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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思想汇报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意识研讨材料精选篇一
民主法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今年2月19日,_同志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把民主法治作为六个基本特征的第一条,意义十分深远。
一、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基本特点,影响和决定了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并不是完全并列的,民主法治居于首要位置和高一个层次,直接决定、制约和影响着其他特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民主法治的社会。完全可以说,民主和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支柱。
就能更好地反映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有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保障。相对人治而言,法治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是国家形态由传统走向现代的标志。一个不实行法治的国家不可能是现代化国家。国家主要以法律手段来治理国政和进行社会管理,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社会关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社会调控和管理才能摆脱随意性和特权,经济、政治、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党章。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又把这一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写入我国宪法。这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开始全面走上法治的轨道,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国家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也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进一步分析民主法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他特征的关系,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民主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民主法治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创新的重要依据,是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利益主体和利益需要的多样化,使得人民内部的利益关系不可避免地出现纷繁复杂的局面。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对立,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和动荡的根源。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当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恢复和修补;当社会主体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根据法律规定自行调节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从而将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总之,只有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法治,才能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才能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果。
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民主法治可以奠定诚信友爱所必需的社会环境,民主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民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法治的完善则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诚信友爱地相处。因此,我们可以说,民主法治是实现诚信友爱的重要条件,诚信友爱本身也是民主法治的一项价值追求。
第三,民主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民主法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支撑点。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安全、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第五,民主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求人类需求的增长与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类资源相适应,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约束、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对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当代与未来关系的科学把握和理性认知的结果。以民主法治的形式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综上所述,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当是民主的社会、法治的社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氛围,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就能使整个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发展活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民主法治提出的新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来看,无论是民主还是法治都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人民利益的整体性、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政治核心。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实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目标。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这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有机统一。问题在于,需要把它作为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加以强化,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建立合理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回顾20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主义国家的盛衰兴亡,与民主法制是否健全完善直接有关。苏东剧变的原因很复杂,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处理不好,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表明:不坚持党的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必然产生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不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也会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破坏。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
我们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依法执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观念。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坚决预防和惩治各种腐败现象,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作用,依靠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和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具体体现。要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
(二)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再如,要认真贯彻_中央转发的《__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_代表作用加强_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作用。通过制定一些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增强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同时,使人大代表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在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点是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必须广泛征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项目,必须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三)关于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问题
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在立法上坚持以人为本,
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法制建设上的体现。人权原则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去年第十届_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写入宪法,意义重大而深远。
最新思想汇报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意识研讨材料精选篇二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刚刚落下帷幕的党的xx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按下了法治建设的“快进键”。在随后的全会公报中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的确,公正是体现法律权威,彰显法治成效最根本的东西,脱离了公正,法治将无从谈起。
而在具体的司法过程中,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形却大大地影响了公正的实现。特别是在一些法治建设水平还不高的偏远地区,一些司法人员滥用手中的权力,把本应维护法律公正的权力用于建人情、谋私利,无视法律的权威性,逾越了法治的“生命线”,给国家司法公正的实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幸而,在依法治国“升级版”下,顶层设计针对这些司法过程中存在的弊病一一提出对应举措。诸如,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等,一项项“硬”举措给司法的每一环节套上了“紧箍咒”。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必然趋势,是时代进步发展的现实需要。如果还是以人治的思维来推行法治,公正这道“生命线”将面临巨大的挑战,最终将会影响到依法治国的具体成效。因此,法治“生命线”就是一道高压线,不能碰,更不能逾越。
最新思想汇报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意识研讨材料精选篇三
毛泽东主席的《为人民服务》这篇文字,给我很大的启发和震撼。毛主席说,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的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这是多么清明的思想,时刻反省自己,只为更好的为他人服务。人民服务是具体的。有人说把公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只要需要不管大小就去做,这是为人民服务;有人说,为他人做有利的事情就是为人民服务;还有人说,在本职之外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是为人民服务。
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这就是为人民服务。
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要始终牢记党员的义务和责任,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当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作出牺牲和奉献。坚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当人民群众处于危难时刻要挺身而出,勇于为人民献出一切。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全彻底地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就一定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全力支持,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职责使命。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大于一切,党的一切奋斗和全部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古人云“得民心者得天下”,可见群众的重要。真正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为”,严格自律,廉洁从政,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严格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坚决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防微杜渐,树立员人高尚的人生观、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永远做一个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党的历史,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人民群众的拥护,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和建设社会义事业胜利的奥秘所在。在新的历史时期新阶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的范围更广泛,服务的范围也更扩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一名员的应当恪守的宗旨。自觉把自己当成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当成人民群众的公仆,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和影响,牢固树立群众路线,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从群众的利益出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
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基础,不学习毛泽东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不能自觉地、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的节奏加快,也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要以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先教活动中去,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作风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我们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保持员先进性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本站
xx年1月12日
最新思想汇报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意识研讨材料精选篇四
北京市西城区辖区50.7平方公里,中南海就坐落其间。紧靠“红墙”的特殊区位,决定了它特殊的使命和责任,也逐渐让其形成独有的“红墙意识”。何为“红墙意识”,就是从新中国诞生以来,一代代西城人矢志不渝遵循和践行的全心全意服务中央、保障中央、守护中央的崇高精神,是西城人自觉地责任担当。
从“西城大妈”的志愿服务,到基层党员的“红色阵地”、再到领导干部的“转街”调研,深刻诠释着“红墙意识”的内涵,西城人立足本职岗位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责任和担当。关键少数树品牌,示范引领广带动,“红墙意识”是西城的品牌,更应成为国家精神,更是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入脑入心”时代精神。
让“红墙意识”入脑入心,党员干部应彰显忠诚本色。 古人云,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突出了忠诚的重大意义,作为党和国家的干部,对党忠诚、对民忠诚是必备的素质和基本要求,然而,我们党内始终还存在不少滥竽充数的党员干部,在金钱和权利面前,养成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仅不履行党员义务,还以各种理由违反党的纪律,根本谈不上对党忠诚。在当前面临改革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胜时期,党员干部更应该树立“红墙意识”,保持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思想,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严谨,做到心无杂念、德无杂质、行不乱章。
让“红墙意识”入脑入心,党员干部应凸显责任担当。责任是信念之基,担当是力量之源。当前,全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攻坚期、深水区,面临着各种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党员干部更要大胆负责、勇于担当,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肩负起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责任使命,在困境中找到出路、在挑战中把握机遇,真正让“红墙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让“红墙意识”入脑入心,党员干部应紧扣为民务实。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话糙理不糙,党员干部应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最突出位置,在工作中要身先士卒,把善于摸实情、敢于说实话、乐于出实招、坚持求实效作为具体要求,多走基层查民情,多入村社解民忧,多 添措施聚民心。总之为民务实才能为官有为。
学而信、学而行。践行“红墙意识”,就是要时刻领会忠诚、担当和为民的服务意识,并把这种意识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内在自觉,从而,使党员干部焕发出了新的精神面貌,迸发出了新的创造活力,为实现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目标而努力奋斗。
最新思想汇报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意识研讨材料精选篇五
敬爱的党组织:
在第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讲话可谓高屋建瓴,切中要害,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落实。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意识是人的头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是人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是指领导干部关于制度的思想和观点的总和,它包括领导干部对制度的基本看法,对制度建设和自身行为的要求和态度,也包括领导干部关于制度的知识和修养。领导干部既是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制度的执行者。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对于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至关重要。
一、树立制度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法治理念的支撑。完善立法、执法和司法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是走向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政策和制度的基础,制度意识是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基础。全党全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民主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培养全党全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是实现依法治国、建立防止制度体系的基本社会条件。
二、树立制度意识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行政的本质和要义在于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领导干部是政府权力的行使者,其制度意识、法治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能否实现,关系到行政权力能否按照体现“公意”的法律来取得和行使。只有克服握有自由裁量“特权”的领导干部的特权意识,才能保证政府权力依照法律原则和精神适度行使。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宪法原则和法治精神,才能保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即有限政府的目标。
三、树立制度意识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立法的目的,旨在为廉政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操作程序。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肩负着领导、组织廉政立法和法律实施、监督的重要使命。廉政立法的质量、是否被一体遵行和有效实施与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息息相关。只有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才能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领导干部只有自觉执行制度,才能做到执行理念从感性升华到理性,执行力量从他律转变到自律。只有带头执行制度,才能用制度规范用权,做执政为民的表率。
四、树立制度意识是增强全党全民法治意识的关键
领导干部制度意识的强弱,对于党员和群众具有重要的导向和影响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具备较强的制度意识,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自上而下地树立重法律、重制度的风气。毋庸讳言,我国的法治建设离预期目标仍有相当的距离,少数领导干部依然习惯于将自己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不愿接受制度和法律的约束。在一个国家,如果连立法者、执法者都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又怎能奢望社会和公众信仰和崇尚现代法治理念?“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约束权力的规则、反腐倡廉制度能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关键在领导干部,这对居于执政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尤为重要。
请党组织对我进行帮助和教育。
此致
敬礼!
汇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