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细则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xx市高新区x村委旁,项目:南山旅游观光点,土方运输任务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在20xx年和卸土点,乙方车辆进厂后由甲方即日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正常拉运,以后需要更换或增加挖装地点,需甲方提前通知,经甲乙双方运距价格认可为宜。
2、价位按照单车里程计算,运输价位按运距以内车上虚方元/立方计算,此价格均为税后价,超过三百米外每百米增加元/立方计算,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纳税,油价按现实为准,如油价上调,甲方补平油价。
3、乙方只负责运输,进入工地装车,到卸渣土的场地平整,推压均由甲方负责。
4、每月统计结算,以双方现场委托的统计员签字单据为工程结算依据,具体单拓以原件为准。
5、甲方应确保乙方运输费用按甲方指定每月账,此日扎帐后拉运方数视为下月方量,30日前结算付清本月工程款(除第一个月外,扣押工程款的20%视为保证金,此工程款完工时全部结清),此后每月按以上付款方式付款。
7、乙方车辆到工地后,甲方提供车辆加油、维修、餐费、以乙方管理人员签字为准。每月结算时从工程款内扣除。
8、甲方负责乙方免费住宿,
9、甲方负责路保(交警、路政、超载、路障、抛洒、扰民罚款等)及社会上的外界纠纷,如因此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按以上第6条为准赔偿,并解决现场装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负责自身的安全问题,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发生扣车现象,甲方必需确保当天要回车辆。但车辆出入范围应在甲方限止范围内,否则乙方自负。
10、甲方确保乙方施工的路况平整(如不平整或不利于车辆安全行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维修),维修时间超过1天,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甲方应以上按第6条规定赔偿乙方,确保乙方车队24小时营运(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乙方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事故的责任。
12、本合同期限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乙方有优先权,合同另行签约。
1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细则篇二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车辆进场的必备手续及乙方施工时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正常运输,所需油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车辆进场后因甲方管理等原因造成天以上仍不能正常开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所有损失费用不得拖欠。
3、如果甲方变更运输路线导致运输里程超过原定公里数或倒土场变更,需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其价格在原有基础超出公里数按每公里元予以计算。
4、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土石方车辆,如导致环保、交警、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罚款造成扣车停运和扣分,应由甲方负全部责任。承担责一切损失费用,施工范围内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需洗车,洗车费由甲方承担支付或甲方安排专业人员予以清洗车辆。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乙方的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无法施工一天以上按每天伍佰元每辆车补偿乙方,其人员工资元/人/天(包括管理人员)。超出五天甲方赔偿乙方误工损失费车元/天。人工/天。甲方必须按天结清乙方工程所有款项及误工补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
8、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食宿安排,乙方食宿费用,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
9、甲方要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装运,并划分装车区域给乙方自行调配,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装卸。
二:乙方责任
1,工程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不子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肇事车主自行负责。
2、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己方或责任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旷工,车辆不得无故退场,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台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作为罚款(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以及车辆正常维修除外)。
4、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指定专人每天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
5、乙方在合同期内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员的工作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发生,如有,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纠纷
1、甲乙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它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作为罚款。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工程完工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协议:
1、乙方车辆进场,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配合施工,施工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雨天除外。
2、车辆收方方式以实际车厢方量为准。
3、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运输公司劳务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xx市高新区xxx村委旁,项目:南山旅游观光点,土方运输任务一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在和卸土点,乙方车辆进厂后由甲方即日安排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正常拉运,以后需要更换或增加挖装地点,需甲方提前通知,经甲乙双方运距价格认可为宜。
2、价位按照单车里程计算,运输价位按运距以内车上虚方元/立方计算,此价格均为税后价,超过三百米外每百米增加元/立方计算,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纳税,油价按现实为准,如油价上调,甲方补平油价。
3、乙方只负责运输,进入工地装车,到卸渣土的场地平整,推压均由甲方负责。
4、每月统计结算,以双方现场委托的统计员签字单据为工程结算依据,具体单拓以原件为准。
5、甲方应确保乙方运输费用按甲方指定每月账,此日扎帐后拉运方数视为下月方量,30日前结算付清本月工程款(除第一个月外,扣押工程款的20%视为保证金,此工程款完工时全部结清),此后每月按以上付款方式付款。
7、乙方车辆到工地后,甲方提供车辆加油、维修、餐费、以乙方管理人员签字为准。每月结算时从工程款内扣除。
8、甲方负责乙方免费住宿,
9、甲方负责路保(交警、路政、超载、路障、抛洒、扰民罚款等)及社会上的外界纠纷,如因此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按以上第6条为准赔偿,并解决现场装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负责自身的安全问题,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如发生扣车现象,甲方必需确保当天要回车辆。但车辆出入范围应在甲方限止范围内,否则乙方自负。
10、甲方确保乙方施工的路况平整(如不平整或不利于车辆安全行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维修),维修时间超过1天,影响乙方施工进度,甲方应以上按第6条规定赔偿乙方,确保乙方车队24小时营运(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1、乙方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事故的责任。
12、本合同期限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乙方有优先权,合同另行签约。
1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细则篇三
合同行为是公司存续期间最重要的活动事项,在执业过程中律师注意到,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一直是困扰众多公司经营发展的一大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合同法律纠纷的产生及不利法律后果的承受均系公司自身“合同行为”不慎所致。
作为发展中的公司,必须尽快理顺“合同管理”制度,才有助于避免合同风险,促进对外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内涵
“合同管理”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严格概念,而是公司相对应“合同行为”的每个阶段而进行全过程管理活动的总称。
实践中,公司开展的经营活动均是依靠“合同行为”(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来完成,鉴于“合同行为”在公司对外经营中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公司必须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内部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并给予高度重视。
必须注意的是,“合同行为”并不局限于与合同相对人签署合同这样一个静态的时间点,而是一个动态、连续的过程,包括:合同样本的制定、技术性条款的设立、合同相对人资信状况的调查、合同条款的谈判、特别条款的约定、合同的签订、合同内容的履行、争议事项的发生及解决等一系列环节。
公司“合同管理”即是围绕“合同行为”这一系列具体环节而展开的风险预防和实时控制活动。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也注意到:外资公司较内资公司更重视“合同管理”,并多将“合同管理”作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合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争议事项发生较少,即使有争议事项出现,该等争议事项的法律后果也大都在公司制度可预期的范围内。
因此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是保障公司经营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经营风险的必要举措。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制度设计
律师认为,鉴于公司经营活动中“合同行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本着安全与效率并举的原则,并借鉴有关公司的成熟操作经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可以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归口管理制度”并落实“承办人负责制度”。
1.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所谓分级管理是指将合同行为按照一定标准(如合同金额、合同标的、合同期限、付款时间等)进行划分,再区别进行管理。
以合同销售金额为例,公司可规定销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合同,可由具体业务人员负责审核、签署,而1000元以上的合同行为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
这种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对业务人员适当放权,减少公司管理层的工作量,同时公司又能将风险控制在较低范围内。
2.实行归口管理制度
所谓归口管理是指公司内部应当建立相应集中管理公司合同文本、控制合同进度的相应机构(或由相关部门兼负起这个职能)。
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将公司所有合同文本、往来信函、传真件原件、信函凭证、送货凭证的原件及业务人员的《业务报表》进行统一保管。
公司合同归口管理的必要性在于:可实现公司合同文本的集中、统一管理,不致发生合同原件的散落、遗失;便于公司负责人及时了解公司全部合同的进展情况;便于集中审查公司业务人员的业务进展情况,也有利于对公司业务人员实现业绩考核。
3.实行承办人负责制度
承办人负责制度设计的目的在于确保公司每笔合同都有相应的专门负责人跟进,不致发生遗忘及业务人员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现象。
业务承办人工作应当具有相应的连续性、稳定性,从每笔业务开始,注意审查对应客户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对应客户授权代表(或业务代表)的权限范围;合同签署后负责跟进合同生效期限、货物发放签收情况、货款进帐情况、往来信函资料的收集等事项;纠纷发生后还应配合公司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进行相关诉讼、仲裁活动。
此外,业务承办人还应定期(如以每月为例)将手头工作进帐情况向公司负责人书面汇报(如以《工作月报表》形式),《工作月报表》内容应当包括:截至本月经手合同数量、合同编号、对应客户、发货情况、应付款情况、实付款情况、逾期付款天数、对方联系方式、其他说明事项等。
公司负责人签阅后退还承办人,承办人再将公司负责人签阅后的《工作月报表》交归口管理机构存档、保管。
承办人负责制度可与公司岗位责任制度建设相结合,如业务承办人应将所有资料原件(如:合同文本、信函、挂号信函凭证、传真件、公司负责人签阅的《工作月报表》等等)交归口管理机构存档,自己可保留相应的复印件,或需要使用时到归口管理机构借阅;归口管理机构人员负责定期向业务人员索要近期资料;业务承办人员应及时就货款进帐情况与财务人员沟通,财务人员应及时将货款进帐情况予以反馈等;遇有对应客户逾期付款状况的,业务承办人应及时与财务人员沟通制作《对帐单》前往对帐,财务人员应予积极配合等。
三、合同文本及技术性条款的制定
1.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订立是合同有效管理的必要前提
律师认为实现公司合同的标准化是实现公司合同有效管理的必要前提。
零散、杂乱的合同格式是公司实现有效合同管理的一大障碍。
作为公司加强“合同管理”活动的第一步,实现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十分重要。
因此公司应当重视制定标准化的合同文本,并应注意在实践中尽可能要求客户接受公司提供的标准化合同文本。
与标准化合同文本的制定相关的是与客户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机制、担保问题等等)不能轻易进行变动;若合同文本内容最终发生了变动,则应重新认真审查变更后合同文本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必要时由律师进行审查。
此外,鉴于公司与某些客户的交易行为往往具有连续性,若每笔交易都视作一个单独的合同,一旦客户方长期拖欠货款发生经济纠纷,则势必会给公司将来的诉讼(或仲裁)带来不便,因为民事诉讼(或仲裁)中存有“一事一理”的基本理念,即一个诉讼只能针对同一法律关系。
为减少将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不便,建议公司与类似客户可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将单笔的交易纳入一个长期供货合同的框架之中,这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对合同的总体管理。
2.合同中可约定特定事项的授权代表
合同行为中涉及订单发送、确认签字、货物签收等一系列行为,可能涉及人员较多,如条件许可,律师认为在合同行为中应当直接明确双方授权代表及其受权范围。
如目前客户方对公司的送货单签收相对比较混乱,而确认客户确已收到货物又是一旦双方将来发生争议公司进行诉讼的重要依据,故在合同文本中可约定客户方对货物签收的签字一个或数个货物签收授权代表,并在合同中预留签字字样,如授权代表发生变动的,应在第一时间将授权人变动情况及新的签字字样及时书面函告对方。
3.合同中所涉的印章使用及送达地址确认问题
针对目前大多数公司印章使用相对混乱的行为,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各种印章在合同行为中的使用规则,如签署合同或补充条款应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对帐应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签收货物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等。
另外,鉴于目前大量的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或一家公司拥有多处经营地,为防止纠纷发生时可能出现的双方沟通不畅,函件无法送达等情形,可在合同文本中确认双方信函、文件等的送达地址,明确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约定一方按确认地址发出有关信函两日后,即可推定对方已收到。
4.对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设定要慎重
必须注意的是,合同文本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是把“双刃剑”,必须进行合理的运用。
在买卖双方市场地位基本对等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设定更应适当合理,这样也更有利于客户同意接受我方提供的合同文本。
在司法实践中,违约责任设定过高或过于苛刻往往会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认定无效,这就等同于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反而会不利于公司利益的维护。
5.重视争议解决问题的约定
现行法律对合同中争议问题的解决方式给予了较大的自由选择空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另,在涉外案件的争议解决机制中,必须注意有部分国家可能会对我国法院判决的认定及执行设有障碍,相比较而言,仲裁裁决的可执行力要优于法院判决。
故用足法律授权,在合同文本中对管辖地作出有利于自身的约定尤为重要。
四、合同的调查、签署及履行所涉问题
1.合同行为应当重视调查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客户进行交易应当重视对相关信息的'调查,特别在一些交易数额较大的交易活动中,类似的调查活动更显得尤为重要。
这些调查的范围主要有如下三种:
(1)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调查。
客户是公司交易的直接相对人,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当合同交易额巨大或有迹象表明客户履约能力发生异常时,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司资产(车辆、房屋、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等)状况等。
(2)对合同相关方展开调查。
合同相关方是可能与合同有关的担保方,债务承担方(如约定由第三方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方担保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出现异常亦有可能危及合同的正常履行,因此也有必要进行一定的调查。
(3)对合同行为的相关财产进行调查。
如合同交易中担保方提供担保财产的权属情况,有无设定抵押、查封等他项权利等情形。
对上述调查活动应由公司业务承办人具体负责,必要时也可由律师前往进行调查。
2.合同签署过程中所涉时间问题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现:部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文本上的一些涉及时间的事项往往十分大意,甚至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均对合同盖过公章但又均未标注盖章日期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往往难以确认双方交易的具体时间,导致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甚至还有可能蕴涵其他法律风险。
合同的生效时间也很容易被忽略。
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必须审查合同中有无附条件、附期限等,如有条件或期限约定,应在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时再履行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若合同尚未生效而一方即实际发放货物的,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也只能以“不当得利”为由判令受货方返还原物,而不能按合同中的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这种状况无疑将不利于公司利益的维护。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时对帐、发函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客户方存有拖欠货款达到一定金额或一定期限,公司应当安排具体业务承办人或财会人员与对拖欠货款的客户进行对帐。
通过对帐行为,一方面可提示该客户及时付款;另一方面也可明确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具体数额,为可能进行的诉讼(或仲裁)做必要准备。
如客户方存有拒绝对帐或拒绝盖章的,则公司应当注意:其一,该客户是否已经不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其二,要审查该笔债务发生的时间,注意不要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时间已经接近两年,则应尽快发出催讨款项的公函(应当通过邮局挂号或双挂号),以中断诉讼时效并为下一步拟采取的法律手段争取时间。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细则篇四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
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细则篇五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是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为细化上述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先后以国家局文件、国家局令的形式制定下发许可证管理的具体措施,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规章形式下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即原51号令)。同年,为完善具体操作流程,国家局配套下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国烟专[]549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