一下我们民众又是不是没有责任?政府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政府是由人组成的。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七

不过两分钟,指甲就变了颜色,由雅致的浅玫变成透明的暖黄,可心情却变不过来。

一整天,办公楼下银行营业部的敲击声都没有停过,快半个月了吧,装修仍没有要结束的意思,或者要等到整个夏天过去。那接踵而来的秋岂不是要安静不下来。稍停一会儿,趁着不响的空当儿,读宋丹丹《幸福深处》。

细想想,没读过谁的自传,除了在报上断断续续读到过刘晓庆关于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的自传,也不过缘于那个年龄的好奇。窃以为,名人写书不过是沽名钓耳,不过是抖一些陈年旧芝麻的个人隐私,流水帐罢了,文学性可读性能占多少份量。

幸福深处,名字不俗,读来,文字竟也不俗,还有沉溺其间深深的爱和感动。

自己疼过,才知道别人有多疼。

摘自英格丽褒曼传记中的一句话。这是让我读此书时第一次有泪要涌上的感觉。想想能令我疼痛的回忆不太多了,是我的健忘,还是原本就没有什么值得疼痛的事。父亲的离去算一个吧,但现在想起来时,心不过揪一下,不太疼。

妹妹早先处过一个男朋友,分手时坐在我的对面嚎啕痛哭,我不知如何劝说才能阻止他的悲伤,过去了这么多年,或者连他自己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在一个比他年龄还要小的“姐姐”面前失声痛哭。再想起曾经的那几个因想念和惶惑而痛苦不堪的日子,我明白了他的痛哭是真的,现在的遗忘也是真的。所以,总是不忍再去触碰它们,就这样小心的收藏着,小心的护卫着吧,就当它们是我心上的瓣膜,揭不得,扯不下,与我同生共死。

一些伤害来过,只要用平常的心去看待,或许他是无意的,或许原本就算不上是伤害。

学会如何去爱。

“没有你的时候,我和你爸爸的感情是多么多么的好。”跟女儿说。

女儿撇撇嘴:“你们现在不也很不错吗?”一幅受伤的表情。

女儿的话让我怔住。当时我和女儿正站在桥上,扶着栏杆,可以看见他正踏上第二级台阶。女儿招招手,满脸的幸福。

他也招招手,一样满脸的幸福。可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幸福还是过于容易满足。

我们常常忙于索取。索取物质,索取爱,无法满足的心和十指张开空空的手。一些幸福从指缝中漏掉了,我们却还在毫无知觉的继续索取,继续。

“那些曾令我忿忿不平,以为不可原谅的人与事,其实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对照着审视自己,竟然发现心内还积有对他人的不原谅,并且一些新的怨忿还在生成。是我的阅历不够,感悟太浅,还是真的不懂爱。

反复的读这几句话,慢慢疏通着认知的狭隘,虽然仍不能平息过于自我而生的不忿,但渐渐平息下来的烦燥告诉我,一定能学会如何去爱。

为他守口如瓶。

我不记得和谁约定过,要为他守口如瓶,是我自愿,只放他在心里就好。偶尔的,也会在文字中引用一些关于我们之间的谈话,掐头去尾,晦晦涩涩的,旁人读不懂,但我想,你一定懂,只是不确定,你能否读到。

我不说,你不知,由我默默打稿,润色,挂在心墙上,直到落满灰尘。

只是我很想知道,你的眼中,我的样子。

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

是,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呀,连容颜都改变了,青丝渐白;连爱情都改变了,泛上陈黄。

可生活也添了彩增了色,醇厚了些呢。我们被埋在幸福深处,你竟看不见么?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八

在《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这本书中,林达以他在美国草根层摸爬滚打的经历、感受写下了对美国民主制度、自由、美国历史的深刻观察、认识。书中以委婉的笔触、平易近人、朴实的文风把美国复杂、历史背景深远的法律、制度的渊源梳理得井井有条,让大陆民众读到的不是法律的繁文缛节,也不是政治理论的高深晦涩,而是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深远的道理复杂的过程、美国人民两百年来的思考娓娓道来。作者的眼光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但他的很多话、很多事,都有在投射大陆,给我们以思考、启发。

说到美国,我们也许首先想到的就是美国的自由。

是的,美国人有着典型的西方民主制度价值观,这从美国人崇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中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但是,正如林达所说,要想理解美国的自由,你得先看到美国的不自由。在欣赏美国自由的同时,我们所不能忽略的,是美国人为了自由而付出的代价。美国人热爱自由,他们甚至可以为了自由而选择承受随之而来的牺牲,即使在经历了如诸如恐怖袭击、种族冲突、信任危机等情况下,也不轻易放弃自由,虽然有时候,他们为了自由,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不自由,毋宁死”,在这个国度得到最真切的还原。

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以及由以上权利法案十条修正法案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是超越我们传统的“法制”逻辑的。传统的儒家思想认为,要国家和谐,就必须遵循一种严谨而克己服礼的制度,在国家上体现为对上级机构的忠心和服从,在家庭上体现为长幼有序的森严宗族伦常,作为中国人,你要爱你们的皇帝,尽管他名正言顺地奴役你们;作为中国人,你要爱你们的祖先,尽管他们早已经化作一掊黄土。而另一个对中国影响深远的法家思想则强调:法制是一个国家维持秩序,惩恶扬善的保障,所以为了保护最大的善,国家不惜运用最大的恶。

但美国人拒绝这样的逻辑判断。在美利坚的灵魂深处,最终极的追求是自由。

在美国人的心目中,政府俨然是与人民对立的,是被他们所不信任的,所以美国立国之初的那些富有远见的政治家实行了最具有勇气的“立宪”:建立制衡政府的宪法,而保有全体人民的自由。为此,我们不能不感叹:华盛顿真是太伟大了,这个美国之父建国后居然也不成立政府而是回去他的农庄种地;这帮长期遭受政治压迫、苦苦追求理想中自由的“罗得岛”的人们,要建立的居然是一个不要政府的国家,而美国立国后确实有没有政府的历史,最后实在是因为松散的社会关系需要管理和调整,才建立了联邦政府。

从美国人对自由的向往中,我们便不难理解在罗斯福实施的新政使美国联邦政府膨胀之后,美国人为什么对美国联邦政府权限的扩大怀有重重戒心了。因为对他们来说,比起他们的文化背景中,千年历史以来的任何政府,美国政府的权力都要小得多,美国总统相比之下也要可怜得多。

的确,潘恩就曾在他的著作《常识》中说过:“国家这种组织是一种必要的恶。”在潘恩眼里,国家是一种组织,同时,美国的建国者在2前就已经知道,国家机器是有它自己的运转机制的,一旦你把它建立起来,就由不得你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个国家,它运转方向的好恶,对于其人民的民主和自由的权利绝对是息息相关的。

在”二次〃阅读林达的过程中,我清晰地感受到了作者的努力,努力地用心倾听一个国家的脉动,努力地在探究中感悟那十分细腻入微的理念。我们看到,在美国,言论自由的关键是“内容中性”原则,“它与真理无关”,他只是一种个人表达自己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人虽然非常注重个人,但是也告诫个人: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谁也不能立身其外,坐享其成,维护他人的权利也关系到自己,也就是说,每一个人都必须为他的个人行为负责。可以说,美国人对人性的弱点理解透彻,做法直白,他们从实际走向实际,利用机制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利用它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这其实是对人的极度负责。精短的国家历史为他们筛选了相当完满的社会制度与规则。于是,在美国便有了相对稳定的政治制度,多元化的生活。

当然,我们也可窥见,那些有着强烈的法律意识的美国人,在拥有这些权利的同时,他们还支付了什么样的代价:“宁可放过一千,不能错杀一个”,可能是最好的概括。可以想象,这一种概念肯定会给与部分美国人可乘之机。这可能就是书中作者隐含的忧虑的原因吧。但是,这种忧虑,在美国,人们有忧虑和思考,却没有想通过彻底的变革社会制度来改变,而是选择了默认,并认为是理所当然。

为什么?

在我看来,是美国人享受现在的体制,至少,目前,还没有比他们现行体制更加自由,更加适合,更加完善的形式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同时,他们也已经习惯了这一种美国式生活或者生存方式,并且,确实,他们很多的方面是走在了世界的前头。看看美国的全称:theunitesstatesofamerica,即美利坚合众国。一听,便是一个色彩浓烈的坚硬的名字。抛去了各种政治因素,美国,只是一个从地球上不同大洲,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血统的人汇集起来的团体。有拿着绿卡的各色国民,又属于自己的传统,有它的先进,有它的忧虑,天堂也好,地狱也罢,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仅此而已。

不过是一个真实的事实,它有自己的路要走,它也在这个地球上平静或汹涌地前行。一直不停。我确信,这个世界每个地域,总有一天,通过亲历者的用理性的讲述,通过更多人耳闻目见,变得更加真切。每个国家的忧虑,有一天,只能是人类整体的忧虑。

这就是由这本书所想到的。中美之间有不少共同点,但同时也有着很多差异。这些差异,是社会文化所决定的,它们源自于中美不同的价值观念和制度。我们没有必要让一方趋同于另一方,因为保持文化的多样性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优秀历史深处的忧虑读后感(案例19篇)篇十九

读美国时,不得不结合历史。美国曾被英国长期殖民、压迫过,一个执政人员可以拿着搜捕证随便搜查居民的家,即使找不到任何违法品。在华盛顿的带领下,美国摆脱了英国的殖民。如果换做中国百姓,一定会认为华盛顿将建立起宪法,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是是能让人大跌眼镜。战争结束后,华盛顿和其下属不约而同地下解甲还乡,华盛顿在自己的庄园过着小农生活。州各立各自的法规,直到几年后,因为法规差异过大,加上经济相当不景气,华盛顿与各位战友聚在一起开会制法,他们深刻地认识到政府权力过大对人民造成的压迫,第一项内容竟是确保人民合法持枪,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不敢相信吧)。

美国的宪法蕴含了人类的理性和智慧,你可以看到美国为了保障每个人的平等和自由表达情感,其宪法在生活中实用性相当高,不是摆在法院无人去看的空条文。美国赋予人人平等的权利,让穷人上得起学、吃得起好饭好菜,民事案件中免费为你请律师,如果你的权利受侵犯,你不会因无钱而打不起官司。你可以自由表达情感,与此相关的行为大多不受限制,但不要一次认为美国人大多放荡,其行为受到相当大的限制,比如放学孩子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工作单位男女距离不能近于一手臂(好像是一米,不清楚了)美国每个时令都有不同的作息时间,大多数人都能自觉地调整过来。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以个人为主体,宪法保障个体的利益,在法庭上,被告只能作为嫌疑犯,不能穿囚犯衣,大多穿着西装。一个人有罪,但检方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陪审团会以“罪名不成立”将其释放。“宁可放也不能错杀”的思想为绝大多人接受,他们为了自由付出了代价,不远破坏宪法的初衷。(宪法代表了个人的利益)。

我的思绪太乱,特别是后面越写越没层次,以后要多读多总结,形成清晰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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