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一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供方与需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见下表用需方地磅,需方不向供方收取过磅费),供方须开具合法的税务销售发票。
(二)以上产品数量为估算量,需方按月向供方提报月计划量,供方必须保证月计划需求量。实际到货数量以工地现场验收后与供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供方交付石油沥青的质量及技术须符合gb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jtj052-20xx《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标准要求。
(二)供方交货时应提供沥青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
(三)供方送货时每车沥青均须附有磅单(注明毛重及净重)。货到需方对每车沥青进行重新过磅,如需方过磅数量与供方磅单数量误差在千分二以内,则以需方磅单数量为准。若误差超过千分二,供需双方有权在第三方的公平地磅(即经市级技术监督局认可的营业性地磅)对其进行重检,数量则以宜春市的公平磅磅单为准,结算时以需方验收员签收的磅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需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由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交货方式: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底,如遇不可抗因素,交货期顺延。分批交货,产品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供方收到需方电话/传真通知为准。)
(二)交货地点:需方沥青拌和场,需方每需要一批货应提前二天(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所通知的计划数量以后,应在48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将约定产品交付需方)。
(三)运输方须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和职业资格证,同时产品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需方一次性支付总额70%订货款(3136万),供方按需方施工现场的需求通知组织供应到需方拌合站,最后一批供货结束后,供方及时开出发票给需方,开票采取三票制,一是沥青费,二是仓储费,三是运输费,仓储费和运费由仓储单位及运输单位直接开票,供方代收代付。需方应在三个月内付清货款,超期付款,需方每天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供方作为赔偿。
(二)供方按需方月报计划供货,价格不予调整,需方提货数量差额不得超过上下5%吨。
五、违约责任
(一)供方交付的产品经需方验收不合格,需方将拒收退货,供方须于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调换为合格产品,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并按逾期交货处理。
(二)若需方因使用了供方不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货到时,需方配合供方及时安排验收接卸,卸货应在八小时内完成(遇到不可防御的情况下除外),避免热沥青在槽车内因温度下降而凝固,否则,由此给供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四)供方应按需方的通知计划(提前时间按合同规定)保证到货的及时性,若供方到货不及时造成无法满足需方生产需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没有及时付清货款除外)。
(五)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如对本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使用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等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真实意思。
(二)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三)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肆份,供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义务履行完毕效力自然终止。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1、乙方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和甲方的生产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处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且卸货后__日内付款。
20___年__月___日前乙方将货物送至____________。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4、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20___年__月__日签字日期:20_____年__月__日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三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 元。自日至 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 (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
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提供采购货物的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xx年__月__日 签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245省道大修工程dzx—2标路面工程沥青混合料施工要求,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乳化沥青原材料,并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名称、数量、价款及供货时间
符合部颁相应质量标准,满足该工程施工要求。
乙方提供原材料,甲方用沥青洒布车自行运输,数量由甲乙双方共同计量验收。进场原材料经过甲方收料员目测验收及试验员抽检后发现有不合格现象的,该部分原材料由乙方自费清理出场并不得参与结算。
乙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各项原材料数量后,将该项原材料所有票据交由甲方结算,挂帐后甲方即按该项原材料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70%向乙方支付,余额部分30%工程结束二月内支付。结算时乙方必须出据正规发票。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完全,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付对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双方相应的损失。
双方如有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必要时采用其它法定途径。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五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见附页装饰材料使用项目名称:xx公司办公楼整体装修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供货时间与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工程开工后,每月10—____日为付款日。审核当月采购材料明细通过后支付已采购材料款的90%。剩余材料款做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支付剩余材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以及赔偿造成的其他工序延误等所造成的损失,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六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需方与供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商 标:
生产厂家: 广州广一泵业有限公司
备 注: 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 ,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代运 ,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提自运。
2、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货到工地,及运输费用。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指定接货人):厦门集美诚毅书城工地项目部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签收 。
4、现场由 甲方 负责卸货及卸货费用。
5、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及质量的保修期限:合同生效后35天内生产完设备,待需方下达发货通知后十天内必须货到工地。产品质量自交货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贰年,终身维护。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支付。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单位(含发票税金、运费)。
2、产品货款的结算:分次支付结算 。
第一条 货款的支付: 支付合同总款的30%为预付款,货到工地安装调试合格后再付至总合同款的95% (货到工地起二个月内未安装调试视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余合同总款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甲方每次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正式货款发票后2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户名为: ,账号为: ,乙方如需变更账号,需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收到产品后 3 日内组织验收。
2、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验收,由甲方质检部门出具验收结论,对验收结论存在争议的,可由甲方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请求作为验收标准。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3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 3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甲方在两年内发现乙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更换或修复。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相应责任。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不超于总货物款的20%)。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向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其他方式: 。
2、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材料采购合同篇七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1005000 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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