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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一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以及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省审计厅以《审计要情》和《审计情况专报》等形式,上报了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监察、财政和相关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整改,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本着“落小落细落实”的原则,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整改,专人负责督查督办,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并明确要求将此次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作为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的现实材料。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和纠正;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作出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的部门单位已按审计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上述审计项目,省审计厅共发现案件线索13条,其中移送省纪委7条、省检察院3条、省公安厅2条、主管部门1条。目前,已刑事立案2起,刑拘4人,另有5人正在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这些案件线索集中发生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共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主要涉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等问题。如茶陵县农业局农环站站长陈柏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农业专项资金99万余元;此案还带出该县农业局粮油站站长谭忠海涉嫌职务犯罪,2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茶陵县土肥公司经理陈珍新在耕地治理项目中,涉嫌与供应商勾结牟利,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xx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人大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支持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紧扣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题主线,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定位于服务,立足于监督,着力于规范,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任务。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审计业务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审计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监督预算执行和审批财政预决算提供客观依据。一是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6项措施办法,实现了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推行行业系统审计。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数据分析、统一报表口径、统一定性处理、统一报告模式”的“六统一”原则,全市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开展地税和国土管理等部门的行业系统审计,提升了审计的整体效能。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制定了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6个专项考核办法,明确责任目标,争创审计“精品”,实现审计成果最大化。
今年,共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17个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延伸审计了24个单位;对全市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土地资源专项资金等4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或调查,涉及部门单位476个。从审计情况看,全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三二一”总体思路,围绕县域经济“三年倍增、五年跨越”和“过四五、双翻番”的奋进目标,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圆满地完成了预算任务。
——收入增幅和质量实现新的突破。在经济形势复杂、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强力突破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各县区招大培强、加速发力,各级财税部门强化征管、服务发展,财政收入实现高质量、快速度的增长。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20.4%,增幅居全省第4位,前移9个位次;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9.4%,居全省第3位,比上年提高4个位次,收入增幅及税收比重在全省排名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县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科学调配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增强保障能力,促进了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市财政投入25.3亿元,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投入4.8亿元重点支持640个企业技改项目,创新融资模式为企业“输血”187.8亿元,优化环境为企业减负29.4亿元,推动企业“转调创”。用于改善民生的支出2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占财政总支出的64.3%,高于全省8.2个百分点,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和“十项民生大事、二十件民生实事”的顺利实施。全市教育、科技、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增长17.9%、37.6%、18.1%,其中市级三项支出分别增长41.2%、29.4%、24.4%,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财税管理和监督水平不断提高。财税及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法,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地税部门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实施以电控税、先税后审、股权变更税收前置等措施,促进了税收的持续增长。财政部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采取“集中支付+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模式,将266个市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核算系统,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对19个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促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县区分片设立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被财政部评为“党的十六大以来财政监督重大事件”;全年政府采购72亿元,节约资金10.7亿元;财政投资评审85.6亿元,审减和查出不合理资金10.6亿元。
——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加大。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纪检监察、财政、地税、国土等部门按照审计整改责任制要求,积极落实处理审计移送事项。市审计局采取实地检查、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促使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各被审计单位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等有效措施,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管理薄弱的部位和环节,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目前,已纠正问题资金28.2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61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2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三
按照“摸清底数,反映问题,揭示风险,提出建议”的总体思路,20**年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并结合资金重点投向,开展了沿海产业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新区和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的财政决算审计。
(一)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
在对我市截至20**年6月末政府性债务规模进行审计的同事,还发现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债务举借、债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管理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目前,各县区已提交了整改报告,其中4个县区已出台或开始制定债务管理制度,6个县区对债务口径做了调整,并对债务计划、举借、偿还、工程项目建设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市属园区财政决算审计
沿海产业基地等5个园区,最早的成立于1993年,最晚的成立于2008年,其中沿海产业基地、北海新区、仙人岛能源化工区的规划面积均超过100平方公里。从审计情况看,5个园区总体呈现债务规模较大、后续投入多、偿债能力弱等特点。此外,还发现部分园区工程有停工停建和项目竣工决算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市领导已对上述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县区、园区和部门加强管理,依法依规行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招商质量和投入产出比。中小企业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新区和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先后提交了整改报告,现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其余问题已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四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17个部门和机构改革中撤并的12家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20xx年,上述部门单位机关预算22.81亿元,决算17.78亿元,完成预算的78%;人均行政运行经费较上年下降8.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
一是8个部门漏报少编收入预算44.64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少编中央提前下达我省燃油税收入预算40.35亿元;省监狱管理局及其所属单位结余资金3.3亿元,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是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驾驶许可考试费年初部门预算征收计划2.6亿元,仅为当年征收入库的56%、上年征收入库的76%;原省农业厅年初预算安排蔬菜工作经费、大型会议费等8项经费395万元,实际支出141万元,结余254万元,占比64%。
三是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原省机械行管办、冶金行管办2个国有企业改制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上年结余2,219万元,当年收支分别为587万元、2,432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二)依托部门职能摊派费用
省科技厅主管的《企业技术开发》等2家杂志社向有关企业(单位)摊派,通过余某等3个自然人在2009年至20xx年变相收取会费1,362.51万元,并按到账收入45-65%的比例给余某3人提成683.35万元。
(三)非税收入执收不规范
一是11个部门非税收入4.97亿元留存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高管局将投资收益4.49亿元,未缴财政,直接用于还贷等;省体育局将机关办公楼等房产交由省体育产业开发中心对外承包经营,取得租金收入192.87万元,未缴财政,用于该中心装修费用和弥补日常开支。
二是省委党校学费及教材款125.96万元,未收缴财政。
(四)挤占挪用、套取专项经费
一是5个部门机关日常经费挤占项目支出,涉及金额876.59万元。如原省国防科工局办公费等基本支出挤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支出302.58万元;省文联将文化产业资金24.5万元用于机关大院的改造等。
二是2个部门将机关项目经费安排其他单位使用,金额264万元。如省科技厅未经评审评估,从机关经费结余中安排项目库以外的娄底市方达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的8个项目,涉及金额174万元。省知识产权局以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名义,从专利执法等项目中拨付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从机关经费中拨付湖南惟盛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中心(民办非企业)30万元,用作筹备工作经费。
三是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把关不严,4家项目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179.86万元。如抽查省商务厅分配的部分专项资金项目发现,邵东县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民营企业伙同邵东县有关职能部门,以假合同、假竣工资料,获取专项资金80万元。
四是省公路局在机关经费中列支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费和职工私家车停车服务费59.23万元。
(五)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
一是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种类过多,多头管理。有的尽管形式上整合为一个专项,但实质上其多个子项的管理制度、分配办法等仍相互独立。如省商务厅管理或参与分配的专项资金24大类、94小项,共计25.88亿元,由10多个处室分别管理,由于部门之间、处室之间信息沟通不充分,重复安排时有发生。该厅安排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扶持资金1,000万元,其补贴内容与其他部门重复,抽查3家担保企业,多头申报、重复获取多部门财政补贴达1,662.23万元;对湖南天华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安排6项专项资金,合计115.47万元。省科技厅年初设定18类专项,金额5.58亿元,该厅按内设处室职能将18大项再细分为85小项,安排项目3,594个,其中5万元以下项目2,102个,占58%。如“科技支撑”专项1.23亿元,由8个处室切块分配,其中农业处负责1,700万元,该处再细分为农业成果转化、科技支撑一般项目等10个小项。
二是4个部门主管的14项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如省经信委主管的《湖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失效,未及时修订;省体育局主管的群众体育活动等4项资金未建立项目库。
三是4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涉及金额5,082万元,主要存在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等问题。如省经信委同一年度对同一企业安排不同类别的专项资金,涉及张家界三川建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477万元;省商务厅安排专项资金51万元,给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涉嫌非法集资或被审计查处违规的企业。
(六)资金下达不及时,结余结转多,使用效益低
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或转发下达。其中:5个部门省级专项资金74.89亿元,未在6月底前下达,占其主管省级专项资金的70%。如省经信委年初预算二次分配资金15.46亿元延至7月1日以后才分配下达,占比82%。3个部门中央专项资金61.93亿元,未按规定在1个月内转发下达,占其主管中央专项资金的47%。如省交通运输厅未及时转发下达中央专项资金60.19亿元,占比47%,其中6个月以上的有1.85亿元。
二是2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结余结转金额大。其中:省经信委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4.07亿元,当年财政已支付1.99亿元,年末结余结转2.08亿元,预算执行率49%;省体育局应列本部门支出预算7亿元,当年支出3.75亿元,结余结转3.25亿元,预算执行率54%。
三是6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闲置或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额5.88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宁乡金洲大道西线工程等3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补助资金3.6亿元,至20xx年底项目尚未开工。省科技厅2012年设立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该院将科技专项资金8,600万元,以股权、债权、引导支持等三种模式,分别投入24家企业的24个项目。该院未制订相关的投资管理办法,对所投入的资金也未进行有效监管,投资效果不佳。
四是5个部门资金闲置2,228.64万元。如省煤田地质局重大地质找矿设备购置资金1,930万元,至审计时未采购;原省机械行管办挂靠管理的省机械工业协会,以湖南机械行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等2个平台建设名义,申请财政资金115万元未使用,2个平台建设无进展。
(七)国有股权债权管理不规范,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一是省经信委将原工业发展、技术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投入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形成的股权11.84亿元,交由所属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和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持股;投入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单位的债权5.45亿元,由湖南经济技术投资公司持有。上述16家企业的股权收益和172家企业的债权收益计入2家单位的经营收入,未纳入财政管理。1995年至20xx年底,已实现股权和债权收益3.78亿元。
二是省商务厅未将所属深圳市凯利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至20xx年的国有资产收益1,9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一直留存在企业。
三是原省商业事务办继承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账面价值55.82万元,至2015年3月总资产500.01万元,浮动收益444.19万元。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资本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
(八)部分省直单位资产底子不清,管理缺失
一是4个部门存在账外资产,个别资产原值无从考证。如省体育局以土地与湖南依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造奥克大厦,获取房产14套4,272.08㎡,总价值2,034.22万元,2006年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至今未登记入账。
二是7个部门共计5.42亿元资产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实不符。如原省国防科工局综合楼实际投资1.12亿元,2007年竣工交付使用,至今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是3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固定资产。省社科院将综合楼等总面积5,320㎡的非经营性资产,无偿交由长沙远航工程技术咨询公司(原省社科院生活服务中心)出租,2009年至20xx年,远航公司收取租金245.62万元。
(九)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消,资金存量大
17个部门及撤并的'12个单位(含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共有各类账户348个,其中特设专户218个。上述账户20xx年末余额15.45亿元,与上年末持平。其中:待支付专款7.61亿元,往来结算资金1.9亿元,历年结余1.99亿元,其他3.95亿元,结余资金长期沉淀于特设专户,未及时纳入部门预算。如省体育局及所属18个二级预算单位尚有19个特设专户,账户总余额5,736.54万元,其中历年结余3,260.8万元;省有色地勘局机关财务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在特设专户之外,违规设立银行账户3个。
(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不规范
一是6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504.25万元。如省体育局40项政府购买服务均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600.89万元。
二是省监狱管理局所属永州监狱监管区大门建设项目,在主体工程接近完工时,才进行招投标,施工单位东富公司以报价612.17万元中标。
(十一)部分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
一是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159个中,有138项以行政会议代替专家评审,占87%。
二是2个地勘单位违规转包或出借资质。省煤田地质局所属9个单位将承揽的土地整治项目163个,转包给当地自然人实施,涉及财政性资金4.83亿元,按合同金额的1%-10%收取管理费。省有色地勘局将取得的土地整理、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及探采矿权项目等48个违规转包他人,涉及合同金额1.22亿元。
(十二)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
一是省监狱管理局未及时废除无效合同。原局长刘万清(已判刑)在收受巨额贿赂后,将综合办公大楼低价出租给湖南省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租期20年,年均租金360万元。2011年刘万清受贿案宣判后,该无效合同一直继续执行。该综合楼的租金仅够支付其修建时部分银行贷款利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省煤田地质局2013年向银行贷款3,300万元,拟购土地进行项目开发。至20xx年末一直未启动,资金闲置,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等386.13万元。
三是省科技厅所属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以前年度对外投资失误或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3.46万元。
四是省科协所属科普实业发展总公司因多年以前盲目投资、经营不善等,已资不抵债。至审计时,公司仍欠银行贷款1,175万元、职工个人集资款156万元;现有职工27人,而公司已无任何业务,主要靠代收部分房租、水电费以及省科协每年拨付财政资金20万元交纳职工社会保险等维持。
(十三)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一是省科技厅机关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岗位职责分工违背不兼容原则,部分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手续不全。如出纳人员未履行借款审批手续,以备用金名义从特设专户分5次自行提取款项共计50万元,脱离账户时间分别长达6至10个月,资金安全和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二是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将学费、教材分成款195.31万元转入吕某和廖某个人账户,再转入省工商局、岳麓区委党校和邵阳等8个学区的有关个人账户。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篇五
对全市地税系统20xx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系统审计,延伸审计了59个地税征管部门、45个委托代征单位和161个重点纳税户。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地税部门依法征管,优化纳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20xx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37.4亿元,增长32.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8.6个百分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税款征收不规范。延伸审计的161个重点纳税户中,有112户企业少缴纳各项税款1.2亿元,4个地税部门延缓征收13个纳税户税款5827万元,6个县区跨年度多征18个纳税户税款2632.3万元,8个县区年度内提前征收27个纳税户税款5484.5万元。
二是税款入库不合规。有4个县将征收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亿元,以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名义入库。
三是委托代征单位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的委托代征单位中,有3个单位未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代征税款3465.7万元,15个代征单位签订协议不规范,14个代征单位未建立代征税款台帐;6个代征单位少代征税款689.2万元,3个代征单位延期征收税款1107.4万元;13个代征单位未及时解缴代征税款7764.9万元,6个代征单位将代征税款2420.8万元存放个人帐户。
四是税收管理基础较薄弱。有7个县区的528户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3个县地税部门开具的部分税收完税凭证填写不规范。3个县区的部分中心税务所代开发票审核资料不齐全。4个县区地税部门未及时拨付代征手续费101万元。
五是税收收入结构不够优化。全市财产行为税累计征收58.1亿元,占税款征收总额的42.3%,其中“耕契”两税17.1亿元,增幅高达58.3%;有的县区耕地占用税比上年增收10倍以上。
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市地税局召开审计查出问题专项整改会议,研究制定5项措施办法,追缴税款1.1亿元,调整入库税款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