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一
得体会 xxxx年7月4日,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组织我们学习了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还给我们邀请到了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韩小雨给我们做了一场生动的、受益匪浅法律讲座。在学习的过程中,又一次让我们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1、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2、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多方面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3、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4、活到老,学到老。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知识的更新非常快,原有的知识已不能很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以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扩充知识量,为实现优良教学效果提供保障!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二
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德。
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小学生,小学生各方面的能力都比较薄弱,特别是低年级的学生,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学生继续发展,让学生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三
20xx年xx月xx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这次培训使我受益颇深。
1、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人民教师,学法与用法要成为一个重要内容,必须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在教育教学中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遇到事情能够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能够帮助别人。平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仅使自己知法守法,也要让身边的人知法守法。所以自觉地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是首要前提。知法才能懂法,懂法才能用法,用法也才能护法。
2、加强青少年法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这一情况看,这正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这无疑是教育的一大缺失。作为人民教师的我,深感愧疚,虽然我不能帮助所有学生了解法律常识,但至少我可以从身边的学生入手,向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让他们知法、守法、用法、护法,这也许就是我做为一个教师所应尽的也是必尽的责任之一。
3、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想方设法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坚持做到“为人师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应作为我的最终奋斗目标。
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真正做到职业道德规范所规定的六条内容是基本。教育教学中严格落实规范内容,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认真完成学校所给予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满意、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四
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精品3篇】,供你选择借鉴。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五、工作作风需严谨,在工作标准需严格。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好榜样。
再次,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所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五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愉悦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我们彼此一定都会获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让学生进而亲之,退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六
教师的职业是教师与育人。顺应时代潮流,跟紧社会步伐与时俱进,是教师必备的素质条件,所以终身学习是必须的,无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统领行动,所以理论学习必不可少。本年度市委市政府号召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学校在周一的例会中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郭艳彬校长主持并召开了“和安里小学深入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师德大讨论的通知,学习了相关文件的同时。又组织安排老师们重新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再次重申教师终身学习理论,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更新观念,努力用正思维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习法律法规中,提示老师们正视教学工作的同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证不逾越红线,不以身试险,踩踏红线,正确理解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教师禁忌和责任。
教师教学中容易犯的错误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除了补课办班外,最多的莫过于教师的体罚学生现象。
教师体罚学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师和学生,本身是一对矛盾体,在共同的学习中,同时成长。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体,在共同创造学习中,必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矛盾摩擦,因为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是有着自己思想的独立体,那么思维不在一个层面上是必然的,这样造成的矛盾需要理性处理。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关注更多的是孩子在学校是否得到老师的照顾,其他学生是不是学习活动中碰撞了自己的孩子,给孩子造成伤害,无关有意还是无意,即使是自家孩子有错在先,也要强调损失大小,必要求老师做出满意的处理。
小学阶段数学、语文、英语,为必考科目,学生家长和老师之间可能会有一种不言的默认,一般关注孩子的成绩,也只是看成绩的多少,不考虑过程,这样的家长还算关心孩子学习的;把孩子送到学校,不管不顾的更是大有人在,学习好坏不重要,孩子犯错不是关键,只要孩子进入学校大门,不受委屈,到家不谈老师的体罚,就无事,一旦老师有过激言行,家长就有时间找老师理论,必定要个合理的解释,这是对老师的尊重,因为面对面的了解更有益于事件的处理和解除彼此之间的有意或无意的误解;有一些家长更喜欢打校长电话、市长电话,举报老师,这也许是信息时代的进步,它带给大众方便的同时也丢失了宽容的面对面沟通机会。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七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小学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二篇八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