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活动绩效评估报告(十篇)

时间:2024-12-25 作者:储xy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一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4.5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执行2371.35万元(其中结余滚存使用26.10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执行率为82.9%。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所有学生均得到补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的兑付。

2. 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兑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完成兑付,秋季学期仍有462.91万元未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严格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在校生情况,抓实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工作,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了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视、对农村孩子的关怀,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年度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3. 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营养改善计划预算金额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我县营养改善计划采取“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供餐,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提供早餐或午餐,内容包括蛋、肉、蔬菜等。企业供餐提供课间餐,内容为牛奶,牛奶和大宗食材进行公开招投标,补助资金据实结算,供餐结束后兑付给供餐企业。20xx年我县应兑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34.28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兑付了2371.37万元,未兑付462.91万元。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收到上级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86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实际兑付营养改善计划2371.37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兑付1271.28万元,惠及学生31782人,秋季学期兑付1100.09万元,惠及学生31260人,未兑付提标资金及部分资金462.91万元。结余滚存使用资金26.1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82.90%,因春季学期和秋季学生有差异,预算资金有偏离。

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人数31782人,实际补助31782人,秋季学期应补助31260人,实际补助31260人,达到应享受均得到享受。质量指标方面,所有符合享受条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均得到享受,原建档立卡覆盖率达100%。时效指标方面,20xx年度,我县预算资金2860.38万元,全部到位,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兑付,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兑付资金462.91万元,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值≧96%,全年实际完成值98.22%;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实施,增强学生的体质,学生健康成长,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满意度和家长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兑付了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兑付。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及时兑付20xx年未兑付的资金,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二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年初预算,20xx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于20xx年2月25日申报,经县政府批准,下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为依托,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以上力争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县乡村振兴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市级示范村,并能够辐射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于年初由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政府同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快速。

2、资金使用。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中产生的设计费、广告宣传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并达到了省、市创建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的成功创建,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2、社会效益

(1)推动我县主导产业茶叶和蚕桑的产业发展,优化了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的牵引带动,将为提升改造茶产业,提高茶农种茶积极性,实现茶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为茶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能和实现路径。

(2)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品流通。解决了茶农卖茶难和购买农资难的问题;龙头企业利用产业、技术、品牌、营销等优势,为联合体各经营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流通、资金等服务,将茶产业上下游联结在一起,分工协作,抱团发展。

(3)带动基地升级,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龙头引领,在管理上为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用保护价的订单模式解决收购问题。

(4)实施精准帮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龙头企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此外,还将企业部分收益用于二次返还,按照“三包两返一互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实现产品帮扶、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三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四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 “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五

(一)泰来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站两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7人。主要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检验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业务。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落实到位,发放有序。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7大类12个小类26个品目机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的政策及“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等信息及时向农民公布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补贴范围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20xx年8月25日至9月20日购机的农牧渔民、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监狱农场、县属农场、林场职工。

(三)重点提升玉米、水稻收获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优先支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已经申报省级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对购置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带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的用户全部实行优先补贴。

(一)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编制《泰来县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确定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内容,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市农机办审定后实施,并分别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本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实施。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

(二)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任务,实现补贴各类农机具806台套,受益农户797户,使用农机补贴专项资金592.983万元。

(三)制定了《泰来县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政府的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机补贴投诉处理举报电话;成立了农机补贴资格审查组、审核验收组、摇号结算组、复查备案组;健全各项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经济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涉及全县千家万户,资金无论多少,实施的程序和环节不等少,从政策宣传、方案制定、申报手续、机具类别、资金分配、审核验收、摇号结算、复查备案到最终的总结上报,每一个步骤都考虑到项目成本控制和节约,实施过程做到不重、不漏、不误、不断,特别是审核验收和复查工作为减少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与财政部门组成两个验收小组,每个乡镇设2-3个集中点,提前按工作进展时间和路程排序通知,特殊情况遗漏的机具安排就近的验收点补验。

效率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环节的进度快,20xx年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开展,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每年我县的补贴工作都抢前抓早,接到省补贴方案马上拟定我县实施方案,早宣传、早验收、早摇号,今年的补贴目录出台晚,农户急于购车报名,造成车型复杂,报名集中,验收压力大,工作组成员起早贪晚,加班加点,午饭后不休息,特殊情况为农户服务到家,得到村民的一致赞赏。

有效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xx年度投入594.987万元,从农户报名的情况分析,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338.7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需求,通过摇号产生的补贴对象只占申请报名农户的63%,申请补贴的农机具类型多为水田机械,旱田大马力动力机械少,田间工程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秸秆收获机械少。从当前的购买力分析看,收获机械趋于饱和,播种机械、整地机械和脱粒机械需求量大。补贴机械设备的投诉问题较少。

可持续性分析:

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逐年增加,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续整理、备案、复查工作时间紧张、时效性长、潜在的问题多,责任大,涉及补贴政策落实的部门多,人员机构安排不稳定,实施过程存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影响农机补贴工作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绩效自评100分,详见自评表。

(一)计划明年农机补贴工作申请资金1689.3万元,重点用于我县水稻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秸秆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粮食深加工机械设备的购置。

(二)建议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纪检监察、预防和防范渎职犯罪部门进一步协调,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和相应的组织;二是协调财政和相关银行尽快结算,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民“一卡通”中;三是完善和调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申报、审核、摇号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稳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机构,建立责任明晰、奖罚分明、补贴有序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建议县本级财政安排农机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补贴工作中的材料印发(会议材料、宣传单、公示公告)、交通经费、误餐补贴、通讯经费等。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六

二是对科室进行绩效考核,评选2个优秀科室;

三是评选结束后,要对优秀干部和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并对排名靠后的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在岗尽责、干事创业的精神,对考核量化标准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修订德、能、绩考核分数,分别达到24分、24分和28分,更加注重绩效考核,并提出了五个方面、十项内容、二十七条具体标准。

三是领导班子考核:综合季度、半年、年终评价意见,机关和基层民主评议情况,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考核结果。在科室绩效考核上,采取科室成员综合成绩与主管领导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最终确定科室成绩。

召开北辰区安监局干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会议,全局干部、3名工勤及镇街代表参加,局每名干部逐一按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个人总结,并在全局述职,当场下发《局干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表》28份,现场由全局干部职工及基层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民主评议结束后,收回28份。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根据民主情况及日常表现,最终确定两名同志为我局年度优秀干部,其他干部均为称职,三名工勤均为合格。对于排名靠后的同志,局领导班子成员已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不足和整改意见。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七

今年以来,乌苏市民政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执政效能,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估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乌苏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执政效能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更加务实。

乌苏市民政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提升执政效能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年初乌苏市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20xx年民政工作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四个结合”和“四个一起”。把加强绩效考核与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宗旨结合起来,与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把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四是局党支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市委、政府和乌苏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乌苏市民政局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活动事项。

在深入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印发了《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的实施细则》、《乌苏市民政局绩效考核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提升执政效能,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把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将各科室、各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效能建设纳入目标化管理。

(一)抓学习教育,提高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支部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上狠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长抓不懈。

一是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狠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确保学习的经常性和连续性,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是注重学习方式的灵活性,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组织讨论等措施,保证了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在学习中增新知,在实践中探新路,在学用结合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和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见成效,在促进乌苏市发展、构建和谐乌苏上见成效。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绩效考核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乌苏市民政局实际,制定了《乌苏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干部行为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文件传阅和行文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了机关各项事务有章可循。优化了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效能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狠抓勤工作,机关上下形成了严谨、务实、和谐、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抓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依法行政是机关作风建设最根本的任务,也是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服从中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公平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做到职权法定。

二是坚决纠正重管理轻服务、重检查轻指导、重处罚轻规范的倾向,自觉摆正履行民政职责与服务乌苏市经济发展的关系。

三是增强干部职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执法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思想。四是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四)抓政务公开,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公示程序、承诺程序、追究程序等内容,重点围绕行政决策、行政审批、退役士兵安置、财务支出、依法办事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心系民生,服务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中,乌苏市民政局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高度重视城乡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五保对象和孤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切实维护了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缓解了社会矛盾。

一是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5302户,10955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954.37万;共有农村低保户2719户,3890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73.85万。

二是加快建立物价联动机制,进一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三是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

四是认真开展救灾减灾工作。

五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六是认真开展孤残儿童疾病免费治疗,全市共筛查孤残儿童105名,实际开展手术康复孤残儿童38例,其中脑瘫儿童16例,唇腭裂儿童5例,斜疝儿童7例。

七是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全市孤残儿童信息建档,全市孤残儿童105名,其中集中供养孤儿8名,社会散养孤儿97名,制定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制度,并按照社会散养孤儿每人600元/月和集中供养孤儿900元/月的标准逐月发放到位。

八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建成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切实发挥作用。

九是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照自治区加快建立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和体检制度,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

(六)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5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切实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一是强化了作为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在乌苏市民政局机关内部形成了不计名利、任劳任怨、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了创新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增强了民政干部的进取心,使之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做到学习上先人一步,思路上高人一筹,工作上快人一拍。

三是强化了效能意识。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活动,使民政干部树立了民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在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努力创建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四是强化了服务意识。在绩效考核活动过程中,我们从为民政对象服务出发,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办事、简化程序、热情服务的原则,向基层及办事群众做出服务时限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和维护了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积累经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在部分干部职工的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的重视,仍然存在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的现象。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提升执政效能,确保民政工作落到实处。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八

(一)开展前期调研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20xx年8月至11月,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站所、村组开展调研,就考核对象、考核资料、考核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调查了解,通过调研,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20xx年11月底,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涉及的站所长、纪检专干、工会主席、一般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组织办,明确乡组织人事专干全权负责处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制定考核方案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明确岗位分配和岗位职责,细化岗位指标,20xx年12月10日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绩效改革目的、好处和改革对象、改革资料。

20xx年12月15日制定了《xx乡绩效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12月15日至20日,通过召开群众会、职工大会、党政班子会、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推荐,认真借鉴和采纳群众和职工所提的意见和推荐,最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xx乡绩效考核方案明确规定:考核范围和对象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共26人),不含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事业单位人员暂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资金来源为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乡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除外)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随工资发放的工作性津贴按人均500元/月纳入考核资金;考核方式为按季度考核;考核方法以百分制考核(加分另计),按岗位职责划分为公共职责和具体岗位职责,并结合出勤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状况,由乡考核组负责组织考核、兑薪,考核分每分值为15元,考核分低于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得领取考核资金。

(四)全面组织实施

20xx年1月起,乡党委、政府按照职工通过的《xx乡绩效考核方案》,首先明确岗位及岗位职责,由职工自愿报名、组织考察、群众评议的方式来决定各自的岗位,当同一岗位出现3人以上来报名,采取竞争上岗位,对没有人报名的岗位由组织研究决定,对个别的岗位实现轮岗交流任职,全乡16个股级岗位全部调整充实了人员,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职责。

20xx年4月1日至5日,乡领导小组对照实施方案逐人逐条进行了检查考核,并按照考核分值计算出个人的一季度绩效工资,通过公示后报县财政局发放绩效工资,一季度共兑现绩效工资42000元,平均人均兑现1500元,最高绩效工资1700元,最低1200元,绩效工资差距不大,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很多指标的数据难于计算,扣分和加分难度都很大。

一是考核指标难于细化量化,个性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三是部分职工对用扣他本人津贴来考核有意见。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全面细化、量化指标,根据指标定分值、定工资;

三是加强痕迹管理。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九

20xx年,我区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7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52万元、省财政967万元、市财政1149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450万元。目前,已对接47个项目4718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5个2882.64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6个1323.72万元;就业类项目2个47.2万元;工作经费类4个449.63万元。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5个2882.64万元,占各级资金的61.1%。其中:优势特色产业16个2173.92万元,占比75.4%;利用中央资金安排产业项目813.6万元,占中央总资金1152万元的70.63%。截至11月17日,各级资金共支出4486.53万元,支出比例95.1%。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区财政部门依据《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衔接资金分配标准、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拨付程序、资金监管等,并按各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同时制定了《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施细则》,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支付程序、审批权限和需提供的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

拨付乡镇的扶贫资金,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执行。对拨付至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脱贫户个人账户,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

(三)绩效完成情况。

1.抽取9个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15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观堂镇丁双楼村、双八镇彭园村、王楼乡小坝、韩小庄村、李庄乡李庄村、水池铺镇龚庄村、观堂镇花坟村、谢集镇三里村、孙福集乡朱大楼村、孙福集乡庞营村产业园区新修道路23.044公里,71651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5725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地改善了脱贫村群众出行难、农副产业销售难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明显发展壮大,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2.抽取“雨露计划”培训项目1个,涉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动技能等支出19.65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13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65人,困难人员就业10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

3.抽评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20xx年小额贷款余额590笔603.6万元,余额户贷率34.93%。20xx年当年新增脱贫户及监测户贷款75笔69.8万元,当年新增户贷率4.12%。20xx年7月底贴息支出17.2万元,每个贷款脱贫户平均增收20xx元,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满足群众的要求,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满意度达96%。

4.抽评4个产业类项目共涉及资金574.8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刘口镇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李庄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水池铺镇大史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王楼乡韩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在刘口镇奶牛养殖厂硬化路面700平方米,新建厂区道路485米,整修化粪池一座,开挖排水沟2430米;李庄乡产业园区新修排水沟2190米,硬化道路1323平方米,新打机井2眼,智慧农业项目覆盖8座大棚、水雾喷淋4200个;在水池铺镇大史庄村新建蔬菜大棚2座3840平方米;在王楼乡韩庄村新建玻璃温室蔬菜大棚1座1320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实施带动脱贫户58户,增加64人就业,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172人,群众满意度达96%。

5.抽取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涉及资金126.9万元,主要用于刘口镇李堤口村村内道路建设和李庄乡北街村村内道路建设,分别安排资金58.5万元和68.4万元。在刘口镇李堤口村新建新建宽4米厚18公分c30水泥路1233米,共计4932平方米;在李庄乡北街村新建厚18厘米宽3米长746米c30水泥路2238平方米,新建桥涵1座;新建厚18厘米宽4米长350米c30水泥路14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1310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的改善了村内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以上项目重点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为98分。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公开公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资金分配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衔接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人员多次深入脱贫村,走访脱贫户,实地了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和群众满意等情况,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

2天来,通过对8个乡(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脱贫户,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通过实施产业项目,脱贫户获得收益,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拓宽了村集体或脱贫户增收渠道,增加了脱贫人口就业,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

(二)通过对脱贫村产业园区道路及村内道路的实施,脱贫村及个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脱贫人员提供了便利的出行环境,同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有效提高农户收入。

(三)通过实施“雨露计划”,提高劳动者技能,帮助他们拓展思路,了解市场信息,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就业和致富本领。及时提供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民农业生产技术,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粮食产量,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一)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园区责任,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脱贫户收益。

(二)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要切实负责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做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避免因项目准备滞后、组织实施缓慢、补助对象未及时确认或确认不准影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实施,从而影响支出进度。

(三)乡、村两级要严格对照《梁园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最好使用永久性公示公告牌在项目实施地公示,同时做到公示内容完整、真实。

(四)乡镇财政所人员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资金使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对乡镇财政所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业务专项培训。

活动绩效评估报告篇十

20xx年年初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10个卫生监督协管站,聘任了3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根据协管工作实际需要,7月份又按《陆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新聘任了3名专职协管员,目前共有36名协管员,其中31名为兼职,5名为专职(直接由卫生监督局管理使用)。

10个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站必查,在每个协管站辖区内随机抽取3个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3个学校(幼儿园)、3个公共场所单位、3个集中式供水点、3家涉及职业健康的用人单位。

(一)考核内容: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疫苗接种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的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情况。

(二)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当场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与管理相对人访谈、填写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为主,以微信发送手机定位巡查图片为辅助,以《我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评分表》为标准,对各乡镇的卫生所(其它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单位、公共场所单位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巡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

1、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资金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人员配备、配套设施尚可,协管工作基本能开展。

2、项目实施方面:各乡镇积极收集整理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资料并归档,及时报告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卫生监督局对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医疗机构及非法行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等每次巡查都有巡查记录。

3、本季度我局完成对各乡镇的督导考核,共收到卫生监督协管的报送信息29条;医疗机构巡查539户次及医疗机构档案建立22户、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及疫苗接种点巡查245户次;职业卫生巡查16户次;生活饮用水巡查242点次及档案建立9户;学校卫生(包括幼儿园)巡查480户次及学校档案建立62户;公共场所巡查676户次及档案建立52户。

4、打击非法行医:本季度根据各协管站的信息报告,我局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协助下,对所报非法行医信息展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本季度共取缔5户非法行医户,没收药品及相关器械6袋(箱),没收药柜2台,行政罚款23200元,还有各协管站当场取缔游医摊点9个。

1、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办公经费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急需购置,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未能及时更新,争取年底前落实。

2、有2个协管站上报信息及汇总表不及时,巡查数据不完全,已按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3、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督能力不高,还需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其中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目前还不能胜任,暂由中枢同乐街道协管站协助监督局监督执法,导致监督覆盖率低。

4、打击非法行医任重道远,宣传力度还不够,由于非法行医者违法成本低、流动性、隐蔽性强,协管员巡查难度增高,导致不能及时发现、上报信息。

5、部分协管站档案建立还不规范,工作计划、总结、图片等资料未及时收集归档,特别是各经营单位分户档案大部分都未建立,即使已建立的,也不符合要求,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

6、少数协管站巡查表填写不完整,发现问题无整改意见,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7、通过微信小程序和电脑端上报现场巡查的数据与上报协管办的纸质数据不相符,目前已向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报请求帮助原始数据库下载方面的问题,尽快解决上报数据统一。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能力。

2、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进村、入户,做到不留死角、盲区,提高监督覆盖率。

3、按照《xx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4、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总之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杜绝卫生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将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并把工作常态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发挥更好的前哨作用,促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稳步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