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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业合作社申请书篇一
召开这个会议酝酿已久,星明村成立山药经济合作社,市县领导十分牵挂,他对星明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奔向小康意义十分重大。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最后请邹书记作重要讲话。
一、站位要高
应该说,在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个问题上,我镇立意早、起步快、下手狠,镇党委会对此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强力组织实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个新举措,一个新途径,他为村民和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发展载体体、权益主体和经济实体。目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我镇作为传统农业大镇,农业生产绝大部分还停留在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状态,难以承载现代农业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作为农业的“服务者”,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能够促进农业的分工分业,提高农业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作为资本的“集聚者”和技术的“推广者”,通过为农户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能够改善农业的基础设施、资源状况,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业的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生产信息、技术辅导、产品标准等服务,号召和吸引农民加快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具有区域性、专业性和外联市场、内联农户的特点,能够带动农民发展基地生产,已经成为“公司”与“农户”联结的中介。可以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助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作为农业的支持者保护者,指导农民、扶持农业的各种政策措施主要通过有关部门来落实,一些指导性政策往往因直接指挥难以完全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一些扶助性政策往往因直接包办难以充分发挥政策的实际作用。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利益的“保护者”,政府不仅可以通过它们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心声,而且可以通过它们及时足额地落实扶持政策,使它们成为农村政策的有效“贯彻者”。
二、定位要准
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呈蓬勃发展之势,但我镇发展速度还不够快,覆盖农户比例还比较低。在今后的工作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准确定位,结合村情及时成立,健康运行。
(一)立足量的扩张,宽领域、大范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内容上,重点围绕全市主导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提高优势产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把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做优做强。通过几年努力,每一个县的每个优势产业至少要有一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途径上,要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有较好素质和较强能力的不同市场主体领办和合办,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
(二)立足质的提升,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各地要坚持依法有序、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五有”,即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有明晰的财产权利关系,有民主的组织管理体制,有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有合理的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落实,必要时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台账,实行档案制管理。
(三)立足改革发展需要,多方激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一要在落实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上用好合作社。在特色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各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上,充分发挥合作社载体作用,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去落实产业政策,引导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发展。二要在推进科技兴农上用好合作社。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科技推广的平台,带动农户使用统一的良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三要在推进品牌农业上用好合作社。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开展商标注册,加强品牌的宣传、保护和推广,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四要在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上用好合作社。要积极引导合作社加强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让合作社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到位要实
(一)领导要到位。各村要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协调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规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深入合作社调研指导,帮助合作社出主意,想办法,引导做大做强。要建立引导机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规范作为申报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申请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立项的前置条件,引导鼓励合作社规范运作,提高水平。
(二)服务要到位。我镇继星明山药经济合作社后还将成立桑、茶、药、猪等其他经济合作社,各村要大开绿色通道,热情服务,扶持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社,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要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办社能力,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水平。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辅导员队伍,指导帮助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规范工商登记、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三)扶持要到位。各村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已明确的扶持政策,研究自身的扶持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村上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同志们,当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重要的机遇期。县委、县政府已把“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放大胆子、增大气魄、迈开大步,真正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件好事、作为助民增收致富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规模,抓出成效,努力开创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局面,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申请农业合作社申请书篇二
根据〈^v^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本社于i年月日召开成员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成员表决一致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共**人成为本合作社的成员。
3、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住址变更为:
4、同意本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
5、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变更为:其中**以货币出资元。
6、同意选举为理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理事;为监事。
7、同意指定为委托代理人到工商办理合作社登记手续。同意通过本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修正案)。
全体设立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农业合作社申请书篇三
卓尼县国土资源局:
我是卓尼县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赵次成,因我社于20xx年8月28日成立,注册住所为卓尼县木耳镇出纳村扎那自然村,成员出资总额壹仟壹佰万元,业务范围为:饲养活动物(牛、羊、猪、鸡、鸭)养殖、引进屠宰加工、销售等。为了充分利用木耳镇扎那自然村的.自然资源,更好的发挥合作社的带动广大村民社员的智能作用,方便合作社开展工作,现申请贵局办理宏大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使用证,以解决合作社长足发展的后顾之忧,情况属实,望贵局办理为盼!
法人代表:赵次成
20xx年9月1日
申请农业合作社申请书篇四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联合社发展,依照《^v^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联合社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所组成,按照本联合社章程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本联合社名称: 合作社联合社。
本联合社住所: 。
第三条 本联合社业务范围: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 成员及出资
第四条本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 元人民币;
成员出资额之和为成员出资总额。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可以自由转让。
成员的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所占比例、出资时间如下:
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以实物方式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 。
本联合社为每个成员设立独立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联合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联合社成员以其独立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 经工商登记,并获得台州市级以上示范性(规范化)合作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成为本联合社的发起成员,发起成员必须有5家以上,其他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利用并接受本联合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联合社成员。
第六条 本联合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联合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联合社盈余;
(五)对本联合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联合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本联合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联合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联合社各项业务活动,按照本联合社统一安排开展生产经营;
(三)维护本联合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联合社成员共有财产;
(四)按照章程规定向本联合社出资,承担本联合社的亏损;
(五)成员大会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组织破产、解散的;
(四)被本联合社除名的。
第九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结束的3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年度结束后办理退社手续。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3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联合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联合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分配。
第十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联合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联合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联合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联合社设立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本联合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 成员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修改章程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八)需要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本联合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15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议;
(二)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第十五条 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委派代表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委派代表应向本联合社提交委派书。
第十六条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一般决议,须经本联合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联合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成员,享有 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七条 本联合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联合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 人组成,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 人。
理事长为本联合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联合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联合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联合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八)履行章程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由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议。理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应邀请监事长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条 理事长的职权:
(一)主持本联合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
(三)组织拟订本联合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
(四)代表本联合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五)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联合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六)组织落实本联合社的各项任务;
(七)履行本联合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是本联合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监事会由监事 人组成,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的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联合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应在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方能作出决议。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五条 本联合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会人员不得兼任本联合社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联合社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联合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七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本联合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财会人员。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联合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v^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二十九条 成员与本联合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联合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联合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联合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成员大会审核后施行。
申请农业合作社申请书篇五
住址;安定区秤钩驿镇周家河十一 队
法定代表人;吴朝辉
申请项目;申请人因建养殖(养羊)场需要,特依法向安定区人民政府申请 养殖用地2亩。
事实与理由;近年来经商积累了一定资金,通过对市场的考察,了解到养殖业的发展大有前途,再根据政府的倡导,本人积极响应,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场,同时带动周边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安定区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150只羊的养殖场,建立完毕后可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村民的经济收入。再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带动本村养殖业的发展。现根据《畜牧业法》《^v^土地承包法》《^v^土地管理法》《^v^土地使用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申请,申请土地2亩,地址为安定区秤钩驿镇周家河 十一队。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安定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