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优秀5篇)

时间:2023-09-15 作者:MJ笔神最新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优秀5篇)

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篇一

一、重点工作

(一)狠抓党支部建设

目前,全队实有警力数17人,其中:本科13人,大专3人,初中1人;^v^党员14名,20xx年新增入党积极份子2名。我党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学习《^v^^v^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v^谈治国理政》(第二、三卷)、《^v^扶贫论述摘编》《中国^v^章程》《中国^v^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20xx年,我党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36次,领导上党课5次。我党支部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活动,积极组织召开20xx年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我党支部共收缴党费1902元。顺利完成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改选工作。2月18日,党支部经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中国^v^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圆满改选一名党支部委员会委员。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成禁食、禁养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

我大队联合高黎贡山福贡管护分局、福贡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福贡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我县需依法退出处置的养殖户共计20家(其中18家为福贡本地养殖户,2家为福贡养殖户挂靠泸水养殖户),共涉及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共4048只,共计补偿资金为万元。47其中竹鼠3667只,补偿资金为万元;豪猪381只,补偿资金为万元。基于我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物种以竹鼠、豪猪为主,且无法转作非食用性合法利用,根据方案,对3667只竹鼠,根据科学评估,制定放归方案,选择远离居民点、生境良好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以及放归数量控制在科学核算的生境容量内,确保不造成生态危害情况下进行了放归自然;对381只豪猪,参照国家林事局《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采取深埋法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数据核实和动物处置工作于20xx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助力决胜脱贫攻坚

20xx年,我大队选派精干民警到架科底乡维独村开展驻村工作,从本单位自有经费中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安排了1万元工作经费,与此同时,全力保障单位驻村工作人员相关食宿补助。年内我大队顺利完成易地搬迁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生清零。春节期间深入挂钩村走访慰问14户贫困联系户,发放慰问金2800元,在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给贫困联系户发放米和油等暖心物资。

(五)抓实平安林区建设

年内,我大队相继开展了“缉枪治爆”、打击整治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整治林区治安隐患,重拳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受理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78起,包括刑事案件立案3起(非法狩猎1起、非法采伐1起,死走动物制品1起),移送起诉3起,移送起诉4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75起,结案74起,处罚78人。收缴涉案木材立方米,涉案林地平方米,罚款元,共收缴猎具388件,收缴野生动物活体85只,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132件,与群众携手救助猕猴、灰鹤、夜鹭等野生动物9只,收缴^v^支1支,收缴钢珠260颗,铲除^v^原植物野生^v^250余株。

(六)森林防火工作

防火期内我大队共接报森林火情6起,立森林火灾案件6起,查处6起,其^v^立刑事案件0起;立林业行政案件6起,查处6起,查处率为100%;处罚违法人员6人,共罚款6人,罚款金额为2600元。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因烧秸秆、烧地埂等违规野外农事用火占案件总数的100%,野外烧火取暖暂无。全县出动宣传车16辆次,印发各种资料2100份,召开各类护林防火会议9场次。

(七)深化信息化建设

20xx年,我大队完成信息指挥室建设及枪库智能化改造项目。信息指挥室项目建设面积86㎡,项目资金110万元,该项目已于20xx年4月17日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枪库智能化改造项目金额为万元,于4月30日完成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日常办公设备支出共计万元。

(八)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森林公安局治安队在旗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20xx年,森林公安治安队将继续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提高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能力,真正发挥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和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作用,为构建林业生态安全筑牢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v^****旗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森林公安局和旗林业局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坚持以队伍建设为轴心、以公正执法为主线,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

二、奋斗目标

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加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组织开展各种林业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确保林区社会的的长治久安。

三、工作要点

1、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队伍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后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落实:一是努力提高民警警察意识,强化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五条禁令”,认真开展民警执行“五条禁令”整治活动,强化枪、车、酒、赌的管理;三是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教育学习,切实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四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制度管理,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

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篇三

— 1 —山西省林长制省级工作督查制度为规范省级林长制工作督查,扎实推进我省林长制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根据《^v^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督查主体及对象工作督查分巡林督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一 )

巡林督查 。督查主体为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督查对象为地方各级林长、各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二 )

综合督查 。督查主体为省林长制办公室,督查对象为地方各级林长及林长制办公室、各国有林管理单位及林长。(三 )

专项督查 。督查主体为省林长制成员单位,督查对象为其对口下级单位。二、督查内容(一)^v^、^v^和省委、省政府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二)省级总林长会议、省级林长会议议定事项及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批示批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三)地方各级林长及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各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履职情况。

— 2 —(四)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森林经营、林草防火、林草产业、生态保护修复、依法治林治草等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推进及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五)中央环保督察、森林督查、绿盾行动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六)地方各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涉及林草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七)其他需要列入省级督查范围的事项。三、督查方式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的方式开展。(一 )

实地督查 。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了解督查对象履职尽责和督查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实地督查由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仅涉及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的,由相关单位单独组织。(二)

书面督查。

。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下发书面督查通知,通过查看汇报材料、印证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问题处置、重要事项进展情况。仅涉及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的,由相关单位下发书面督查通知,并单独组织实施。四、督查程序(一 )

— 3 —督查工作方案,报省林长制办公室备案。(二 )

督查准备 。督查前下发督查通知,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及要求等。省林长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向省级林长提供资源清单、工作清单和问题清单,作为巡林督查的重要参考。(三 )

组织实施 。督查主体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实地督查、书面督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原则上省级林长巡林督查每年不少于一次,省林长制办公室综合督查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省林长制成员单位专项督查由督查主体自行组织。(四 )

督查报告 。巡林督查、综合督查由省林长制办公室形成督查报告。专项督查由督查主体形成督查报告,报省林长制办公室备案。督查情况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以工作简报或工作专报的形式,及时报送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或林长。(五 )

问题整改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省林长制办公室进行督促整改,对特别重要的事项或久拖不决的问题,下发督办函进行挂牌督办,并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按程序报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或林长。(六 )

— 4 —省林长制办公室每年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结果纳入林长制年度工作考核。

— 2 —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沟通衔接。(六)会议纪要由省林长制办公室按程序报请省级总林长审定后印发。(七)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有关设区市总林长和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向省级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二、省级林长会议制度(一)省级林长会议由省级林长召集并主持。(二)参会人员为有关设区市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县(市、区)总林长;相关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直林长或副林长;有关省直国有林管理单位林长。其他参会人员由省级林长根据需要确定。(三)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按程序报请省级林长同意后,不定期召开。(四)会议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级总林长会议有关决策部署。2.研究议定区域性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3.协调解决区域性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4.需省级林长会议议定的其他事项。(五)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根据需要与省政府办公厅做好沟通衔接。

— 3 —(六)会议纪要由省林长制办公室按程序报请省级林长审定后印发。(七)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总林长以及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按程序向省级林长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三、省级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省级林长制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省林长制办公室其他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二)参会人员为相关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或联络员。具体参会人员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确定。(三)会议主要内容:1.贯彻落实省级总林长会议、省级林长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的批示指示。2.审议拟提请省级总林长会议或省级林长会议决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3.收集或听取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4.协调推进全省林长制相关工作,商议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5.安排部署林长制综合督查及评估、考核等有关工作。6.需要商议的其他事项。(四)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

— 4 —(五)会议纪要由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六)会议商定的事项,由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跟踪调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报告。

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篇四

(一)加强理论学习,切实筑牢民警思想根基。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根据xx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我局党委制定了xxxx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带头开展理论学习。及时召开动员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等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为每名民警购买了党的十九大主题系列丛书和学习笔记,组织开展专题学习;xx月xx日在党员冬春训工作动员会上,邀请市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高级讲师易仁利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专题宣讲。二是突出党建引领。年初印发了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按照xx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四为”干部评选活动,推荐民警xx、xx参加了全市“四为”干部的评选;各党支部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民警开展学习讨论,过好组织生活,党员民警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三是抓好思想教育。制定完善了《xx市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半月谈”制度》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政工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抓住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缅怀战友·祭奠先烈”、“升国旗·迎七一”、新警入警宣誓等活动,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特别是x月xx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公安机关^v^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v^主题活动暨^v^迎国庆·庆国优^v^授奖授勋仪式,仪式上先后为从警xx年民警、获奖民警和退休民警授奖授牌,组织xx名新民警进行了入警宣誓,切实增强了民警荣誉感、归属感。我局还先后建立了xx公安工作群、xx公安签收群、政工工作群、党建工作群、内勤交流群等微信群,在推进工作的同时,不断开拓思想教育阵地,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为民警解惑答疑。

(二)创新管理机制,积极引导民警发热发光。我局制定了《xx市公安局绩效考评办法》,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拟定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形成了局党委考所队、所队考民警的考评体系,激发了队伍活力,为各项争先创优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通过对在岗位工作满x年以上的民警进行适度交流;对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的后备干部进行专门交流;对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的民警实行强制交流;对有工作特长或技能的人员进行个别交流。xxxx年以来,对看守所、蓝田派出所、七星街了派出所等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为xx名民警分配了岗位,对戴增红等xx名民警进行了岗位调整,充分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工作效能。

(四)落实从优待警,全面激发队伍生机活力。xxxx年以来我局为xx名民警办理了警员职务套改,为x名民警办理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全局民警职工的工资和津补贴进行了调整补发;对工作突出的x个单位和xxx余名民警进行了表彰;对因公受伤的xx名民警、职工、协辅警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万元;先后为宋炜等x人办理了工伤认定,为李艾飞等x人办理了伤残申请;奖学助学民警子女xx人,发放奖学助学金万元。

(一)深入推进民警“训练日”工作。按照我局开展民警训练日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各单位开展实战训练的督促考核,确保民警训练日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推进宣传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新媒体运用培训及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育培训,培养能写稿、会拍摄、善引导、懂新媒体建设运用的多面手宣传队伍,为全局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三)深入推进爱警惠警措施落实。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跟相关部门衔接,尽快落实加班补助和执勤津贴的发放工作。

以下是与2021年市公安局政治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森林公安工作思路 森林公安治安队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改进队伍纪律作风,提升我市森林公安形象,分局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认真分析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加强队伍管理的措施。

一是结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大讲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宣讲团来我市演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学习,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二是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按照当地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一天一小时”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标和学习内容,各实战单位结合工作特点,从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努力打造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森林公安队伍。

市分局统一部署,各地通过召开“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动员会,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增强了“四查”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热情和信心,全体干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到“四查”活动中去。认真组织学习了《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经过“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看到了我市森林公安队伍在干警思想、执法、纪律、作风上的进步,进一步强化了民警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公信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分期分批对237名民警进行培训,从贴近实战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准备培训科目,开展军体队列、擒拿格斗、手枪射击等科目进行实战培训,讲授《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刑事诉讼法》等适用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提升森林公安民警执法水平和个人办案能力,使民警正确把握法律要求,准确运用制度规范,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结合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警参加培训,省林业厅法规处专家前来授课,就森林法律法规制度作了重点讲解,并结合基层林业单位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林地征用、采伐限额、采伐证发放、木材运输证发放等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了民警执法水平。

一是开展“两车”治理行动,加强警车管理。对全市警车分阶段、分步骤逐一摸底排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区县下发《整改通知》,认真查纠整改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了《***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使我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先后6次来我市检查和指导警车治理工作,对我市警车治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明确森林公安机关民警着装要求,极大的改善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的现象。除非因工作需要,一律着警服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同时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其中部分区县制定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暂行办法,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案件查处、信访接待及办理、值班备勤和警务督查等各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了对森林公安机关驾驶员的管理。全市各级森林公安分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的驾驶员,凡不属于民警驾驶警用车辆的,一律施行聘用协警制,并落实好了聘用合同签订、颁发聘用证件、档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对外形象,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整体素质,提高了森林公安队伍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当前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建设进度比较缓慢,基层执法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不仅明显落后于地方公安,而且有些严重影响森林公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针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积极争取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基本建设的投入。

一是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设的要求,我市抓住机遇,实施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其中博村森林派出所、***县森林公安分局、屯溪森林派出所均已申请到项目资金,预计于2017年初实施用房建设。二是加强装备建设,区县于2017年共计为基层科所队新配置警用车辆5台,数码相机16部、新购置电脑38台。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以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加强联系,督促区县加快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等“软件”建设。目前我市8个森林公安分局,34个森林公安派出机构中,分局公安网接通率由年初的25%提升到87.5%,派出所公安网接通率由5.8%提升到65.4%,尚未接通公安网的森林公安机关,真在积极组织协调,争取于春节前全部接通公安信息网。

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我市对目前存在的三个五级所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原因,从警力配置、执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整改力度。目前三个五级所办公用房已经确定,五级所存在现象正逐步取消。

2017年,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相继开展了“春季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活动,通过深入宣传、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效果,林区秩序和谐稳定。

一是“春季行动”成果显著。自4月1日至6月30日历时三个月的“春季行动”,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春季行动”方案,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分局,分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下设案件查处组、督查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搞好部署安排。市林业局先后4次召开“春季行动”专项会议,5月20日还召开全市“春季行动”汇报调度会,听取各地“春季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了“春季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春季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区县林业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为主要责任人,做到了宣传到位,行动有力,战果显著。据统计,“春季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人员4866人次,其中森林公安民警3511人次;在***电视台播发“春季行动”专题新闻10篇,在《***日报》开设“春季行动”专栏,共发稿10期,市林业局印发行动专刊10期。全市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7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15500余份,设置警示标志20多块,出动宣传车330余台次。依法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43起,破获536起(立刑事案件21起,破案14起;立行政案件522起,查处522起);共处罚违法人员561人次;收缴林木、木材786.14立方米,罚款30.9万元,查扣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6株,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6万元。其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春季行动”先进单位。二是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从9月1日至亚运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我市迅速组织落实:1、各地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确保行动取得实效。2、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坚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树立执法权威。3、以案释法,加大宣传力度,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其中*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采用张贴标语、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发放狩猎证工作,着重对狩猎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有关野生动物知识培训,做到法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营造一个全社会都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县森林公安分局出动民警68人次、出动警车10次,先后对县城农贸市场及12家 餐饮业业主进行宣传,同时向餐饮业主和农贸市场摊主及广大市民发放《保护野生动物的一封信》400份,进一步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告别滥食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区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深入集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辆50余车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宣传氛围浓厚,效果十分显著。据统计:此项行动我市共出动人员1105人次,森林公安923人次,出动车辆457台次,立行政案件4起,查处4起,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37处,清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经营场所112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69处,收缴野生动物130头(只)(其中野生鸟类29只,野生动物皮2张,野生动物制品2件),收缴猎具4件,违法所得3000余元,涉案价值6900余元。

一是加强毗连地区的协作。为有效的加强边界地区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及时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合力,确保边界林区资源安全和秩序稳定,我市***区与***县森林公安召开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就建立跨区域区县警务联勤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深入地交流。两区县森林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当前毗邻地区林区治安形势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思路进行了相互通报,并就进一步加强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签订了《***区、***县森林公安机关警务联勤联动协作协议》。在此之前我市各区县之间建立相对应的联防机制,***区跨市区联防对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与其它省市的协作树立榜样,对更好的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联动机制起到带头作用。二是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近年来,由于农村一些地方青壮劳力外出打工,留守家中的老弱人群对山林管护能力减弱,加之木材价格持续上涨,至使部份地方滥砍乱伐林木现象有所抬头。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收集,及时组织警力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案件,有效遏制滥砍乱伐林木歪风。三是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清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与林业站一同对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厂(点)木材进出库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加强了对林区加工厂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四是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管理。各森林派出所严格执行24小时民警值班和备勤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出警。对辖区出现的非法运输和过境木材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了林区治安秩序的和谐稳定。五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非法采挖和贩卖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据统计:2017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806人次,出动车辆5327台次,受理各类案件617起,查处596起,查处率:96.5%。其中,立森林刑事案案件28起(3起森林火灾案件),侦破27起,抓获32人;立林政案件589起(盗伐林木案件29起,滥伐林木案件158起,森林火灾案件14起),查处行政案件569起,处罚806人次,依法收缴林木树木、木材2162.7立方米,收缴幼树竹子1.1万余株、野生植物28株、野生动物159头(只),林业行政罚款82.6万余元,共计为国家挽回损失144.75万余元。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主管部门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始终把林业行政处罚、涉法涉诉评查、大轮训等工作放在日常工作当中,以质量要素质,以规范促服务,来提升我市森林公安的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上做出了积极的成效。

为认真做好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的准备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考评范围和内容、考评方法和依据、考评人员和考评要求,并抽调四名业务很强的法制人员组成“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小组”,根据《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和国家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的要求,于2017年10月20日至26日,对各区县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基础台帐、涉林刑事案卷、行政处罚案件等项目进行了严格抽查,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其主要成效:一是执法基础台帐的制作各区县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较齐全,其中***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做得比较突出,能够及时移送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案件;二是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都能及时受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能够及时依法立案、侦查、起诉,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履行职责;三是全市承办的林业行政案件都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依法行使职权,立案手续齐全,依法调查、取证,按照规定扣押财物或处理被扣财物,依法行政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程序,严格办理行政案件的审批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的基本要求。今年来我市未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和以罚代刑等情况。整个执法质量较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高,各办案主体单位都能够对省局近年来开展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程序意识、实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正确用法正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通过考评民警端正了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使为民执法、便民执法、亲民执法、文明执法成为今后法制发展的主力方向。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法纪意识和文明意识,提升了我市森林公安快速反应、团结协作、执法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方案要求,我市集中清理从至2017年间市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涉访案件。据统计:共有9起转交来的信访案件,其中省林业厅交办2起,市信访局交办3起,市林业局交办4起。信访案件当中,多数是涉林案件,盗伐滥伐等情况比较多。目前9起信访案件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已经办结完毕,同一案件结案或是答复后未曾出现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等现象。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发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评查的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复查,对工作不负责或信访案件久拖不结的情况,责令整改。同时从评查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教育广大执法民警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大局意识。

一是自活动起始,坚持以基层所队和执法岗位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大排查。全市8个分局,34个派出机关(实际开展工作的33个派出机关),通过全面排查,分局与林业主管部门合署办公,属管理机构,未曾出现隐患。33个派出机关,其中一级所二级所住房配备等情况基本齐全。其它三级所(其中含无独立用房所和四级所)存在诸多的隐患点,二楼以上“三室”(侯问室、询问室、讯问室)的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录像设备数量及资金投入不足,我局已督促和指导存在隐患的派出所,加强建设力度,落实对隐患点的整改。截止目前,各区县派出机构在经费紧张情况下,加大了投入,三分之二的派出所设置了一间独立的询问室。二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全市森林公安干警学习刘金国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局转发《全国森林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执法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工作方案》,认真剖析近年来地方公安机关和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吸取深刻教训,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广大民警的人权、法治观念和执法水平大大提高,有效的提高了我市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我市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始终坚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目前为止,我市森林公安机关未曾出现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

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我市森林火灾发案率、受害率处于较低水平。作为森林公安机关,在承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努力抓好预防森林火灾和火灾查处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更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服务林区的主导作用,在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在全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月活动,先后两次与驻皖武警森林部队100多名官兵,分三路深入全市各地基层、社区和乡村,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80余台次,警力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册。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有效提升了林区群众野外用火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普遍提高。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加强了对辖区森林防火巡查、检查、监督,加大了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巡查和重点人员监管力度,并对辖区的“六类”人员和部分流动人口加强管控,建立相应的档案,森林防火“三查”制度全面落实到位。

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从重从快着手,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和各类违规用火违法案件。今年,我市共处理森林火灾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人;纠正和查处违规用火案件共31起,其他行政处罚26人次。通过个案查处,有效维护了案发地区的野外用火管理秩序,起到了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一年来,我市森林公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现代林业、生态林业、环保型社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一是队伍虽已过渡为政法专项编制,但经费保障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现代化、高科技的警务活动需要的大投入仅仅依靠林业部门已经无法满足,只有将经费供给纳入财政预算,才能保证森林公安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队伍的教育培训跟不上,省市一级组织的各类森林公安业务培训极少,民警的业务能力只能通过总结经验提高,不能在理论上得到质的升华。三是打击力度仍显不够,大部分涉林案件因其社会危害性较小,人们对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更多的是同情,尤其是一些涉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受到追究的刑罚不重,难以收到很好的震慑和打击效果。四是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至今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仍有派出所独立用房、警务外观标识依然还有未完成现象。五是制度执行力亟需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与公安工作的性质和要求有一定差距。六是民警工作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民警对工作缺乏激情,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等。

继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森林公安民警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精神;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警纪警规,狠抓“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加强民警养成教育;加强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林业部门的执法权威和地位。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将在下一时期工作中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严禁干扰森林公安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继续推进警务公开,加强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提高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森林公安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森林公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基建经费纳入地方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实现全额保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继续按照当前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方针政策,继续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机关争取支持申报基层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来改善我市基层无房所和办公用房不足等现状。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以国家实施金盾工程建设为契机,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大力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基层**网接通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办公和执法效率,提升作战能力。

在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基础上,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强化区域性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林纠纷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做好防火办日常工作,同时采取防火宣传、检查、巡查和隐患排查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火源,强化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管,努力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要加大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林区野外用火行为,严肃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对不稳定地区适时组织开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

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推进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构建和谐***、生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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