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居间合同的范文,提升自己的合同写作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交易需求。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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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二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补充协议 _ _年__月__日,买卖双方签订了关于长沙市 物业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对办理网签及到房产交易中心签署规定版本的《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房产转让价格的填写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如下:
1、双方确认:此次房产交易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买方应按此金额全额付款,不得有异议。
2、双方确认:在网签及签定长沙市房管局规定的《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将该房地产转让总价填写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此转让价与《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转让价的差额作为该房产的家私家电、装修装饰,有线电视、煤气设备设施等的补偿,双方对此无异议,不能作为双方作出了变更房产转让价的意思表示的依据。
3、买方保证应按本协议第1条确认的金额付款,不得主张以网签或《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填写的转让价格付款,也不得对差额补偿提异议而拒绝付款,否则视为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承担赔偿因此造成的卖方损失并承担《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4、在网签或签定长沙市房管局的《长沙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要求依据所签定《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价格填写转让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过户税费,否则导致房产交易无法完成的.,视为提出方违约,应当依据所签定《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
此补充协议与《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 方: 买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鉴于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就坐落于 的房屋(“该房屋”)签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现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做出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交易房屋价款及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作价两者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不含税。
第二条 关于房屋教育具体事宜的约定
1、定金:乙方于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2、首付款:乙方于请约定支付时间或条件)将首付款人民(大 写) 元整[该金额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币(大 写) 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资金托管口资金监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业交割:甲方双方应当在
交割手续,丙方陪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从本协议约定的购房款中留存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于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割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费全部由方承担,并直接向主管机关交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想守约方支付房 屋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构成根本违约,且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该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一方无法取得所有权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云顶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4)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
(5)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
甲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3、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拒绝购买该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
予退还。
第五条 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等资料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协助双方 完成交易。
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3 口,且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关于房屋租约的约定:口有/口无
交易房屋的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关于央产房的约定:口有/口无
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关于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口有/口无
以下附属设施随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1)装修包括:
(2)家具包括:
(3)家电包括:
关于限购政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已 支付款项的具体约定::口有/口无
对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约定:
对已支付的或应支付的代理费的约定:
其他约定:口有/口无
全部款项并支付乙方总房款50%的违约金。
部款项,并收取总房款50%违约金。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卖方):
委托代理人:
丙方(居间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乙方(买受方):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三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青岛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间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间方买入或承租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居间方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是指居间方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的组织以及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居间方)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应当充分了解居间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有关服务范围、内容,以及承诺的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细查阅居间方提供的书面告知资料及向居间方真实告知委托的房地产情况,委托人乙应当实地勘查居间方提供的房地产及了解各项服务内容。
五、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支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居间方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四
买卖合同的效力可以分为完全有效合同和部分有效合同,完全有效合同就是合同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部分有效合同则意味着该合同中部分条款是无效的,这种无效可能是因为欺诈、显失公平等原因引起的。还有一种可能是可撤销的合同,就是合同在签订后,因为满足了一些法律条件,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撤销该合同。那么如何认定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属于哪一种呢?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对有权属证书并办理变更登记的买卖合同效力一般不存在争议,主要争议的问题在于没有权属证书和变更登记的私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一种意见是完全无效的合同,另一种意见是保护善意的买卖合同,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例如不久前发生的一起案件,被告方拆迁建房已经政府批准,有关权属证书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在拆迁改造全部结束后统一办理,在建房期间,被告和原告签定书面合同,将房屋卖给原告,房屋建成后交付,被告向原告出示了有关批准建房的文件和票据,原告支付了房款,但房屋建成后被告以房屋无权属证书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引发诉讼,法院一、二审都确认了双方合同有效。在此案中,双方当事人包括法院内部一些法官对合同效力问题持有不同意见正如前述两种意见。笔者认为对合同法律效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对房屋等大宗财产的管理,是采用行政登记的手段”,即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机构(如房产交易所)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查、登记,最后向房屋所有权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权利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通过这样的权属管理模式,较好地杜绝了一房多主、一房多卖的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了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风险。
具体来说,房地产权属登记具有五个方面的功能:
(1)公示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是公示的手段,是把房地产权利的事实向公众公开以标明房地产流转的情况,其主要的功能在于保护动态的交易安全,使连续发生的交易不因权利人主张权利而受到破坏。因为任何人设定或移转房地产权利,都会涉及第三人利益,因此房地产权利的设立或移转必须公开和透明,以利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和秩序。
(2)公信功能。公信是把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其为真正权利人,如果以后事实证明登记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具有与真实的物权相同的法律效果。人。
(3)管理功能。房地产权属的登记管理功能,是指房地产登记具有国家管理意图的功能。
(4)警示功能。房地产权属登记的警示功能,是指对各种记载房地产权利的变动均纳入登记,将各种房地产物权的排他性效力通过房地产登记薄的记载予以明确宣示,以达到告戒相对人存在房地产交易风险的作用。
(5)效率功能。交易的便捷和安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确认,有国家强制力予以保护,当事人可以充分信赖登记的内容,在交易之前不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费用去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对转让的房地产享有权利或存在权利的负担。可以节省交易费用,并能快捷的完成交易,符合市场经济的特征。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法律功能主要还是促进和保护房地产交易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前提条件。
我国对物权变动采取的是“现行法采意思主义与登记或交付的结合”,但在我国社会中,大量存在因种种原因而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其形成原因很多,主要是因为政府效率的原因、费用负担的原因等等。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以及《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地产不能买卖,,因此有很多人认为“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无权转让或租赁”,本人认为这种认识对法律理解有误,不利于此类纠纷的正确、公平处理。对于无权属证书房屋的买卖一律以未办理登记而不承认产权转移,既违反民法原理中的公平原则,也不利于经济关系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善意取得制度在于追求交易安全和交易稳定”。主要理由是:
第一,买卖双方已对房地产的买卖产生了合意,合同生效后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出卖方的原因未登记,出卖人反悔要求返还房屋,因未登记房地产权利未转移,房地产的所有权仍属出卖人,买受人当然应当返还。于此合同关系就会形同虚设,对当事人并无约束力,可以任意反悔,违约一方把自己的违约行为作为了撕毁合同的正当理由,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第二,不利于促进诚信机制的建立。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在三个月内。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五
1.本合同签署前任何协议包括口头约定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补充条款与合同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本补充条款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转让的房地产,无抵押、无租赁、无查封、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若有抵押、查封、及其他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的,甲方必须在转移登记前解除限制,否则甲方承担逾期办理转移登记的违约责任。若有租赁,甲方必须在交房前解除租赁,否则甲方承担逾期办理交房的违约责任。
4.甲方承诺房地产无权利瑕疵与纠纷,若因此导致房地产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交房,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承诺房地产内没有户口,若有应于交房前迁出,若逾期迁出,每逾期一日向乙方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一。
6.甲方应保管好房地产权证密码纸,若因为甲方遗忘密码,导致转移登记逾期,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双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若遇到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以保证房地产交易顺利完成。
1.双方于买卖合同签订后45日内,备齐材料共同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若与正文条款第六条第一款有抵触,以本条约定的日期为准。
2.若因为财税部门审税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按上条约定的日期办理转移登记,则双方办理转移的登记日期顺延到财税部门出具税单后的2日内。
1.甲方收到所有房款后3日内办理交房手续。甲有权提前交房,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若与正文条款第四条有抵触,以本条约定的日期为准。
2.双方交房应该签署《房地产交接书》,查验房地产,并结清相关的费用。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
3.由于本合同转让的房地产是二手房,有较长的房龄,双方同意按现状交付房地产,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但甲方在交房前不得拆除房地产的固定装修及设备。
4.该房屋内的燃气初装费及维修基金已包含在房地产转让价格内,甲方应于完成房屋交验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至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5.交房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讯、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之后发生的前述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涉及的房地产交房、转移占有、交房具有相同的法律含义,是指甲方将房地产实际交付给乙方占有,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1.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交易税费,由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手续费、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交易手续费、权属登记费、配图费。本合同的工本费、公证费、律师费由双方各半承担。
2.双方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以政府部门开具的单据为准。
3.若因为乙方逾期办理,导致双方不能于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转移登记,甲方因此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滞纳金与违约金部分的价款,剩余款项返还给乙方。
2.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或未按约定期限办理交房的,则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房地产出售总房价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甲方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款20%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若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多余的损失。若损失小于违约金的,以违约金数额赔偿,不得要求法院以违约金过高为由降低违约金。
4.若在具体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本次交易不能按期完成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下无正文)。
1、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定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rmb200,000.00)。
2、于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rmb150,000.00)。
3、于双方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rmb1,000,000.00)。
4、甲方同意乙方以贷款的方式支付剩余的房款人民币叁佰壹拾万元整(rmb3,100,000.00)。若乙方的实际银行贷款不足该金额或贷款未经银行批准,则乙方应于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补足并支付给甲方。乙方需向甲方出示贷款抵押合同的原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转移登记。
5、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立即向银行申请贷款,积极准备贷款所需的资料,并于本合同签署后40日内且双方办理转移登记前办妥银行贷款的所有手续。
6、该贷款由乙方申请贷款的银行于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7日内由该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即贷款银行取得他项权证放款。贷款银行不得将贷款支付给乙方。因贷款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担保费、手续费等)由乙方承担。
7、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查验房地产确认无误后且双方签署《房地产交接书》的当日向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
8、本合同内的金额,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9、甲方确认收款账户为:户名:,银行名称:,帐号:。
10、乙方将房款支付到甲方确认的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履行了相应的付款义务。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六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甲乙方根据《xxx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承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后的日内付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在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做为乙方居间活动费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不予返还居间活动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七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_____委员会提起_____(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八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信守:
1、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商业裙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交易信息并寻找买家,协助与购买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丘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按照成交价(共计______万元人民币)的______%或直接向乙方支付信息费共计______万元人民币,由乙方提供上述费用的.合法发票或承担税金(甲方支付信息费时将税金(______%)扣除)。
甲方付给乙方上述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3、如果交易不成功,甲方无需支付信息费,乙方的相关花费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果甲方跳过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的购买方(或与购买方有关联的一方)达成房地产买卖交易,仍要向乙方支付信息费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5、甲方应将与购买方签署的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制作备份交由乙方,以便乙方及时知悉相关交易情况。
6、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九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室共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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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于:__。
身份证号/其他证件号码: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一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买卖双方现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测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使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 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 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立合同人: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二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各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二手房购房指引(交易场所现场悬挂)的内容。
2、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合同各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6、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7、买方、卖方、居间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8、居间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买卖双方可通过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相关资料。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共有权人:
买方: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5、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1、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计算。逾期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计算。逾期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四
卖方: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买方: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一、房地产座落于市区路街巷(里、坊)号房,《证》证号号,测量:图幅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层,使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楼(栋)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应在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五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储藏室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______人民币。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______定金。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证)。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______),空调两台(型号:______),热水器(型号:______),浴霸(型号:______),饮水机(型号:______),音响两台(型号:______),凉衣架,房内灯具,前x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六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 甲方自愿将坐落____________一单元______室及1单元______号车库(主房建筑面积_ 平方米,车库面积__平方米,主房地板砖、内墙已铺完)房地产卖给乙方。
2、 本房产为____________开发,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重新与罗庄街道龙潭社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甲方当初在购买此房时,付清首付款后,以此房为抵押从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______元人民币,期限为______年。合同签订时,甲方已还贷款______个月。
3、 购房款分为两部分,
(1)现金部分,乙方需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
(2)贷款的部分,贷款姓名为甲方姓名暂不更改,剩余贷款转给乙方续还。
4、 贷款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续还剩余贷款。乙方在续还剩余贷款时应在每月的______日前还清当月贷款,不能给甲方造成银行的不良记录。如果给甲方造成不良的银行征信记录,由乙方赔给甲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 此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6、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乙方签名: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电话: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七
乙方(买方):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房地产出售给乙方(权证号码为_____,产权面积为_____m2,使用性质:_____国土使用性质:_____)。乙方已对该房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1、自愿交割:
2、资金托管:双方自愿将房价款进行资金托管,根据双方与资金受托管方自愿签订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进行资金交割。
三、合同签定后日内,甲乙双方应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具体由_____方承办,_____方应协助(双方应到交易所验证、签字),所需税费由_____承担。
四、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照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除非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否则本合同解除。
六、争议的`解决:买卖双方若因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补充约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双方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定于__________,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办理过户手续时交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八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于由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三、双方同意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___的滞纳金。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文本适用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调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附件(略)
房地产买卖合同
签订本合同的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依照《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买卖房地产基本情况买卖房地产座落于云霄县云陵镇楼仔脚路000号。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证号云国用(20xx)字第00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云政房字第0000号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地产来源于购买,用途住宅,建筑面积91.63平方米,土地宗地号城字b0730,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至×年×月×日,总用地面积44.0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平方米。买受人已经充分了解该房地产,愿意购买。第二条价款、付款方式和期限双方约定房地产买卖价款人民币20万元。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总价款。买受人同意按下列第1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方式:在签署本合同时付清。
2、分期付款方式:×××××。
3、按揭或转按揭付款方式:×××××。采取转按揭方式付款的,出卖人保证已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并承诺在办理过户手续后注销抵押登记,否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条税费负担方式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义务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致,税费由买受人陈文良承担。
第六条房地产交接出卖人在20xx年9月3日前将房地产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原土地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和义务、房地产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相关设施设备等随之转移。出卖人负责付清房地产交付前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物业管理、卫生费、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本房地产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七条关于租赁的承诺若本房地产原已出租,出卖人保证已将租赁情况告知买受人、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地产买卖不影响原租赁继续履行。
第八条出卖人对房地产权属清楚的承诺出卖人保证房地产权属清楚,无债务纠纷;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则共有人已同意出售;如为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则同住成年人已同意出售。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出卖人有关的房地产权属或者债务纠纷,由出卖人承担法律责任,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对本合同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附件及补充协议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办理买卖登记手续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双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房屋、土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买卖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五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房屋、土地登记机关各一份,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签(汇总19篇)篇十九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房屋及地价款大写,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房屋及地价款之日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产权纠纷、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有纠纷甲方负全部责任。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印)。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住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