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写好演讲稿,首先必须要了解听众对象,了解他们的心理、愿望和要求是什么,使演讲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演讲稿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演讲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演讲稿,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法律法治演讲稿篇一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与道德的两难”。
我认为范跑跑不能跑。
从法律上讲,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的同时,自己作为公民也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也就是说当遇到威胁到自身安全的问题时,教师是完全可以只顾自己的。但是,从道德上讲,我们无论是什么岗位、什么年龄、什么阶层,都是要团结生活在一起,互帮互助,我们是生活在人情味十足的地球村。弱势人群是需要帮助的。相对于一名教师,学生就应该是弱势人群,他们需要人去指导去帮助,若是置他们于不顾,我们人性的美好面就没在这时消失了。
作为一名教师就有教师的责任和义务,要关心爱护学生,同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地震后放下学生的安危而只顾自己逃跑,这是抛弃了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在地震现场时,在楼房有震动时,在班级里有那么多学生时,他自己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安危,这当然是本能,但是他不光是人,也是为那么多学生负责的老师,在想到自己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难道说一句“大家快跑”也会浪费他逃跑的时间?!老师不但要传道授业解惑,更是要以身作则。我不知道这么一位零道德的老师是如何讲授关于“道德、责任”等话题的。若是老师都像范跑跑,还有多少父母愿意把孩子交给老师?老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肩上所负的是一代人的希望,是把这一代人向高思维高素质发展的导师,是人类灵魂的铸造师。老师的言行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到学生,不管这个老师离自己近还是远。
我认为,法律应该要朝着道德方面制定,要讲究人性。
谢谢大家!
法律法治演讲稿篇二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伴我行》。
当我们背起书包上学时,当我放学回家时,但我们都自己一人外出游玩时,我们是否想起安全?安全是把双刃剑,它既像一只可爱的天使,也想一只可怕的幽灵,只要你小心谨慎,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就什么危险也不会发生。
一个个鲜活的事例在我们身边发生,我们要时刻警惕上下楼梯靠右行,下课和同学们文明玩耍,不追逐打闹,不吃三无食品,放学不乘坐三无车辆。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并不是校长和老师的事,更不是办一次手抄报,开一次班会和搞一次活动就可以完成的事,我们必须知道,当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如何避免和远离伤害。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做安全教育的示范者,传播者,先行者,同时也是受益者,让我们携手杜绝安全隐患,让自己的'生命奏响华美的乐章。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律法治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道德与法治”。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法律法治演讲稿篇四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伴我行,人生天地宽”。同学们,法律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法律是一扇窗,窗外事美好的天空,法律史一片天空,他孕育这无数纯洁的心灵。可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更是一片妖娆的迷雾,有时违反法律的我们却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就是法律意识太浅的后果。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纵很有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我们作为青少年,我们首先要知法、懂法、守法,当然还要护法。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会成为一名遵规守纪的公民,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法律在我们的人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处处离不开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不需要向执法人员做一些大事,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放学回家时,不在游戏机房逗留;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弯腰捡起废纸;在小区里,我们不大吼大叫影响他人休息等等。其实,在很多时候,法律和道德都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美一些。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哦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事也做不成,国家、社会来说规矩就是法律。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万事开头难,任何事情都要遭平常做起,从小养成好习惯。是的,现在的青少年由于家长的溺爱,在学校无视校规校纪,比如说打架、骂人,还有的同学吸烟、喝酒甚至是拿管制工具打群架,但终究还是逃不过校规校纪的五指山,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其实,学校的严格制度也是一种法,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与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侮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正所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我们不从根本抓起,就等于为我们铺上课一条走向犯罪道路的地毯,这样我们的光明就会毁于一旦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要从现在养成良好的习惯,高尚的品质,为我们的父母、学校、国家争口气,添一道光彩,不要白白辜负他们的期望和付出啊!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依法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快乐生活,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校园,伤害我们幼小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经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希望你们今后能以身作则,刻苦努力,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画上一道绚丽的彩虹,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让我们在法律宽阔的胸怀下茁壮成长,让有限的生命发挥无限的价值,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精彩!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法律法治演讲稿篇五
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而在如今的中国也有着很多的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等。其中,还有保护我们儿童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而我们,祖国的外来。更要学会法律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着名的药家鑫惨案:于20xx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为害怕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所以,人人都要学法、懂法、用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谢谢大家。
法律法治演讲稿篇六
大家好!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
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结合有些年来学习法律的一些体会和认识,和大家谈一谈这方面的问题,同时,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法律与生活》——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我们国家的宪法中规定,1999年宪法修正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因此,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卢俊曾喟叹:“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其实所谓枷锁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隐喻。如果人间没有了法律的规则,将出现两种极端的局面,一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资源按需分配,届时国家、监狱、军队、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机构将不复存在,当然法律也因为失去了保障其实行的强制力而逐渐消亡。整个社会进入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个人的情感与道德的约束超越法律,达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种情况有可能世界将混乱一片,人们的基本权利,如生命、财产、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个社会因为规则的缺失而最后崩溃,人类也将随之走向灭亡。较之二者,也许在现阶段看来,第二种状态具有出现的盖然性。由是观之,吾国吾民依然无法摆脱社会规则之清朗。
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统一。法律首先是规则。法律总是表现为一条一条的规则,规则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具有滞后性、有限性等弱点,因而,规则要和原则结合起来,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东西,这样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应该是百科全书。学习法律不仅仅需要学习法律规则方面的知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这些法律规则有关的非常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人的任何知识、任何经验,对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执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为规则,法律要规范人的行为。我觉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这个“人”是什么?经济学把“人”假定为“经济人”,伦理学把“人”假定为“道德人”,法律对“人”也有一个假定。我认为,法律对人的假定是“坏人”。霍布斯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从坏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从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坏人理论”。
法律作为人的行为规则,必然要涉及到对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坏人理论”把人性假定为恶,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是因为人性恶,是坏人,会做坏事,为了禁止坏人做坏事,让坏人做不成坏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种法律规则。如人会背信弃义,所以要规定诚实信用;会出尔反尔,所以要签订合同;会损人利己,所以要规定损害赔偿;会杀人越货,所以要罚当其罪,等等。从这个角度看,人性恶是法律的基础,也是法律的渊源,有坏人才有法律,从根本上说,法律就是一套对付坏人的规则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针对人性恶,禁止坏人做坏事的各种法律规则,如背信弃义,会遭到“上帝”的惩罚;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损人利己,要损害赔偿;杀人越货,会罚当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们就不背信弃义,不违反合同,不损人利己,不杀人越货了,结果人们弃恶从善,坏人变好人。可见,法律是克服人性恶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为有了法律,人们才成为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