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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一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zz年01月01日至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确认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二
【最新消息】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调整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后,在定点医院生育的参保职工和农民工,需在住院前由所在单位前往郑州市社保局生育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此前,参保者是在产假后才申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报销和补贴。
据介绍,今年五一期间,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新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生育保险业务系统因此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改为“住院前登记”。即在定点医院生育的职工(包括正常参保女职工、停保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和农民工,都需要在住院前,由所在单位到社保局生育处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单位经办人需要携带职工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男职工配偶另需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男职工单位和女方社区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停保女职工,另需女方社区出具的女方无业证明。
“去年10月,市人社部门就进一步简化了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手续,取消了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即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就可在郑州市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生育医疗费,并且不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专为参保单位提供企业端软件,满足网上申报、自助办理等功能。不远的将来,单位社保专管员也不需再前往社保办事大厅现场申报,在自己单位通过网络就能线上办理业务。”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我市生育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0.8%,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职工本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就可以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待生育定点医院上传生育信息的次月,生育津贴会按月发放到生育信息登记时提供的银行卡上。
(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配偶怀孕后,携带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男女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结婚证及男职工单位开具的《配偶未就业(无劳动收入)证明》(加盖公章)或男职工配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证》、男职工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登记生育信息后,男职工配偶可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结算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
(三)注意事项:
1、参保女职工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信息登记。
参保女职工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女职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信息登记。
配偶未就业的参保男职工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信息登记。
配偶未就业的参保男职工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男职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信息登记。
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参保职工,必须将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确认,在该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进行登记。
2、如果生育人员生育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无法登记生育信息。需个人先用现金支付检查费、住院医疗费等,待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满之后携带以下资料,于每月1日―10日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进行报销申报:(1)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凭证(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至申报当月的每个月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5)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9)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经查实无挂靠单位虚报冒领生育保险的,方可报销生育保险待遇。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四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8月7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沪卫计家庭〔〕19号)同时废止。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五
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对象,需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2、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
3、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4、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5、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以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应当提供由本市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者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六
拟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应当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前,办理上海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程序如下:
(一)本市户籍妇女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妇女到本人在本市居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实当事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出具《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四)当事人以欺骗、伪造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主动到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回《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现已经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是当事人通过欺骗、伪造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应当予以注销并通知当事人退回。
属于前两款情形已获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七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1.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去往重庆社保局中心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八
【治理时刻】:每月5日-26日(法定节沐日除外)。
【治理限期】:30日内。
治理前提:
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切合本市划定的申领养老金前提;。
3、经市劳下手段判断中心判断为完全损失劳下手段;。
4、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介入事变的持续工龄)累计满15年。
治理资料:
1、到龄退休所需资料;。
2、损失劳下手段判断结论书;。
3、《因病损失劳下手段提前退休(职)审批表》;。
4、《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步伐)》/《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步伐)(机动就业职员、遏制缴费职员)》。
治理流程:单元包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去社保分中心/街道州里社区事宜受理中心治理相干手续即可。一样平常资料一切,切合前提即可治理。
文档为doc格式。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九
上海生育保险申领及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你知道吗?你对上海生育保险申领及办理流程了解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上海生育保险申领及办理流程,欢迎阅读。
本审核办法适用于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必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
(三)符合生育政策但妊娠后流产的。
拟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妇女,应当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前,办理上海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程序如下:
(一)本市户籍妇女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妇女到本人在本市居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实当事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出具《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四)当事人以欺骗、伪造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主动到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回《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现已经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是当事人通过欺骗、伪造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应当予以注销并通知当事人退回。
属于前两款情形已获得生育保险待遇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的对象,需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2、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
3、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4、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5、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以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应当提供由本市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者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十
申领驾驶证业务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申请材料呢?为方便各位车主,下面百分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初次申领驾驶证业务流程及相关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一)受理岗按照下列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4、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核查的,可以先受理,并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前完成核查。核查结果证实具有不准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受理岗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应当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查验培训情况;车辆管理所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未联网的',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三)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核发《准考证明》。
(四)受理岗办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和考试的次数;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应当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查验培训情况;车辆管理所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未联网的,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办理科目三考试预约时收存培训记录。符合规定的,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五)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六)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当日内,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七)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身体条件证明》原件;
(四)考试成绩表原件;
(五)《准考证明》原件;
(六)属于驾校培训的,还需收存培训记录原件。但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联网的,可以不收存培训记录。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十一
引导语: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仅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证流程,欢迎阅读!
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仅适用于下列临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超过三个月,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需临时进入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人员。
2、临时入境后仅在边境地区一定范围内行驶的外国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
3、临时入境后需驾驶租赁的中国机动车的外国机动车驾驶人。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或者租赁的中国机动车。
1、用中文填写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
2、入境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年龄及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
6、属于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还需提交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中文翻译文本。
7、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六张。 8、代理人代办换证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1、在中国境内有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记录的不得申请。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符合规定的,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3、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入出境身份证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的截止日期一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且不得延期。
4、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符合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
领取填写表格
身体检查
组织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
办理制证业务
领证
失业金申领流程(专业12篇)篇十二
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的使用,根据xxx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xx〕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和奖励对象。
2、杭州市区被征地但尚未“农转非”的农民(以下简称被征地农民);。
5、杭州市区范围内企业中具有城镇户籍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9、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
(二)补贴和奖励项目。
1、适应性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适应性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在未就业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企业职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
3、创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大学生、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未就业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
4、生活补贴。劳动预备制人员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可享受一次培训期间生活补贴。
5、创业导师补贴和奖励。对创业导师根据其结对指导学生创业情况和开展专项服务情况给予补贴和绩效奖励。
6、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就业绩效奖励。对开展培训工作实效突出的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根据其培训和就业的绩效给予奖励。
(一)补贴标准。
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参加适应性培训的,每人补贴50元。
(二)申报拨付程序。
1、由各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事先提出月培训计划,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审核后方可办班;。
2、培训结束后,由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向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申报适应性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附表1);。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适应性培训月汇总表(附表2);。
(3)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附表3);。
(4)享受经费补贴人员的失业证、残疾证等复印件。
3、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初审汇总后,填报《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申报表(附表4)》,经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拨付给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
(一)补贴标准。
1、大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50%的补贴,最高每人20xx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2、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全额补贴。
3、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50%的补贴,最高每人1300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4、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和大学生参加定向、订单培训,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
(二)申报拨付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日向杭州市xxx门提出办班备案申请,并提交《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办班申请表》(附表5)、《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附表6)和授课计划表。
2、定点培训机构在技能鉴定前7个工作日内,将经备案的《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学员名册》报送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定点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3)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被征地农民提供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