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篇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海西州消防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汇报,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海西消防工作现状
截止目前,海西州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31 家,其中,一级重点单位 5 家,二级重点单位326 家。海西州公安消防支队下辖6个大队、4个中队;共有执勤消防车 16 辆,其中,水罐车 11 辆,泡沫车 5 辆。都兰、乌兰、天峻、大柴旦和茫崖等地各组建有一支义务消防队,共有队员60余人。全州共有专职消防队 10 支,人员 301 人,拥有执勤消防车36辆,其中,水罐车5辆,泡沫车22辆,干粉车4辆,曲臂登高平台车2辆,指挥车3辆。全州现有市政消火栓648个,其中格尔木市470个,德令哈市35个,都兰县53个,乌兰县25个,茫崖行委42个,大柴旦行委23个。
二、主要做法
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海西消防宣传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青海省实施消防法办法》,^v^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重点, 坚持广泛宣传与严格监督并举,积极拓展社会化大消防宣传格局,组织全社会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实效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2002年分别在《柴达木报》、《格尔木报》开辟专刊专栏;在全州各地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播(刊)发教育片;地方有关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大大提高了此次宣传工作效果。格尔木市在“五一”“海燕之光”大型文化艺术灯会期间,在市儿童公园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十六字方针制作成彩喷灯楼融入灯展活动中,增加其它规定内容的灯饰展出,为宣传活动增添了新的色彩。同年,海西州成功举办了“119”杯消防保险知识万人答题抽奖活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积极出资,共同参与,宣传面广,群众反响强烈,在本地区影响巨大。在德令哈、格尔木两市创办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红门”对外开放,接受群众参观,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2000年以来,共开放156次,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针对不同季节的火灾规律和特点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开展针对性强、富有实效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200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格尔木市组织移动、联通、铁通等公司分别在6月1日、8日和30日给其用户发送以消防安全提示语和问候语为内容的手机、传呼机短信;格尔木和德令哈两市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作用,组织社会单位、学校师生、小区物业公司职工到试点社区进行参观学习;利用公安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宣传车上街下乡开展流动广播宣传活动。形式内容新颖、贴近生活、寓教于乐,深受群众欢迎,反映良好。
(三)立足地域特点,实施有效监督。每逢重大节日期间,州安委会及时下发《通知》,针对节日特点,周密安排、提前介入、明确重点,开展消防监督。每年在“两会”及承担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时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当场整改和实施应急安全措施相结合等方法,有效的保障了全州各类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针对易燃易爆场所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州开展重点突出、不留死角的“地毯式”检查,全面加强了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工作。2001、2002年全州连续开展了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在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经贸、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城建、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格审批手续,严禁违章建设,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关闭和拆除了非法加油、储油场所14个,依法取缔4个,拆除非法储、售、炼油窝点6个,查扣柴油7000余公升,汽油2000余公升及土炼油设施,一大批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得以整改和消除。目前,全州各地尤其是格尔木市的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走上正轨,近年来未发生易燃易爆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每年各阶段开展的专项治理和有针对性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完成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2001年至2004年,全州连续开展了公众聚集、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专项治理,州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地共组织检查组48个,检查单位(场所)2274个,出动检查人员863人次,查处火灾隐患3265处,当场整改691条,下发各类法律文书457份,依法对34家单位作了停业整改的处罚,对32家单位(场所)的罚款处罚累计50000余元,消除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3年9月,全州对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专项治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督导检查,在此期间共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107个,督促办理建审手续14个,建筑工程内装修材料抽样送检6项,验收工程4个,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内部装修企业15家,对4家消防产品合格证书不全或无国家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的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未按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设计变更申报不及时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2005年春节前夕,在德令哈市重点检查了6家单位,并就海西消防工作从宣传教育的形式、监督检查的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给各职能部门以极大的支持和鼓舞。
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镇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宣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xx-xx)》(公通字[xx]20号)要求,扎实做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制订本计划。
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xx)》为依据,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发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培养公众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
推动全镇、职能站所、社会单位有效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学习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一)宣传办公室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2.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将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同时要在主要媒体设立曝光台,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督促各社区采取措施,推动隐患强势整改。
3.指导各类媒体加强与消防部门联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联系会议,确定报道主题及内容,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消防宣传报道。
(二)派出所、消防站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社区民警要指导督促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
2.组织策划“119消防日”、“消防志愿者行动”等消防宣传活动;组织社会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3.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结合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组织员工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做到消防安全“一畅一懂两会”(“一畅”即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一懂”即懂消防安全常识和日常防范措施,“两会”即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自救逃生)。
(三)社区
1.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设在二小一楼),xx年春节前,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生产经营场所及居民出租房集中的村(居)明确专兼职宣讲员,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员开展1次轮训。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班,重点加强对出租房房东,社会单位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等人群的培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主防范能力。
3.强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所有行政村、社区设置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橱窗;在沿街(路)电子显示屏和室内外频媒设置定时、定量消防公益宣传;在每家单位、居住出租房、住宅楼宇张贴消防安全常识提醒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加大排查整治行动遂行新闻媒体宣传和区域内火灾隐患曝光力度,扩大社会警示面,提高社会威慑力。
4.实施常态覆盖消防宣传,全镇要每半年开展一次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以薄弱区域、行业和群体为宣传重点,建立“走街访巷、进村达户、进场入企、进店踏铺”常态宣传机制,强化消防常识宣传普及,提高公众“一畅一懂两会”能力,努力实现“即使发生火灾也不造成亡人”的目标。视情组织人员开展夏日消防常识宣传;各社区要组织2支以上的防火巡防队,在村(社区)内24小时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巡防工作。
(四)教育学区
1.将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督导考核一次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指导和督促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小学、初中、高中每学期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教育;指导大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讲座和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3.加强各类学校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指导各类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实践活动,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不少于两次;小学、初中阶段,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的“查找家庭火灾隐患”的消防作业;高中阶段,鼓励学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对身边火灾隐患进行查找整改。
5.指导各类学校在寒暑假前,对师生开展一次普遍教育,发动师生对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学校在假期落实防火巡查制度,加强对假期留校人员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消防安全;在开学初部署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宣传活动,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电、有效避险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6.推动学校教育阵地建设,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载体常年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指导扶持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消防体验馆,设置消防互动体验设施、器材,定期组织学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
(五)社会管理办公室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协调社区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在社区、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督促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督促社区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养老院、救助站等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六)科教文卫体办公室
1.指导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歌舞厅、剧院、网吧、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利用单位广播、电子屏幕、电脑屏保等载体,常年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教育,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
2.大力推动消防文化建设,每年组织文艺团体深入基层慰问演出,鼓励结合本地特色创作消防影视剧、消防动漫、消防游戏等消防文艺精品,与消防站联合开展消防文艺巡回演出活动。
3.在广播、电视的重要栏目、重要时段,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定期开设消防专栏。
4.协调电影院开展“消防宣传进影院”活动,影片放映前加播消防公益广告、影厅疏散指示图;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5.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相关预案。
6.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普及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
7.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单位广播、悬挂标语、公益广告牌、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大活动、每年“119”宣传月期间,指导全省公共卫生联播网平台每天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
(八)安监所
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指导、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一)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纲要》规定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年度、类别,量化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各部门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工作,重点指导、重点扶植,突出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推广;在春防、冬防、两节、两会、“119”消防日及公安消防部门各项专项行动期间,积极组织发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志愿者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组织逃生自救演练为重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加强沟通,创新方法。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做好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会议纪要、影音资料等存档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加强信息沟通,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单位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立足现有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取得实效。
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篇三
为全面实施消防“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工程,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依据《_消防法》、国家九部委《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部109号令)等规定,结合我镇消防宣传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三句话”总要求,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化“防火墙”工程和“六进”消防宣传,构建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落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实施“五大”活动工程、牢固树立“消防宣传是消防工作治本之策的指导思想,强化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是消防工作软实力”的理念,坚持“简单、实用、高效”的消防宣传工作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服务海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领导机制、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创新形式、改进方法、拓展渠道,实现消防宣传工作对象分众化、形式多样化、工作常态化、教育通俗化、覆盖全员化,逐步建立“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梧塘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领导黄天彬任组长,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室、梧塘派出所、梧塘国土资源所、梧塘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梧塘工商所)以及各村(居)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方声海,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重点内容
(一)宣传《_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_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二)建筑防火基本知识;
(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集中疏散演练;
(四)初期火灾处置及人员疏散逃生;
(五)“119”消防宣传活动月系列活动;
(六)消防志愿者等系列行动。
五、职责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通过板报、广播、宣传车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巩固消防安全宣传阵地;
7、指导村(居)按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8、由镇安委会办公室会同镇团委对全镇消防宣教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评测。
(二)各社区职责
1、各村(居)要制定工作方案,筹建消防宣传栏,全面推广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2、建立村(居)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综治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3、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
4、明确一名消防宣教培训管理员和宣传员,按照宣教计划,分批次组织本社区居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逃生自救演习。
5、在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队的工作事项中,增加巡查和夜间提醒制度,提醒居民注意消防安全,教育居民不要圈占、埋压、损坏消火栓,不占用消防车道,不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理清思路,明确职责,把宣传培训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并结合《消防法》的宣贯活动,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二)加大投入,科学组织。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本村(居)、本单位实际,抓好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或行业的试点工作,可借鉴以往的有益做法,探索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与模式,广泛发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大投入,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铺开。
(三)拓宽渠道,突出成效。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分布、产业结构等特点,因材施教,不断创新宣传培训模式,拓展宣传培训渠道,务求取得实效,圆满完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任务。
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篇四
学校消防工作非常重要,要以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为教职工和学员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消防职责规定悬挂上墙。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2、学校宣传板报及班报定期有消防常识内容。
3、每学期每班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
4、每年组织一次参观驻地消防中队活动并请消防官兵讲授消防常识课;组织一次师生与消防官兵互动活动。使学生做到“两会两须知”,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
5、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教育局安全工作要点,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司其职,配合消防大队,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校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要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学习执行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制定相应措施,明确行政责任负责人,及时检查总结,把消防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
(2)认真安排好值班,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严格控制,做好登记。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各班各室家在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后必须切断电源。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学校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老师对校园等地方的巡逻,做好防火等工作。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
学校每月都要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学校围墙、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办法。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职工,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消防宣传工作计划篇五
指导思想: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总要求,以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为基础,以规范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和村镇消防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农村抗御火灾能力、减少火灾总量为目标,统筹规划农村消防建设。
工作目标: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事业建设为载体,将消防工作纳入我区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农村消防“六有”,即管理有人抓、规划有内容、宣传有声音、农民有意识、灭火有组织、经费有保障。
二、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推进农村消防管理机制建设
(一)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村消防工作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涉及建设规划、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宣传培训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强、覆盖面广的基础工作,必须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农村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组织管理体制。为此,地委、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农村消防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地里木拉提(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兼任。
各级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试点工作内容,明确农村消防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和目标,实行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各级发改、综治、经工办、建设、农业、民政、广电、水利、文化、教育、乡镇企业等部门在部署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意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村镇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乡镇文化馆和村文化室建设、文明村镇评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范畴,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主动跟进,积极融入,加强服务,坚持先易后难、典型引路、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内容,选择基础较好的乡村进行试点。**地区在乌苏市和沙湾县进行试点。
(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管理体系。农村消防工作点多面广,建立自下而上、分工明确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县市、乡镇、村三级监督管理,是推进新时期农村消防工作的保障。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v^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第57号)要求,成立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村镇消防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等内容纳入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范围,落实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安排部署消防工作。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因地制宜依托民兵、治安联防和驻地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完善防灭火制度。大风天气时应当及时按照《自治区大风天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利用村镇广播“禁火令”和相关防火措施,组织人员实施防火巡查。行政村应当依托治保、民兵组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在乡镇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灭火演练。有条件的村庄应当在治安室、文化室设立消防点,配置灭火器等必要的简易消防器材,并制定相关管理和操作制度。
(三)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在现有消防警力无法覆盖广大农村的情况下,作为公安机关驻乡镇派出机构,乡镇公安派出所依法承担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明确乡镇公安派出所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干警消防业务培训工作,增加警力、物力投入,逐步改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条件。公安消防部门应强化监督指导力度,每年对辖区所有乡镇派出所进行一次消防工作业务指导和检查。乡镇公安派出所要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内部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范围,定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督促村镇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进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动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各级政府和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村镇消防规划指导性文件,将消防规划纳入村镇整体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和试点工作范围。村镇消防规划编制要结合村镇经济发展实际,以适应农村发展和农民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规划,分类指导。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镇、县城城关镇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规划;其他乡镇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规划;村庄规划要重点解决好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和消防水源的问题。在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抗震安居工程、农村校舍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六小工程”建设工作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综合考虑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给水、电气安全因素,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主动跟进,加强服务,对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必要时上门服务,现场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