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一种以书面形式发布信息、传达重要事项的文献材料。接下来是一些通知的经典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参考,以便撰写出更加高质量的通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一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二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防汛抢险工作,根据《天津外国语大学防汛抢险工作预案》和《市教委关于转发市防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后函〔2017〕21号)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预案部署,做好防汛抢险筹备工作,并于5月22日前上报本单位2017年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联络网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后勤管理处邮箱:hqch@,纸质版盖章送至后勤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职能处室只报《防汛联络网人员名单》,不报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联系电话:
附件:1.天津外国语大学2017年防汛抢险任务一览表。
2.2017年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及防汛联络网人员名单(模板)。
2017年5月15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三
根据气象预报,x日白天到夜间,我市将有大到暴雨,主要降雨时段集中在x日下午到夜间,并伴有雷电,风力5-6级,雷雨时阵风8级。请各服务企业接到通知后,结合各自职能,迅速开展城市防汛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各单位要细化和熟悉预案,抓好预警响应、组织领导、抢险队伍、人员转移、防汛物料等关键环节的落实。同时,进一步检查充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进一步对防汛物资进行检查,规范物资管理工作,落实防汛物资动员调用方式和运输路线,确保抗洪抢险的需要。
二、抓好安全检查,消除防汛隐患。及时对内部的沟渠,低洼地段、易淹地段小区和院落排水设施进行重点疏淘,对避雷设施、低洼地带、简易危房、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持管道畅通,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确保安全度汛。
三、做好提示提醒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注意提醒业主外出时注意关门、关窗,收拾晾晒衣物;在小区拐弯、道路狭窄处设置提示牌,提醒减速慢行;容易积水处提前处理,遇到积水较深无法马上处理的要设置积水深度提示。
四、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小区现场防汛安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物业经理、值班人员以及防汛队伍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汛情信息准确、及时、快速传递。遇有重大、突发险情和灾情时,无法处理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本年度区防汛办公室将继续实行小区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汛期防汛的接听、记录、处置,以及上级防汛指令的传达等工作。白天值班电话为xxx,夜间值班电话为xxx。对于汛期出现的问题,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报告区防汛办公室。
特此通知!
区防汛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四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及村镇银行。
文档为doc格式。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五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成员及有关单位:
2017年,是党的十x大召开之年,是萧山抢抓“后峰会、前亚运”发展机遇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秉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使命,我区按照“江河湖连通、洪涝旱联防,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联动”的水利发展思路,聚焦防洪排涝,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和“四不一正常”防汛总目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坚持以防汛检查为抓手,认真准备,提早安排,狠抓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江河湖库及城镇的防汛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我区2017年防汛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防汛检查是一项重要的汛前准备工作,是查找问题、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的重要环节。各镇街政府、区级防指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按照“防汛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明确责任区域、摸清防汛安全底数、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开展防汛大检查。对防汛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要亲自组织检查。特别是对城郊结合部、新区、旅游景区、山区农家乐等区域的防汛安全进行重点检查。
汛前检查按责任采取镇街、水管单位、成员单位等自查,区防指重点抽查和省、市防指督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1、自查。2月底前,各镇街、区级成员单位、场、水管单位和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组织完成自查。自查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山塘水库、重要堤防、重要水闸等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状况;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防御区、各类在建涉水工程及人口密集区的防汛安全;基层防汛组织应急能力、防汛责任制、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预案修编、抢险救灾队伍的组建;山洪灾害预警体系、防汛防台会商系统、水雨情遥测站、人工简易雨量站等非工程措施落实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的要求,逐条对照,全面落实到位。自查要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及时加以整改和落实,镇街、开发区、红山农场和水管单位要形成自查报告及表格,3月3日前,报区防指办。
2、抽查汇总。3月11日前,区防指对镇街、有关成员单位、开发区、红山农场、水管单位等的重点水利工程、险工险段、水毁修复工程、防汛突出问题和基层防汛体系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区汛前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报区政府和市防指。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安全度汛问题,区防指将书面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并进行跟踪督办落实。
1、防汛物资储备,各镇街按照萧防指《关于下发萧山区镇(街道)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萧防指〔2012〕22号)和萧防指《关于下发萧山区村(社区)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的通知》(萧防指〔2012〕23号)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区级成员单位(住建局、国土分局、交运局、民政局、卫生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局、供销联社、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将物资储备、抢险应急队伍、装备(设备)和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在3月12日前报区防指办。
2、防汛会商系统检查由区政府信息中心和区防指办统一组织实施。水文遥测设施的检查由区水文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检查由萧山华数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检查由萧山电信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
附件1防汛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2防汛检查登记表2—13。
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7年2月6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六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杭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杭安委办〔2017〕1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17年做好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
二、区安委办将组织区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对各乡镇(街道)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于9月10日前将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表(附件1)报区安监局职安科,联系人:董晓波,联系电话:63128966。
杭州市富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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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八
2016年3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不得赔钱、滋事行为未制止前不得调解、涉及死亡事件12小时内上报国家等多项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健全警医联动机制,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报警时应当讲清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通知要求,应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防范。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
通知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众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综治组织,并在12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大涉医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实施两年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103号,以下简称《意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分省区市项目参保率情况详见附件1)。但工作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工作进展不平衡,有12个省份新开工项目参保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地区过于依赖行政强制力的集中推动,确保项目参保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尚未启动等。为推动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建筑项目“先参保、再开工”政策成效,完成“同舟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工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19号)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这不仅是当前工伤保险扩面的中心任务,也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建筑业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围绕项目参保模式积极推进政策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着力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灵活就业人员、分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形成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部门协作机制。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多部门联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联席会议、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行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要联合有关部门,切实把握好政策关键点,在“项目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不落实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问题上不开口子,不搞变通,守住政策底线。3月底前,请各地将省(区、市)一级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书面报部工伤保险司备案。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通报,夯实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督查、通报是推进项目参保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建立健全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发挥督查对推进项目参保工作的作用,突出加强对工作进度慢、参保率回落较大地区的督查。4月底前,请各地人社厅局将开展专项督查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报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备案。
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项目参保率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探索将新开工项目参保率纳入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4月10日前,请各地将截至3月底的《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及省(区、市)内项目参保率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建立情况报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之后逢单月10日前报送《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推动实现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建筑业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在项目参保模式下,要高度重视管理服务创新,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逐步开辟绿色通道、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工伤医疗费用联网实时结算。借鉴商业保险管理经验,创新人性化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在为参保企业、项目和工伤职工服务上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附件1。
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汇总表。
截至12月31日单位:个。
附件2。
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月单位:个。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在建项目数是指201月1日前开工且1月1日当天尚未竣工的项目数。
2、参保在建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前开工且1月1日当天尚未竣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数。
3、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项目数。
4、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参加工伤项目数。
5、未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未按项目参加工伤项目数。
6、栏间关系:(1)≥(2);(4)≥(5);(4)≥(6);(6)≥(7);(4)=(5)+(6);(3)=(2)/(1);(8)=(5)/(4)。
7、报送时间:2017年4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1月10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
根据上级下发的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我县对20xx-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政策落实的情况、项目工程进展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作如下汇报:
1、20xx年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南岸棚改项目:安置地点在南岸东段,建设面积为27500平方米,改造户数250户,改造资金约2200万元,目前工程量已完成60%左右。
(1)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安下圆盘,改造面积约1644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137万元。
(2)集合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朝阳路含安下改造面积约6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80万元。
(3)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地点在县城东皋村,改造面积约1356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63万元,总安置户数为184户。
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办理了审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目前已基本完成房屋征收工作,现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二、精心组织编制我县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
今年9月以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棚户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制订了可行方案,按照前期调研、专题研究、文本编制、征求意见、规划出台五个步骤进行。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住国家和省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三种结合”,用科学发展观全面谋划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以高标准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绘编。
1、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统筹协调。
在我县棚改工作中,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高位推进,形成了强有利的组织领导保障。
在棚改工作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就棚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统筹协调。现场办公会上,现场能解决的问题就当场拍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时办结,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广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棚改工作中,为消除拆迁户的疑虑,我们从宣传政策入手,因此,我县一方面召开由被拆迁人代表、人大、政协委员、专家及社会知名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和听证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民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本地的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以及棚改后对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与美化城市的重要性,让广大市民意识到棚改工作不仅仅可改变县城新面貌,而且还可以改善城市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3、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着重让利于民,概括我县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惠民措施:
(1)补偿安置方式多样、灵活、切实考虑我县实际,着重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主要体现在安置方式上,对被征收房屋为栋房的`,提供多样选择安置方式,除货币补偿选择外,还提供店房安置、宅基地安置、栋式产权房安置、套房安置等。
(2)安置土地的性质变化。被征收人的土地无论是集体还是国有划拨性质,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安置宅基地土地性质均为国有出让。
(3)制定征收奖励机制,对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适当奖励。
(4)对孤寡老人和无法寻找过渡房的被征收人提供保障性住房解决过渡房。
(5)在建设中,实行就地就还改造建设。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考。
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下一步工作仍然十分艰巨,主要是资金的筹集困难,缺口较大,房屋征收和安置工作难度大。
面对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切实形成棚改工作强大合力。
2、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与帮助,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3、加大宣传力度,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一
各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近年来,探险旅游在我国国内旅游中逐步兴起,在一些地区发展较快,但与之配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明显滞后。*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新疆、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先后发生4起探险旅游者被困事件,虽经当地政府的全力营救,但仍有3人死亡。这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探险旅游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保障能力差以及管理缺失等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探险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针对探险旅游形式多样、组织程度低、事故风险高的特点,要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对有组织开放的探险旅游市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探险旅游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监查;对经营探险旅游的旅行社和景区,要落实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各项安全措施,完善组织接待条件和应急预案,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对已经形成规模的探险旅游项目,要依靠当地政府,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共同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发生的探险旅游事故及其原因向社会公布,警示从事探险旅游的单位和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观念,介绍探险旅游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清冒险旅游的危害,培养理性出游的习惯,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旅游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商业保险的作用,提高对保险的认知度,引导探险旅游者购买保险。
探险旅游安全管理涉及面广(如沙漠探险、洞穴探险、丛林穿越、登山越野、乘坐热气球、潜水等),专业化强,工作难度大,必须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当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对探险旅游的调查研究。一是针对近年来本地组织和接待探险旅游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查找安全工作漏洞。二是对已开展的探险旅游项目,要逐一进行摸查,对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和风险防范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主动会同当地民政、体育和工商等部门,对组织各类探险旅游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调查备案,切实掌握情况。四是针对本地区探险旅游资源的特点、现有的保障条件和救援力量等情况,制定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
为了把探险旅游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今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将在各地总结探险旅游发展经验基础上,会同业内外有关专家,动员社会力量,借鉴国外成熟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探险旅游的规范化管理方式。为此,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对我国重点地区的'主要探险旅游资源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十一”之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工作进程安排如下:7月份汇总各地上报的有关探险旅游的材料;8月份将汇总的探险旅游资源和探险旅游组织者材料在政府及相关网站公布,征求广大探险游客的评价;9月份邀请专家对主要探险资源和探险旅游组织经营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十一”黄金周前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推荐第一批探险旅游安全示范项目和组织经营机构。
为确保上述工作的落实,请各地于7月31日之前,将本地开展探险旅游的有关材料报国家旅游局综合司。
特此通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现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相应落实好相关工作安排: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
治理责任制。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如因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整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5、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一般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季度末前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特此通知
******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
当前,正值岁未年初,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市人大、政协会议又即将召开,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我社系统生产经营无事故尤为重要。为此,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当前正是工作最繁忙阶段,也是因为忙于赶工作任务,忽视安全生产与经营而最容易导致事故的多发期。事实充分证明,安全生产务必做到常抓不懈,忽视安全工作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市社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把安全工作提到更加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好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继续落实好与市社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领导,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环抓一环,层层抓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不懈地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运作、保障安全。
三、认真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大检查。
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检查。着重检查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生产经营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四、及时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各单位在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新掌握的情况,认真排查梳理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视其危险程度和整改的难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做好防盗、防暴-力、防灾害事故等工作。
五、制定并落实好安全生产经营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要按照市供销社经管字[2017]27号《关于印发淮北市供销社安全生产经营及防火防汛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并根据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加以修改和完善,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得当、指挥有效、救援有力。
六、加强节日值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节日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并有领导带班,保证通信畅通。对门卫值班人员要加强纪律和制度教育,做好值班记录,按程序处理好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如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要认真盘查、登记等。要加强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放假前,各财务室库存现金余款应全部送达银行。元旦、春节值班表请各单位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报市社办公室。
市社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组织力量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
与经营情况强化督查,并将其结果在全系统通报。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十七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三
各旅游企业: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为维护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各旅游企业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把各级对安全稳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好,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少数旅游企业思想松懈、盲目乐观,部分企业员工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意外。加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维护安全稳定是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各旅游企业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旅游企业要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培训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特别要加强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旅游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是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安全记录是否完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安全意识是否树立,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是否年检等。各旅游企业要将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建立台账,并在3月5日报区旅游局监督管理科。
区旅游局将在2月20日至3月20日,对各旅游企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重点见附件《区旅游企业第一季度安全工作检查重点》。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同舟计划”实施两年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以下简称《意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分省区市项目参保率情况详见附件1)。但工作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工作进展不平衡,有12个省份新开工项目参保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地区过于依赖行政强制力的集中推动,确保项目参保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尚未启动等。为推动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建筑项目“先参保、再开工”政策成效,完成“同舟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工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这不仅是当前工伤保险扩面的中心任务,也是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建筑业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围绕项目参保模式积极推进政策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着力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灵活就业人员、分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参保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形成更高水平、更高效率的部门协作机制。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涉及多部门职责,需要多部门联动。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联席会议、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行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要联合有关部门,切实把握好政策关键点,在“项目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不落实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的问题上不开口子,不搞变通,守住政策底线。3月底前,请各地将省(区、市)一级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书面报部工伤保险司备案。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通报,夯实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督查、通报是推进项目参保工作的有效抓手,也是建立健全项目参保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发挥督查对推进项目参保工作的作用,突出加强对工作进度慢、参保率回落较大地区的督查。4月底前,请各地人社厅局将2017年度开展专项督查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报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备案。
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项目参保率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探索将新开工项目参保率纳入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4月10日前,请各地将截至3月底的《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及省(区、市)内项目参保率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建立情况报部工伤保险司、社保中心,之后逢单月10日前报送《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服务,推动实现从“要我参保”到“我要参保”的转变。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适应建筑业用工特点做出的政策创新。在项目参保模式下,要高度重视管理服务创新,优化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逐步开辟绿色通道、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工伤医疗费用联网实时结算。借鉴商业保险管理经验,创新人性化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在为参保企业、项目和工伤职工服务上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汇总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个。
附件2。
建筑项目参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年月单位:个。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在建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前开工且1月1日当天尚未竣工的项目数。
2、参保在建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前开工且1月1日当天尚未竣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数。
3、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项目数。
4、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按项目参加工伤项目数。
5、未参保新开工项目数是指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未按项目参加工伤项目数。
6、栏间关系:(1)≥(2);(4)≥(5);(4)≥(6);(6)≥(7);(4)=(5)+(6);(3)=(2)/(1);(8)=(5)/(4)。
7、报送时间:2017年4月10日、5月10日、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2018年1月10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五
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据预测,20xx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区域性洪涝极端事件出现几率较大,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对防汛工作的要求,有效应对汛期洪涝灾害对旅游业的影响,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面做好20xx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汛责任体系。指导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落实防汛主体责任,针对旅游行业实际,结合汛期天气特点,完善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a级旅游景区(点)立即组织对景区内的交通道路、桥梁、涵洞、隧道、易发生山体滑坡、河水冲击等危险区域以及各类旅游设施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或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景区安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景区(点)坚决不能开放,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景区要及时关停。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国土、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信息共享,抢险救援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做好因降雨引发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同时要指导旅游企业,特别是旅游景区(点)做好防汛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高度关注气象变化,第一时间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各旅游企业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做好团队游客的分流疏散工作。一旦发生灾害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行动,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汛期旅游安全的动态监测和组织保障。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市旅游局报告,同时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xx市旅游局。
20xx年3月24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1月27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情况下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出现了建国以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十多个省区市旅游接待受到影响。春节黄金周旅游高峰即将到来,全国旅游安全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各级旅游部门必须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更加有力的安全措施,千方百计保障旅游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市场平稳正常运行,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抵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是当前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和出游提示。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家旅游局值班室报告。二要加强同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系,重点做好旅游车辆和运营人员的'安全引导,配合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工作,防范恶性事故发生。三要督促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及时启动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工作。旅行社要通过导游和领队人员加强对旅游团队的安全防范;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景区道路积雪的清扫、防滑,加强各类游览游乐设施的安全防范,因雨雪冰冻关闭的景区和游乐设施,重新开放和使用前,一定要经过认真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旅游住宿接待单位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游客供水、供电、供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四要加强冬季冰雪旅游和探险旅游的安全监管,对不适合的旅游项目要及时叫停。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责任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二是保障信息传递。在获取灾害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旅游接待单位做好应急防灾工作。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情况通报,保证联络畅通。四是引导舆论宣传。要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反映本地区旅游市场面临的天气安全压力,宣传旅游部门采取的各项措施,共同关注旅游安全的舆论氛围。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七
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加强值班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局领导指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值班来电必须3声内接听,坚决杜绝断岗、脱岗、空岗现象发生。
二、周一至周五一楼值班人员接待来访者必须问明缘由,做好登记。属于上访的,及时联系法制科或相关单位派人接待;属于找局领导或相关科室人员办事的,需致电办公室或相关科室,同意后方能进入机关大楼,并实行“领办”式服务。
三、节假日机关值班人员一律在局办公室值班,以方便领导部署任务,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四、局机关夜班人员每天必须对下属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记录。对于断岗、脱岗、空岗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7月8日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局工作有效运转,根据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带班领导值班要求
带班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履行好带班期间的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重大问题或难以协调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要求
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制定值班计划,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严格按照局作息时间值班,并提前15分钟到岗,晚上值班时间为19:30—21:30,非常时期按要求进行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传达室值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长时间回到自己办公室。
(三)恶劣天气、夏季防汛等其他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安排24小时值班。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值班领导。
(五)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空岗现象。
(六)值班人员与门卫共同负责,保护好局内财物安全,并保持好传达室内外卫生整洁。
三、驾驶员值班要求
驾驶员值班车辆由带班领导负责调度,白天必须按照作息时间到岗到位,晚上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四、门卫人员值班要求
(一)正常工作日白天必须确保2人同时值班,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可上岗1人值班。
(二)工作日时间,轮流在办公大厅值班,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对找各科室、单位办事的`外来人员,负责告知所在科室、单位;对找各位副职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有关领导,并告知领导办公室所在位置;对找局主要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公室主任进行预约,预约后由办公室人员陪同到主要领导办公室。
(三)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在传达室值班。
(四)在大厅值期间,需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
(五)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空岗现象。
(六)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与值班人员共同负责,保护好局内财物安全,并保持好传达室内外卫生整洁。
(七)负责清扫二楼卫生间、楼前、后院卫生,报纸分发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监督检查
[2012]3号文规定进行考核扣分,并按蓬交[2012]15号文件规定扣个人年终考核奖励补贴50元,扣科室负责人20元,凡因失职延误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抽查发现门卫人员空岗一次,扣当事人补贴50元,并相应扣除派出单位相应补贴100元,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同样问题出现3次,对当事人予以退回派出单位处理。
蓬莱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八
7月31日上午,我社区在四楼会议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总结会。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关顺景、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黄泉枝、治保会主任梁建辉以及社区扫黑除恶工作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黄泉枝副书记主持,黄副书记转达了30日下午小榄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总结会的会议精神,总结上段时间社区开展的工作的情况,并布置下阶段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重点针对环镇路、联丰路、广乐中心路、广乐北路、聚新路等道路及市场等重点场所拉挂宣传横幅和海报,重点安装在主要的出入口位置及道路的显眼位置处。
(二)社区及三大市场的led要继续不断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的相关信息。
(三)继续对辖区内所有的住户、出租屋、店铺、三小场所、企业派发扫黑除恶的相关宣传资料,包括《全民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共享平安小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宣传单张,务必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到户,做到家传户晓,人人参与。
(四)继续做好入户排查工作,登记好相关信息,特别物业办、城管办、治保会、网格办等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村民的意见和信息,认真进行排查梳理,把符合十类对象的信息苗头及时上报镇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 社区各个相关部门必须清醒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强化线索摸排及打击,务必将工作开展到位、落实到位。
我社区关顺景书记作工作指示:
一、统一思想,弄清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
二、宣传工作和摸查工作要继续迅速开展,工作到位,要注意方式和方法。
三、部门联合,多理解、多沟通、多支持,部门联合,完成好每一项社区工作。
当天下午,我社区还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流管员、治安员共120多人在三楼会议室召开扫黑除恶阶段性工作会议,会议上黄副书记转达了30日下午小榄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总结会的会议精神,并布置了相关部门工作,强调社区各人、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并积极发动全体居民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汇总19篇)篇十九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发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就切实做好我县车船税征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车船税征收范围。
凡在我县境内按规定应当缴纳车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缴纳车船税。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在购买交强险所在地缴纳车船税。不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所在地到当管地税分局缴纳车船税,其中县城范围内统一到绥中县地税局城郊分局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征收标准。
按照《省车船税车辆税额表》设定标准,我县车船税车辆适用税额标准为:大型载客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年税额为每辆600元;中型载客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年税额为每辆540元;小型载客汽车(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年税额为每辆480元;微型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米、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等于1升)的年税额为每辆360元;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年税额按自重每吨96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120元。
三、其它说明。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车船税应按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在购买交强险时一次性缴纳;不购买交强险的车辆,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在会计年度内缴纳车船税。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及时报解税款,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财政部门依据规定安排预算给予保障。
四、车船税征管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务求新标准的车船税政策全面深入到纳税人,为征收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同时,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全面开展车船税征收工作。
3、严格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中的漏洞,努力做到税款的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