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

时间:2024-11-12 作者: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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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一

(1)酒店管理人员是指酒店管理员(主管)及其以上管理人员。分为店级管理人员、部门级管理人员和管理级管理(主管)人员。

a、店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b、部门级管理人员是指部门经理(主任)、部门副经理(副主任)、部门经理(主任)助理。

c、管理员级管理人员是指管理员、大堂副理及同级管理人员。

(3)酒店人力资源部是管理部门级管理人员和管理员级管理人员的职能部门。

(2)部门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总经理任免,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3)管理员级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由部门负责人任免,人力资源部备案。

(1)店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按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部门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3)考核分为任免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考核结束,实事求是地写出考核材料,作为管理人员晋升、留任、免职和奖惩的依据。

(1)管理人员调整工作按照'统筹兼顾,调剂余缺,知人善任,用其所长'的原则,按管理人员任免程序组织实施。

(2)管理人员因晋升、调离、辞职、退休、死亡的,职位空缺时,由总经理在酒店内选聘,或从人才市场招聘;调整或招聘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2)外派人员完成外派任务,酒店人力资源部按照不低于外派前的职务或岗位进行安排,部门经理级以上职务的外派人员,按任免程序由总经理聘任。

(3)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酒店视情况将其调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1)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后备管理人员选拔机制,加强后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2)酒店领导班子,应积极将优秀部门正职管理人员,作为店级后备人员的储备。

(3)对年纪轻、高学历、有知识、懂外语的优秀管理员级管理人员要积极培养,人力资源部在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向酒店总经理推荐,作为后备部门级管理人员的储备。

(4)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参加学习培训'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培养后备管理人员,扩大后备管理人员队伍。

(1)建立管理人员的奖励制度,鼓励管理人员中的先进人物发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政治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2)对管理人员违纪的处罚按照酒店《员工手册》办理,并按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具体组织实施。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二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三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1、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5、附记:无。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四

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办公室负责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奖罚。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要与依法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由委托单位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5)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3)职工本人有借阅、复印其本人健康档案的权利,单位领导和档案保管人不得拒绝职工借阅、复印其本人档案。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未成年工、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五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六

前厅部管理人员应当有能力应付各种情况,处理各种问题。他以前作为行李员、前台接待员、收银员、预订员等的经历为他提供了良好的培训基础,使其能够更好地理解员工、使用前厅设备、掌握客房情况、理解预算的制约、发现现场销售机会等。这些基本的经验,加上他在校期间学到的理论知识,为其管理技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学会“时间管理”

管理人员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而时间是有限的。很多管理人员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有干不完的工作,处理不完的事情,从早忙到晚,还是觉得有很多该做的事没做,工作缺乏效率。这是不会管理时间的表现,缺乏时间管理的意识和艺术。

前厅部事务繁杂,管理人员要对每天要做的事情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梳理和排序,并对有限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分配,这样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第一优先:先处理紧急而且重要的事情。

第二优先:不急,但很重要的事情。

第三优先:紧急,但不重要的事情。

第四优先:不急,又不重要的事情。

附:

管理时间的诀窍 

一天,讲师把一个空罐子放在桌上,接着他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些鹅卵石,这些石头正好可以放到罐子里去。讲师把鹅卵石放到罐子之后,问道:"你们看,这罐子装满了吗?"

"是!"学生们一起回答。

"是吗?"讲师笑着说。他接着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些碎石子,他把碎石子倒进罐子,摇了摇,又加进去一些,他问学生:"你们看,这罐子现在装满了吗?"

这一次学生回答得不敢太确定了:"可能没满。"

"很好!"讲师说完,又掏出一袋沙子。他倒进去后,又问学生:"现在你们说,这个罐子现在装满了吗?"

"没有。"这次学生们学乖了,他们很自信地回答。

"好极了!"讲师又拿出一大瓶水,他把水倒进罐子。

做完这些事,讲师严肃地问他的学生:"从刚才这些事情里,你们知道了什么重要道理?"

有个学生回答:"我们的工作无论多么紧张,日程排得多满,要是压缩一下,还能做更多的事。这件事是在阐述时间管理。"

讲师听了他的回答,点头微笑道:"答案是对的,但我要告诉你们的重要观念并不是这个。"讲师说着,稍微停顿了一下,他的目光扫视着全班同学。他说:"我想告诉你们的重要观念是,如果你刚开始不把鹅卵石放到罐子里,以后也许永远没有机会再把它放进去了。"

二、做好客情预测

三、管理技巧

对员工进行管理的艺术,不仅在于你掌握了多少管理学知识,还在于你有多少管理经验。管理专家们研究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管理学教科书会详细解释管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这里,我们介绍几个会帮助你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风格的概念。请注意,你决不是在模仿他人的管理风格!

形成自己的管理风格的第一步是看一看自己在酒店管理团队中的位置。作为前厅部经理,你被赋予一定的管理职责,同时,也被授予相应的管理权限。这些就是你参与管理、个人发展和在管理队伍中受到限制的领域。尽管这是对管理队伍一个简单化的总的看法,但它确实会帮助你理清思路。此时,你还需要反思一下你在该酒店中的职业发展目标。比如,向酒店总经理的目标迈进。你会明白酒店的哪些部门和岗位会给你表现才华、获取经验的机会。一旦你明确了你的“竞技场”和发展目标,你就可以决定如何带领部下努力工作,使酒店取得经营成功。

1. 技术启蒙 

1977年的5月我进了宿迁无线电厂。今天已极少有人知道这家厂, 但当时这家厂还是有些名气的,因为当时设计新产品技术队伍中有在文-革中遭解散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的校长,教导主任,系主任,各科教师。其中有中国的第一代电化学专家叶厚禺,第一代无人驾驶康拜因(拖拉机)的无线电控制设计者赵骥,第一代雷达设计师赵柏林,第一代无线电专家洪瑞楫,第一代飞机机械师龚维蒸,还有靠“自学成才”的60年代即是华电工程师的张世昌。这些人才,多是因政治运动,先被排挤到学校再被下放到宿迁。当时工厂设计的晶体管图示仪和集成电路测试仪以及微波测试仪器产品畅销全国。

张世昌老师家居图书馆,他太太是50年代的北大图书馆系毕业生。当时是县城图书馆馆员,星期天我去借书时,常看他一家都在图书馆院中读书,他看的杂志,书籍面非常广,比如象《化石》,《乐器制作》。我从小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但限于文学类,进工厂后,因工作需要也常借技术书看。受他的影响,我开始读《地理知识》《航空知识》《科学画报》《化石》《考古》《摘译》等五花八门的杂志。

2.三年寒窗 

大学的三个要素:名教授,图书馆,实验室。实际上电大仅具备了第一个。当时授课的大多是清华,北大老师。电大也成就一批名师,象教basic语言的谭浩强,教英文的郑培蒂被媒体评为全国最多学生的老师,他们走到哪里,都被优先照顾,因为到处都有他们的学生。电大是全国统一教材,统一上课,通过电视同步传到各地。由于还没有线电视,用无线接收。电视差转台常出故障,刮风下雨,天线摇摆,转播效果更差,屏幕上往往是雪花飘飘。一节课耽误了,就无法弥补,全靠自学。电大采取的是宽进严出,考试是全国统一试卷,考试地点是相对集中。我们是在地区市的淮阴。完全没有普通大学老师学生面对面的种种便利。

我的毕业设计是“rl-2微波漏能结构设计”那也是我们工厂实际研究设计的一个新产品。用来探测微波设备的微波泻漏能量。微波设备包括雷达,电视发射台等,超过30mw/cm3的微波对人体是有害的。在毕业设计答辩上,我从探测原理讲起,结合挂图介绍了主要器件传感器,又介绍了为将传感器上获得的讯号能在表头上显示出来,需放大电路和转换电路,这就是电路设计工程师的工作。另一方面,为了让电路板能放在合适的位置,也为了电路不受干扰,又为了传感器要有合适的形状便于手握,又因为是移动中使用的产品,特别要考虑防振设计,而这些就是电子产品的结构设计。我还重点介绍了产品中需要的一种材料:它即要能够被制成异型。又要能耐高温不变形,还要对微波无反射。为找到这种材料(氮化硼)所做的研究过程。我的报告受到了内行和外行的好评。

我之所以要比较详细的说这件事,是象这样真正的原创性的研究和设计是非常锻炼人的,也非常有挑战性,在我后来的20年研发工作这样的项目不多。事实上在很多it公司的研发部门也是如此,我见到的一家国内大公司的名校毕业生,津津有味的在做整机级测试,没人告诉他们,这不能算是研发。我的一个感觉是这些年来国内很多it大公司研发做的越来越浅,远不如80~90年代的企业。所以,整体上我们工业技术可能与发达国家比现在离得更远。当然有些公司除外象华为,中兴等。

3.十年磨一剑 

龚维蒸老师看我想真学技术,就对我说,要想学透一行,要花十年工夫。先用3年时间,将这一行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再用3年时间将这一行的书,文章全部找来读,了解这门技术的来龙去脉和当前的发展状况;再用3年时间选择其中薄弱分支进行研究,这样你就可以有所成就。

塑料因为可以设计成复杂零件,这特别考验一个人的三维空间想象能力。业界一直有两类设计师,一类是先设计个大概轮廓,再做一个手板,根据手板,再完善细节设计。另一类是完全想好细节,并用图纸完整表达,再去做手板,这种做法,改动会很小。但非常考验设计者的功力。我是一直坚持后者的做法。同理,做一个整机结构设计,首先要划装配图,没有精细的装配图就匆匆划零件图也注定会反复甚至翻船。

4. 男怕入错行

92年有个同事要到深圳去闯天下,我们做的音响这一行,在深圳薪水高很多。因为他是做电路设计的,我是做结构的,所以希望我和他一起去,这样就可以搭档做产品。我对他说,你还没做好准备,技术上你还要积累,而且这个行业现在我也不看好。结果是他去了,我没去。一年后的年底,他神采飞扬的'回来,请大家吃饭。说他月薪6千块。而我们那时月薪才1千块,结果是有一批人跟出去做音响。而我是准备转行了,再过2年后我也到了深圳,只是做了it业。后来那些同事碰面,都说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薪水几年没加。而我的薪水确实是年年在加。

这一次的人生转折,是一次正确的选择。我的大部分同事还在国企里面耗着,有时看到他们面带菜色,就知道他们的处境。成功的转折来自于对社会,行业,自身的了解和极积的准备,来自于忧患意识,这样才能抓住时机。

5. 化蛹为蝶

我认为中国的it企业之所以没有成功的掌握深层次技术与其r&d的组成人员来源有关,他们差不多都是学计算机的新大学生。很多公司靠这批没有工厂制程的新人做板级研发时,遭遇了失败而在研发路上缩了回去。当时有大批的成熟电子工程师,他们没有及时的向计算机行业转移,是国家的损失也是他们个人的损失。因为实际上除了软件工程师,其它象硬件,测试,结构,品质工程师,他们都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如果有一批人转了过来,再加上新大学生计算机知识的优势,至少中国的pc的板级研发有的跟台湾一拼。今天说这些,确实是过时,但在it目前又一轮的技术变革面前会有借鉴之处。

6. 激-情岁月

那时候it公司头上有许多光环,在it公司工作是时尚,先进,高薪,有前途的象征,公司又是军方和省市政府投资的公司,总裁又极富鼓动力。公司在高速扩充中,尤其是销售人员,很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就做了负责一个省的销售公司经理。大家都热血沸腾,希望能成就一番事业。别说我们,就是国家科技部朱丽兰到南京时,开始不愿意到公司来参观,在市领导的劝说下,才答应来10分钟,来了也不愿坐,想看一下新品陈列室就走,结果总裁才介绍了5分钟,就把她吸引得坐了下来,一直听了40多分钟。

研发中心相对独立实际上是一个有普遍意义的举措,因为不论是薪资待遇,工作模式,管理模式和研发人员特质都与公司其它部门人员不同,我看到有的公司在将窗户封闭的房子里做研发,大好新鲜空气被隔在窗外,进出要过安捡门。看到这些,更感到要好好交流各自经验和感受。

为了确保成功,也为了满足大家跃跃欲试的心情,我们成立3个主板设计组,设计同一块主板,我们根据能获得的技术支持资源,决定做via mvp4 chipset 支持100外频主板。同时,我们还安排了10/100mhz自适应lan card和56k modem card的设计以及10/100mhz自适应16port hub的设计,我们采用的主芯片都是芯片厂商刚刚推出的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在研发中心副总的位上我自然比别人要多研究新产品的管理方法,而不是陷入技术细节之中。我制定了一系列的研发流程,包括一些子研发流程,例如,pcb layout流程,测试流程;也建立了非常open的技术研讨会制度;对每个产品都定了schedule,每周update一次,因为新手比较多,我特别注意了过程管理,在每一个研发阶段都会举行技术评审会。

7. 走入海尔

在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有时不是你不想稳定,是企业做着做着就不行了,你不得不做新的选择。1998年国家规定军队不准经商,在军队彻资,集团人事变更,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影响下,公司从全国性的大公司收缩成地方性的小公司,研发中心难以为续,宣布解散。我面临新的选择。这时国内有很多家电企业想进入it业。经过几年的it产品研发,我对it产品有了一定的技术和市场感觉。我给tcl李东生,海尔张瑞敏,康佳陈伟荣,新科秦志尚,创惟黄宏生分别写了mail 和fax。海尔回复最快,结果是在深圳成立了深圳海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我们重新招聘了员工,这实际上是一个design house 有25人。 海尔集团总裁杨绵绵兼总经理,我为常务副总经理,我在同创的同事杨宏春为副总经理。

这两个产品研发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先做最简功能推上市,然后再进一步做成系列产品,即一次规划,分次实现;一种意见是,一次规划,一次到位,能够一鸣惊人。我的想法是前一种。杨宏春和集团的计算机公司技术主管的想法是后一种,鉴于计算机公司实际上是我们的客户,也考虑海尔付得起这个学费,我同意按他们的想法做。结果由于技术上要解决的问题太多,产品上市一再推迟。

海尔有个“8号会”,即每月的8号,集团的经理级以上的干部会,大家天南海北的集中到青岛,地点在总部的海尔大学的阶梯形教室,开会时用多个投影仪,每人坐位上有麦克风。一般会上有三个内容,第一部分是各生产公司,销售公司的营业额排名,有准备好的报表,时间10几分钟;第二部分是重点,是案例讨论,案例有专人准备。用录象,录音客观反映这一个月发生在某个生产,技术,销售环节的一件事。然后讨论这件事的全过程,哪个环节做的对,哪个环节做的不对,对在那里,错在那里,怎样改善,这个案例重点放在管理层面,避开技术细节,以让大家均可参与。讨论由张瑞敏自己主持,这个时候,特别能体现张瑞敏的视角独到之处,体现他的逻辑能力,洞察力和把坏事变为好事的能力。

8. 学历 能力 绩效

这里我抄一个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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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代表过去,只有学习力才能代表将来

这下子博士更是差点昏倒:不会吧,到了一个江湖高手集中的地方?想着, 想着, 博士生也内急了。这个池塘两边有围墙,要到对面厕所非得绕十分钟的路,而回单位上又太远,怎么办?博士生也不愿意去问两位所长,憋了半天后,也起身往水中跨:我就不信大学毕业生能过的水面,我博士生不能过。只听到 “噗咚” 的一声,博士生栽到了水里面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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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人脉关系

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人脉关系因该说是自然形成的,互相间觉得比较投缘,就多了一些来往,各自工作中碰到技术问题,也可以交流一下。因为工作了20年,走过几家公司,各种知识背景的人都认识一些。每一次的工作变更,我都会把工作交代的清清楚楚,好聚好散,也使我有比较多的人脉关系,这给后来的工作带来很多方便。也有些人并没共过事,仅一面之交,但也为今后留下了某种机缘。

10. 台资企业

上个世纪末,大型台资it企业纷纷投资长三角地区,特别是在苏州地区。台湾主板厂abit公司也又一次布局大陆。他们找到了我,希望我去帮abit筹建和管理abit大陆研发中心,这缘于前几年在技术业务来往中建立的人脉关系和相互的了解。我想有几件事给他们留了印象:有一次是他们供给我公司的产品有品质问题,我一层层追踪得不到结果的时候,打了很多电话,得到了他们研发处长的家庭电话,打过去,终于联系上了,得到了明确的答案。那天是中秋节。我不是不知道公事一般不打家庭电话,但是做事突破常规,才能做成别人做不成的事。还有一次是一个项目的论证会,当报告者在报效益评估数据卡壳时,我报出一连串数据,帮助解了围。另外是他们看到我们的团队人员工作时的活力和我们的工程师与他们的工程师有冲突时我的客观处理态度。

大型台资it企业在台湾都是股市上市公司,他们一般都已经过了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经营上比较平稳,不是那么急功近利,特别是在遵守政府法规,对员工的薪资福利方面是“明码标价”很规范的,包括对新来的员工和流失的员工,做的够人性化。不象在大陆,即使有些名气的一些公司做的也很不规范。

11.建立规则

我们很难说有些行为准则一定是对的,事实上行为准则是根据公司的状况的一种选择和正确的运用。是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一种平衡。我始终认为,没有最好的管理只有最合适的管理,在a公司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不一定在b公司有效,因为背景条件不同。

比如采用“团队合作”或“个人英雄”的做法。面对一个技术难题,在基本上都是新手的team中,我们一定会多用“团队合作”,先大家讨论分析再debug的做法,依靠大家的智能来解决问题。而对一个成熟工程师,我们多会用“个人英雄”的做法,因为可能对他来说,你还没讨论完,他已经搞定了,在这一阶段靠的是个人的力量。而后续,我们还是“团队合作”的思路,会要求他写出debug的思路和方法,以做技术传承。有的工程师不愿意写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否决项。不愿意做技术传承的工程师,不能在这个中心工作,这就是我们的一个“天条”。

12.管理方法

管理有4个境界,最高境界是“无为而治”用现在的语言就是建立“学习型组织”,到达这个境界的团队已经高度成熟,会自我调节以适应外部的变化达成目标。 第2境界是用电子和网络的手段,制定一系列流程,规则,方法让员工在既定的轨道里运行,使得团队不会出大问题。第3境界是仅有粗糙的,不俱备可执行细节的规章制度,执行起来需要个人比较大的弹性发挥才能做事或经常需要请示上司才能做事。第4境界是仅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也被束之高阁,老板发号施令,公司员工基本上看老板脸色行事。这种公司中阶层人员善于揣摩上司的心态,适时调整数据,弹性解释事实;基层员工大多心存“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弹性作业。

管理靠流程,规则,方法这是管理的科学性一面,但管理还要面对人,而人的思想是千变万化的,要选择一种他能接受的方式去沟通,这就需要管理艺术。一个团队需要的这种管理艺术越少越好,如果每一个人都能直面事实,不要考虑“面子”,个人利益,为什么还要艺术呢?所以“直面事实”是我们的终极追求。

管理靠方法,才能少出错误,我们的软件工程师有时一天update几次程序,可往往最后的一次更改,不是在上一次的程序上,错改到上上次的程序上,这是缺少版本号的管理。借助一些规范化的表格,比如设计文件list,debug分析纪录list,试生产check list,测试项目list,测试表格等也会保证所做工作不被遗漏。

13. 技术传承

当没有其它激励时,几乎任何一个人都是,当他总是在向别人分享他的知识,而得不到别人的知识反馈,慢慢地他会停止这个行为 。所以技术传承要做的好,就要保证技术双向传播,技术共享,各取所需,共同提高。

*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 

* 有几种方法可买到此书?(应该有10 种以上方法,你能想到几种呢?) 

* 各种方法需要的时间为多少? 

* 各种方法钱的花费为多少? 

* 对各种方法,先用哪种,后用哪种?

* 哪种方法综合效果最好? 

* 当买不到书时,有何变通方法? 

这是一件工作中的小事,但良好的习惯靠平时养成。做任何事,当你能够理性地去进行分析,往往就成功了一半,相反,则埋下了失败的因子。有时,即使是成功了,也是一种运气而已。再举例。

14. 怎样留人

a) 生理需求包括食物温暖住所; 

b) 安全需求稳定的环境工作人身安全;

c) 社会需求亲情友情爱情; 

d) 尊重需求自我意识增强需要别人的尊重; 

e) 自我需求要求自我实现有独立的精神和人格对事物有深刻的认识力。 

自我需求就是一种最好的激励。怎样使得大家有工作激-情,我的体会是首先要从招聘开始。多年的经验表明。如果一个人做他喜欢做的事,可以省掉很多管理上的要求。他的进步也会很快。我的副手李兴中就是,从中学开始就喜欢电子和计算机有很多知识和动手能力是在工作前就具备了。上班在做设计,下了班休息一下,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研究计算机技术,工作的内容就是他的爱好。所以选择“做我所爱,爱我所做”的人是最合适的。可是,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大多数人还是为了生存,或者说是为了生存的好一点,才来做it。象本人就是,完全就是为了家庭和孩子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水准。虽然也很勤奋的工作,但我的感觉和李兴中是不一样的,我是靠对一种家庭和职业的责任在支撑。

15. 两岸的工程师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变革的时期,整个社会显得浮躁。大陆的青年工程师已极少有人愿意“十年磨一剑”。往往做了一年项目助手,第二年就想做主要角色,第三年就要做leader。而且一旦达不到个人目标就频繁跳槽,致使成不了真正的技术精深的专家。而台湾的青年工程师即便是一个普通的测试职位也往往愿意一做十年不改行,成为专家级的工程师。

16. 吃亏是福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除煤矿企业以外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提供技术服务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准则,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

第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第二十二条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第二十六条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

第三十五条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二)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情况;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及结果公布情况;

(七)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告知情况;

(八)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危害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从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等工作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并对其检测、评价的结果负责。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及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了解有关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资料,采集有关样品;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职业危害防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十四条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五)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报告和公布的。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

第四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六)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八)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

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

(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四)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

(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危害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已经对从业人员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危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所规定的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未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的其他有关事项,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董事会经行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二)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四)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其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票,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十五条在股份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6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6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参照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九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

通过参加股份公司安环管理部组织的《化学品管理基础》、《化学品安全仓储管理》内容的培训,让辽阳公司相干人员对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此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聘请专家为我们简短意赅的介绍了关于化学品管理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同时对法律法规中重点的内容进行了讲授。

《化学品管理基础》培训中,沈老师对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五类化学品相干法律法规进行了介绍,并对重点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授,对每种化学品在管理中的合规要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化学品安全仓储管理》培训中,从危险化学品仓储的相干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征求意见稿)》、危化品合规供应商的挑选及危化品仓储日常管理要点四个方面讲授了危险化学品仓储的管理。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的内容进行对照讲授,通过内容的修订,可以看出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力度的逐渐加强。最后,讲授了危化品仓储管理重点和常见隐患,对照公司日常的危化品仓储管理,很容易找到差距和不足,对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进一步提升公司危化品仓储管理水平十分成心义。

通过学习发觉,公司在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仓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辨识是目前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通过培训,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标准要求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对于纠正由于相干的法律法规掌控不全面,造成公司化学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义重大。同时,日常缺少对危化品仓库保管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包括危险化学品种类、化学性质、储备条件及如何合规储备等内容。还需完善危化品库房的相干制度、各类安全标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储存管理。

针对为期两天的培训,结合公司实际情形,意识到了差距,也看到了不足,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下一步将组织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小组,定期组织危化品仓储及使用进程的专项检查,查找管理上的不足与差距,并针对问题明确责任人,制定落实整改计划,努力将公司的危化品管理水平提升一个台阶。

安环部会将此次培训的内容分享给全部员工,并要求相干部门进一步组织学习,增进公司全员安全法律意识的连续提升,保证员工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坚决杜绝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产生。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根据上级公司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安全员是公司级的管理人员,执行24小时现场轮流带班制度,随同职工共同下井、升井。

2、每班要有一名单位管理人员(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在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带班作业(班组长要随同职工共同下井、升井)。

3、各单位要排出管理人员带班表,按时(每月18日前)报生产安全处和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在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禁脱岗。

5、相关部门的人员要不定期的抽查带班作业情况。

6、做好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二

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书,为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各施工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使项目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各班组共同为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

二、考核人:项目经理。

三、考核期:每月。

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适时给予奖罚兑现。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三

本制度规定了运输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运输人员档案管理。

(1)公司事物管理员负责对车辆各种技术资料的保管。

(2)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人员及车辆证件复印件及监督证件的有效性。

(3)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随身携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4)车辆主驾负责保管责任车辆的随车证件,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1)人员管理,运输人员的招聘由销售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初选,经公司级培训合格后进入销售部试用,经试用及部门培训合格送各相关部门学习取证后方可正式上岗。

(2)经公司培训取得相关证件者,必须与公司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内离开公司时,企业有权扣回相关证件的取证费用及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驾驶员分为机动驾驶员、、主车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实行逐级晋升。

(5)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各自持有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保持证件有效完好。

(6)各岗位人员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扣证或证件失落,无证期间公司发给300元/月基本工资;如因企业原因造成扣证,扣证期间发给500元/月基本工资;以上两种情况均要求无证人员服从公司安排,另发工资按新安排岗位核发;不服从公司安排不发给基本工资并作旷工处理直至开除。

(7)车辆档案管理。

(8)在车辆购进上牌,所有手续办理结束后,经办人及时将所有资料转交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保管。

(9)新车上牌结束后,经办人将车辆运行所需的所有证件移交给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根据证件将数据证号等记入“车辆档案”,并将证件复印件存档。

(10)车辆管理员在证件复印存档后,将证件原件、随车工具等交于指定主驾司机且应有交接手续。

(11)车辆驾驶员保管随车证件正本,并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完好、清洁。

(12)车辆管理员保管车辆证件的复印件,监督证件的有效性,对即将到期的证件提醒相关责任人,公告栏予以公布。

(13)出现下列情况由车辆责任人负担损失:。

a、因保管不当造成证件失落。

b、证件失落未及时上报造成罚款或其它责任事故。

c、证件过期失效造成罚款或其它处罚。

(14)危险品高速通行证由车辆管理员到相关部门开具,并保证其有效性。

(15)车辆所有证件的移交必须有相关“证件移交记录”。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四

为加强科室管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掌握,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科室正职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4次,带班下井不少于10次,其他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次数不少于18次。

1、掌握井下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井下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回检查力度,现场指挥安全生产。

2、检查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积极组织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挡手问题。

3、带班下井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产撤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和治理。

4、井下发生事故后,带班管理人员要盯在现场,协助矿有关部门对事故的救援和处理。

1、各单位每旬要制定管理人员带班下井计划,矿调度根据计划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带班情况。

2、带班管理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带班下井考核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开会、公出等为借口回避带班下井。

3、带班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在下井后、工作中、出井前在工作现场向矿调度室进行三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姓名、入井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

4、建立健全科室管理人员带班上岗台帐,逐班记录;安监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并进行考核。

1、带班下井将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作为经济奖罚、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因公暂不能带班下井,本人当月超额或奖金按50%支付,但必须经分管矿长和生产矿长批示。

3、带班上岗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带班天数上岗(夜班带班天数不少于3天),缺一次,扣罚500元。

4、带班上岗的管理人员,必须与员工同下同上,未经生产调度和矿领导批准,不得提前出井,未经批准提前出井的,当月发现一次,扣罚300元;再次发现,扣罚500元;发现三次以上给予行政处分。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五

3、维修在线不良品、确认不良物料,处理在线异常问题;整理不良数据,提出改善建议;。

4、辅导在线检验人员的技能学习,确认培训效果;。

5、配合工程师开展质量改善措施、工程变更的落实。

6、跟进ec、产品返工的落实效果。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六

4.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责任、组织、制度、防范”制度四落实;。

5.加强工人有关安全教育,全面履行安全职责;。

7.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现场管理中存在的各项不安全因素的及时整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七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50元/次,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2、对分管范围内由于中层干部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一般事故罚50元/次,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并参与分管范围内的事故追查,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在现场发现的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组织、安排落实处理的,如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罚100元/次,重伤事故罚2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4、在现场发现的不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向有关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落实处理而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盯在现场立即组织处理或当班未处理完不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就离开的,罚10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6、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对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所反映的不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对待,给予明确答复,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落实处理,否则按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8、对自己在现场发现的“三违”现象及人员不制止,不处理的,罚款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9、不得为业务部门追究的安全事故责任者说情、打招呼,违者报矿处理。

10、必须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办公会议,并对本身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部署,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次。

1、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的一般安全事故罚3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由矿研究处理。

2、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验收;同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否则,罚5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业务部门主管,因自己或下属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罚30元/次,对造成一般事故的罚50元/次,造成重伤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5、在井下发现“三违”现象及人员,要立即给予制止,提出处罚意见交安检站执行,并向违章者所在单位领导通报。否则,罚款30元/次,造成事故的,由安全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6、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7、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罚30元/次;造成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大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8、业务部门追查事故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罚款100元/次。

9、业务部门不派人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的,罚部门主管50元/次;指派的人员不听安排或无故不参加的,罚责任者50元/次。

10、每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矿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按措施要求对该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符合规定的由工程部签发开工合格证方可开工。工程部不组织,罚100元/次;有关部门不派人参加的罚100元/人次;不符合开工条件而强行开工的罚同意开工者20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降一档工资。

11、政工部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培训或有关部门不参加的,对责任单位和主管罚100元。

1、严于职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如失职,不坚持原则,发现一次罚50元;由自身原因当月出现三次及以上者,降一级工资。

2、对业务部门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安排落实处理。不落实处理的罚50元/次,造成一般事故的罚100元/次,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3、深入井下及时查找自身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如对自己辖区内存在的不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4、违章指挥或对工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不加制止,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措施的编制在安全上要有针对性,并做到字迹清晰、图文并茂;每份措施必须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没措施严禁安排开工。对未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签字的职工,严禁安排参与施工。否则,对责任者罚50元/次,“规程、措施”签字依据,及时送一份到安检站,否则,每份罚20元,并限期送达。

6、对本单位的“三违”人员不得纵容、包庇,更不得干扰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查处,必须积极协助业务科室对“三违”人员的追查,否则,罚责任者200元/次,并追究领导责任。

7、主管负责人和技术员必须参加矿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当班处理不完的,现场移交下一班处理,并把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有关业务科室和矿分管领导,否则,罚责任者50元/次。

8、安排无证人员担任特殊岗位工作的罚50元/次。

9、负责人、书记对调入本区(队)实习期未满的工人必须签订师徒合同。不订的,罚负责人、书记各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降一级工资。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八

1.根据总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及营业部的财务管理规定,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复核会计凭证,办理资金调拨,审批所有业务的付款手续。

2.负责员工工资、奖金、补贴的发放,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

3.负责财务监管工作,确保财务状况安全。

4.按照总公司、营业部的财务制度及领导批示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在业务上对会计、出纳岗位有指导职能:

5、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管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它货币资金明细账;。

6、确保库存现金、外币,定期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7、做好财务出纳资料的整理的归档,对财务数据和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8、定期按公司要求进行资产清查、仓库核查。

管理人员的教育方法(热门19篇)篇十九

1、服从营销总监及业务副总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项目的前期市调。

3、根据《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及项目具体情况,编制《项目销售计划书》。

4、编制培训资料,组织销售人员上岗培训。

5、负责售楼处需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工作衔接。

6、定期向销售总监和策划部反馈销售信息。

7、制定阶段销售计划。

8、编制培训资料,组织销售人员上岗培训。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3、汇总客户来访登记表,对销售状况作出分析,及时提交策划部。

4、督促销售人员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登记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负责售楼处需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工作衔接。

6、负责客户档案保管工作。

7、定期向销售总监和策划部反馈销售信息。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负责售楼处日常工作。

2、汇总客户来访登记表,对销售状况作出分析,及时提交策划部。

3、督促销售人员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登记以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4、负责客户档案保管工作。

1、服从专案经理安排,协助专案经理做好售楼处日常工作。

2、协助专案经理做好前期市调工作。

3、协助专案经理做好销售人员的上岗培训。

4、协助销售人员和见习销售人员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5、收取销售人员和见习销售人员填写的客户来访登记表,汇总交女专。

6、负责客户档案的建立工作。

1、服从专案经理、女专、组长安排做好楼盘销售工作。

2、做好项目前期市调和定期市调工作。

3、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交组长。

4、协助开发商办理银行按揭、登记等手续及尾款收取等工作。

5、及时反馈销售信息,及时向专案经理、组长反映销售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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