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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审计整改实施方案篇一
温州市洞头区审计局:
贵局洞审经报(2019)3号审计报告已于2019年1月9日收悉。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接待费结算不规范问题整改。
针对报告指出的接待费未当日结算,未刷公务卡情况。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公务接待 “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和区纪委有关公务接待等文件规定。由分管主任牵头对财务审计科,综合办等工作人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重申报销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二)合作经济组织运营服务补助未提供发票问题整改。
我社2017年拨付2015年度各服务社和服务体运营经费补助,由于2015年申请拨项目2017年才拨付,历经时间较长,部分申请单位开支的发票如区供销经营服务社、农产品经纪人已在项目单位入账,另外几家村级服务社只是工作平台没有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依托村组织进行拨付补助,项目开支发票在各村报销入账。区委巡察组在2017年对我单位巡察时也提出类似问题,根据这种情况我社在2018年开始停止该项服务费补贴,今后将不存在这种情况发生。
(三)重大决策未经党组会议决议问题整改。
我社所属农资日用品工业公司2017年2月对临近保质期的烟花446件进行削价处理。原价万元,处理价万元,降价万元。在2016年12月的社务会议已进行研究但未经党组研究。今后我社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督决策程序。根据供销社人、财、物管理的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并于2018年洞供党组〔2018〕10号文件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
(一)收入未列成本及货款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
2016年2月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采购烟花56000元销售90090元已入账。当年未按时将已销商品成本计入当期损益,现我社已督促公司财务人员在2019年1月31日2号凭证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二)销售未确认收入,未缴纳相关税务问题整改。
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财务已在2018年12月31日第26号凭证对该笔业务做收入处理并缴纳了相关税费。
(三)库存商品采购未提进项税款整改。
根据审计报告要求农资日用工业品公司财务人员已在2019年1月31日1号凭证补提了进项税款。
(四)库有商品采购未取得发票入账问题整改。
针对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落实2016年4月至9月购进农药26775元发票补开事宜。我社经与温州市佳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及税务部门多次对接,由于现行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对方企业无法开具原来的货物和品名的发票,因此无法补开发票。下一步我社将加强下属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明确商品采购发票结算相关制度,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一)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问题整改。
我社在1月9日收到贵局审计报告,在2月2日也收到区委批示交办单《关于尽快处理区供销合作社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的建议》王书记(2019第36号)。目前我社已将清查分类和处理意见讨论稿在3月5日区府办研讨会提交贵单位审核,下一步再交区政府有关会议确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整改。
根据审计报告我社已对盘盈打印机一台进行估价,已在2019年1月31日1号凭证做入账处理,今后将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行政单位审计整改实施方案篇二
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8日市审计局对我们市残联前任领导进行了就地审计,就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了比较公正的评价,并经审计认为,市残联能够遵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能够执行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一是对下拨到各区县残联和相关单位的资金缺乏监督管理。二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现将我们的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实行民主理财,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及其医院等本系统下属单位的财务也纳入机关管理范畴,使之在市残联领导的监督和制度的约束之下运行。
2、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来自外界监督
3、实行分户核算,严格财政会计审核
我们市残联系统的机关、劳动服务所、康复中心的财务,均实行分户核算。
加快研究和制定市残联编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制定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细则,明确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等程序。尤其要针对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大量下拨款项的现状,强化机关各部门职责,加强对用款单位的项目执行监督,以确保项目制定科学、实施到位、专款专用,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用。
按当年确定的项目计划完成项目,不得超计划使用资金。如当年项目计划无法完成,由中国残联将有关情况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项目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对项目方案的确定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鉴于机关委托社会机构开展专业工作已是事业发展的大势所驱,市残联根据自身事业发展需要,在委托社会机构从事专业活动时,适时引入市场竞争手段,运用市场法则挑选社会机构,让更多的残疾人受益于专业服务。
1、委托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项目,探索残疾人服务专业化
一是委托一家专业医疗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通过一对一的上门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一、二、三不同等级的照料养护建议。
二是委托两家社会组织为全区重度残疾人服务,按照评估等级,提出一对一照料方案与残疾人签约,分别开展康复、心理咨询、家政等服务,同时还承担起对服务员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调度和教育培训职能。
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居家养护质量跟踪。设计问卷定期调查,充分倾听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2、委托开展满意度专业调查跟踪,探索服务质量最优化
为了提高向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委托有关医学会第三方进行评估。综合测评结果达到三方(卫生部门、街镇残联、残疾人)认可,进一步调动了卫生职能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1、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一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下拨各区县残联的康复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每年一次对市残联直属单位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审计;三是对市残联机关各部室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和对外交流等大额经费支出进行预决算跟踪审计;四是对基础设施装修改造经费预算进行审计,以审计认定的金额付款;五是对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市残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工作岗位交流、晋升、退休等都必须经审计后方能离开原岗位。
2、制定《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招标暂行办法》
每年由市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的额度有限,由于市残联工作的特殊性,还有相当部分物品需要自行采购。为减少在采购环节上的漏洞,节约开支,保质保量,公开透明,我们成立了市残联大额物品采购办公室,成员由计财部、办公室、纪检和项目部室负责人组成。凡五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和专项工程、十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服务项目,都必须经采购办招标进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内部审计是单位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能起到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单位凝聚力的作用。采取大额物品采购招标后,将进一步增强采购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度,减少干群矛盾,为国家节约了开支。
3、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部门的检查力度和考评机制,加大对下拨专项事业经费的跟踪。对各区县部门制定一定的标准,严格考核和跟踪检查,常规检查与临时抽查结合,奖优罚劣,规范行为。
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某某同志任xx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20xx年度市局对我局原局长田新宏同志开展了离任审计,对我局城关分局原局长姜文明、与儿街分局李卫同志进行了离任审计,对漫水河分局局长胡文杰开展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受市局的授权,我局先后安排了佛子岭、下符桥两分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对征管分局和磨子潭分局2xx2-20xx年度财务收支开展了审计,另外,还对上年度两项审计的执行情况开展了后续审计。以上审计共提出审计意见40条,归纳合并主要有十一个方面的问题,其他九个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县局内审委员会及时传阅了审计报告,局长办公会对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责成内审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逐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草拟整改措施报县局内审委员审议。
(二)强化措施,规范操作程序。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事前控制。在年初按照系统整体、机关和基层分局三个层面进行经费预算编排,细化各级公务接待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会议费用等重点费用控制指标,从源头上把住经费预算关。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对大额经费支出全部通过县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方式,对支出的合法性进行研究,可行性进行评估,在形成会议决议后再按审批权限支出。三是加强财务公开。县局党组定期召开财务公开专题会议,做到阳光理财,把握支出重点,评估支出效果;各基层分局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分局经费集体管理,由分局全体同志在分局支出明细表签字确认,在分局例会上晒支出,并张榜公布。
(三)严格考核,促进管理增效。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纳税作为党风廉政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考核,开展对经费使用责任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指标,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对重点控制费用支出情况、税收执法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
一是继续加强财务人员会计基础知识学习。主要是要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经法规,把握好全省地税系统预算支出明细科目表核算内容,要能比较准确的进行费用支出核算的分类,会登记现金日记账。另外也要及时学习省市局和县局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文件,领会系统的管理新要求,特别是要准确把握“三公”经费支出核算的管理要求,加强公务接待费等重点控制费用的管理。要养成转账结算和公务卡结算的习惯,规范现金管理等基础工作。
二是强化分局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经费管理工作,不能因为经费统管而放松对基层负责人的要求,要求分局负责认真实行民主理财,积极推进财务公开,要注意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手续,督促分局经办人员及时结算费用。
三是督促县局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分局按月报账时县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要逐笔逐项审核票据的合规性,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或手续不全的支出凭证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才可列支。对应当履行先报告手续的,一定要督促分局认真履行手续。对分局没有特殊情况超经费预算和定额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要从严控制,特别是公务接待等重点控制费用。
四是加强审计整改情况分析。对全年审计整改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梳理审计发现问题,分析成因,从制度、机制层面上,提出有效的审计意见与建议,向领导报送有价值的分析报告,服务领导决策。
行政单位审计整改实施方案篇三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4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万元,其中:2012年以前欠缴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2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2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2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万元,主要是2012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 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12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xxx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4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 “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4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14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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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政府委托,现将xxx年度县本级财政审计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xxx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
xxx年8月1日常务副县长汪功胜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10月12日县长孙良鸿召开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督查审计整改工作,对相关部门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严肃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将审计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从总体情况看,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都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县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肥东县财政预算多部门联审办法》(东政办〔xxx〕37号),建立财政预算多部门联审机制,其中发改委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和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县财政局按照项目库和年度计划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县政府严格要求发改委落实项目库建设,要求财政局建立滚动预算项目库,xxx年项目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准确性均较往年大幅提升。
(二)预算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预算支出不实问题。
审计报告中指出的“7745万元预算支出不实”问题,是因为xxx年12月底拨入财政专户的7745万元,除排污费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90万元外,其余均为上级财政集中在年底下达我县的大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今年,财政支出专户数量已从年初的9个撤并为2个,拨入专户的资金额度将大幅下降。
2、关于部分资金未履行国库集中支付程序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中“未通过财政管理平台集中支付103706万元”问题,今年,县财政除需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外,全面实现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管理,着力提升集中支付率。
3、关于财政借出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未及时清理收回的借出财政性资金22228万元”问题,县财政部门已将借出资金22228万元全部收回。
4、关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
(1)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县投融资中心年末有25个项目未执行到位,占年初预算29%”问题,是因为xxx年,受政府性基金欠收影响,导致县投融资中心部分项目因无资金来源未能执行。
今年,县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合理安排项目计划,进一步提高项目执行率。
(2)针对审计报告中“庐州卫生科技学校综合楼建设资金至年末结余1430万元”问题,县政府已责成教育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该项目已处于竣工审计阶段,按工程进度拨付了536。08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决算审计后予以拨付。
5、关于部分土地出让收入使用不规范问题。
(1)针对审计报告中“县国土资源局奖金补贴、医药费、慰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矿山关闭整治等费用支出415万元;乡镇、开发园区“三线三边”费用支出604万元;林业、乡镇保洁等人员工资补贴支出199万元;部分乡镇林业、绿化奖补支出308万元”问题,县财政部门xxx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已将上述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不再从土地转让金中支出。
(2)针对审计报告中“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支出1791。07万元”问题,在xxx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已不再安排相关支出。
(3)针对审计报告中“支付县投融资中心融资担保费1961万元”问题,在xxx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中,不再安排该项支出。
6、关于涉税数据共享问题。
县政府已协调地税部门积极与财政、国土、房产、国税等部门实行定期沟通,完善协税护税机制,推进涉税数据共享工作迈上新台阶。
7、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中“6家房地产项目没有清算”的问题,县地税部门正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清算,其中宝源雅居项目,企业已完成自行清算申报,目前正在审核中;御景花园项目已督促建设方按时完成清算申请;应清算的浙商城一期、广齐东奥家园、学府雅苑3个项目,地税部门正积极跟踪管理,限时要求企业完成自行清算申报;恒缘时代广场项目由于开发商失联,现由政府代管。
(三)相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部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足额征缴入库”的问题。
安徽腾辉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亚太置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款4095。91万元,已全部足额清缴;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缴的530。05万元,县国土资源局在多次催缴无果情况下,已于xxx年3月向合肥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已受理该申请(〔xxx〕合仲字第0096号)。
2、关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未及时清理缴库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中“未及时清理缴库的大配套费563万元、不明款项470万元”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查明确认并缴库1010万元,剩余23万元资金确实无法查明,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执收单位确认,将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划缴国库。
3、关于“定期存款占用待结算资金”“用预算资金办理定期存款”问题。
县财政局已收回到期存款17000万元。
今后,县财政部门对到期存款原则上不再进行续存,财政资金定存额度将逐步减少。
4、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存在沉淀现象”的问题。
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资金审核拨付力度,截至目前,沉淀资金已清理消化74784万元,清理消化率达74。8%,同时要求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部门预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关于卫计委“部分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县政府责成县卫计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细化预算科目,编实编细预算;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马湖乡财政预算调整没有履行手续的问题,马湖乡已补充了xxx年和xxx年预算调整履行手续,该乡已在财务制度中明确财政预算调整需先经人代会批准通过方可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问题
1、关于预算收入未按规定完成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卫计委“未完成预算收入任务1197万元”的问题,县卫计委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在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科学安排收入和支出计划,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2、关于超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卫计委“超预算支出、项目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问题,县卫计委今后将严格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新《预算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的执行力;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向非预算单位拨付15。5万元”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马湖乡出台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截留应缴非税收入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住建局截留4。33万元房租收入”问题,县住建局已将房租全额上交县国库;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滞留应缴款143万元”的问题,县疾控中心已将应缴款项全额上缴县国库;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马湖社区截留计生罚款1。2万元”的问题,马湖乡马湖社区已将1。2万元上缴国库。
4、关于专项资金结余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卫计委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财政资金合计462。79万元”的问题,县卫计委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上交县财政;针对审计报告指出“住建局结余专项资金409万元”问题,县住建局已将上述余款全部上缴县非税局。
5、关于漏缴税费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市政公司漏缴企业所得税12。87万元”问题,县市政公司已足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问题
1、关于乡镇卫生院自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牌坊乡、古城镇和龙塘卫生院自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问题,县卫计委已责令牌坊乡、古城镇和龙塘卫生院对自立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立即予以纠正,对其违规收费行为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
2、关于存在“搭车开药”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牌坊乡卫生院许姓医务人员“搭车开药”问题,县卫计委成立了调查组,对牌坊乡卫生院进行了全面调查,已责令许某将多开的药品价款576。61元上缴乡卫生院,并给予许某行政警告处分。
3、关于违规公费支出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县园林局公费旅游问题,县园林局已退还旅游经费3万元,县住建局给予园林局系统内通报批评,责令园林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书面检查,对外出领队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4、关于违规使用院民供养资金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敬老院用院民资金发放工作人员补贴共计14。9万元”问题,马湖乡敬老院工作人员将已领补贴款全部退回乡财政所,该乡已将敬老院财务纳入乡“三资代理中心”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今后不会发生类似现象。
三、关于审计发现的其他有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县疾控中心、庐州卫校印刷费15万元,庐州卫校教材款31万元以及县园林局采购广告宣传牌14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县卫计委已制定了《关于印发卫计委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印刷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计办〔xxx〕129号)文件,要求委机关和委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实行定点印刷和政府采购;县园林局已按要求认真自查自纠,今后对5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范程序执行。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xxx年古城卫生院未实行公开招标,出租18间门面房,租赁期限未定,每年租金3。6万元,公务用车也未严格执行定点维修”问题,古城镇中心卫生院门面房出租已按照肥东县政府采购和资产出租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对象,规范租期和合同管理;古城镇中心卫生院急救车辆已按规定,履行车辆维修相关程序,实行定点维修。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2013年至xxx年期间,马湖乡政府宣传标牌制作安装、乡财政所装饰工程等没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行招投标,直接发包,合计110万元,在工程项目设计等方面也未履行招投标手续”问题。
马湖乡已修订了乡财务制度,明确规定工程建设严格实行集体研究、合同管理制度,资金拔付按工程合同与工程进度挂钩,3万元(含3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标后监管不到位,合同价高于中标价问题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马湖乡与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分院签订合同,设计费为13元/平方米,而该公司中标价为10元/平方米,合同价比中标价高出3元/平方米”的问题,马湖乡已报经县政府同意,在公管局完善了相关手续。
(三)违规接受挂靠和转分包工程项目问题
县住建局已制定和完善了《县住建局禁止转包、分包、挂靠管理制度》,强化工程监管和制度约束,杜绝挂靠、转包或拆分包等违规经营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将以此次财政同级审计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全县的财政管理水平。
行政单位审计整改实施方案篇五
(一)审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查处的问题,如实上报审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二)严格遵守审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轻车简从,廉洁从审。
(三)注意保守审计工作中知悉的机密信息,对审计结果不扩散、不宣传。
(四)乘车、住宿等要注意安全。
(五)本次审计5月15日前进点,6月5日前结束并向总局审计处报送汇总审计结果。
附件:
1、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后发);
4、需要项目单位准备的资料(后发);
5、土地整理项目审前调查表;
6、土地整理项目审计用表(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