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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一
首先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就活动的开展作出了具体安排,按照上级各部门的通知精神,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公司领导小组由安全处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建立健全监督、监管体系,明确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管理,抓点带面,保证安全活动开展富有成效。让广大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认识转变为高度警惕融汇到日常的生产工作当中,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人人要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了全方位的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观看安全教育的视频供全体员工学习,有效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对《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文件在全公司大力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期间,公司各单位在现场悬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横幅和标语。
根据文件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公司也组织了相应的检查。本次安全月期间公司积极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管理,通过安全大检查、三级安全隐患检查、班前班后安全会等工作,查找问题,消除隐患,随查随纠,立即整改,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通过这次活动的督促给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对国家、公司相关文件的认真学习,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确保三条生产线及仓库的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月虽然短暂,不能让安全生产月“一阵风”似的随风而逝。我们不仅要温习、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抓好安全体系建设,还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始终保持安全管理的“韧性”、新鲜度和实用性,让“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理念实实在在地“接地气”、“入骨髓”,成为公司永久守住安全“红线”的催化剂和动力之源。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二
1、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
2、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
3、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
4、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
5、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企业承包、劳务分包行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全年年累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4次,涉及到建筑工地25个,施工企业13家,监理企业6家,检查工程单项目180个,共签发补充材料通知单10份,责成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召开例会4次,全县通报批评违章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处罚施工企业0家。
二、“三宝、四口”防护方面到位,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安全帽配带率为10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率100%,绝大部建筑外脚手架都设置好密目式安全网,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的安全防护比上年度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筑工地深基坑开挖、施工电用管理也基本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四是所有在建工程均有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基本上能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五是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均有方案且有备案。全年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本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要求,全年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全年建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例,安全投诉案件0例。全县大部分工程已不用木质外脚手架而逐步按规定使用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得到明显提高。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从全县看,当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比较低,文明施工水平不高,许多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单位仍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系统、模板支掌的拆装仍未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施工一线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尚不到位。这些工作是下步专项整治的对象。
(二)部分监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仍有重质量、轻安全的监管方式,没有认真实行监理职责,机构不健全,人员到位率低等。
(三)部分业主依法建设意识差。有些工程无基础勘察就进行设计,未经审图就进行施工,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保证。竣工验收不依法依规进行,或验收后不及时备案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今年由于我县新建工程较多,覆盖面广,涉及全县多个乡镇。加上质安站监督人员少,力度弱、措施少。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被动,没有有效的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使得个别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一)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工程报建报监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是抓好施工图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政府工程,私人投资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属监管范围都要依法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两道关。一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施工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素质及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建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控制事故多发的源头。重点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现场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针对存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按照“四个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管理范围内。
(三)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各项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逐步将建筑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程保障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二是坚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因地制宜搞好农民工培训,实施万名农民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xx年12月15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三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平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根据县建设局《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宁建[]48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巩固去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如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份,根据市建委甬建发[]163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8月份,开展了防暑降温、防讯防台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的专项整治;9月份,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建设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89号)文件要求,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10月份,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11月份,根据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55号)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根据站工作安排,对全县监理企业质量安全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站累计检查109个在建工程,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9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336条,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创新形式重实效,抓好“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根据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46号)文件,我站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于6月14日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咨询日活动,展出宣传图板16块,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发动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举办安全监督业务培训班,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自觉性;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示范工地参观学习活动。在6月23日,与市建委联合成功举办了全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我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300多人参加的现场观摩会,学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管理经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第二季度的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在建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5、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狠抓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建立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提高一线民工的施工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注重关键岗位人员素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二批“三类人员”延期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是贯彻落实新政策、新法规、新技术,加强对我县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创建农民工学校33所,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参培人员达1060人,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保障。
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季节以及施工高峰期,我站均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部署,及时向施工企业发送安全预警信息,累计发送安全预警信息3000余条,起到了防范安全事故目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高温防暑、防讯防台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不够。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然认识不足,自身没有真正重视安全,没有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深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和要求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健全,防范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对已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不坚决,处理不严格。还有不少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施工现场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3、施工安全没有安全技术支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已严重弱化,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程序不规范,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工地未组织专家论证和送我站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实施,且在实施环节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乏相应监控措施。
4、企业和项目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真正满足安全生产管理需要,主要问题是不能到岗到位,在职安全员不但数量不足,而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安全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已制约我县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利于我县建筑业安全发展。
5、部分监理对安全监工作不重视,监理行为不规范,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对部分施工重点环节,旁站监理缺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
20xx年,我站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逐步完善工作措施,重点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以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使安全工作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在完善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特别要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高处作业、触电、支模架坍塌、机械伤害、火灾等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一要加强督查巡查,做到“真整、真治”;二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三要建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脚手架(包含模板支撑体系)所用材料及配件的安全管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登记和动态监控,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继续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力度,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装、检测、验收、登记备案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部166号令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强化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告知、检测和备案登记工作,对未履行安装告知、未经检测合格或者不能网上备案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予以停用,以确保我县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均安全使用条件。
4、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安全离不开技术保障,需要安全技术保驾护航,需要大量安全人才予以监督实施。因此,明年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帮助施工企业大力培养安全人才,壮大安全技术队伍和丰富人才贮备,以适应建筑安全工作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
5、强化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一方面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强化监理安全行为监督,着重对监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以促使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发挥监理应有作用。
6、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行政处罚为核心,以重点监控和安全生产巡查为主要手段,依照法律程序,对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使企业支付高昂的违法成本,让企业违法被处罚后,感觉“疼”,同时给予不良行为上网公示、曝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四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徐州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勘探单位:江苏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层次:
开、竣工日期:
安全监督证号:
1、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3、施工员:
4、安全员:
5、技术员:
6、质检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职责: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将事故情况的应急内容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负责整个计划的全面指挥、全面实施。对现场临时计划采取的应急措施,有最终的安全措施权。
副组长职责:组长不在时代行使组长职责。组长在时,负责通讯,协助工作,参与组织制定救援措施并实施。
组员职责:全面负责救援人员的调动和救援工作的实施参加制定救援措施并实施救护。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及时将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现场信息反馈给应急领导,为下一步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依据,并对风险重新评价,纠正整改、制定新的风险控制措施。
1、由组长向集团公司及有关医疗抢救部门报告。
2、由副组长负责维护现场抢救、自救并联系外援单位或人员(医院、消防等)。
3、由负责在项目部接车、接人。
4、由负责现场急救措施的落实、人员安排以及具体救援方案实施。
5、由负责组织后勤保障,保证物质、费用需要。
1、应急直拨电话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盗警)
在拨打“120”“119”“110”电话通话中,要讲清楚伤者的伤情、伤害性质、受伤人或起火的性质、部位。等到救护车或救火车的地点,以及联系电话、联系人等情况。
2、集团应急领导小组电话:
3、应急服务车辆:司机:
4、项目部急救药材、单架、灭火器材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风路东侧
徐州中心医院
徐州中医院
应组织全体员工学习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工程开工前将应急求援预案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如:黑板报、宣传栏)公示,告之现场全体员工。
①物体打击、
②车辆伤害、
③机械伤害、
④起重伤害、
⑤触电、
⑥火灾、
⑦高处坠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求援小组应及时响应,启动项目部制定的应急求援预案计划,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利用最快速的通讯方式联系急救中心,并及时将事故伤亡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保护好事故现场,不故意拖延不报,服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项目部应在十分钟内上报集团公司指挥中心,公司应急救援小组立即启动救援预案,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指挥、调查、做好善后工作。
4、事故应急救援结束,项目部应急求援小组应项目工程全部保护用品,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进行及时纠正整改,稳定施工人员的情绪,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
5、对原有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进行重新评估,制定出减少事故风险的控制措施,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1、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按照“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治疗,安排好护理人员。
2、急救原则:先救命,后治疗或根据医院急救原则,全力抢救。
3、现场抢救步骤:将伤员先抢救出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止血,一般包扎,稳定伤员情绪。
4、急救中心救护车到后,应立即接医嘱做好伤员的搬运,协助医生做好现场救助工作。
①固定断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拐杖、硬纸板等。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错位为准。
②脊柱骨折或颈部骨折时,除非是特殊情况如室内失火,否则应让其留在原地,等待携有医疗器械的医务人员来搬运。
③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伤者的头部须放正,两旁可用沙袋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①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若属于心原性休克,同时伴有心率衰竭,气息不能平卧时,可采用半卧。注意保暖(或降温)和安静,尽量不要搬运伤者。如需搬运时,动作要轻。
②吸氧气和保持呼吸道通畅,用鼻导管或面罩给氧。
③立即与医务工作者联系,请医生治疗。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伤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90﹪氯化钠溶液)冲洗伤口,在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的包扎。
②压迫带止血积压法:严重出血时使用,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时临时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比伤口靠近心脏更紧部位动脉跳动处(即止血点)。只要位置找的准,这种方法能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体上通常有止血点8处:一般来讲,上臂动脉、大腿动脉、挠骨动脉中较常用。上臂动脉:用四个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压向臂骨;大腿动脉:用手掌的根部压住大腿中央稍偏上点的内侧;挠骨动脉:用三个手指压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本应急救援预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实施,工程竣工完工后结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五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x月 x日起开工至 年 x 月x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团风 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责任人: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六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施工方承建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负责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市和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规。
乡政府印章:
施工单位印章:
乡政府法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七
甲方:调兵山市新发非开挖报务处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将顶管施工土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价格、支付方式
1、工程名称:调兵山燃料乙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管网顶管施工土方工程。
2、承包范围:顶管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坑开挖后修整,协助坑内设备安装调试,坑内降水,顶进管内土方挖掘、清运等工作。
3、承包方式:包工
4、承包价格及支付:定额发包。按顶管顶进距离每米200元定额。工程总价以实际顶进有效米数为准。每100米结算一次。
二、工程施工期限:
自2018年 月 日起开工至 2018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方提供顶管施工管线具体位置,甲方负责技术交底和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甲方负责指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场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及对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实施监督和检查。乙方必需听从甲方按排。保证顶管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及行业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定。
3、甲方为乙方指定场地、电源及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勘察现场: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必须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5、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必须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经有关单位检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7、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并承担其的安全性能的责任。
8、全面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仅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全面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和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9、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作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和规范化作业,保证施工环境优良,材料堆码整齐,标识清晰,施工场地平整无积水,布置规范。工程完工应保持现场清洁,达不到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言稿篇八
篇一:2015年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格蓝云天名苑一期项目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报告
大亚湾区安委办:
一、落实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责任 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兆珅经理带队担任组长,安全主管李建华担任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杨菊根、安全员陈恒山、陈德勇、各栋号工长为成员,负责这次对我公司施工的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隐患排查
(一)脚手架拆除
悬挑式扣件钢管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拆除,符合建设部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拆除前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杆、支撑体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尽其责严格按方案中规定的技术措施,检查监督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拆除顺序应逐层由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所有连墙件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后再拆脚手架。拆除悬挑脚手架时,地面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查隐患,堵漏洞,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现场临时用电
各项目施工采用tn-s系统,各项目部结合现场施工用电实际所需要进行布线、配电。各项目部编制的《施工安全用电专项方案》包括了各阶段用电量负荷计算,配电线路的埋设、总配电箱及分配电箱设置,照明用电、现场用电安全保护措施及现场施工人员施工用电交底等内容。各项目施工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大小配电箱、开关箱均符合标准,开关箱设置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电箱均有防雨措施,电箱维修及时做好电工维修记录。
(三)塔吊、施工电梯
字交底并备案;司机、指挥人员也进行了有针对性操作前安全交底。
(四)消防安全
对各班组签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划分消防岗位责任区,还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消防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在安全通道口和易出现明火的位置都放置灭火器;施工动火时,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看火。
(五)现场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每天有人清扫,路面铺设硬覆盖。出场车辆在出门前用高压水枪冲洗车身,防止将泥沙带出现场污染马路。现场警示标志齐全。场地卫生有专人负责打扫,污水、垃圾及时排放和外运。施工现场的料具及构件按品种、分规格堆放;现场的钢筋加工场围挡按施工现场区域进行划分。
(六)办公区、生活区卫生、防火
施工现场采取三区分离,在宿舍门口设置宿舍管理制度并在走道处悬挂灭火器,宿舍、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打扫,生活污水、垃圾及时排放和外运;工人离开宿舍后电工负责拉闸停电,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易燃物品,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罚款。
(七)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我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现场参建人员持证上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证件严格管理,原证件和复印件必须留相关部门存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公司要求各项目部将继续深入推进安全产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了“四定”措施,(即: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验收人。)并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力度,杜绝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xxxxxx工程项目部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领导机构,检查组由工程部经理陈行奎、质量进度监察员王伟,成员由有项目部徐仁勇、张埸等有关同志组成。
二、检查范围:在建项目的xxxxxx工程项目现场及生活、辅助设施等。
三、检查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开展防范重、特大施工事故工作情况。
3、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查出事故隐患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和落实整改情况;(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也要堆放整齐,但很多的施工工地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建筑垃圾也乱堆,没有设置安全通道,一旦发生事故,建筑工人很难疏散。
(二)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施工现场分电箱漏电保护器没有使用空气开关。
(三)安全管理: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针对以上问题,我公司通过培训、会议、座谈等手段,广泛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对不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的部位要求整改,各工地整改完毕后,我公司检查组又对各工地进行了复查,在复查中我们还要求加大对施工工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防护意识。
五、今后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二)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项目部:
年 月 日
根据《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锦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城建局和城改局相关人员从10月8日开始,对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施工现场等方式,重点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脏乱”整治及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检查5个在建项目,12个单体工程。涉及5个建设单位、4个监理公司、12个施工企业。检查中共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12份,本次检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62项。其中,涉及安全管理方面有45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有10项,安全资料管理有5项;监理履行安全职责方面有2项。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1.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欠缺。
2.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存在安全员或项目经理不到位现象;很多工程项目未配置设备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无证上岗。
4.现场施工人员存在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等违章行为。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安全防护、吊篮高处作业等检查验收不到位;对项目部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审批流于形式,个别存在未履行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现象。
2.部分工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点不足,防护不严密。
3.部分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口防护设施不到位、不规范;钢筋加工场地防护不到位,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4.部分工程施工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电器配置、三级配电保护、线路敷设、用电标识等不符合要求。
5.部分施工现场排水系统不到位;主要通道不硬化;各类建筑材料堆放未采取分类、分规格堆放,堆放高度超标准要求;垃圾未集中分类堆放,不及时清理;现场道路、所存土方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不规范,缺少吸烟处饮水处、班前活动场所、技能操作要领展板、车辆冲洗设施等标准化设施现象较多;个别办公室、仓库等在塔吊旋转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护措施。
(三)安全资料方面
1.部分工程安全资料缺项较多;安全资料相关人员履行签字不齐全。
1、一些监理单位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重质量、轻安全,对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监理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2、现场安全监理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监理人员配置不齐全。
3、一些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对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没能严格监促整改,跟踪和复查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本次安全综合大检查整体来看,通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古塔区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比去年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成效明显,但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作好各项防范措施,并按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还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积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古塔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古塔区安监局执法大队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