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一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1.货物情况
————————————————————————————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包装:_________。
4.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5.唛头: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装运期限:_________。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到期。
10.装运单据:卖方应提供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4)保险单。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份。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须提供有名的、并经卖方认可公证行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15.其他:对本合同之任何变更及增加,仅在以书面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自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有关本批交易的函电均作为无效。
16.备注:_________。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二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1、乙方在甲方商行年月日,购买商品,证书编号。乙方采用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约定:
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一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80%现金结算。其中2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3、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二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退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90%现金结算。其中10%甲方作为商行成本计算,不予退还。
4、乙方自购买商品之日起计算满三年或超过三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还所购商品,甲方无任何理由拒绝并接受乙方退还要求。乙方在提出退还所购甲方商品要求时,需出具购买商品原始发票、商品鉴定证书和无暇疵所购商品。双方无异议时,甲方即时全付乙方购买商品原价100%现金结算。如果乙方所购商品增值,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5、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购销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开业之日起正式施行,无时间限制。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三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 _ __在____ _____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1、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新增加的产品。
第三条:代理期限 _ __年_ __月___ __日起至_ __年_ __月_ __日止。
(一)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五条: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第六条: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及私自将产品销售到授权区。
第七条:乙方订货后,甲方及时给予确认,并优先给予供货。
第八条:经甲方确认,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甲方将负责更换,从乙方发往甲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的销售情况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第十条:双方不定期互通业内咨询。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产品推广会、培训、宣传等活动,乙方应配合并开拓和维护销售市场。
第十二条: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代理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甲方发给乙方的价格不得高于任何经销商或代理商价格,如经核实甲方确有上述情况,乙方有权按成交额的50%追究甲方的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甲方有权追纠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第十七条: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第十八条: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及产品。
第十九条: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进行协作业务过程中,有责任在对外营销活动中和产品质量服务上维护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代理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透露。
动解除和约。
(三)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第二十五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甲方在该区域无权再发展代理商及经销商。
第二十六条:乙方取得代理商后,乙方在不违反市场管理条例下自主经营,甲方无权干涉。
2.结算方式
第二十七条: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或现场取货后再付钱。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四)市场管理条例
1.管理的目的
第二十八条: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
2.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第三十条:遵守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第三十一条: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及销售任务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第三十二条: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在区域内举办的产品推广一切活动。
(五)发货
第三十三条: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10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四条:由甲方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六)退货
第三十五条: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调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从甲方发往乙方所在地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三十八条: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区域代理销售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八)其它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共同开拓区域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另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本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条款和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的产品、市场不符合乙方要求,无法打开市场。
2、乙方对甲方调整代理区域及代理费比例不同意,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3、乙方经常违反甲方的要求或多次被顾客投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
1、 本合同期满,双方无意继续合作。
2、 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甲方要求后拒不改正。
3、乙方有违法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影响甲方形象。
4、出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四十五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除双方货款结清外,乙方应退回相关的销售工具、资料、文件、手册等。
第四十六: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
第四十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附则
第四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区域销售代理合同范本(五)】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四
购买方(乙方):
一、乙方同意购买由甲方经正规屠宰的生鲜猪肉及其附属产品。
二、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1、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价格的调整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以每 柒 天为一个价格变动周期。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四、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交货时间及运输:
六、结算方式:
七、货物验收: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乙方应对每批货物进行验收,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抽样封存后在 叁 日内进行进一步检验,检疫单位为: 长沙县畜牧局 。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交货贰小时或乙方迟延贰日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100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叁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叁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其他违约:
九、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长沙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五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_______省_______市(县、区)的“______________”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________元/株供应产品。
2.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3.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定代理合同或供货。
4.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授权区内合法合权的经营活动,产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供货
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迅速占领市场,乙方需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购货计划。
2.甲方可代办货运手续,并承担包装及________________km以内的运输。
3.甲方在乙方款到后保证及时按量送货,不得延误。
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作为合作伙伴,各自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经营,各自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应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期满须续签,如乙方不提出续签要求,此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无力经营,宣告破产;
2.合同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签合同的;
4.乙方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销售被发现的。
五、其它
1.区域代理条件为:地区以上级(含地区)须承销____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____株以上,县市级须承销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株以上。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区域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四)】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六
乙方:
一.郭廷明为山西五寨地区“满世通507”玉米种子总代理,白万元、 曹巧英、索军小为一级经销商。
二.销售量:总代理与一级经销商合计本年度销售:“满世通507”玉 米种子不得少于30万斤,即总代理销售量为总量30万斤减去一级 经销商销量(10万斤已签订合同),应为20万斤以上。
三.在种子上市期间,只有总代理商可根据推销需求向一级经销商和 以外的五寨地区其他销售点批发布货,一级经销商只允许自售, 甲方只向一级经销商提供10万斤货源,如需增量应向总代理处批 发,甲方不再给予供货,也不干预总代理向一级经销商批发种子 的数量及价格。
四.公司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以及不受朔州等周边县市的窜 货和低价倾销,一但发现公司将组织人员进行查处。乙方有责任 负责市场窜货及倾销调查监督和收集有关证据。
五.佣金提取:本总代理区域内(五寨地区)一级经销商所签合同数 量(10万斤)内每斤给总代理提取0.5元佣金,超出此数量全部 向总代理批发,由总代理自己确定,甲方不再干预价格也不再给予提取佣金。
六.在山西五寨地区当年总销量超过30万斤(不包括30万斤)超过 部分甲方给总代理商每斤1元返利。
七.公司对总代理实行批发价上货结算,不再给予返利和佣金提取(30 万斤以内)。甲方在销售期结束一月内一次性全部支付乙方此合同 中规定的佣金和返利。
八.总代理在做好自销的同时负责监督和协调本区域内其他销售商的 工作,并负责所售农户种植售后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与 公司反馈信息。
九.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此协议所立条款,如有违规将按有 关规定处罚。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即生效。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七
乙方(居间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委托采购居间合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与支付时间和方式
居间费用的受益人如下:
受益人姓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受益金额
居间费用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
三、责任条款:
2.支付居间费用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一旦支付给乙方指定受益人后,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居间费用将根据相应的、预先设定的各个独立受益人的居间费用分配安排来分发。居间费用的支付方式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执行。此支付命令应当在相关合同期内保持有效性,并适用买卖双方或他们的股东或他们的继承人和委托人做出的任何更新、延期、续签、增加或任何新协议;本居间费用保护责任将从合同开始或执行之日起,在合同期及其更新期内保持有效性。本协议是可转让的,其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各自的继承人、合法代表、受委托人或接任者有约束性和有效性。
四、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延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本居间合同之居间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通知丙方停止向甲方继续付款,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合同以主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煤炭购销合同)为前提,主合同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不成立,甲方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因丙方主体原因造成主合同无效,甲方亦不承担任何居间费用。
2.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被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由原告选择的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系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包括各居间)方各执壹份。各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最新销售合同实用篇八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三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四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七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10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