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附加合同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补充合同篇一
承包方,乙方:
1.碎石路面:用不大于2-5公分的碎泥浆碾压,共4处,长约3.2公里,宽2.6-3米,厚一律为碾压合格的8公分,每平方米12.5元。
2.毛石混泥土路面:约350米,宽3-3.5米,厚18-20公分(按附件要求施工),毛石直径不大于16公分(必须有2公分以上的护层),混泥土标号c25,水泥要求大厂325#。路面按标准切割灌沥青,前期的养护由乙方铺草、洒水;后期的养护由甲方负责;毛石混泥土每立方282元,以上均以双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收方清单结算。
1.采用固定单价法双包,即包工、包料;
2.甲方派代表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并协助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所涉及的农户进行协调工作。如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采用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进场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做好安全包围和垃圾清运工作,否则造成的原材料返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方面的施工操作规程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文明安全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车辆及行人的安全负责。
2.由于乙方违反以上条款,违反安全施工和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3.按照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完工。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而造成工期延误,其完工期限顺延。
甲、乙双方派出代表按合同约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按照村级公共服务文件知道精神付款,即:开工一星期后付工程总款的10%,工完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80%,余10%在一年后全部付清,保证金1万元,工程完工后退还乙方。
如单方违约,罚工程总款的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附加合同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补充合同篇二
分包人(全称):
鉴于发包方愿将名称为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工程交由分包人(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实施,各方本着尊重事实、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时间内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其分包工作内容,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在强制时间完成施工节点的工程,分包人按照发包人违约金额赔偿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节点工程未完成或影响工程竣工验收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赔偿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二、分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工程质量的问题,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经二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连带责任的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三、若指定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未能达到“中山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指定分包人承担违约赔偿金额。如发包人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违约赔偿,发包人向承包人的违约赔偿金额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四、承包人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维护施工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因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损坏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应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分包人应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收集点,在施工过程的垃圾负责及时清理,如不遵守承包人的指示,承包人可另雇用他人进行清理工作,由分包人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工程竣工之后和移交完成工程之前,分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剩余材料设备、垃圾,保证整个工程的整洁,如分包人在合理时间内未把材料设备、垃圾清理运出,承包人可委托他人清运,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七、施工水电费用
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为该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rmb:40262元),该费用由分包人一次性交给承包人。
八、工程资料
分包人要按承包人的要求做好工程资料,并在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交由承包人归档。
九、安全协议
分包人应在施工前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并交rmb50000.00元安全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承包人无息返还给分包人。
十、本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与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工程的《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有冲突的条款,按本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九、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
承包方(公章): 分包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加合同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补充合同篇三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收到房屋款后应该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凭证。
2、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属设备设施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维修通知_______日内仍不履维修义务的,乙方可自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赁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该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该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房屋居住情形的。
5、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法正常使用该物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押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以乙方实际损失金额与租赁保证金之差额为准。
6、因履行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_________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合同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补充合同篇四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对于乙方所承包甲方“”住宅小区弱电系统工程中停车场管理系统进行品牌调整,由原合同中的“”调整为“”;该系统原合同价为人民币元,现为人民币元。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清单及报价表
二、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供货两年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人为损坏除外)。
三、产品外观与包装 按乙方统一的、固定的、标准的产品外观与包装。
四、交(提)货地点、运输与运费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市,由乙方发货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 甲方根据“xxx车场配置方案”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乙方递交产品的合格证等甲方工程验收所需材料。
六、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货款的50%即:人民币整(:)作为设备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设备款后开始组织备货施工。余款在工程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未全部支付完毕前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应于乙方提交竣工申请____日内组织系统验收,除设备故障或者功能达不到要求的`原因外,不得以其它理由拖延验收时间。
3、乙方于付款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货到,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4、乙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妥善安排。
八、售后服务
1、乙方对所出售之设备保修时限:设备保修24个月。
2、保修期内,所供设备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修。
3、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包括雷x)造成的产品故障,乙方负责维修但收取相应成本费。
4、质保期满后乙方可提供长期有偿服务。
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加合同补充合同 建设工程补充合同篇五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承包维修甲方澧阳镇兰江东路的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办公楼的工程。维修改造:1、办公楼维修改造;2、院内新砌围墙、大门、车棚;3、室外场坪;4、原围墙、大门、车棚。5、新建厨房、卫生间、场坪硬化等其它工程。
第二条 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20xx年1月10日开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如遇有法律明文规定耽误工期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依法律规定顺延工期,不属本条规定延期理由而延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本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
第三条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执行lx20xx-j-084的澧县城管局办公楼及院内杂事改造工程,澧财投【20xx】预审第237号及相关投标和中标资料以及涉及澧县城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清单计价表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物资供应。乙方全包维修本合同的标的,即包工包料,所需的维修材料有乙方采购,保质保量,甲方有权监督并对不合格材料有拒绝权利。
第五条 本合同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 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应预留总工程价款3%作为本工程质量的保质金(保证金一年后返还),余额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 安全条款。乙方应对维修工地的安全负总责,如果发生工人或第三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 监督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接受,需返工的必须按甲方要求返工。
第八条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返修。因延期、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质量保修期。乙方对本工程保质期一年,在此期间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最后以财政评审决算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