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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自查情况篇一
1、突出计划调控,严格控制规模。在严肃认真研究制定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的同时,按照注重一线、保质控量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年度计划控制实行“双报双审”,即初报初审、再报再审,初报初审指由基层党(工)委上报当年发展党员计划,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初审后,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由市委组织部党管处根据全市发展党员计划总数和结构优化要求,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发展数;再报再审指基层党(工)委召开会议,根据反馈意见对发展党员计划进行优化调整,并上报发展对象名册以及详细材料,由上级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进行复审,并在一周内回复“复审”意见,在基层党(工)委肯定答复后,由各级组织部门统一汇总至市委组织部党管处,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的指标分解要求。
2、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优化结构。积极拓宽选拔培养视野,把改善发展党员的结构前置考虑,分解下达了9个子项的单列发展计划数,对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等重要结构性指标,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工群体、高校青年教师等新兴领域、重点群体,增加了发展计划、提高了指标比重。做到既重点明确,又结构丰富,全面推广实施“111”党员培养计划,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每人年内负责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发展1名优秀青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每村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在非公企业,深入实施“蓝领党员成才计划”,把非公企业蓝领工人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蓝领培养成技术骨干、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输送进企业决策管理层。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按照“接续培养、两地考察、一线预审”原则,加大在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
3、突出制度完善,注重提升质量。坚持全程纪实管理,探索实行“三级预审、四次票决、全程公示”工作机制,确保控制总量,提升质量。“三级预审”前移关口。基层党支部首先对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过程进行“回头看”,并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基层党委对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复审,最后县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再次审核把关。“四次票决”落实民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公开票决,票决结果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全程公示”严格监督。在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将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政审情况等内容进行7—10天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凡有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报县(区)委组织员室备案。
4、开展集中排查,畅通党员出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处置,切实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到组织的管理。对流动党员,探索“双向共管”模式,引导流动党员在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中做贡献。对空挂党员,在核准基本信息、弄清现实表现并补交党费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促其限期整改,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确保组织关系随人走。对失联党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自上而下开展集中排查,对不合格党员,全面推行“评议制”和“案审制”处置方法,集中开展“三不”党员的处置,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在党组织对其帮助教育后仍拒绝改正的,启动处置程序,将其清退出党。
5、突出宏观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市委、各级党委、基层支部三级党组织共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细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纳入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用力抓,保证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实行上级党委列席下级党组织发展党员会议和抽查制度,保证党员发展程序不偏、标准不降。从发展党员标准、程序、审查等环节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统一制定发展对象花名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考察、预备党员审批及转正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严格实施备案管理。市、县委组织部成立发展党员工作督查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日常抽查检查,对程序不规范或抽查发现其他问题的,审批时一律不予通过。
发展党员自查情况篇二
1.做好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控制发展党员总量,注重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特别是要加大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结合不同行业、职业和知识分子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注重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
2.全面推开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经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长期失去联系党员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议省委尽快出台关于失联党员处置办法,明确处置条件、处置程序、处置要求,为基层开展工作提供“操作指南”。对于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需要上级部门出台具体操作性意见,或赋予基层相对的自由裁量权,便于基层把握尺度、科学操作,竣清党员队伍,净化党的肌体,永葆党的纯洁性。
3.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组织对介绍人、培养人的考察责任,让其认识到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和身上担子的神圣,工作懈怠、程序错乱的严肃追责,做到人选考察精细化、深入化。启动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真正堵住党员档案管理的漏洞和盲区,推动党员档案入档完整化、保管永久化。
发展党员自查情况篇三
2020年,xx党支部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狠抓党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考察制、公示制、党支部大会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拓宽发展党员工作面,现将党员发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宏观领导和具体指导。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自觉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定期讨论研究。党支部班子成员普遍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了及时发现,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党支部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加强开展党内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系列活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都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严格的制度,除指定党员经常培养教育外,采取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强化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通过培养考察,条件具备的列为发展对象重点培养。
针对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结构偏低等方面不合理的现象,党支部将单位中优秀年轻干部、专业技术能人等作为发展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发展党员逐年改善党员队伍分布和年龄、文化结构,促使发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态势。
发展党员自查情况篇四
中共丰泽区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做好以来发展党员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街道对本街道党工委及所属党(总)支部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组织了一次全面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党工委能贯彻中央、中组部和省委、省委组织,以及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和落实中长期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性计划,设置专用发展党员记录本,实行发展党员的预审、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时间要求,在党支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所报批的党支部。
街道组工办能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精心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实际的工作中,能按照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推优制、测评制、预审制是、公示制、票决制及责任追究制;能定期指导和检查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还对各党(总)支部呈送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审核、把关,以书面的形式指出发展党员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其整改,确保顺利通过街道党工委预审;此外,能妥善保管各党支部的党员材料。
各党(总)支部能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本支部发展党员的民主推荐、推优、培养考察、教育培训、政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以及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
度全街道共发展新党员14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10名,占新党员的71.4%,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党员有13名,占新党员的92.9%,28岁以下经推优发展的党员有6名,占新党员的42.8%。
1月至11月全街道共发展新党员9名,其中35岁以下的有7名,占新党员的77.8%,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党员有8名,占新党员的88.9%,28岁以下经推优发展的党员有5名,占新党员的55.6%。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持党的活力和朝气、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党员发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责任,措施到位,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1、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党建工作中,街道党工委明确了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一级抓一级。街道党工委结合城东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丰泽区委城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每年初还根据三年规划,认真研究制定了各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突出在生产、工作一线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这一重点,逐步改变全街道党员年龄老化、文化偏低、分布不均等问题。
2、切实抓好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街道党工委十分重视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安排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每季度结合党建工作检查对全街道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坚持通报制度。年底,结合全街道党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三位一体”目标考核,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经济奖惩挂钩,从而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在基层党组织中得到认真有效的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街道党工委和街道组工办能及时地给予指导和帮助解决。由于全街道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对发展35岁以下党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今年发展党员工作取得好成绩。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为发展党员工作提供质量保证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与态度;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等。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各基层党组织,按季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及时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在预备期满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对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指出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认真纠正和克服的,该延长预备期的延长预备期,该取消预备期的取消预备期,从而确保了全街道发展党员的质量。;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与态度;自己当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等。二是加强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各基层党组织,按季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及时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并在预备期满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对在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指出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认真纠正和克服的,该延长预备期的延长预备期,该取消预备期的取消预备期,从而确保了全街道发展党员的质量。3、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的推优、测评、预审、公示、票决和责任追究制度。街道党工委按照“十六”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一是执行推优制,凡28周岁以下的都必须经各支部的共青团组织进行推优、35周岁以下28周岁以上的都必须经各支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进行推优工作;二是执行预审公示制,街道党工委严格地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和公示工作的通知》,除按规定对发展对象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利用十天时间,以张贴公示榜,设立公示意见箱和公示电话等方式征求意见外。以来街道党工委在预审中因材料不完整否决了三名拟发展的党员;在执行公示工作中收到了2份举报件,街道党工委都能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取证,经查一份查无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情况,按期给予转正;一份由于被举报对象违反计生而又拒不补交缴社会抚养费,在街道及社区党支部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后,由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街道党工委会议同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是执行测评、票决制及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区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推行测评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要求,对拟确定为重要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进行票决。
4、拓展源头,积极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我们把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为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注意做到“三早”:即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舍得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抓好积极分子的“入门”教育。建立健全了党的领导干部上党课、组织员谈话、党团联系、汇报思想、培训考核等教育管理制度,促其早培育、快成长。二是认真制定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规定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数量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之比不低于1:3,要求拓展吸纳入党积极分子的选苗视野,在做好在职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同时,还要注意重视面向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中的生产经营骨干,外来经商务工和个体工商户中的优秀分子,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吸纳工作。今年,我街道为了保证党员后备力量的质量,在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
全街道共培养51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35岁以下的党员有41名,占80.3%,新社会阶层的有3名,占5.9%,确定13名重点发展对象。
全街道共培养110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35岁以下的党员有78名,占70.9%,新社会阶层的有30名,占27.3%,确定8名重点发展对象。
(三)存在问题
以来,我街道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特别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人数偏少,有的支部一年只发展一至二名新党员,有的支部间隔一年才发展新党员,有的支部甚至从以来连续三年无发展党员;二是个别党支部尤其是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业务不熟悉,会议记录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还不够规范、材料不够完整;三是有的支部呈送给街道党工委预审的材料没有事先认真查看,造成退返率很高,不能一次性预审通过;四是“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较为薄弱,需要进一步加强。
发展党员自查情况篇五
1、思想不重视,人员难保证。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仅把发展党员作为一项硬性任务来完成,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创新意识,仅满足于常规发展程序,发展质量不高。加之编制、经费等制约,组织员队伍配备不到位,精力投放不足,面对面广量大的党员发展工作,在材料审查、质量控制上力有不怠。
2、源头不充足,质量难提升。多数年轻人长期外出打工,加之基层党组织教育和引导工作未能及时跟上,致使青年入党愿望不足,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日趋“萎缩”。少数农村支部存在一定的“亲近繁殖”现象,对有能力、有知识的青年农户有所排挤,阻碍其发展入党。个别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只作表面文章,集中培训时不求效果如何,走个形式就成;有的为了完成“计划”凑数发展,把一些对党认识模糊甚至思想素质差、群众有反映的人接收为新党员,降低了党员发展质量。
3、标准不细化,出口难通畅。受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党员的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党员对自己降低要求,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党员信教情况时有发生。我市虽然出台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但由于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加之基层党组织怕信访、怕麻烦,导致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推而不动,成效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