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精选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施方案模板,供大家参考。
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施方案 一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八个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现决定在我院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开门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有效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主张合法权利,推动各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实现积案化解“减存量”、源头预防“控增量”、提高质效“防变量”。
二、接访安排
(一)接访人员
参加定期接访的为我院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二)接访形式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接听来电等方式。对涉及多个部门事项,可开展联合接访。
(三)接访地点
院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在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或本单位接待来访群众。
(四)接访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接访:
1.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2.时间跨度长、久拖不决或“三跨三分离”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3.上级转交督办和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长期未能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4.进京赴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5.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时间安排
2021年4月底前,院主要负责人安排一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2021年5月起,院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解众来访,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增加接访频次。接访安排要提前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张贴公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开展院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之一。院领导干部要将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近距离与群众沟通交流,面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推动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二)改进作风,压实责任。要统筹安排院领导干部深入一线、靠前工作,带头解决突出问题,做好示范表率,坚决杜绝“只挂帅不出征”“只吹号不冲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依法依规、扎实细致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突出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
(三)创新方式,完善机制。要在推动院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包案化解、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回访和专题调研等形式,深入实地一线听取群众信访诉求,做好释法说理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效用,积极探索“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信访案件调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合理运用多种救助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施方案 二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安排,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成委厅〔2016〕83号)、市信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知》(成信联办发〔2020〕162号)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市医保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组织和协调各方力量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为重心,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医疗保障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果。落实依法分类处理和诉访分离要求,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努力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越级访和群体上访现象发生。通过领导接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提高矛盾化解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接访领导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
四、接访时间、地点
(一)接访时间:每月第二周周四(节假日顺延)。局办公室于每年末编排下一年度《成都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安排表》,确定每月具体接访时间和领导(《2021年成都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安排表》见附件)。
(二)接访地点:市医保局信访室(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6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A座4楼A412室)。
五、接访方式、流程
(一)采取现场接访和电话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局领导接访工作,提示局领导按时接访。接访领导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到场接访的,办公室安排补充接访,或协调其他领导轮换。
(三)领导接访时,局信访工作人员陪同接访,并负责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
(四)对能当场答复解决的,通知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到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填写《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来访接待登记表》,经接访领导签批后,交相关处(室)、单位按信访件办理时限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交信访工作人员存档;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涉及医保局职责范围的,当场建议来访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充分发挥职责职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度,认识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接访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努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切实做好每一次接访。
(二)加强管理。局办公室负责领导接访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工作,做好接访日工作的计划、安排、督促、检查和记录,对于每次接访的案件,要做好记录、制定台账、存档管理。
(三)责任追究。各处(室)、单位对接访领导交办的案件,严禁推诿扯皮,转移或上交矛盾。对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