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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一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二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三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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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四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五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六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
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一、 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二、相关科室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
检验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院感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三、接到传染病报告卡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院感科。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院感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院感科。
五、网络直报
院感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六、报告时限:
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于2小时内向院感科、卫生局报告。
九、住院部传染病人
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院感科,同时转传染病医院。
十、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通辽阳光泌尿专科医院院感科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七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6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11种)。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4、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八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疫情报告制度。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九
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晨检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学校每天晨检制度,让学生做到健康上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修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早自习时间由班主任及卫生委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身体一般状况的询问检查。如有学生发生不良身体状况如发热、红眼睛、水痘等要及时逐级报告。
(二)、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如有因传染性病缺课,要将情况报告医务室,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各班卫生委员负责每天的班内因病缺课的统计,如有发热、红眼睛、水痘等缺课的学生要及时逐级报告。
(四)、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课。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六)、卫生室对因病缺课报告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十
一、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限报告。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甲型h1n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疾控科进行网络直报。
五、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七、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办公室应立即向院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八、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十、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十一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检验科专人负责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和痰检登记本,放射科专人负责填写肺结核病登记本和肺结核转诊三联单。
3.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或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部分必填,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4.责任疫情报告人对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订正后及时电话报告防保科。
5.传染病报告病种包括:法定传染病(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6.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防保科在接到传染病信息报告后,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和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甲类、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其它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在2小时内,其它乙、丙类的传染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在24小时内)或电话报告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7.发现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8.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9.防保科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及时做好订正报告。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对定期督查中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传染病核对自查和奖惩制度
1.各科门诊日志登记完整。防保科每月1次核查各科门诊日志上有无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漏登和漏报。
2.首诊医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除电话报告防保科外,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准确。儿科传染病报告卡要填写家长姓名、学校名、年级及班级。防保科每月核查各科室传染病漏报率和迟报率。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暴发疫情时,要立即报告。
4.肺结核病人的就诊、报告、转诊,严格按照肺结核就诊流程图执行。防保科每月1次核查放射科结核病登记、报告情况。不得漏登、漏报。
5.防保科每月1次核查检验科检查结果登记簿和阳性结果登记簿,不得漏登、漏报。
6.防保科每月核查传染病报告卡与传染病总登记薄一致性,与传染科住院病历一致性;每月单病种传染病数与网络直报数一致性;肺结核转诊单第一联存根与肺结核病转诊登记簿一致性。
7.防保科每月将结查结果记录在质控记录薄上,并及时反馈至相关科室。
8.防保科对每一张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及时做好订正报告。对定期督查中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9.防保科将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情况反馈给院办,院办按照考核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考核、奖惩。漏报一例法定传染病扣 元 ,…….
传染病疫情报告培训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的培训,尤其加强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的培训工作,增强传染病报告意识,防止传染病的漏登和漏报。配合科教科做好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定期培训工作。
3.采用集中培训和分科室培训、考试方法,集中培训全年不少于一次。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培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要求、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要求、肺结核归口管理要求、疾病监测和报告要求、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和如何做好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工作等。
5.将传染病知识培训纳入继续再教育学分内容。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医院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一)配备专用计算机1台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二)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建立ab角工作制。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三)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按要求直接网络直报。
(四)在国网录卡时,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
(五)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学校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七)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3年备查。
医院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二、查门诊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处理和整改措施。
四、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奖惩
(二)出现传染病迟报1例,当事人扣50元;漏报1例,当事人扣100元。
(三)卡片填写不准确或缺项扣20元。
医院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日志
(二)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填写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三)就诊患者门诊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二、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护理部妥善保存。
医院检验科、放射科传染病登记管理制度
一、建立异常信息报告记录本,做好异常结果的登记,及时将异常结果反馈给医生或疫情报告人员,并做好反馈后的记录。
二、检验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送检日期、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化验结果、检验人员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三、放射科登记及反馈: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和报告日期,异常结果必须反馈送检医生处,并有记录。
医院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
二、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对所有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次,新来人员在岗前培训时必须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新进人员8月培训。
四、培训内容:根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部分《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至合格为止。
医院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二、对各种传染病的相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三、其它疫情管理资料也要妥善保存。
四、对全年的疫情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五、任何人员不得将传染病疫情的相关信息、资料向外泄露,要严格保密,如有泄露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十二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卫峰为组长,代书停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汇编(实用13篇)篇十三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电话)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六、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每月对各科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核对、自查,主管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八、疫情报告人员每月31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为已分型、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