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精选9篇)

时间:2024-09-22 作者:翰墨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一

根据《*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_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一)总体目标

(二)任务下达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_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_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_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_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_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_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_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_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_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_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_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七)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二

为了贯彻落实县劳服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县局下达我所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农民工培训的积极作用,在镇党委、*的支持下,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劳务市场需求实际,利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我市农民工培训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片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xx年8月4日至9月2日,片区共完成农民工培训100人,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进而推动劳务输转,是劳动力输出地的一项长期工作,也是全面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通过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实践,增强了农民工就业能力;加快了劳务输转;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个人收入。

1、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形成合力;整合培训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的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

为了搞好片区技能培训工作,我所聘请专业人员,为技能培训学员发放培训资料300本,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提高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学员的积极性和学习能力。

3、突出培训重点,提升培训层次。

着重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短期的基础知识和简单技能培训;

重点培训回乡创业带头人的创业培训,真正地为用人单位培养实用人才,努力提高就业率。通过培训,将其培养成规模化生产经营的“专业户”和农民企业家,带动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使他们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军人才,使培训工作能因人而异,适应各类农民的就业需求。

根据片区劳动力资源状况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本着培训与就业结合,以培训促进输转和就业的方针,采取集中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整理完善资料,进行情况分析汇报,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同时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工种。

虽然我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农民工培训意识不强。多数农民工比较“务实”,只追求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他们认为培训既花钱又耽误挣钱,不合算,受这些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培训人员难以组织,许多应该参加培训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培训。

2、师资力量严重缺乏。农民工培训需要大量的有专业技术、懂得现代知识的师资队伍,但目前具备条件的师资队伍严重不足。尤其是专业教师更为突出。

3、培训就业衔接不紧密。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三

在目前经济增长大幅放缓的情况下,就业市场既存在就业机会不够的问题,也存在就业不公*、下岗不公*、待遇不公*的问题,而且,后者的不公*会因前者的机会有限进一步凸显出来。

督促各地做好农民工的就业工作,其中主要包含沿海企业尽可能少解雇农民工、对失业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以工代赈、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做好农民工土地保障权益等五大政策。但这些政策措施要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背后要有雄厚的资金支持;

二是要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纳入国家整体考虑。

对于第一个方面,要想企业尽可能不解雇或少解雇农民工,必须在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企业松绑,可能的话,还应对企业招收农民工提供直接的资金补贴。而对失业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不仅要对提供培训的机构以必要的资金支持,甚至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也要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只有这样,培训机构和农民工才会有培训的积极性。此外,对农民工回乡创业,国家不仅要给予贷款和税收优惠,还应考虑将部分创业项目纳入扶贫范畴,财政直接予以资助。

对于第二个方面,关键是要转变观念,将现行的只针对国有和部分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积极就业政策,调整为针对社会所有群体。换而言之,就业政策应由目前的特惠制转向普惠制。

在就业的公*和普惠制方面,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有:对城镇就业问题的关注远重于对农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关注;对正规部门失业问题的关注远重于对非正规部门失业问题的关注;对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关注远重于对普通人员就业问题的关注;对就业岗位的关注远重于对就业环境的关注。因此,在实际中,我国只有少数省市做到了将外来农民工和本地城镇失业人员一视同仁,多数地方还是优先保障本地劳动力就业,农民工就业仍未受到重视。

就业的普惠制需要以人为本。日前公布的“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央“一号文件”虽首次明确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的支持范围,从而为已实施了6年的积极就业政策转向“普惠制”开了一个好头,就此而言,是一个进步;但缺憾是,相关规定只是一种建议,而不是作为政策固定下来,也没有一种监督机制。在就业岗位成为稀缺资源的时候,这极可能使得地方*有借口或在本地劳动力的压力下,将外来务工者排除在本地市场之外,使他们无法享受和本地劳动力同样的就业机会。

所以,我们应该从公民基本人权的角度,来看待和认识就业普惠制的重要性,在统筹城乡就业,建立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农民工保障机制等方面,构筑就业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从而形成高度关注促进就业和实现公*就业的良好环境。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四

农民工,一个词涵盖了两种职业,他们到底是农民还是工人?在我看来,他们是一群为了能让自己家庭更幸福并不懈努力的人。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为了改善自己家庭的生活条件,他们走出了大山,离开自己的亲人,来到了城市。在城市里,他们没有稳定的住所,只能住在铁皮房子里,甚至是随手搭的帐篷里。

他们在城市中劳动,做着沉重的工作,呼吸着污染及深的空气,还时常遭受着他人的白眼。他们的皮肤黝黑,手上因辛苦工作而深深的裂开,他们身着工作服,头戴安全帽,这几乎就成了农民工的标志。

对于自己的衣食住行,他们没有太高的要求。往往几个人花几十块钱吃一顿午饭。他们不要求饭好不好吃,只求便宜能吃饱,为的是省下钱给自己的孩子上学,让自己的家庭更幸福。

他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有的甚至连初中都没上。但他们有一个梦想,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好好读书,找到好工作,不要像他们那样辛苦。虽然他们的言语不文雅,喜好不高雅,但她们有一颗为家庭奉献的博爱之心。在炎炎夏日,他们用他们的汗水为这个城市奉献,为他们的家庭造就着美好的未来;在寒风刺骨的冬天,他们用皲裂的双手,为这个城市建设,为他们的家庭带来希望之光。

农民工,一个庞大的群体,一个伟大的群体,他们用他们的血与泪,点燃爱的希望之光。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团省委、团市委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加强新形势下青年志愿者行动品牌建设,广泛动员嘉祥青年志愿者为农民工子女健康长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嘉祥团县委在5月底启动了“手拉手,心连心嘉祥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现将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党政重视支持为前提,凝聚强大关爱合力

关爱农民工子女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性问题,嘉祥团县委按照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青年志愿者服务农民工子女工作做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团县委立足于引起全社会对农民工子女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摸底调研活动,统计出全县农民工子女共28942名,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青春助力嘉祥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也都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纳入了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很快在全县全面铺开,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领导,关爱工作全面铺开形成氛围

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成立了以团县委*为组长,分管副*为副组长的关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各志愿者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响应,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和途径在全县全面铺开,现全县各级志愿者组织关爱活动生机勃勃、异彩纷呈,已经形成了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爱心氛围。目前,全县已建立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基地15个,成立了4支“青春助力行动”志愿服务队,建立了4个“青春助力行动”志愿服务站。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志愿者服务队与农民工子女学校结对15对,农民工子女受助人数达到13762人,结对数达到2729对,爱心捐款8020元,爱心捐物价值76120元,有3731名青年志愿者参与到特别行动中来。

三、以结对帮扶为重点,广泛搭建关爱桥梁

团县委积极发动社会力量,从亲情关爱、物质救助等方面开展了以结对帮扶为重点的关爱活动。团县委作为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牵头单位,着眼于扩大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社会基础,积极与爱心单位、个人联系,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活动。

5月31号上午,团县委在梁宝寺镇留守儿童学校举行了“手拉手,心连心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仪式,是广大志愿者对全县农民工辛勤劳动的真情回馈,也是送给农民工子女的节日礼物。团市委*钟称生同志出席活动,并为嘉祥县志愿者服务队代表授旗,掀起活动高潮。市*局、华能嘉祥电厂、市直映教育推广中心、市人民医院为农民工子女们带来了价值万余元的文体用品和图书资料;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的志愿者们为全校300余名农民工子女免费查体,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活动中,嘉祥县国土局、电力局、国税局、*局志愿者服务队,分别与梁宝寺镇、孟姑集乡、仲山乡、纸坊镇的农民工子女结对,为他们送去了爱心捐赠物资。活动后,县供电公司“电力彩虹”帮扶小组给孟姑集乡农民工子女送来了价值20xx多元的学习用品,并与20位农民工子女建立了爱心联系卡,为他们进行课业辅导、亲情陪伴。县国税局15名国税干部与仲山乡中心小学32名农民工子女建立帮扶关系,集中募捐20xx余元,为贫困儿童购置桌凳和学习用品,并通过“结对子”、“一帮一”等形式,使孩子们的学习成绩和生活知识都有很大程度的提升。

7月上旬,振华丰田有限公司向嘉祥县疃里镇大刘、山前小学的农民工子女捐赠了价值5万余元的4个书橱、3000余册图书。

在团县委的牵线搭桥下,市质监局的何女士与嘉祥县万张乡以及梁宝寺镇的两名贫困农民工子女结成对子。在周末、节假日来到贫困孩子的家中,为他们送去文具、衣服、食品等必需品。何女士还经常和他们谈心,教导他们要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将来回报社会。

12月7日,由团县委及嘉祥志愿者吧爱心人士代表组成的11人慰问团来到了梁宝寺镇留守儿童学校,为农民工子女们送去了2383本图书、457本写字本、50支铅笔、12支中性笔以及两幅地图。此次活动由嘉祥志愿者吧发起,由团县委牵线搭桥,目的是凝聚社会力量,为农民工子女献上一份温暖和关爱。12月4日至6日,志愿者们在花园广场设立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图书捐赠现场”,为愿意献出爱心的人们搭建桥梁。短短三天的捐赠活动吸引了社会200余名爱心人士参加,他们中有年过花甲的老人,也有正在上学的少先队员和*;有企业家,也有普通职工。

12月10日上午,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来到嘉祥县马集乡明德小学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为全校600余名农民工子女进行免费健康查体。同时结合医院的“爱心医疗救助工程”,筛查出6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免费心脏手术。

四、创新关爱机制,对农民工子女实施全面关爱

下一步,我们工作的思路和方向是:

一是针对当前农民工子女缺乏课外阅读书籍,我们将重点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志愿者书屋,开展读书活动,引导农民工子女学会读书,乐于读书,以书为友,健康成长。

二是开展志愿课堂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有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科技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社区开办兴趣班,为广大农民工子女提供免费培训;利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等契机,组织开展志愿课堂进千村活动,为留守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提供服务。

三是开展手拉手志愿帮扶活动,组织城市学生与农民工子女开展手拉手结对互助活动,在学习上相互交流沟通,在生活上互相帮助;同时,总结“爱心家教”、“亲情家教”的成功做法,组织志愿者开展农民工子女爱心家教活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课外辅导。

四是开展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志愿讲座,聘请12355志愿者、专家为广大农民工子女家长举办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家长学会科学教育引导孩子,学会与孩子进行沟通,与学校加强配合,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六

一年来,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各培训定点机构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围绕市*年初制定的实事项目工作要求,结合今年农村劳动者培训政策的新特点,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培训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有效提升了外来农村劳动者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帮助他们实现了技能就业。截止到目前,我市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万人,完成市府实事项目全年30万人目标的129%。其中:农村劳动者培训万人、技能培训万人,超额完成苏州市全年的目标任务的和132%。其重点工作如下:

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发放和张贴宣传;三是通过苏州日报等三大报纸和电视新闻媒体进行报名信息报道,主要以传统、特色、热门和紧缺专业(工种)为重点进行专题的宣传。上半年还制作了城市商报的招生专刊,对就业再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进行整版的政策宣传,宣传学员成功就业典型案例。

在对各培训定点机构农村劳动者培训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三月份召开了本年度苏州市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启动大会。在培训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农村劳动者培训的质量管理。针对今年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出现的招生、培训、发证的一些新情况,配合我们的“服务提升月”活动,我们对金莎、创元、园林、春光等部分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走访、调研和电话随访,对培训、招生、宣传、咨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对个别学员反响比较大的学校,我们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整改。我们还及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外来劳动者免费技能培训招生宣传的通知,对招生宣传作了统一要求。同时,我们还热忱主动指导各培训定点机构(企业)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并为其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报的管理、服务。通过优质服务,全程管理,从而达到在树立培训品牌、提高培训质量的同时,全面提升服务形象。

为了积极贯彻*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xx]36号)文件精神,推动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培训工作,提升商贸类企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苏州市区举办了以农村劳动者为主的“20xx年度商贸类营业员技能竞赛”。有苏州人民商场等12家商贸类企业36名职业技能高手参加了操作技能竞赛的总决赛。并现场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竞赛内容分为理论层面和技能层面,其中技能层面包括服装折叠与摆放出样赛,包扎技术赛和模特服饰搭配表演。36名选手均通过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其中4人获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2人获得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苏州市开展的企业内外来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有四个方面。第一,做出上一年度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企业内培训的书面总结;第二,企业先进行自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检。抽查主要内容:通过与企业分管培训工作的相关人员,部分培训学员进行座谈,对培训资料、台帐、现场的实地察看,了解、掌握企业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及效果;第三,通过对企业内训工作的总结、走访、查看和检查,确定“20xx年度苏州市区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企业名单”,召开企业内训启动会,签订培训协议,全面开展今年的外来农村劳动者企业内训;第四,在企业内实施外来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过程中,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劳动者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获证奖补工作,鼓励农民自主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引导农村劳动者职业培训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补过程”向“补结果”转变,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47号、1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协同局相关职能处室与财社部门,商定我市贯彻落实农村劳动者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出台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职20110051号)文件。同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各市、区培训中心贯彻落实,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组织培训定点机构学习、讨论,实施农村劳动者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提交软件需求报告,新增我市“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获证奖补的软件模块”。要将获证奖补人员基础信息录入苏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就业培训数据库,对参加培训并享受补助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从而保证奖补资金的规范、安全控制。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七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xx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xx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xx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xx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xx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xx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八

一、目标任务

利用今冬明春农民工返乡和农闲的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百日农民工培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年全市劳务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统筹谋划、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总体要求,各县(区)要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下,劳动保障、劳务、扶贫、农牧、财政、教育、建设、科技、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培训前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让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有关培训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创新培训模式,保障资金投入。要针对农民工特点和本地培训资源的实际,开展高、中、低多层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流动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保证培训规模。在资金投入上,要切实落实省委发〔〕32号文件关于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同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要按照“各级政府决策政出一门、县区一级捆绑使用”的原则进行整合,统一实施,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

4、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实效。一是做到培训与项目建设相结合。围绕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展泥瓦工、木工、电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等科目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实现就地就近转移。二是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加强与全国各地特别是深圳市的劳务合作,考察就业市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保安、家政、电子、服装加工、计算机应用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工种技能培训。三是做到培训与扶持创业相结合。在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力争培养一批小老板,扶持一批创业企业,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四是做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愿望,精心筛选一批实力雄厚、工资福利高、社会信誉好的用工单位,通过媒体播放用工信息和印制张贴招工信息等方式,为外出务工者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强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鉴定率。

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培训质量。按照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和培训基地,从师资、学时、教材、实训等方面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农民培训计划方案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保障、健康教育等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农民工输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强化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对农民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行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工医疗开支。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愿减免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农民工因公受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时,按照标准对农民工劳动能力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的鉴定。

(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对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按治疗规范、常规、指南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四)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合作医疗结算方法,主动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和发证后监督工作,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察。要强化农民工食堂开办单位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要加强与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以农民工的主要居住地和流向为基础,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以满足农民工基本健康需求为重点,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一)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流出地的健康教育。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列入省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与计划;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的优势,组织开展流出地农民工转移健康教育培训。

(二)开展乡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自我救护技能培训;针对女工生理特点,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加强有关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要强化乡镇企业经营者实施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培训的工作职责与督导。要以点带面,开展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乡镇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的试点工作。

(三)以城市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传播材料、组织学习班会、大型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流入地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结合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以散居在城市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的宣传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对象,在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五)开展城市(镇)集贸市场健康教育。针对从事饮食、服务、商品营销行业的农村流动人口,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和重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力度,预防人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加强铁路交通等流动过程中健康教育。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集中流动过程中,在全国铁路、交通港(站)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加强卫生法规宣传,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现将我部“20××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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