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一
看到子君与唐晶生活全貌的时候,不禁想起了七月与安生,一对好姐妹,生活的相互置换。
整个故事也简单,女主人公做了13年的金丝雀,突然被抛弃,自力更生,又觅得良人的故事。
看亦舒的文不多,几本都是语言简洁,直来直去。一句就是一段的形式,倒是受用。
已经忘了以前看过的叫什么,这一本觉得好读。用繁复的形容词描写的情节几乎没有,一句一句对白串起来的故事也挺结实。
不知道是不是繁华的香港更实际,故事里的人是顶实际的。父母,丈夫,姐妹,朋友莫不如此。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的归档处理,照着书里的做,应该不会太吃亏。可惜,我们大部分人算是乐观主义者,眼里看到的都是好人,也爱由着自己的性子,所以常常闯祸,甚至火烧眉毛浑然不觉,做不到太潇洒。
子君和唐晶有两句对白,觉得很好。
“一般女人觉得我们运气奇佳。”
“我却觉得她们条件奇差。”
是的,我们常常觉得别人运气好,却不曾想过别人的好运气是怎么来的。
书里还有很多可以折磨人也可以开解人的生活真相,不一一赘述。
女主人公一路走来,像是在实践这样几个字:能屈能伸。
非要从书里找点阅读的意义的话,可能就是:人呀,不能太闲,得有事做,既能排忧解闷,关键时刻,还能助自己一臂之力,不至于失了倚靠就倒下,走不动路。
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二
一直没有看过亦舒写的东西,她的名字倒是如雷贯耳。没看过她写的东西,主要是因为大家把她写的东西定性为言情小说,而在当今社会,一旦被打上言情小说的标志,那就意味着庸俗和商业化。在这个寒假决定看她的小说,也是有契机的。
喜欢安妮,喜欢安妮写的东西,那里面的文字,场景,都让我喜欢,她玩转了小资阶级的格调。看到安妮写的一篇文章《如烟花寂寞》,里面推荐了亦舒的作品,她说,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因为这样,所以决定靠自己的感觉来走,看了再说。这样看来,我是一个易于受影响的人。这提醒我,任何事都要自己去体会,不要人云亦云。在亦舒一大堆作品中,我挑选了两部非常著名的作品:《人淡如菊》《我的前半生》。我主要是想说《我的前半生》这部作品。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个家庭主妇。她乐于当家庭主妇。悠闲的过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个西医,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转,她的生命完全是为了她的家庭,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几乎瓜分殆尽,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亲情,哪怕爱情的感受力。比如,称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亲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离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一事无成,半生潦倒。
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与我们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同意安妮的观点,亦舒不是不会用优美的词句,而是吝于用,她只在改用的地方用。笔者认为,亦舒实在用最平实的话来阐述生活中的种种事,来讲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选了一些在这里面我喜欢的句子:
男人身边多了几个钱,少不了要作怪。
做主妇大抵也不需要天才吧。
从此他再也不关心我的喜怒哀乐,他看不到遥远的眼泪。
跳探戈需要两个人,不见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我麻木着心,麻木着面孔,低着头吃面。
人要脸,树要皮。一个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经是最大的难堪与狼狈,我不能再出洋相。
老板也还有老板呀,一层层压下来,把底下人简直压扁了。
我眼光像遇溺的人找到了浮泡。
成功的人一早就显露不凡,抑或每个人都有点特色,而成功以后这种特色便更受人传颂。
她双眼中有三分倔强,三分嘲弄,三分忧郁,还有一分挑逗。
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无论什么人,在环境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死。这是正常的心理反应,但不应长久持续,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点吸引力,然而我是一个很踏实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环境。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会帮自己度过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难关。
黑与白之间还间着许多深深浅浅的灰色。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想要我们牺牲的,我们恨他。
同事见我如此难过,也不问什么原由,只装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毕现,今天总算叫我看到,也不觉有什么伤心。为生活受点委屈是很应该的。
血浓于水,亲情不需学习锻炼,一切发自内心。
憎恨老板是社会所认可的行为。
我们失去一些,也会得到一些,上帝是公平的。
这像高中时期男孩子带我出来吃饭的光景:钱不够,以温情搭够。
我们不快乐是因为我们不知足,我们太贪心。
教书十一分非常优美但是没甚前途的工作。
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寂寞更加噬人。
不外是忍耐,忍无可忍,重新再忍。
做小职员有小职员的安全感,就算上头震得塌下来,咱们总有法子找到一块立足之地,在那里缩着躲一会儿,风暴过后再出来觅食。
祸福无门,惟人自招,我只怨自己。
沉默的名贵。
一种浪费,豪华的奢侈,牺牲得起,有何相干。
这一年来在外头混,悟得个真理,若要生活愉快,非得先把自己踩成一块地毯不可,否则总有人来替天行道,挫你的锐气。与其带别人动手,不如自己先大嘴巴,总之将本身毁谤得一文不值,别人的气就平了,也就不嫉妒了,我也就可以委曲求全了。
自嘲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法之一。
我太轻率,太自以为是,活该下不了台。
每个人都有一个弱点,一处命门,一个伤口,我竟这般不懂事,偏偏去触动它,简直活得不耐烦。
人际关系这门学科永远学成毕业的一日,每天都似投于砂石中,缓缓磨动,皮破血流之余所积得的宝贝经验便是一般人口中的圆滑。
爱情是一场不幸的瘟疫,终身不遇方值得庆幸。
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会自然而然地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子君离婚后不得不自立自强,生活的重心又回来了,她不再是依附于谁而生存的,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哪怕涓生最后要求复合,她凭着自己的傲气,拒绝了。她终于找回了丢失了多年的自我。“一年多来我见识于人,真的要有自我,不能只想着靠某人而求得过好生活。要想过有档次的生活,一定要自己奋斗,这样的果实,尝起来才是心安理得的。人,要脚踏实地才行。其实,子君对自己半生的评价:“一事无成,半生潦倒。”这何尝不是在说我?她能振作,我也要脚踏实地,一步步来,万丈高楼平地起,现在要好好学习,不浪费学费,这才是我这段时间最重要的了。
亦舒我的前半生读后感篇三
这个周末抽空看完了亦舒的《我的前半生》,感触颇多,迅速在网上买了这本书。
一直很喜欢亦舒,喜欢她的女权主义,喜欢她笔下那些个性鲜明的女子,她们或豪放或强势或固执或坚韧,但真的都令人疼惜,都非常可爱,即使有时会有一些自私,但都是生活所迫,都是逼不得已。你无法恨这些有血有肉的女子。
亦舒笔下的女子都是比较真实,没有一直柔弱的女子,也没有一直逞强的女汉子。她们只是本能的该强势时强势,该女人时女人,她们以一种高傲的姿态寻求一种自我保护,就算某一天失去了某一个人,躲在角落哭一哭,第二天依然妆容整洁的搭最早一班地铁去上班。
《我的前半生》主要讲述美丽善良的女子子君大学一毕业就嫁给丈夫绢生,为他生育两个儿女,一心做起家庭主妇。每天都过得悠然自得。直到有一天一向善良老实的丈夫提出了离婚,她突然感觉到了五雷封顶,才突然意识到除了丈夫她什么也没有,她已经33岁了,已经与社会脱节10年了。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和无助。当她得知丈夫的新欢不是美貌如花的年轻的女子只是一个二流歌星,一个离过婚会过日子的不如她漂亮的女人时,她才彻底醒悟,她应该成长了。
在好友唐晶的帮助下她开始工作,遇到很多善良和虚伪的人。但最终都逃过了,遇到了一个她理想中的完美男人。
另外一名女子是子君的妹妹子群,整天混在洋人堆里,想着嫁多金帅气的男人。最终和一个50多岁的外国老人结婚了,她最终过得幸福吗?子君在去妹妹家看到老男人大腹便便的肚子时突然有点可怜妹妹。
最后说子君,她就过得幸福吗?最后那个翟有道真的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吗?那倒未必。其实我心里一直希望子君和绢生能够复合。我真的一点都不恨绢生,反而觉得他是很好的男子,结婚15年他一直呵护子君,让她在家里当阔太太不食五谷。就算离婚后他也把子君照顾得很好,帮她付房租也把女儿送去国外。甚至有一度他希望与子君复合。但是子君却拒绝了,这一点很现实,女人一旦绝起情来比男人更狠。重婚后的绢生似乎也过得不是很幸福,但至少女歌手帮他把家里账务打理得很好,这一点上他们是势均力敌的。
亦舒的小说很现实就在于这一点,她的文字充分反映了现实,没有人会一直被人呵护,没有人一直完美无瑕,命运的轮回是一直在旋转的。你必须为你的行为买单,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只要你够努力,够独立,够善良,命运就会善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