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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着风作文篇一
追风而来今天,他们都出去到网吧逍遥了。我不想沉溺于那里,只有独白一个人在宿舍里呆着。不应该说独自,其实还有我的另一个舍友,可他在那里蒙头大睡,也算得上一个人了。练字练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就停下来托着下巴在那里呆呆地望着窗外的树。它们被风吹得左右摇晃,还不断地听到风呼呼地刮过的声音。愣了好一会,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不如出去听风乱狂的声音,听它们的声音也好过在这里一个人发愣、于是从床上蹦起来武装好自己,向楼外进发,去寻找那种贴切的感觉,
学校也并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它很小,随便一走就游览完,最后还是来了清泽园,这个我最喜欢的地方。算了哪也不去了,就在这个地方吧。找了个台阶坐下,环视了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在今天,在这个寒冷的日子中,清泽园就属于我一个人的了。身后的柳树经不住风的刮,“沙沙沙……”响个不停,像是在哭泣。静静地闭上眼睛,听它的声音,自己的精神状态和它契合起来。心也跟着它们哭泣了,老早地就想找个地方放声地大哭一场。没有原因的哭,或许是因为压力,或许是内心的不愉快,还是其他原因,也许是那个原因……就是想豪壮地哭一次,但是每一次都哭不出来。今天在这里我听着这“沙沙沙”的声音,自己也跟着慢慢地哭了,没有声音,只有眼角的泪慢慢地往下流,这就是最豪壮的了,自己实在是没办法再去找什么方式发泄了。风不断地吹刮着自己,冷慢慢地渗入骨里,渗入心里,就更想哭了。视线就这样被模糊,抬头望这些被秋染成金黄的树,不再摇摆了。就那样静静地对着我,温情得很,原来风小了,天也因此变得人性化了,像是以这样的方式安抚自己。
风又大了,还那样刮起来了。终究还是没法理解人内心的苦楚,不会因为你而停止,时间不会因为你而滞留。你的伤心与寂寞会默默地抚平,它们只管不断地冲刷,冲刷每个人心里不可言说的伤。现在很不忍心在这里驻足,可是回去又忍不了那里的安静,至少这里有风的声爵,时间的脚步,算了就在这里吧!这里很真实,很贴切!
一阵很强的风吹来,自己冷得缩了缩,头向写字板使劲地靠。冷啊!不由得想起了母亲,我想每一位母亲当自己的孩子考到了某个城市,在看天气预报的`时候都会特别留意那个城市,提醒孩子多穿衣服,小心着凉一想到这里,身体温暖很多,我们不需要伤感与忧愁,因为背后还有我们的母亲,还有关心你的人。不要感到孤独和寂寞,不要哭泣,当你伤心时听电话那头的声音,来驱赶内心的寒,游子们与我一样的,可以哭,但不要像我一样哭im泪来,坚强点,我的朋友们“不抛弃,不放弃!”。
义来风了,追风而来的我,受到风的眷顾,心伤的你们也可以驻足在风下,他会让你懂得他真正的心,你并不孤独,让你再次坚强,心情不会那样得凋零,岁月如风在耳边,我追风而来,顺风而去……
追着风作文篇二
追风心情随笔
世上有各种各样的风,有的狂猎袭心,有的轻柔扶人,有的变幻莫测,有的直来直往。除了自然之风,其实人也能产生属于自己的一阵风,吸引喜欢这阵风的人。
每一个爱情故事,都似人与人之间相互追风的故事,追逐那阵属于自己的风。恋爱之所以甜蜜,正是因为每个人在恋爱的过程中都付出时间和精力,付出了自己的感情,收获了彼此的爱。但是,追风之人多,真正追到风的人少,许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那阵风,曾经有多少人追逐过。
在那个稚嫩的时候,我亦曾用尽自己的气力,追逐那阵吸引我的风,然而,风并非那么容易追,能在背后追逐已是莫大的快乐,已是莫大的幸运。
高中时代,对于那些独生子女而言,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特别是家境比较好的女孩,放学多半是由父母接送。而那个我关注的人,也是这样一个女孩。
那时下午放学,除了打球或是跑步,我都会早早回家,不会在学校待晚。当我骑着自行车出校门口时,常常会看到她,有时她刚走出校门走向她母亲,有时她还在校门附近和同学聊天,有时她已经坐上她母亲的摩托车要回家。那时,我放慢车速,看着她这放学后的点点滴滴,这观感对我本身一种很好的享受,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句她和她同学或母亲的谈笑,这听感对我来说又是另一种难得的趣味。每次这样放学偶然的相遇看似都似那么随意,但常常伴随我的有意,只是除我知道,没人知道罢了。值得庆幸的是,她回家的线路一开始跟我差不多,随着相遇的次数增加,我大概知道她家的位置。为了可以看她久一点,我会飙着我单车追在她的车后面,尽可能跟着一起经过一段路。而她有时回头时会奇怪地看了看,不过,估计她只当我是个飙单车的同学。在她的车后追赶,我看着她那时的背影,看着那个天真快乐的小女孩,安心地坐在母亲的背后,跟母亲说着今天一天的趣闻,我的心里总会莫名涌起一阵暖意。
她的那阵风,便是我一直在追逐的风,正如每一个在追风的人。现在想来是那么纯真,只为了多看一眼,只愿一直追逐在她。这是个只属于我的故事,只属于我的追逐。或许她从未知道,曾经在那个青涩的年代,有人一直在默默关注她。但是,何必在意呢?自己快乐就行。作为一个追风之人,我不希求自己可以追到那阵风,只庆幸可以有机会,追逐那阵风,体验追风的感受。不知这世间有多少人也是跟我一样,也只愿默默做这么一个追风之人?
追着风作文篇三
我是草原的孩子,风是草原的子孙,我爱追风。
浓浓的青稞酒,悠扬的牧笛声,以及在天际一端捎来的马头琴的酣畅,美美地醉一场,娇媚的风挑逗着我的神经。
风是草原上最多情的阿妈,她用那双轻柔的手抚过漾这红晕的人们后,又俯首亲吻目光澄澈的孩子脸庞,土香和着奶香,吹着人的辘辘鸡肠,这位阿妈又会送上醇香经典的稞巴,上嘴唇贴着下嘴唇,回味无穷的气韵。
西结古,开敞的野騼河,就是风肆无忌惮的港湾。开阔的河口日瀑十里,近岸,又有秦桑低绿枝的婉约。风继而又变成情窦初开的少年。
远远地,风中的河源平躺,绿地如同沉睡的孩子,在漆绿的土茆上,晚风撩动他的发梢,涂漆的绿的深邃的发际在明净的脸上,偶尔的春波十如月的眸子,看着看着,她有潜入水中,为的是寻找挚爱。
她一路走啊,水中一咕噜的水泡,只为挚爱的我出水一探。鱼水一家,鱼风一翼。
风的脚步捎上云做翅膀,变幻迷离。
远处的山峦,如一个个沉睡的雄狮,烟儿就是绕在他们脖颈的花环,看着就是一幅意犹未尽的山水画,里面的点点滴滴,都是草原孩子们嬉闹之后的欢娱,风由孩子变为汉子了。
那是一个强健有力的汉子,喇嘛寺的钟声,他把经书翻弄得发出声响,好像撕裂和毁灭就是他的目的。而后,翻来覆去地折腾着草原的安宁。
草原的我们,即使失约了这个早晨,总会有下一阵风带我去忙碌。
追着风作文篇四
追风作文800字
听,那是风的脚步声,他拂着迎春花,伴着蝉鸣,携着果香,散着梅香,他来了,运动毫无羁绊,观赏过四季轮回,浏览过万物生长,早看淡名利,看透万心,嘘,他不说话,是个若隐若现的存在,我,不由得为他留下,停下脚步去感受他的气息。
总有一些杂事会扰乱我们的心弦,在陌生的人生路上我不知去向。我走在熟悉的小路上,灌木丛沙沙作响,那是风儿在捉迷藏,可天空依旧那么平静。晴空万里,可却又单调无味。是谁?是谁在我的耳边说悄悄话?是谁在拨弄我的发丝?是谁在与飞舞的花瓣赛跑?是他,调皮的风,他轻轻抚摸我的头,就像儿时奶奶对我那样,风儿悄悄安抚我的心,给我带来大自然的洗礼,我的`发丝向后飘去,自己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闭上眼,一时间世界仿佛静止了,只有树叶在沙沙作乐,风亲吻我的脸颊,鼻尖处环绕着青草与泥土的混香,当然还有不远处的桂花清香。我晃了神,这股风好像吹进了我的心中,没有苦涩,没有甜蜜,是一种清新。
我缓缓睁开眼,眼前仿佛明亮了许多,不由耳边回荡起王维所说“若道春风不解意,何因吹送落花来”。我不知风儿是否有意,这一瞬我呆滞了一下,随后有了一种感激更有好奇——风他是个怎样的存在?
风,似乎我们早就习惯了他在世间流浪,他是个孤独者,饱览了世间万物,欣赏过最灿烂的日出,也感受过最阑珊的夜月;看见过无私付出,不求回报的无名小卒,也瞧见过做着违背良心,恶心勾当的达官贵人。风他因此笑忻着,也郁闷着。他不说话,只是哭泣。
风他爱着世间美景,鄙视着人心险恶,向往着美好友情与爱情,也唾弃着虚伪的情意。他卷起身子,想用自己的双手撕去愕然慢假惺惺的表皮,摘下歹人们虚伪的面具,可他无能为力。
他不愿曾经一切是多么美好,日后沦落为天地间的笑话,令人唾弃的尘埃。风不顾一切的试图挽救,用自己的怒吼去警醒人们他也为夏日中的鸟儿带去清凉,为世间角落的花草带去雨露,为失去美好梦想的人儿拂去悲伤。他不求回报地感化世界,只为自己所爱的世界能够像最初那般纯粹美好。科技在进步,但人心应该是在变单纯,而不是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名利而变得虚伪,失去人之间原本的美好情谊。
啊,风啊,我爱你的不愿不甘,若可以,我愿追随你,为世间那些被蒙蔽的人心去除迷雾,拥有他们最初的美好心灵。
我愿像风用力去爱我所爱斯世,起风了,清风徐来,散去了迷雾,我迈开了脚步,踏上追风旅程,无悔的的前行……
追着风作文篇五
在我们的少年生活中有很多关爱我们的人给予指引,而曹文轩也用奇幻的语言描绘了一个奇幻的油麻地,讲述了一段刻骨铭心的少年事。
这里有一群可爱的少年郎: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和那文静的纸月。
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秃头的陆鹤,陆鹤苦恼的坐在河边哭泣,尽力遮掩这个缺陷,但总是于事无补。命运给了他机会,便使他成为了学校风风火火的人物。
还有一个度过孤独之旅的杜小康,生活给了他许多惊喜,让他有了一辆自行车,但也给他带来绝望:父亲因为没钱治病,奄奄一息,带着父亲到处寻医看病,这般经历坎坷的经历可能我们在父母的保护下没有经历过,但要成为男子汉必须学会独立。
这一切看似平常的往事深深触动了桑桑的心,在他的心里埋下了希望和爱的种子,他不会抢陆鹤的帽子,再也不会把蚊帐拿去捕鱼……,忍者病痛的折磨去上学,最终战胜了病魔,考上了中学。
这就是草房子中最真实的少年郎!也是成长路上最真实的我们。
杜小康这个追风似地少年,为了能够独立自由地实现梦想,在追风地道路上,越走越坚定。而我也想做一个勇敢的追风小少年。
追着风作文篇六
风过,树动,尘飞。只钟爱于追风的快感,而我想添列于追风者中,共同向着理想前进。
所谓的“追风者”应该就是追求自己理想的人。而“风”就像理想一样,一把抓住,手中只有一丝丝风的凉意,两手还是空空。但我们可以追风,不断追求自己的理想,不断向远方前进。
我认为追风者首先要知道风的去向,就像人追求理想一样,要有前进的目标。若只是无头乱撞,前方是棵树,你毫无顾虑地撞上去,只得个头破血流。做事要有明确的目标,然后才能有前进的动力向前进。若追风者有了明确的目标,但在前进的路途中不知变通,最终也未得到达自己的目的地。这是他们不知变通的缘故。
我认为追风者还要懂得变通。懂得变通,也就是善于选用方法。万事方法很重要,就像你在前进路途中遇见一座大山,你会选择把它铲平还是另取其它方法呢?如果你选择铲平,那你还能“追风”了吗?时间只会被你无辜的消耗掉。然而,你可以选择这座山周围的事物来帮你越过它。比如说,你可以选择河流造船渡过等等。因此,善于变通还是尤为重要的。
我认为,追风者还要保持一颗永恒的.心。有的人追了一辈子的风也未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地。认为这一切都是无用功。但你先不要厌倦,你试问自己在追风中快乐吗?如果快乐,那就不是无用功。人生苦短,追风的快乐伴随你一辈子,那是多么的幸福。不是所有的旅程,只在乎最后终点站的繁华。更多在乎的是这一种令人喜、令人忧的事物。青鸟执着于那一片苍穹,只能穿越风雨,直达云霄;金鲤执着于那一段高崖,终能溯水而上,化作蛟龙。
最后,追风者还需有创新意识。如果你真的到达追风者的境界,别忘了要创新!人之于民,头顶天,脚踏地,不能一味地把自己裹在狭小的空间里,匍匐于地;要勇敢的站起来,去推陈出新,感受天空的博大。让自己主宰自己的世界,拥抱你自己的蓝天。
风停,树静,尘落。只回味于那追风的过程,而我不能愧于追风者的身份。明确目标,变通自如,推陈出新,创造出追风的新天地!
追着风作文篇七
“我的q宠升级很快呢!都二十八极了!”“切,这算什么!我的都三十四级了!”“我的q宠快饿死了,只有几个元宝了,惨!”一下课,同学们就讨论起qq来。
不知怎的,同学们突然就迷上了玩qq宠物。本来我对qq宠物不怎么感兴趣的,可看见同学们聊得这么热烈,我也不甘落后,加入其中。
可qq宠物越来越吸引人,从每天下课聊,变成不管上课下课都在聊。专门聊qq宠物为什么会无精打采的,或日常生活等等。然后又从每周放假时玩,变成每天放学玩,进而又演变成玩通宵。就是为了让宠物升级、打工赚钱…
由于通宵玩qq宠物,上课老打不起精神来,所以,这个游戏被老师封杀了…
不过,新的不去,旧的不来,新的一天,教室里又全是一副“万象更新”的样子…
悠悠球来袭
早上走进教室,教室里并没有应q重被封杀而显得死气沉沉,反而一片欢呼雀跃。
原来“诸葛亮”们又想到了另一项好玩的游戏-----悠悠球。
“呼——”看着悠悠球在空中呼啸着,旋转着,同学们都来劲了,几乎人手一个!
老师见我们有着“小强”打不死的精神与毅力,便撒手不管,让我们“疯”去。
可是,有一次同学a站在门边玩悠悠球,老师突然进来,倒霉的是他刚刚在做“双蝶飞舞”这种弹跳招式,一不小心打到了老师的头!可想而知——老师双眼喷火,怒发冲冠,双手叉腰吼道:“xx同学,你立刻、马上,把这个悠悠球扔了!否则,哼哼!”我们心里的一块石头落地了,心想:玩悠悠球这个游戏不用“陪葬”了,可谁知老师又补充说——“还有,以后不准玩悠悠球这种危险的游戏!”
……
接着,我们班又流行了很多东西i,如:编手链、玩跳马,看《新兰同人》…
老师不断封杀我们的“创意”,我们也在不断创新。“封杀封不完,思考又再生”这是我们追风的口号!班长只有“望风兴叹”咯。老师呢,整天虎视眈眈——流行---“**”---封杀
追着风作文篇八
输就输给追求,要嫁就嫁给幸福,以血泪之伤纪念千年的执著,创造跨越数亿年的辉煌。
——题记
我,于风景中时隐时现,打破了世界固守的静谧。岁月的风尽情舞蹈,未曾迷失方向。一路上,追随风的踪迹,我一个人跑,才发现这天大地大多么美妙,我现在的速度就像一只豹,与狂风赛跑,就要撑到最后那一秒。
肩上扛着风,汗水在手中飞舞,追风的路上,我毅然前行,绝不却步,我听见了路边的花儿为我喝彩,看见了空的鸟儿也拍手称快。不要对我说痛苦,不要对我说留步’我只想追求到底,无论结局是好是坏,都不会有所遗憾,荣辱成败皆为过眼云烟,只有心中的愿望才是永恒的。我喜欢追求的痛快,付出的慷慨。
为了心中那一份追求,不知奔跑了多久,我的每一次心仪,群山都和夕阳握手,我的每一次韵慕,黄栌都向秋风致意点头。然而,执著的我终于赶上来了,袭袭的清风牵着我的手,一起掠过那天的尽头。于是,在大海边上,美丽的不再是海市蜃楼。
我邀请太阳,让它为我们拍一张照,然后贴挂在宇宙上,定格的是我胜利的微笑,月亮为我披上‘战袍’,星星为我敲鼓吹号。
追求,是我的梦,为什么你却心事重重,不要把我想的那么朦胧,不要怪我的脚步这么匆匆,无奈,洒脱的我偏偏对它情有独钟,我要做追风的英雄。
追着风作文篇九
吹面不寒杨柳风,沾衣欲湿杏花雨。
“1.2.3放手”正值春朝,田野间一个小女孩与她的父亲正在放风筝。小女孩望着风筝出神……与风筝一同徜徉在风海之中。她写的第一篇作文,题目是《假如我会飞》,假如我会飞,我会飞到北京去看天安门……
门前的柳絮翻飞了十次,院中的石榴结了十番果。
中考结束那年的暑假,是她最彷徨的时候。冥冥之中,她翻开了一本名为《穆斯林的葬礼》的书。那是她知道北京不仅有天安门,还有北大。北大还有未名湖。她相信有一天,未名湖畔会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高中文理分班时,她毅然选择从文,因为这样就与自己的梦更近一步了。
今年的春天来的特别早,一天早上,他兴奋的跟爸爸说:“老爸,咱们去放风筝吧!”妈妈还在一旁笑着说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
于是,父女两人重拾积满灰的风筝,一同在田间的小径上找寻春天的气息。到了一处空旷的平地上,两人就开始了此行最主要的目的——放风筝。只是与先前不同,女儿拿着风筝的线,父亲高举手中的风筝。我输一二三,一起跑,第一次没有起飞,风筝重重的载到在地。在无数次的坠落之后,风筝追着风起飞了。女孩望着风筝,她知道上边载着她的梦一同飞翔。她明白,自己选择的路就要顽强的走下去。
翅膀卷起风暴,心生呼啸……飞的更高!
追着风作文篇十
清风徐来,伴随着那个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悄无声息地到来了,同学们纷纷报名参加项目,我也参加了那最耗耐力的一千五百米的“长征”。
又是一阵清风徐来,伴随着那惊天动地的发号枪声,宣告了比赛的开始。对手们赶紧摆动双臂,犹如离了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开始发疯一般地跑起来。而我们班的几位同学,则是悠哉悠哉的,丝毫不受他们的影响,按步就般地跑起来。
到了第五圈,我们班同学排在了第十一位,十二位一一这时,我们突然发力,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加快速度。这的我们的对手一其他班的同学,他们有些精疲力尽了,也是不愿放弃,在我们前面挡着,我们的冲劲儿刚刚用完,只能等待下一次的发力了。
这时,我们的耳边传来了几句加油声:“老李,加油!老张,加油!”我从声音判断,原来是陆语菲她们,我们已经跑了第十三圈,不知是因为她们的加油,还是如何,我们的体力完全恢复了。
我小声对身边的老李说:“我们超吧,再不超就来不及了。”于是,我们甩开手臂,迈开大步,增加迈腿的次数,发了疯一样跑了起来。一阵风从我们身边飘过,借着风力,一阵冲刺,我们各拿了满意的名次,为班级争了光。
追着风跑,为了班级的荣誉,即使面红耳赤,即使大汗淋漓,又有什么呢?追风的感觉真好。
追着风作文篇十一
晚风袭来,倍受宠爱的玫瑰轻轻地舞动柔美的腰姿,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更美丽了。身旁那平凡的棕树抖了抖疲惫而健壮的身躯。
玫瑰爱美,追风赶时髦便成了她心中的主旋律。她总是跟着潮流走,今年流行红色,她便把自己染成红色;明年流行黄色,她又会把自己染成黄色;为了追求更完美的色彩,她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去做嫁接“美容”。
玫瑰瞅了瞅身旁高大而丑陋的棕树,说:“你不觉得自己很丑吗?一直都穿着那早已过时的棕皮。快滚,我才不要你这丑东西挨着我。”棕树笑了笑,说:“玫瑰妹妹,如果不是我为你遮风挡雨,你早已不存在了。而且我对人类帮助很大。”“我才不稀罕呢,不管什么都需要美,所以我只需要美和时尚就足够人们疼爱我了。”玫瑰骄傲地说。
后来的事,不用说,玫瑰失去了人们的爱,因为她的美是空的,虚的,对人们毫无用处;而不起眼的棕树却得到了人们的爱,他的棕皮可以做成棕垫和扫帚。
正如那株玫瑰,校园中各种追风,赶时髦的现象也很多。每当什么时髦一流行起来,就会掀起一股热潮。作为一个中学生,脑子里全装的是“我要漂亮,我要时尚”,这行吗?“美”难道仅仅是用时尚和漂亮来修饰的吗?美,贵在于心,而不是形。
同学们,努力学习吧!什么时尚都是空的,虚的,不要再因为时尚而埋没自己的前程。
有志之人,必将会在平凡岗位上成功;无志之人,必将在优越条件中失败。盲目“追风”必定会让大家成为失败者。
追着风作文篇十二
听,那是风的脚步声,他拂着迎春花,伴着蝉鸣,携着果香,散着梅香,他来了,运动毫无羁绊,观赏过四季轮回,浏览过万物生长,早看淡名利,看透万心,嘘,他不说话,是个若隐若现的存在,我,不由得为他留下,停下脚步去感受他的气息。
总有一些杂事会扰乱我们的心弦,在陌生的人生路上我不知去向。我走在熟悉的小路上,灌木丛沙沙作响,那是风儿在捉迷藏,可天空依旧那么平静。晴空万里,可却又单调无味。是谁?是谁在我的耳边说悄悄话?是谁在拨弄我的发丝?是谁在与飞舞的花瓣赛跑?是他,调皮的风,他轻轻抚摸我的头,就像儿时奶奶对我那样,风儿悄悄安抚我的心,给我带来大自然的洗礼,我的发丝向后飘去,自己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闭上眼,一时间世界仿佛静止了,只有树叶在沙沙作乐,风亲吻我的脸颊,鼻尖处环绕着青草与泥土的混香,当然还有不远处的桂花清香。我晃了神,这股风好像吹进了我的心中,没有苦涩,没有甜蜜,是一种清新。
我缓缓睁开眼,眼前仿佛明亮了许多,不由耳边回荡起王维所说“若道春风不解意,何因吹送落花来”。我不知风儿是否有意,这一瞬我呆滞了一下,随后有了一种感激更有好奇――风他是个怎样的存在?
风,似乎我们早就习惯了他在世间流浪,他是个孤独者,饱览了世间万物,欣赏过最灿烂的日出,也感受过最阑珊的夜月;看见过无私付出,不求回报的无名小卒,也瞧见过做着违背良心,恶心勾当的达官贵人。风他因此笑忻着,也郁闷着。他不说话,只是哭泣。
风他爱着世间美景,鄙视着人心险恶,向往着美好友情与爱情,也唾弃着虚伪的情意。他卷起身子,想用自己的双手撕去愕然慢假惺惺的表皮,摘下歹人们虚伪的面具,可他无能为力。
他不愿曾经一切是多么美好,日后沦落为天地间的笑话,令人唾弃的尘埃。风不顾一切的试图挽救,用自己的怒吼去警醒人们他也为夏日中的鸟儿带去清凉,为世间角落的花草带去雨露,为失去美好梦想的人儿拂去悲伤。他不求回报地感化世界,只为自己所爱的世界能够像最初那般纯粹美好。科技在进步,但人心应该是在变单纯,而不是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名利而变得虚伪,失去人之间原本的美好情谊。
啊,风啊,我爱你的不愿不甘,若可以,我愿追随你,为世间那些被蒙蔽的人心去除迷雾,拥有他们最初的美好心灵。
我愿像风用力去爱我所爱斯世,起风了,清风徐来,散去了迷雾,我迈开了脚步,踏上追风旅程,无悔的的前行……
追着风作文篇十三
本书讲述了一个生在美国阿富汗富胆小的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之间发生的故事。
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块儿长大,但父亲却更喜欢哈桑。阿米尔在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会站出来保护他,他们两个是十分要好的朋友。
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上,阿米尔得了第一名。只要哈桑在风筝落下之时拿到风筝就可以获得胜利。哈桑拿到风筝之后被阿塞夫一群人堵住,还说,必须要把风筝给他,才肯放过。哈桑却不肯给他。然后被阿塞夫揍了。阿米尔看见之后因为胆小没有上前帮助哈桑。
事后虽然父亲对阿米尔的态度变好了。但这件事使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因此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
成年之后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过错,为了赎罪,再次返回故乡,发现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哈桑已经死了。为了表达歉意,他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可哈桑的儿子,落到了阿塞夫手上。他不再像小时候那么懦弱,救出了哈桑的儿子,带回到美国抚养。
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追着风作文篇十四
“呼,呼,呼…”风还在刮,像在说话。他敲我的窗,叮叮当当。
其实,八岁之前,我不喜欢风。
我那小小的房间里有个小小的窗户,小小的窗户透着一丝微弱的光,小小的我伏案而坐,面前却堆着如山高的习题。我一心想要歇会儿,耳边响着的又是妈妈出门前“好好做作业”的声声叮嘱。这时候,起风了。气场十足的他扬起了窗户上的浮尘,吹走了妈妈的嘱托,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我的耳朵里充斥着呼啸的风声,仿佛有千军万马肆无忌惮地向我压来,让我喘息不过。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风的呢?
夏蝉还在聒噪不已的时候,水稻开始丰收了。外婆总爱把孤独的我带去田野。一开始我觉得无比有趣,可当田边周围的小花小草,蜻蜓蝴蝶,甚至连泥巴都惨遭我的“毒手”后,我又无聊起来。没有事干的我在对外婆无数次发动“起义”又无数被残酷“镇压”后,蔫不拉叽的回到了田坎,体验着外婆的“享受生活”。
忽然,我看见旁边的小花微微抖动了起来,额前的几缕发丝扬了起来。我知道:他来了。闭上眼睛吧,还是会害怕他的。很意外,这次的风没有了以往千军万马的气势,带着一丝丝清凉的感觉轻轻地掠过面前。风声缱绻的在我耳边低吟,仿佛在细细诉说着那久远的故事。慢慢的,我放下了所有防备和害怕,试着慢慢读懂风,慢慢听懂风声。
渐渐的,我喜欢上了风,喜欢上了风声。
九月的天空下,我喜欢站在金色的田野里,大张着双臂等着拥抱带有稻香的风。他穿着透明的衣服,在田野上唱歌,全是我喜欢的歌。那时而舒缓时而激昂的音调总是能拨动我的心弦。我喜欢他拂过我身体时那冷冽而痛快的声音,我喜欢他旋起柳叶时沙沙的声音,我喜欢他弹动稻草时簌簌的声音…我喜欢骑在自行车上,听着风声在我耳边呼啸,同我一起享受着速度与激情。
在时光列车上,各种声音都曾跌跌撞撞地向我跑来,可我还是独独喜欢风声。我喜欢春风温馨柔和送来阵阵鸟鸣,我喜欢夏风刚毅坚强能够与雷声争个输赢,我喜欢秋风心胸博大包容种种萧瑟的伴奏,也喜欢冬风凛冽端肃中隐含着春苗拔节的声响。
我喜欢风,我也喜欢上了奔跑。每一次的奔跑,都是一场新的挑战,耳边都会有风声陪伴。我也好将满腹心事与他们诉说。风就这样住进了我身体里,在我的血液里呼啸。在那段不为人知的时光里,他牵着我的手,陪着我一步步慢慢长大。
“呼,呼,呼…”风还在刮,他在说话。他敲我的窗,叮叮当当:不服输的姑娘,来与我赛跑吧!
追着风作文篇十五
追风作文650字
风,追寻你,永不止步……
――题记
雁过留声,风过留痕。风,当你从一个地方吹过,你是否留意过那一抹浅淡的痕迹?我仔细地寻找着你,寻找你所经过的地方,慢慢地追寻……
风,跟随着你,引领我步入了盛唐的国都。繁盛的都市,鸟龙混杂,有的人安逸于凡尘俗风之中,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有的人热衷于追逐富贵之风……而唯独他,凭借一枝生花妙笔,便撑起了大唐的一片天空。他看不惯官场中尔虞我诈之风,他听不惯虚伪的阿谀奉承之风。他把笔下的诗,化为一缕缕清风,为他铺平眼前的道路,虽遇仕途坎坷,却在大声吟诵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言壮语!
风,寻觅着你,我蓦地闯入了陆游的梦境。他流浪在外、风餐露宿的时候,当他困顿不已、身心疲惫之时,当他衰朽残年、卧于断壁残垣之下……听着那雨、那风。呼啸的风,夹杂着些雨点,在他的梦里,到处是金戈铁马,那时的他已化作一阵风。有夏日风的狂暴,亦有冬日风的凛冽,饱含着满腔的爱国之情,让后人不断地寻找、追逐。
风,追寻着你,与你一起来到优美的荷塘月色之下。
曲曲折折的荷塘如故,田田的叶子、淡淡的荷花依旧如此的美丽。“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朱自清笔下的风,不再那么的死板,而是充满了生机与活力,看来,风,似乎有着它自己的思想。如此的清雅,细腻!像人,也像他的生活――是不平凡的。
那一阵阵风,诉说着它的故事;那一阵阵风,展露着一个个的人生;那一阵阵风,蕴含着无数的道理!追寻着风,永不止步。
追着风作文篇十六
小时候,我常常和爸爸妈妈去放风筝,有着童真的我,在看着风筝掉落的那一霎那,便飞快地跑去追风筝。那时,风筝似乎在哭泣,因为它的线没有了,支撑就没有了,飘飘悠悠地掉下来了。
过了许多年,我还是喜欢放风筝,喜欢它在空中飞舞的样子。但就在我拉风筝线的时候,“嘶啦——”一声,我的手便光荣负伤了,看着那一道划伤的“沟”,我,好像想到了什么。
而就在我去追风筝的时候,线把我绊倒了,还没有触及“受伤”的风筝,自己,就已经受伤了。
小时候,我的心中就埋下了梦想这个风筝,而这些年,我也一直拔腿在追,去追那梦想的风筝。
现在,我已经十二岁了,面对天空中遥远的风筝,我掩面沉思。想想这十二年来有没有努力去追风筝?答案是,没有。我没有尽全力去追,总是觉得它离我太高,太远,太迷茫。我曾漫无目的地去追,却没有任何意义与结果。
现在,手里握着风筝,看着上空朝我微笑着的风筝,我觉得,我离它已经不远了。
但追风筝的路也不会一帆风顺,在路上,会有各种不愉快向你袭来,就像被风筝线划伤了一样,会令你落得满身尘埃,而信心和意志,是成功路上必不可少的。这些信心和意志,汇成了一条锋利无比的风筝线。成功,就在线的那一端。
今天不一定成功,明天不一定成功,但是后天,一定会成功,而多数人,都死在了明天晚上。只要有信心和坚持的意志,梦想的大门,一定会向你敞开。
或许今天会给你一次致命的打击,让你“千疮百孔”,而你撒了手,不管了。那风筝就会离你越来越远,因为你放任它飞了,殊不知这只是一场成长的磨炼。
风筝,就是你的梦想,而你,要去做那个追风筝的人,路上很多不平坦有时会让你“千疮百孔”,有时却会让你一帆风顺。不过,一帆风顺的时候并不是很多。要靠你不断地拉着它,让它离你近一点,不管路上有多苦,有多累,也要不断去追那个载着你梦想的风筝。
因为,你是那个追风筝的人。
追着风作文篇十七
“咻——”只见一道闪电似的身影窜过,留下一阵高高溅起的尘土,在空中肆意弥漫。
追风少年,顾名思义,追逐风的少年,也是个风一般的少年。
平日里,追风少年一向沉默寡言,他最爱窝居在自己的一个角落,以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看着班里“闹腾”的同学们,使大家纷纷对他“敬而远之”。也曾有人拿他打趣,说他“整天闷闷地盯着天空,仿佛忧郁得天都要掉下来似的”。是啊,那淡漠清冷的表情,瘦削轻盈的身躯,可不就像“欲乘风归去”的风之少年!
可你若轻信他的冷漠,那便大错特错了!
足球场上——
“把球传过来!”远处,一只圆滚滚的足球如箭似的,强有力地飞了过来,只见少年不慌不忙,炯炯有神的目光死死盯着传过来的球,他瞄准时机,双腿微曲,用力一蹬,便将那“杀气腾腾”的足球给拦截下来,得了球的少年顿时如鱼得水,他三步并作两步。瞬间,将几名未缓过神的敌方队员给超了过去,待对面急忙开始防守时,少年已而来到了球门附近,看着敌方选手“面露凶光”,少年嗤笑一声,左闪右躲,轻盈敏捷地绕了过去,眼看时间将尽,少年眸光闪烁,飞起一脚!敌方守门早已严阵以待,猛地跃起,意图用身体挡住,只见那空中的足球以极速冲向球门“嘟——”球进了!
一千米跑道上——
少年如同一头迅捷的野豹驰骋在广阔的草原上,只见他瘦长的身躯舒展开来,宽阔的裤角扬起,衬得他的腿越发纤细。少年奔跑时高高昂起头颅,嘴角捏着藐视一切的笑容,额前的流海并未遮住他的锋芒,反而映得他的眼神愈加坚毅。那追风的少年,一步步,肆意从容地向着远方,向着未来,飞奔而去!
他永远是我们记忆中的追风少年——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