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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一
《狼王梦》是一个悲伤怛又有亲情的故事,读了这篇故事的人都为紫岗——一匹母狼惋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狼王梦》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完狼王梦我的脑海之中浮出了许许多多的想法。
我很同情故事中的一紫岗,它的丈夫——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山洼洼被一只野猪那巨大的獠牙剌穿了头颅。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死于非命。紫岗因为有伤在身又失去了伴侣,只好去猎的养鹿场偷,虽然成功偷到了幼鹿,但一场雨和一只狗让它失去了一头小狼。它的大儿子蓝魂儿一只敢咬狗熊的“中”狼可因猎人的半只山羊死于非命。三儿子因为它的大儿子黑仔和二儿子蓝魂儿的打压和食物的不平很弱,但因它的野心而死。紫岗最后和它杀子之仇的金雕同 归于 尽。 可怜的紫岗早年丧丈夫之后连四子,它的一生这是一个惨字了的。
在上四年级时,我就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著作,直到现在,我翻开这本书,还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母狼紫凤生了五只狼崽,而其中的一只狼崽却被洞外的寒冷掠夺走了生命,紫凤一只有个梦想,想把自己的儿女培养成狼王,可面对残酷的现实,它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紫凤只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母狼紫凤,我被它的母爱给打动了,同时为了实现它的愿望而努力拼搏,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感动,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不管结果怎样,你都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狼王梦是一本关于狼, 关于母爱,关于梦想的书。
而狼王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狼在人们心中是残忍邪恶的代名词。可是,看了狼王梦之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和观点了。母狼紫兰有一个梦想,他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
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的梦想一次次破灭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损的安全他和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灵震撼了。一只狼竟然拥有如此浓厚的母爱,竟然拥有为了实现梦想而不断努力的力量。让我们一起手捧狼王梦,一起去获得追求梦想的力量吧。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动不已,狼为了自己答应过别人的事不惜自己死,为了自己的孙子宁愿和人同归于尽,这些可能是人都做不到的,狼固然凶残,但那也是大自然的安排啊,弱肉强食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你在指责狼没人性的时候,请你想想,有些人难道比狼好吗?狼再凶残他至少不会残害自己的亲人,但有些人却六亲不认,我为狼而不平,为什么他就是没人性的代言词,狼心狗肺,为什么狼和狗就不好,后些人连狼和狗都不如!
说了那么多我只想说世上没什么动物是绝对好的,也没有什么动物是绝对坏的!
“嗷—嗷—”一声声嚎叫,凄惨而荒凉,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想到了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代名词。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是什么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着名动物小说《狼王梦》。
因为梦,狼敢和天敌金雕对抗;因为梦,紫岚过早地献出了青春;因为梦,所有困难都被它克服,让我们朝着梦想努力吧!
自从上次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今天再拿起它,上面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再度读它,又有了别样的感受。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叫紫岚,生了四只小狼崽,小狼崽逐渐长大,紫岚想让自己的一只小狼当狼王,所以,开始了自己的狼王梦。可是,四只狼三只死了,一只和自己的老情人成对了,自己也变成了一只瘸腿狼。
刚开始,我读时,觉得是紫岚把自己的孩子给逼死的。但是,在精读了一遍后,我觉得,紫岚的出处是好的,想让自己的孩子是一匹正直的狼,当狼王,造福狼群。但是,不能培养这个,那个就不管了。他这样做,只能让孩子们认为,紫岚有倾向行为。所以,才会最后捞的一个这样的下场。
所以说,做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如果说事先的选择就是错误的,那就打消念头。否则,如果一切都发生了,那么做什么都晚了。
在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紫岚太“望子成龙”,过于严厉自己的狼子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住,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他忍痛割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狼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方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能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姻,让媚媚选择好的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吊吊,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可是孩子的成绩也不是非常好,我听说: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心理压力大,成绩总是上不去,父母总要责怪,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上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都不想上学,“望子成龙”想法已经害了这个孩子。
同学们,《狼王梦》不愧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希望你们也去读一读!
《狼王梦》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场大暴雨中,与猎狗厮杀搏斗后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完成狼爸爸的遗愿,很想把三匹公狼培育成狼王,结果失败了,三个孩子也都死了,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梦,永远落空了。
于是,紫岚又无奈地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死在金雕的爪下,心中充满了遗憾的离开了世间。
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甚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狼儿在搏斗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的碎尸万段,也不帮它。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来回报父母,反而要撕咬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对狼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这是多么伟大的爱啊,因为狼的世界竞争是残酷的,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优胜劣汰的世界里生存下来,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至于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动物的世界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凶恶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了女儿而与狡猾可怕的金雕搏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我读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狼王梦》,我有了许多感受。
狼王梦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在分娩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幼崽被大白狗咬伤了,后来紫岚的孩子并没有当上狼王,而且还死了4只,紫岚伤心欲绝,也衰老了许多。最后,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我读过后被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的感动,而且它的机智勇敢让我折服。我们要学习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斗智斗勇的精神。虽然紫岚的孩子媚媚把它赶出了家门,而她却为了狼孙的安全永不放弃,不屈不挠的精神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学习。
我读过《狼王梦》后,非常的敬佩主人公紫岚。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狼王梦),书中母亲紫岚是一匹体态轻盈,毛色黑的发紫,漂亮的母狼。在与大白狗争夺食物时困难的生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母亲为了心里的狼王梦,她不惜一切代价,打骂,争吵训练她的孩子们成为下一代狼王,可惜天不遂人愿,一个个儿子在她面前死了。最后她只能无望的把狼王梦这个希望寄托在后代身上而悲哀的死去。这个故事让我深受感动,母狼为了自己的梦想是那样的拼搏,那样的坚持不懈,那样的勇往直前,那样的奋不顾身。虽然她失败了,但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她的这份母爱值得我们尊敬。
在生活中,我的父母寄托了我很大的希望。希望我在学习上成才,希望我在生活中成为强者。他们给我洗衣做饭,风雨无阻送我上各种 对我有用的补习班,他们自己省吃俭用却在我身上舍得花各种费用,而我却不听教导,顽皮,冲撞,让他们担心,难过。今后,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听话做一个让他们骄傲的儿子。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二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世界名著《百万英镑》,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克·吐温,讲述了他在出海游玩时迷失了方向,就在夜幕降临时,被一个去往伦敦的双桅帆船解救了,于是他就驾着船到了伦敦。当时,他饥肠辘辘,兜里也只剩下一块钱,这成了他一昼夜的住宿费。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就在他手无足策时,两个富家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以他能不能在三十天之内活下来打赌。三十天过后,它不但活了下来,还与一位小姐结为了夫妻,从此过上了多姿多彩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就算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也要对生活充满自信,不要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丧失信心,我们要像马克·吐温一样勇敢的面对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财富。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三
萧红,是与张爱玲并称的“民国四大才女”之一。《呼兰河传》便是她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是一篇讲述萧红儿时回忆的小说,描写了家乡呼兰河的生动画面和风土人情。同时以生动、抒情的文笔真实的再现了当时、当地人们平凡、落后的状况以及平庸、愚昧的封建思想和迷信。跳大神、扭秧歌、野戏台子、报庙会、团圆媳妇、有二伯、冯歪嘴子……一件件有趣的事历历在目,记忆犹新。特别是祖父的园子。萧红有一个非常爱他的祖父,他们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后院。她到处采黄瓜捉蝴蝶。这是她儿时回忆中最美好的乐章。萧红的童年似灰色,却又似彩色。在充满迷信的灰色封建社会里,萧红用自己的天真描绘出彩色“小时候”
看到祖父的园子,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也有一个非常爱我的姥姥。我们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它或许不想祖父的园子那么大,它或许不想祖父的园子有那么多水果蔬菜,但它依旧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在那里是一片金黄的麦田,我喜欢趁姥姥忙活时悄悄地躲在麦田中等姥姥找我找得着急时,我会从他身后溜出来吓她一跳。这时候,她总会宠溺地摇了摇头,眼底满是笑意。
用不太标准、带着点乡音的普通话嘀咕着:“真淘气!”一到这时候,我便不理她,坐上一旁的藤椅,比上一安静,打起瞌睡。这时姥姥总会拿起蒲扇,在旁边帮我驱赶着蚊虫。就这种事天天都做,我玩不腻,姥姥做不腻。姥姥干活时,我总喜欢跟在她身后看她做,时不时伸手帮一下、摸一下。虽然一直在帮倒忙,但姥姥从来不说,只是告诉我该怎么做。我应付两句就管自己摘草去了。摘得不耐烦了就在麦田里跑来跑去,嚷嚷着要姥姥来追。一不小心就摔了个狗啃泥。
有一次,烈日当头,大家忙着收割麦子。我忽然大喊一声我们玩捉迷藏吧,姥姥你来抓。说完便躲起来。我悄悄走到一个人身边对他说:“嘿,快躲好,小心被发现啦!”那人只是不耐烦地抖脚叫我走开。我又分别来到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身边,却收到一样的回复。我生气不理他们,一个人躲在角落,不发出一点声音。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已经偏西。
我暗暗高兴:你们永远找不到我。不知又过了多久,还是没有声音,我一下跑出来,想向大家炫耀,忽然发现天已经黑了。月亮已经和太阳换好班,带着星星们上岗了。地理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昏暗的黄色灯光。田野里传出蟋蟀和蛤蟆的叫声,空中时不时飞过一群乌鸦。我吓了一跳,连忙往家里跑。一回到家里,大家看见我带着草的杂乱头发,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哈哈大笑起来。
萧红带给我们的是一部佳作,是一首婉转的、回忆的诗章。这本书让我们看见了封建社会中的幼儿萧红。积极乐观的他更是告诉我们:不要过早的感叹童年即将过去,珍惜现在的幸福和天真才是最重要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四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阿廖沙3岁到11岁这一段时期的童年生活经历。他出生贫苦,幼年丧父,随着母亲投奔外祖父家生活在一起。外祖父贪婪冷酷,吝啬、蛮横、残暴,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给了他关爱与教育,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家庭成员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利益而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与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心灵上烙下了痕迹!再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寄居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了一种小市民的生活。这个阶层的人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让人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美好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
几年后母亲又患病去世了!外祖父破产,他被迫流落人间,开始独立为生存在社会上奔波谋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勇敢的阿廖沙依然保持乐观的心态,高尚的思想,对待周围任何不幸的遭遇。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五
一天买了本《呼兰河传》,到家就读了起来。其实初读《呼兰河传》,我并不怎么喜欢,耐着性子看了一遍,随手就丢到一旁了。当我重新翻那本《呼兰河传》,细细品味,才发觉得它的精彩。
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就让我感慨万分:在东二道街上有六七尺深的大泥坑,人们和家畜常常会遭受到灾难。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多么愚昧的人们呀!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文章中的小团圆媳妇刚来胡家的时候只有十二岁,因为长得较高,怕别人说她谎报年龄,便说是十四岁,但尽管如此,人们还说她有意隐瞒。她"黑乎乎的、笑呵呵的",人们便说她大大咧咧,一点没有媳妇的样子。不久她的婆婆时常整夜整夜地打她,说是可以让她更懂事听话;还认为她身上有病有鬼,于是用尽了各种迷信法:请"云游"抽贴、请人来跳大神、甚至把她放在水中煮……最终,小团圆媳妇被无辜地折磨死了。
我真正感受到情绪欢快起来是在祖父出场后。从作者——一个四五岁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一切都陌生而新奇。年幼的"我",整日随祖父在后园尽情玩耍。锄草、抓蝴蝶、吃烤鸭、缸帽遮雨……皆描写得妙趣横生,意兴盎然。这一幕幕,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我竟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在我看来,读了《呼兰河传》,觉得作者的童年是美丽而又寂寞的,更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
读这本书时,愉悦伴着沉痛,随着小主人公萧红的脚步,我偷窥到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很庆幸那只是萧红的童年。但,这是无法逃避的历史,让我们了解过去,了解历史,永远不要重蹈覆辙。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六
初读《百年孤独》时,我整个脑袋都晕晕沉沉的!全书叙述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百年兴衰史。布恩蒂亚家族一共七代人,并且每一代人都重复使用一个名字,这使我不得不把所有人物都给重新排列一遍(就是使用另一种方式去看人物),这样才不会把人物混淆。
全书人物众多,虽然大多重名,但个个都性格鲜明,因为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代人都在以各自的方式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霍·阿·布恩蒂亚几近疯狂的热爱科学,奥雷连诺上校则通过战争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是我印象较为深刻的两个人物!
全书情节曲折,晦涩而又略显怪异。第六代布恩蒂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一百年前写下的密码,而马贡多这座小镇也在布恩蒂亚译读出所有羊皮纸的时候奇迹般消失了!梅尔加德斯在一百年前就对布恩蒂亚家族未来将会发生的事情做出了预言,只是并没有人破译出他手稿中蕴含的秘密。
巧也不巧,恰好在一百年之后,也就是布恩蒂亚家族经历了一百年以后,手稿被人破译,命由天定吧,但这又恰好照应了书名《百年孤独》中的“百年”。至于“孤独”,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毕竟这本书我了解的并不是十分透彻,还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比如:作者为什么要把完全破译手稿的时间放在第七代那个长着猪尾巴的婴儿要被蚂蚁啃噬完的时候呢?真的是刚好一百年吗?这本书讲述的内容和我们的生活又有何关联?我是一点都没有理解。也许需要结合作者在写这本书时的时代背景吧!
我个人觉得,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和马贡多这个小镇是有关联的。布恩蒂亚家族人丁兴旺,马贡多这个小镇也就热闹非凡;而当布恩蒂亚家族所剩的人没有多少的时候,马贡多这个小镇也失去了往日的勃勃生机。马贡多本就是一座镜子城,也许孤独指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代人吧。所有的奥雷连诺都很孤僻,但有敏锐的头脑,所有的阿卡蒂奥都很冲动、有胆量,但都打上了必遭灭亡的烙印。性格完全不同,所以处事方式自然也都不一样,这才是孤独的真正原因吧。
《百年孤独》这本书很精彩,但是太深奥了一点。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七
周朴园和侍萍三十年后的相遇是《雷雨》第二幕的一场戏,这场戏是《雷雨》最重要的一场戏:从内容上看,《雷雨》的所有内容都是由这一场戏生发扩展出去的;从结构的角度看,第一幕戏是这场戏的交待,而第三幕和第四幕的戏则是这场戏的发展。这场戏的情感冲突是在周朴园和侍萍之间展开的,惊心动魄的“雷雨”也是由这场戏酝酿的,没有这场戏,《雷雨》的戏剧冲突和情节主题变没有办法展开,所以把握了解周朴园与侍萍思想性格的关键在于对他们三十年后相遇情节的理解。因此,他们三十年后相遇情节是《雷雨》只能够最值得研究的一场戏。
周朴园和侍萍带着近三十年的不同人生经历,带着近三十年的不同人生感受,带着近三十年的不曾变化的阶级观念和不能忘记的爱情记忆,在三十年后相遇。他们之间的对话,表现了各自的阶级观念,《雷雨》三十年后的相遇情节也是由他们的阶级矛盾意识展开的。
(一)阶级矛盾下周朴园的选择和内心潜藏着的爱
周朴园和侍萍的再次相遇,是因为侍萍想找她女儿四凤回家而意外地在周朴园的家相见的。为什么说周朴园阶级矛盾下的选择呢?《雷雨》中描述,周朴园保留着侍萍当年屋室原来的样子;周朴园特意把使用过的大柜搬来并一直放在被保留侍萍居室内;周朴园一直把侍萍的照片放在居室的镜台上;周朴园还保留着侍萍当年生产不开窗的习惯。那么周朴园既然把侍萍抛弃了为什么还要留有侍萍的习惯呢?为什么不从侍萍的影子中走出来呢?这一切都源于周朴园在阶级矛盾意识下的`选择。
周朴园与侍萍是真的相爱的,那周朴园为什么抛弃视屏呢?看似矛盾的背后,其实暗藏玄机。
周朴园抛弃侍萍,去了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他的思想也会变得复杂,他树立起阶级意识、创造家业意识,可他为什么会改变呢?周朴园和侍萍恋爱时,虽然是“阔公馆”的大少爷,但那时周朴园是没有家庭门第阶级意识的,他像梅侍萍一样单纯,像周冲一样浪漫。他是本着人的青少年时期特有的单纯、天真,自然和美好恋爱的,当时他还有反抗意识,知道去争取幸福,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成长,还没有清楚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旦他步入社会角色,那他的思想自然会复杂化,自然会有“门当户对”的阶级思想,那么他的爱情悲剧就是发生在阶级矛盾意识的萌芽上,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个人角度的选择上,为了适应社会发展不得已而为之。
周朴园阶级矛盾下的选择也表现在对自我婚姻的选择。从《雷雨》中我们会发现周朴园在梅侍萍之后的两次婚姻都是不幸福的,繁漪是周朴园的第二任妻子,但繁漪并没有在周朴园那里得到她所渴望的爱,因而才把爱转向周朴园的儿子周萍。四凤说“听说老爷一向是讨厌女人家的”,他对繁漪性冷淡,长时间不与繁漪住在一起,这些都是周朴园在阶级矛盾意识下作出的选择,他选择了把自己的爱留在过去,然而过去爱已经过去,已经无法挽回也无法重现,所以他只好选择将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上,来求得心灵上的平衡。
周朴园还是爱侍萍的,只是默默的爱着。两个人相遇后,周朴园深情地回顾这三十年前的爱情,在听了梅侍萍的“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会老到连你都不认识了”之后,他诧异地说:“你,侍萍?”这种惊诧表现了他内心对侍萍的思念和爱恋。那为什么他不去想认呢?其实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周朴园强烈的阶级观念,驱使他维持他周家“阔公馆”的家业,那么就必须注重社会形象,从而要拒绝在人们面前与侍萍相认,他阶级观念选择的这一举动,致使他只能将对侍萍的爱放在心里,从而酿成了他们的爱情悲剧。
(二)阶级矛盾下侍萍的选择和内心潜藏着的爱
强烈阶级观念的侍萍的选择主要来源于“阔公馆”阶级人物的不可信,他对女儿说:“你不懂,你不知道这世界太――人的心太――。(叹口气)”。这里有多少难以言说的内容呢?相遇后侍萍没有选择欣喜继续抱有幻想,而是指责周朴园说:“过年三十的晚上,我生下你的第二个儿子才三天,你为了赶紧要那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你却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大门”。她强烈的选择要求要把女儿从周家带走也是因为她有着被阔家大少爷抛弃的悲剧爱情和悲剧人生经历,她担心自己的女儿也会重复她的命运,一切源于她强烈的阶级观念。虽然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侍萍对周朴园还有爱恋可言,可深厚的阶级观念压抑了她的内心,从而使他们的爱情走向绝谷。
《雷雨》周朴园与侍萍三十年后的相遇情节,最后仍以分手而告终,这也使我们感觉到,在他们的内心,爱情和阶级性冲突的“雷雨”还会继续下去的。其实,他们内心深处的“雷雨”也是当时几乎所有人的人生体验的象征。
人是既有美好又有阶级性的。人的美好人性的东西就是人的纯真,善良,美好的品性,阶级性是由人的社会地位生发而来的劣性。选择人性的美好的东西就得放弃社会性利益;而选择社会性利益也得必须以放弃美好的人性为代价。正是对这两者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结果的衡量就常常使很多人在两者的冲突矛盾中选择阶级性而放弃了人性。
《雷雨》周朴园与梅侍萍作出的种种人生选择,证明了在人性与阶级性矛盾冲突中,选择又不仅仅是在个人内心中,选择还必然带来不可料想的灾难性后果。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八
我在寒假里读了《三中演义》、《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兔子坡》、《昆虫记》,但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时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令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任它们穿透我的心灵。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奋不顾身地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步推断毛毛虫毒性作用的时间与效果;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再做一次。
《昆虫记》让我的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书中的滋味,一定可以知道更多。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九
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无意中不小心漂泊到了伦敦,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了一个赌。哥哥认为如果给他一张百万元的英镑,30天后他会因为无法证明这些钱是自己的而饿死,而弟弟却认为他会活得很好。于是他们就把一张百万英镑给了亨利,自己两人出国旅游了30天。回来后得知亨利因为那张百万英镑被所有人追捧,想拉拢他,几乎所有东西都让他免费买下。并因为这张英镑不断提高社会地位,最后到了除王室外的最高地位公爵之位,还娶到了一个漂亮的老婆,得到了三万元的银行利息。又从兄弟那儿得到了很好的工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1.你也许记得,英格兰银行曾经发行过两张一百万英镑的大钞,用于和某国公对公交易之类的特殊目的。不知怎么搞的,这两张大钞只有一张用过后注销了;另一张则一直躺在英格兰银行的金库里睡大觉。且说这两兄弟聊着聊着,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特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他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以外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说这人会饿死;弟弟说饿不死。大哥说,别说去银行了,无论去哪儿这人也花不掉那张大钞,因为他会当场被抓住。兄弟两个就这样争执不下,后来弟弟说他愿出两万镑打赌,这人靠百万英镑大钞无论如何也能活三十天,而且进不了监狱。大哥同意打赌,弟弟就到英格兰银行把大钞买了回来。你看,英国男子汉就是这样,魄力十足。然后,他口述一信,叫一个文书用漂亮的楷体字誊清;然后,两兄弟在窗前坐了整整一天,巴望来一个能消受大钞的合适人选。
2.他们检阅着一张张经过窗前的脸。有的虽然老实,却不够聪明;有的够聪明,却不够老实;还有不少又聪明又老实的,可人穷得不彻底;等到个赤贫的。又不是外地人——总是不能尽如人意。就在这时,我来了;他们俩认定我具备所有条件,于是一致选定了我;可我呢,正等着知道叫我进来到底要干什么。他们开始问一些有关我个人的问题,很快就弄清楚了我的来龙去脉。最后,他们告诉我,我正合他们的心意。我说,我打心眼里高兴,可不知道这心意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时,俩人当中的一位交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一看便知。我正要打开,可他又不让;要我带到住处去仔仔细细地看,不要草率从事,也不用慌慌张张。我满腹狐疑,想把话头再往外引一引,可是他们不干。我只好揣着一肚子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感觉往外走,他们明摆着是自己逗乐,拿我耍着玩;不过,我还是得顺着他们,这时的处境容不得我对这些阔佬大亨耍脾气。
3.我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这时候,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小吃店老板。他的目光粘在大钞上,像五雷轰顶一般。他正在全心全意地祷告上帝,看来手脚都不能动弹了。我一下子计上心来,做了这时按人之常情应该做的事。我把那张大钞递到他眼前,小心翼翼地说:“请找钱吧。”他恢复了常态,连连道歉说他找不开这张大票,不论我怎么说他也不接。他心里想看,一个劲地打量那张大票;好像怎么看也饱不了眼福,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我说:“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可这事还得办哪。请您找钱吧,我没带别的票子。”
4.他却说没关系,这点小钱儿何足挂齿,日后再说吧。我说,我一时半会儿不会再到这儿来了;可他说那也不要紧,他可以等着,而且,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点什么就点什么,这账呢,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他说,我只不过因为好逗个乐于,愿意打扮成这样来跟老百姓开个玩笑,他总不至于因此就信不过像我这么有钱的先生吧。这时候又进来了一位顾客,小吃店老板示意我收起那张巨无霸,然后作揖打恭地一直把我送了出来。
5.我只好打住,走开了。搞的什么鬼!我真是摸不着头脑。“等时候一到”他们会在这儿。这是什么意思?哦,没准那封信上说了。我把刚才忘了的那封信抽出来一看,信上是这样说的:看面相可知,你是个又聪明、又诚实的人。我们猜,你很穷,是个外地人。你会在信封里找到一笔钱。这笔钱借你用三十天,不计利息。期满时来此宅通报。我们在你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我赢了,你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职位——也就是说,你能证明自己熟悉和胜任的任何职位均可。没落款,没地址,也没有日期。好嘛,这真是一团乱麻!现在你当然明白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谜洞对我来说深不可测、漆黑一团。这出把戏我全然不晓,也不知道对我是福还是祸。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下来,想理清头绪,看看我怎么办才好。
6.出了名以后的大约十天左右,我去拜会美国公使,想为祖国效一点儿犬马之劳。他用对我这种身份的人恰如其分的热情接待了我,批评我为祖国效力栅栅来迟。公使说当天晚上他正要宴客,刚好有一位嘉宾因病缺席,我只有补这位嘉宾的缺,才能获得公使的原谅。我应允之后,就和公使聊天。一说起来,原来他和我爸爸从小同学,后来又在耶鲁大学同窗就读;一直到我爸爸去世,他俩都是贴心朋友。因此,他吩咐我只要得闲,就来他府上走动走动;我当然愿意啦。说真的,岂止愿意,我简直就是高兴。因为假如将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也许能救我,让我免受灭顶之灾;他究竟怎么救我我不知道,不过他也许能想出办法来。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不能冒险把自己的底细向他和盘托出;要是在这段伦敦奇遇一开场时就碰上他,我会马上说清楚。不行,现在我不敢说;我陷得太深了,深到不敢对刚结识的朋友说真话;不过,依我自己看来,也还没有深到完全没顶的地步。你知道,这是因为我小心不让全部外债超过我的支付能力——也就是说,不超过我的那份薪水。我当然不知道那份薪水到底有多少,不过有一点我有把握、也可以想见:假如我帮忙把这个赌打赢了,我就能在那位大亨的职权范围里任意选择一个职位,只要我干得了就行——我当然干得了啦;这一点我根本不怀疑。说到他们打的那个赌,我才不操心呢;我想必运气不错。至于薪水,我想年薪总会有六百到一千英镑;即使第一年只拿六百英镑,以后每过一年就要加薪,到我的能力得到证实的时候,薪水总能加到一千英镑了吧。尽管谁都想借给我钱,我却找出各种各样的借口婉言谢绝了一大部分;这样我欠的债只有借来的三百英镑现款,再加上拖欠的三百英镑生活费和赊的东西。我相信,只要我依旧小心节俭,靠我下一年度的.薪水就能补上这一个这剩余日子的亏空,何况我真是格外小心,从不大手大脚。只等这个月到头,我的老板回来,就万事大吉了;那时,我就可以马上用头两年的薪水分头向各位债主还账,也就能立即开始工作了。当天的宴会妙不可言,席上一共有十四个人。绍勒迪希公爵和公爵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安妮—格蕾丝—爱莲诺—赛来斯特—还有一串什么什么—德—波鸿女士,纽格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契普赛德子爵,布拉瑟斯凯特爵士和夫人,几对没有头衔的夫妇,公使以及他的夫人和女儿,还有公使女儿的朋友、二十二岁的英国姑娘波蒂娅·朗姆。没出两分钟,我就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我——这一点我不戴眼镜也看得出来。另外还有一位美国客人——我这故事讲得有点儿超前了。这些人正在客厅里等着,一边吊胃口,一边冷眼旁观后到的客人。
7.你说我们俩高不高兴?翻遍了全本的词典也凑不够词来形容啊。一两天之后,当伦敦人得知我和百万大钞一个月里的奇遇记始末以后,他们是不是兴致勃勃大聊了一通呢?正是如此。
8.我的波蒂姬的爸爸把那张肯帮忙而且好客的大钞送回英格兰银行兑了现;银行随后注销那张钞票并作为礼物赠给了他;他又把钞票在婚礼上送给了我们。从那以后,那张大钞镶了镜框,一直挂在我们家最神圣的位置上。是它给我送来了我的波蒂娜。要不是有了它,我哪能留在伦敦,哪能到公使家做客呢,更不要说遇上她了。所以我总是说,“不错,您没看走眼,这是一百万英镑;可这东西自从出世以来只用了一次,就再没花过;后来,我只出了大约十分之一的价钱,就把这东西弄到手了。”
9.每到星期六下午股市收了盘,时间就全都是我自己的了,我喜欢弄条小船到海湾里去消磨这些时光。有一天我驶得远了点儿,漂到了茫茫大海上。正当夜幕降临,眼看就要没了盼头的时候,一艘开往伦敦的双桅帆船搭救了我。漫漫的旅途风狂雨暴,他们让我以工代票,干普通水手的活儿。到伦敦上岸的时候,我鹑衣百结,兜里只剩了一块钱。连吃带住,我用这一块钱顶了二十四个小时。再往后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就饥肠辘辘,无处栖身了。
10.第二天上午大约十点钟光景,我破衣烂衫,饿着肚子正沿波特兰大道往前蹭。这时候,一个保姆带着孩子路过,那孩子把手上刚咬了一口的大个儿甜梨扔进了下水道。不用说,我停了下来,满含欲望的眼光罩住了那个脏兮兮的宝物儿。我口水直淌,肚子里都伸出手来,全心全意地乞求这个宝贝儿。可是,只要我刚一动弹,想去拣梨,总有哪一双过路的火眼金睛明察秋毫。我自然又站得直直的,没事人一样,好像从来就没在那个烂梨身上打过主意。这出戏演了一回又一回,我就是得不着那个梨。我受尽煎熬t正打算放开胆量、撕破脸皮去抓梨的时候,我身后的一扇窗子打开了,一位先生从里面发话: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十
前几天中文系黎明剧社演了一次曹禺老先生的著作《雷雨》,观完这次身边同学演的《雷雨》有了深一步的感受。
《雷雨》这部著作我至今已读过两次了,却只是应付性出略的看,没有什么感受,只因同学们这次精彩而生动的演出让我对这部剧有了深一步的感受,这些同学们的演出太棒了!他每个人把书上的人物演的活灵活现,以次可知他们下了多少功夫,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吗!
对于这部剧的剧情,我着实感到可怜可悲,我非常可怜并同情侍萍四凤母女的遭遇,不对这里的每个人物都是可怜的,应该被同情的,他们都没错,“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生下来就是不好的,都是社会污染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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