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运输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5篇)篇一
五、保密条款
(一)双方理解本合同(包括任何附件)所涵盖的商业关系的性质以及具体事项构成保密和专有的信息,同时对任何该等信息的披露将可能对双方造成竞争性损害。因此,任何关于甲方和/或乙方的成本、程序、货物的数量、种类、运送目的地、客户等其它详情或乙方获得的有关另一方的商业活动的信息任何时候都应该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此信息所有方(视情况而定)事先明确表示或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其它第三人透露,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就所有由于其未能履行其在本条款下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成本和费用向另一方做出补偿,受害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本保密条款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后一年,并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撤消而终止。(保密期限据甲方产品性质而定)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此条款在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项中已说明)
2.甲方应承担由于其提供的货物和收货人的信息不正确及因甲方收货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乙方错运或递运不着的责任和相应的重新派送或退运以及乙方车辆和人员闲置所产生的费用。
3.甲方承担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短缺、损坏情况下客户或收货人拒收的责任,并承担退运及处置费用。
4.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他直接间接的损失和费用,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物流服务:
5.1若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延迟送货,给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三天(72小时)扣减当次运费的10%,依此类推,直至扣完当次运费,并按甲方客户要求的赔偿额予以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运费);运输时效从装货离厂之时开始计算。(延迟损失赔偿金额按损失大小来定比例。)
5.2运输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的处理原则为: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协助提供相关资料),保险公司的赔款归甲方所有;(玻璃破损的处理方法详见附件二)若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除《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乙方可负责的情况外,均由乙方按照甲方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但实际购销合同价与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之间的差额不得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若该差额超过实际购销合同价的10%,则甲方须另行申报单价,乙方应相应调整保险费。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支付款项。
因乙方工作失误导致货物错送或误送给非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或收货单位、收货凭证上无收货人签收或者收货单位盖章、遗失收货凭证等文件之情行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5.3为了便于计算保额和结算保费,本部分货物按事先约定的单价(见附件三)确定保险金额,而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实际购销合同价计算赔偿。
5.4 甲方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现的照片、注明货损情况的签收单、货损报告等。
七、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期满前,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如遇特殊原因需提前解约,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定地点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修改与补充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意念。双方在合同到期时均无终止意向的,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需要重新签定)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处 乙方盖章处
甲方确认签字 乙方确认签字
时间 时间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务项目中第
1、4项的承运服务:
1、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
2、承运货物的分拣、包装。
3、仓储(费用另计)。
4、代办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需另签订承运合同。
第三条 服务受理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系统对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所运货物需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应一并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收取货物手续,按服务收费标准开具运单,及办理保险手续(在甲方提出保险要求并由甲方支付保险费时)。
第四条:费用与结算: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运价按照《物流配送价格表》之规定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
2、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以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进行运费结算,如不能提供签收单的,由乙方提供保证函,确认该批货品已安全送达收货人,如收货人提出异议的,由乙方负举证责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户收到货时,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3、费用结算时间与付费
乙方与甲方的费用结算期是对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业务费用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明细后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账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个工作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确认。确认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以现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项。
4、甲方采用由收货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当向乙方提供保函,并承担因收货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对付费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
2、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应保守合作期内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业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在乙方完成约定的物流运输任务后,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服务费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以及侵犯他人权利的物品;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货物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侵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驾驶。
4、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6、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运输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但因包装导致的丢失破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运输市场波动、油价上涨)而调整运价的权力,并通知甲方且须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改动。
第六条 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下列保险方式:
甲方不委托乙方办理保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
2、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或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与操作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负责对甲方按声明价值进行理赔。
5、乙方负责制作每天的《运输跟踪表》,将运输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
6、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每日制作《库存日报表》,及时向甲方汇报库存情况。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货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货物破损或灭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货物赔偿标准》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除外)。
2、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合同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确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价格表》、《运输服务考核办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操作规程均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本合同没有约定时,以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为准;当合同乙方工作单背书条款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最新运输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5篇)篇二
乙方(承包方):
合同签订时间:
第二条 乙方对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启动, 于 年 月 日结束。(或“至达成以下目标时结束: 。 ”)
第三条 外包项目承包费用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外包项目承包费用标准为每月 元(人民币),交费日期为每月 日之前(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应提前),数额依当月甲、乙双方核定后的付款通知上的数额为准。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外包项目的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就外包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给予建议。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并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将甲方联系人的联络方式告知乙方。同时,为保证双方的顺畅沟通,甲方应当指定后备的临时联系人。
3、甲方应按照外包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项目需要,向乙方外包项目人员提供完成外包项目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保护。若甲方违反前述义务,外包项目人员因此发生的工作伤害、事故等,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就实际需要对本合同所涉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但事先须与乙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且甲方须就补充或变更的内容另行支付乙方相应的项目管理费用。
5.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外包项目管理费用。甲方支付迟延,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规定(条款),或根据自身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人员需遵守的规定,以便于乙方根据此更好地管理外包项目人员。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负责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内容或目标。
2.乙方应就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
3.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外包项目。就外包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外包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方式。
5.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原则上不应将外包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6、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涉项目的,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外包项目管理费用 %的违约金。
3.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解决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约定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运输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5篇)篇三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图纸清单内的所有工程量
1.4承包方式:包轻工(含辅料)。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人民币 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劳务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9.2劳务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10、合同价款支付与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生效,本工程劳务分包人进场施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作为预付款。
10.3本工程全部完工并达到质量标准,经发包人、监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10.4结算完成并验收后支付至总合同额的95%。
10.5余款95%作为保修金,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11、质量保修
11.1劳务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工程出现需维修、返工等事宜劳务分包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除管材质量外的)。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5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2.1劳务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劳务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劳务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劳务分包合同并要求劳务分包人撤场。劳务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劳务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劳务分包人违约。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2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劳务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劳务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3.1.5劳务分包人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人身伤害等),一切责任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与承包人无关。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最新运输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5篇)篇四
乙方(外包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注册登记地 联系电话
一、甲方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委托乙方为甲方进人事行业务外包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授权范围及服务要求,为甲方提供人事业务外包服务工作。
二、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替代甲方业务的相关所有工作;
3.处理被退回人员的后续事宜;
4.及时发放替代员工的工资;
5.做好安全教育,处理替代员工的劳务纠纷。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
2.甲方应提供所需人员的数量、工作内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至乙方,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派遣人员本人原因,完不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的,或发生严重的人为事故的;不服从分配,不遵守劳动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的;提供证件资料不真实。
4.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的业务外包费用,甲方提前支付乙方__%的外包服务费用,剩余费用在工作结束__个工作日内日结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工作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业务外包计划书。
2.乙方应按时支付劳务报酬。
3.乙方派出的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能够胜任工作。
4.乙方应教育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就业规则,服从工作安排。
5.乙方在现场必须设有1—2名现场指导监督、负责人员。
五、其它约定
1.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者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__年 __月 __日至 __年__月__日止。
最新运输外包合同 物流外包合同(5篇)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立约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立约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供应甲方员工伙食事宜,乙方负责甲方所需原物料。
第一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217年9月1日至218年8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合约期满未定新约时,视为不再续约。(新续约在本协议结束的前2个月内签订,217年9月1日至217年1月31日两个月为首次合作试行期,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合作效果做解约)
第二条:乙方于协议签订当日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食堂承包保证金。
保证金作用与要求:
2、如中途非正常解约,作为甲方满足员工当天伙食补助资金,不退;
3、先行支付的保证金于支付日一个星期内补全,该保证金由甲方财务处负责保管,协议期满乙方如无债务或履行协议之事宜时,甲方于乙方退厂起算(7日内)无息返还。
第三条: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赊借、借贷金钱或货物。凡乙方涉及对外经济上的一切行为,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就缴各项税款,应自行缴纳,如有逃税、漏税之事宜,也应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开始进入食堂前,须在正规卫生部门取得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如没有该证书,乙方不得雇用。乙方所雇用之员工每年须体检一次,并将结果交甲方行政部或董事长办公室负责人查验。凡乙方新雇用人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新进人员应缴纳上述合格之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管行政部留存。
2、乙方须负责各工作人员之品德、行为与安全管理。乙方应造具员工名册,详实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并须排列员工职务分配表,送交甲方行政部保管。
3、乙方工作人员休息时,不得在厨房内躺卧、睡觉。厨房、餐厅、库房内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4、乙方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居住在餐厅或者厨房内,亦不得在食堂内晾晒衣服、鞋袜等。
5、乙方工作人员严禁与甲方员工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若有争执,应立即报请甲方管理处处理。
6、乙方工作人员,如有服务态度不佳者,经甲方提出事证,乙方应即督导发送或予以撤换。
第五条:房屋设备设施
1、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饭堂工作人员宿舍,另登记造册,双方签字各持一份,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必须善尽保管与维护之责。设备紧急故障由甲方协助维修,除正常报废期外,如人为操作、保养维护等损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遗失/损坏照价赔偿。
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滑、防盗措施。若由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员工事故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3、乙方如需对食堂内的设施进行变更或移动时,先提出书面申请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得变更和移动食堂内所有的设施,以维安全。
4、乙方增添之设备或装璜,应于终止合约后五日内在甲方监督下自行搬离。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甲方不负保管之责及可全权处理。而因此所发生的拆运等费用则由乙方支付。或双方约定商讨议价处理。
第六条:清洁卫生安全
1、乙方负责食堂餐厅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餐桌、餐椅、地面、门窗、天花板、厨房间的所有设施等,保证无污渍杂物,排污管无堵塞现象。
2、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员工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进行: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保证餐具的清洁和卫生。
3、乙方必须办理意外财产险及火险,保障甲方全体员工的安全。在甲方员工遭受因食物不洁等原因所引起之腹泻、中毒或因地面湿滑、火灾、爆炸等原因引起的伤害及所需医药费,全权由乙方负责。
4、食堂必须做好留样工作,设立专门的留样柜,每餐留样并贴上日期标示,且至少保留三天。
第七条:饮食标准
1、主材大米和油按指定的供应品牌,变更要批准确认,其他符合安全标准,菜肉新鲜。
2、员工依据补助标准选菜,另可现金加菜。
3、正常作业为中餐、晚餐,餐费标准维持5元不变;
4、早餐和夜宵服务由乙方自行决定;
5、甲方特殊加餐服务由甲方提供食材,乙方加工;
6、夏季(6-9月)清凉饮料服务,乙方每月提供2次(分半月1次),其他时间由甲方提供食材,乙方负责加工。
7、物价普遍并持续上涨期间允许餐厅根据成本酌情浮动,涨价须经甲方同意后公示。
8、公司未定价的商品与饮食价格需低于市场价,行政部实行监督。
9、餐点配置(另附菜谱清单),由甲方组织进行员工调查(3人以上),调查满意度需大于7%。
1、菜品需保持新鲜,如有隔夜饭菜等质量问题,每单1元罚金。
第八条:营业约定
1、协议有效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业。乙方如擅自停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没收保证金并解约。
2、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如有此类行为甲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押金及未结算费用作为违约金赔付甲方,甲方同时保留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擅自变更食堂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如有违反,甲方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
4、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须依照本协议之规定为员工提供饮食,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降低伙食质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之合作协议,并追索损失。
5、乙方须在每周三向甲方提供下周菜单,甲方有权对下一周的菜单进行审核作修改,并在周四前审核完毕,并回传至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菜单操作,特殊原因必须变更菜色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为甲方提供米、面、油及其他肉类的品质检验报告,并由甲方进行抽检;乙方米、面、油主材料供应品牌、规格发生变化时需经甲方确认。
7、甲方(行政部或董事长办公室)有权对乙方原材质量、营养搭配、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立即改善;并视情形由行政部或董事长办公室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8、乙方经营所产生的潲水、剩饭剩菜可由乙方自行处理,但不许混入员工伙食,影响伙食质量。
第九条:水、电、及就餐结算
2、每月产生的水、电总费用在次月5号前抄表计算,双方签字确认与伙食费一起结清。
第十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具体改善伙食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没收其保证金,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甲方在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可与乙方终止该协议,且乙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三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三、五、六、七、八、十条各款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第十四条: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者,甲乙双方协商增订补充条款,同效力于本协议。
第十五条: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存档。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