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随时进行调整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范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一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二
第二十三条机关档案包括:
(一)文书、科技(科研、基建、设备)、人事、会计档案;
(二)机关履行行业特有职责形成的专业档案;
(三)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档案;
(四)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网页信息、社交媒体档案;
(五)印章、题词、奖牌、奖章、证书、公务礼品等实物档案;
(六)其他档案。前款(一)(二)(三)项包含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机关全部档案构成一个全宗。机关隶属关系、名称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和主要业务范围未变化的,维持原全宗不变。机关应当建立并定期完善全宗卷。全宗卷应当包含全宗背景、档案状况、工作制度、管理记录等内容,编制要求按照《全宗卷规范》(da/t12)执行。
第二十五条机关档案管理应当做到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序,保管安全可靠,鉴定准确及时,利用简捷方便,开发实用有效。涉及国家秘密档案的管理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形成与收集。
第二十六条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形成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支持形成符合要求的归档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形成时,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系统,文件材料组件齐全、内容完整。
第二十七条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交本部门指定人员保管。下列文件材料应当纳入收集范围。机关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设立临时机构处理专项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举办重要活动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课题等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所属机构撤销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机关向社会和个人征集的、与机关有关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八条机关应当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施行。机关内部机构或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经重新审查同意后施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全面、系统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人事、会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从其专门规定。机关所属机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机关审查同意后施行。
第二十九条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制定执行。会计、科研、基建档案收集范围应当分别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照片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当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和《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规定。其他门类档案收集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电子文件应当连同元数据一并收集。收集的元数据应当符合《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5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63)等规定。
第三节整理与归档。
第三十一条机关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制定统一的档案分类方案。不同门类、载体或形式的档案的分类方法应当协调呼应,便于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分类方案一经确定,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机关档案分类方案一般采用年度、机构(问题)、保管期限等分类项进行复式分类,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机关档案整理应当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逐步推进卷件融合管理。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一般以件(张)等为单位进行整理。科技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一般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其他门类档案根据需要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整理方法分别按照相应要求执行。
第三十三条机关档案应当逐卷或逐件编制档号。档号应当指代单一,体现档案来源、档案门类、整理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等档案基本属性。档号结构应当符合《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要求,不同载体或形式的档号编制方法应当协调呼应。机关档案门类宜按照文书(ws)、科技(kj)、人事(rs)、会计(ku)、专业(zy)、照片(zp)、录音(ly)、录像(lx)、业务数据(sj)、公务电子邮件(yj)、网页信息(wy)、社交媒体(mt)、实物档案(sw)设置一级门类代码,按照科研(kj·ky)、基建(kj·jj)、设备(kj·sb)设置科技档案二级门类代码。专业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二级门类代码。
第三十四条机关档案应当编制检索工具,满足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需要。机关档案应当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进行著录。传统载体照片、录音、录像档案和实物档案应当详细著录背景、人物、来源等信息。档案著录应当与目录编制、元数据收集等工作和要求协调对应。
第三十五条机关档案经文书或业务部门整理完毕后,应当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采用办公自动化或其他业务系统的,应当随办随归。归档时间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归档时交接双方根据归档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交接手续。机关档案实现随办随归的,还应当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记录电子文件归档过程元数据。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将应归档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三十六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为原件。电子文件需要转换为纸质文件归档的,若电子文件已经具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且电子印章按照规定转换为印章图形的,纸质文件不需再行实体签名、实体盖章。满足本规定第五章规定且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价值的电子文件,以及无法转换为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的电子文件可以仅以电子形式进行归档。
第四节保管与保护。
第三十七条机关应当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要求对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档案存储和保管应当确保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机关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应当纳入机关总体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机关应当做好档案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工作。库房温湿度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不得存放与档案保管、保护无关的物品。
第三十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监测和记录库房温湿度,根据需要采取措施调节;定期检查维护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定期清扫除尘,保持库房清洁;定期采取措施,防治鼠虫霉等。
第四十条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第四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受损、易损档案进行修复、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档案修复应当保持档案内容的完整,尽量维持档案的原貌。档案修复前应当做好登记和检查工作,必要时进行复制备份,做出修复说明。
第四十二条机关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避免档案管理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损害健康。
第五节鉴定与销毁。
第四十三条机关应当定期对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处置。鉴定工作应当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下进行,由办公厅(室)负责人主持,档案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开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鉴定结束后,应当形成鉴定工作报告。对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并做出标注;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
第四十四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机关档案部门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号、文号、责任者、题名、形成时间、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时间和销毁时间等内容,按档案工作协调机制报请审核批准;(二)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经办人、相关业务部门经办人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三)机关档案部门组织档案销毁工作,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四十五条档案销毁应当在指定场所进行。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需要销毁的,除在指定场所销毁离线存储介质外,还应当确保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从系统中彻底删除。销毁时应当留存电子档案和档案数字复制件元数据,并在管理过程元数据、审计日志中自动记录销毁活动。涉密档案的销毁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第六节利用与开发。
第四十六条机关应当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根据档案的密级、内容和利用方式,规定不同的利用权限、范围和审批手续。机关保管的档案对外提供利用的,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利用档案应当履行查阅手续,进行档案查阅登记和利用效果反馈记录。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对利用活动及时跟踪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资料。
第四十八条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开发工作,采取编制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专题文件汇集,以及举办陈列展览、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发挥档案价值。全宗介绍、组织沿革等应当纳入全宗卷管理。
第四十九条机关应当积极采用数据分析、文本挖掘等新方法,扩展档案开发的力度和深度。
第七节统计与移交。
第五十条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对所保管档案情况、档案年度出入库情况、档案设施设备情况、档案利用情况、档案移交进馆情况、档案鉴定销毁情况、档案信息化情况、档案工作人员情况、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等情况定期统计并建立完备的台账。统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支持以可视化方式显示,便于统计分析。
第五十一条机关应当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年报,汇总分析当年档案工作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送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上级档案部门。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变化情况的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十二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移交档案时,应当同时移交检索工具、编研成果。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复制件应当与档案原件一并移交。机关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移交档案的密级变更或解除工作,并提出划控与开放意见。
第五十三条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也可按本规定第五十二条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或缩微胶片同步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可以采用在线移交或离线移交。在线移交应当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电子档案接收系统和专用网络,不得通过未设置安全可靠措施的互联网移交。电子档案移交后,机关继续留存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十四条机关撤销或合并的,档案移交按照下列办法进行。
(一)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当由有关主管机关代管或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机关所属机构撤销的,其档案由主管机关代管,属于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可按照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五章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五条机关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总体规划。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应当与机关信息化建设、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协调配合,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
第五十六条机关应当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统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数字档案室建设按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执行。
第五十七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数字化常态机制,有序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数字化应当符合真实性管理要求,数字化过程的元数据应当收集齐全,数字复制件应当保持原貌并纳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第五十八条纸质档案数字化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执行,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62)执行。其他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应当积极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的全文识别,将现有图像数据转化为文本信息,便于检索和开发利用。
第五十九条机关应当开展室藏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数据库质量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等标准规范要求。各门类传统载体档案目录数据应当与相应数字化元数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相应元数据库融合管理。
第六十条机关应当建立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确定的职责与分工开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机关配备的网络基础设施、系统硬件、基础软件、安全保障系统、终端及辅助设备应当满足档案信息化的管理需要并适当冗余、方便扩展。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置独立的专业服务器和专用存储设备。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应当满足高效、可用、可扩展等要求。机关在电子政务云或自建私有云上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其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防范等应当满足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不得使用电子政务云之外的其他公有云存储管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
第六十二条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他业务系统应当嵌入电子文件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和整理要求,在电子文件形成时自动或半自动开展鉴定、整理工作,实施预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当功能完善、适度前瞻,满足电子档案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管理要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和可选功能应当参照《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以及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相关要求执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不得低于二级标准,分级保护等级应当与电子档案最高密级相适应。使用电子政务云服务的,应当与电子政务云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十三条电子档案的文件格式和质量应当符合标准要求,元数据应当齐全完整,满足长期保存和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进馆要求。
第六十四条机关应当为电子档案安全存储配置在线存储系统。在线存储系统应当实施容错技术方案,定期扫描、诊断存储设备。
第六十五条机关应当制定电子档案备份方案和策略,采用磁带、一次性刻录光盘、硬磁盘等离线存储介质对电子档案实行离线备份。具备条件的,应当对电子档案进行近线备份和容灾备份。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制定电子档案转换与迁移方案和策略,转换与迁移活动应当记入电子档案管理过程元数据。
第六十六条机关应当统筹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信息篡改、丢失、外泄。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涉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或由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档案保管、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档案利用、开发取得突出效果的;
(四)档案学理论研究、档案科研做出重要贡献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六)从事专(兼)职档案工作满15年的。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机关未统一管理机关档案或未按规定形成、收集档案的;
(三)将机关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机关档案部门的;
(四)档案管理不符合档案安全保护要求的;
(五)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六)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界定的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
第七十条本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三
1.目的:会计档案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3.1公司档案室、财务部及各独立核算单位档案室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3.2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3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会计档案范围。
4.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4.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4.3会计帐薄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薄,其他会计帐薄。
4.4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4.5财会电算化档案:主要是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4.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5.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2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6.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6.1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应事前由公司总经办批准。
6.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7.1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5年5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附后)。
7.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7.3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7.4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的保管期限办理。
8.会计档案的销毁。
8.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规定不得销毁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8.1.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8.1.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8.1.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2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8.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9.1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9.2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代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9.3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机构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4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5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9.6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9.7.2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9.8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四
为了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加强档案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为本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
四、原则。
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五、档案管理内容。
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转正及晋级表、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六、程序。
1、新员工报到后,收齐新入职员工的所有手续、证件、资料后,统一装入新建的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左上方书写上档案袋编号、员工姓名、性别。将档案资料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载体保存,纸质档案统一归入每位员工的个人档案袋,电子档案以hr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须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2、档案建立: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入职之日始,即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起始档案材料包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聘挡案表、录用审批表、员工个人档案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等。
具体时限要求如下:
3、社会保险、合同签订等信息自生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录入,并进行纸质档案归档。
八、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6、所有调阅档案,均需登记备案。
九、人事档案归属。
1、继续受聘的员工档案,作为其今后聘任聘用的依据;档案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应在妥善保管一年以后销毁。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档案应妥善保管三年以后销毁。
十、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本制度从下发之起实施。
发出部门:行政人事部。
借用、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20xx年9月。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五
专业实验室,既承担本科专业实验课的教学任务,又承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科技立项和科技创新的开放性实验任务。为合理利用资源,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专业实验室管理细则,进入专业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遵守本细则。
一、本科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项目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提出申请。
指导老师到实验中心办公室申请使用实验室。经同意后,由实验室管理员指定实验柜台。
2.开放时间。
8:30~22:00可以使用实验室。不同时间注意事项不同。
3.安全管理。
(1)加班做实验,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
(2)晚上不能关电源的设备,务必到准备室登记。
(3)每一实验室安排1-2名需要加班的同学值日。需要加班的同学务必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值日。每天16:10~16:20在实验室黑板公告值日安排。如安排二名同学值日,排名在前者,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实验室;排名在后者,负责锁门,锁门前务必确保水、电、门、窗、气源、设备处于规定状态,且不能早于预约离开时间锁门。如安排一名同学值日,以上值日生职责由该同学负责。值日生必须确保所负责的实验室有可靠人员在。
4.物品借用。
可供借出使用的物品主要是玻璃器皿。确需借用者,先列出借用物品清单,到准备室确定可借物品。学生先把借条(借条一式三份,中心办公室、准备室、借用人各一份)送给指导老师签名,再送中心办公室核准,最后到准备室领用。借用期不得超过四个月。所借用品必须先清洗干净后归还。供本科专业实验使用而且台数少的设备不能借出使用(只公用)。本科教学实验经常使用的低值易损品及消耗品(如普通电炉、无加热装置的水浴锅、石棉网、胶管、滤纸、试纸等)不能借用。
5.损坏及丢失物品处理。
损坏玻璃器皿必须实物或原价赔偿。损坏仪器设备按维修费的2~50%赔偿。
丢失设备按学校规定处理。
丢失玻璃器皿必须写丢失情况报告,送实验室管理员登记。如未发现偷窃者,则由丢失者赔偿。
(1)挥发性高或毒性大的废液,必须倒入指定容器内,禁止倒入下水道。
(2)容易损坏台面的用具(如电炉、底部粗糙的物品)必须放在实验室提供的垫板上使用。
(3)公共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放回原处,禁止放在自己柜内。
(4)公用设备由使用者协商或轮流使用。
(5)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管理员的安排搞好公共卫生(每学期不超过2小时)。
(6)使用危险性大或贵重的设备,必须先经过有关老师的许可。
7.严禁事项及违规处理。
(1)学生只能使用已办理借用手续的实验柜、通风柜。严禁擅自打开其它柜门(包括水池下面的柜门)。严禁擅自拿他人物品。严禁把未办理借用手续的.仪器设备带到它室。违反本条规定,视为偷窃,负责赔偿所在楼层近三个月来丢失的物品。
(2)严重失职者(如:下班忘记关水、电、反应装置,忘记值日,违反操作规程弄脏设备又不及时清洁)必须写检讨,交给中心、学院备案。
(3)所使用的地方脏乱差且下班前不整理,责罚搞公共卫生二。
小时。
二、本科生做专业实验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按老师安排使用实验台,不得擅自更改位置。
2.实验前必须注意:检查柜内物品是否与清单相符(多出的马上放在指定筐内,缺少的先在指定筐内找,找不到的到准备室领取);物品摆放的位置。
3.禁止把公共用品放在自己柜内。
4.实验完毕后,必须做到:所有物品放回原位;物品与清单相符;台面整洁。
5.值日生职责:清洁公用台面;整理公共用品;扫除地面垃圾。
6.班长每次安排四名同学值日。先安排违规者,人数不够再安排其它同学轮值。
7.违反上述规定者,罚值日一次至数次。
8.学生只能使用自己柜内物品及台面物品。严禁擅自打开他人柜门、拿走他人柜内物品。违反此规定者,必须写检讨交给中心、学院备案。
三、教师、研究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如确实需要,可以借出仪器设备,但不得跨学期借用,不得影响本科教学实验。如有损坏,必须支付全部维修费。
2.到专业实验室做实验,注意事项参照第一条规定执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六
(一)凡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如需要借阅,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周内归还。
(二)外单位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资料时,需出示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一般不予外借。
(三)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画图、划线、折叠、涂改、撕页、拆卷等。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如有损坏、遗失,要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查档者应将利用目的、取得的效益及时反馈给综合档案室。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做好各类档案分类编号和上架排列工作,编制各种档案目录,建立各种台帐,认真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三)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集、文件汇集、专题介绍等。积极主动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四)负责对本单位各部门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并对各部门立卷归档进行监督与指导。
(五)根据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严格遵守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七)负责对本单位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按规定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八)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档案。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八
1.实验室的建立、建设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各类学生上课情况、学生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发情况记录等。
3.实验室人员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项目数及其工作量。
4.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包括论文、专著、鉴定、专利、获奖等情况。
5.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总台件数及金额、固定资产帐卡、随机技术手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
6.单价5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包括国家科委23种仪器设备,单价虽不到5万元但属于精密稀缺设备)的申购报告、领导批复;开箱记录及装箱单、安装调试记录及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使用、维修、故障、事故记录等。使用维修记录,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任务及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修或校验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始资料:申报表、论证报告书、审批计划单、订货合同及有关来往信函等。
(2)设备的开箱验收单、说明书、合格证、附件清单、随机图纸、外观照片等。
(3)安装调试记录等。
(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方面的`资料和管理操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等。
(5)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记录。
(6)降级、报废、处理的报告、批示等。
7.自制设备的任务书、技术总结报告、鉴定材料、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8.实验室用房及环境条件的各种技术资料。
10.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和本实验室制定的规章制度。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时将自己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交给实验室主任。
4.学生上课情况、实验报告、成绩记录、实验项目开出情况记录属短期保存资料,一般至少应保存三年。
5.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应与设备共存,即保存至设备报废之日为止。
6.除上述两项资料外,其它资料均应长期保存。
8.档案管理员的工作要相对稳定,如工作变动应做好交接工作。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九
第十五条一个单位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个全宗,一个全宗不能肢解、分散,不同全宗不能混淆、合并。一个单位的档案必须按全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档案部门要抓好规范化、标准化工作。除做好立卷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外,应严格按照有关档案分类的规定,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为逐步实现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档案部门对所接收的档案,经过检查发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须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以提高案卷质量。
第十八条档案的修改与补充。
1.对已归档的档案要修改时,应由立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到档案部门修改,未经批准,严禁修改已归档的任何档案。
2.档案部门对补充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整理。文件材料不多时,可归入相关的案卷内,并填写案卷目录。文件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组卷、编目。对因某些原因积存下来的零散文件,档案部门应及时进行分类、立卷、编目等全过程的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应有专用库房保管。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库房内必须保持适当的温、湿度,并有防盗、防火、防腐、防光、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安全措施。每2至3年应对库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核对检查,写出书面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破损的档案,须及时修复。
第二十条各单位档案部门对所接收的档案,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同时根据档案的历史、现实和科学价值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的作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档案进行价值鉴定。
1.对保管期限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由档案部门提出建议,并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鉴定,报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一式两份,一份报请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存档,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档案的销毁工作由档案部门负责执行。销毁时应指派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档案部门在部分档案销毁后应及时调整柜架,并在相应的检索工具中注明。
第二十一条档案的统计。
1.各单位档案部门应按年进行档案的数量、鉴定情况、利用交流情况、档案干部、库房状况的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档案部门应根据统计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写出统计工作报告,评价各项工作效能,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
第二十二条机构变化、单位撤销、合并、改组时,应妥善保管档案,经请示上一级档案主管机关后再作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分散或带走。
第五章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求,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1.各单位应设立档案阅览室,为利用者查找和阅览档案创造条件。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指导利用者正确使用各种检索工具,认真回答利用者提出的问题。
3.定期编制《档案目录》,在单位内部提供利用,并有选择地进行外部交流。也可根据需要编制档案著录卡片或专题卡片。
4.充分发挥档案的法律凭证作用,为正确处理本单位工作中的各种权益问题提供事实根据。
5.档案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如编写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档案文摘,科研成果汇编,论文汇编等为利用者服务。
6.注意收集、记录利用档案后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将实例汇集成册,印发宣传。
7.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制度,在搞好利用工作的同时,还应注意切实保护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
8.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为档案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应用计算机对档案、资料进行管理,提高开发利用档案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为了便于准确地判定归档范围和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真实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部直属科研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详见本办法附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关联法规:
第二十五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16年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凡是记述和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并在国家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历史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2.凡是反映本单位一般性工作活动,并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
3.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单位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
4.保管期限表的某些条款需对文件材料区分“重要的”和“一般的”两类。凡是国家和能源部下达的带有方向性的研究课题以及重要的国际合作项目的档案;获得国家各类成果奖或部、省级三等以上(含三等奖)科研成果奖励的档案;属国家级、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因故中断研究,但在较长时间内具有较高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均属于“重要的”,其它的则为“一般的”,如本单位科研成果奖等。
5.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归档的年度算起。原定的保管期限已满,经过鉴定需延长其保管期限的,从鉴定时的年度算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档案材料的用具、表格、装具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有关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及借阅、利用、保密等有关制度,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一
为了节省教会开支,合理支出款项,增加账目透明度,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财务的收入
1、什一奉献:本会会友或准会友每月个人纯收入所当纳的百分之十。
2、感恩奉献:个人单位或家庭所当纳的什一以外的奉献。
3、售卖物品:如,圣经,诗歌本等。
4、特别奉献:如,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
二、财务的管理
1、什一奉献的管理。
什一奉献统一转交总教会财务组同工(宋金晔,苏莉清)管理。有她们二人在出纳、会计处签名,开出三联单收据,此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和教会盖章方可有效,白色联做教会存根,黄色联由会计保管,红色联两个月内交还奉献人。奉献人可凭此单在三个月内到教会查账、投诉。
什一奉献收据是教会会友按时什一奉献的唯一凭据,也是教会信徒做教会会友的基本条件之一。教会会友六个月无缘无故未交纳什一的,取消会友资格;教会同工、执事、长老、助理传道,不能在奉献上做榜样的,先停止其工作,再取消其圣职,直至取消会友资格。
2、感恩奉献的管理。
感恩奉献是每个信徒或会友在当纳的十分之一以外的奉献,也是每个地方教会的基本收入,由三个人管理,一人拿钥匙,一人管钱,一人管账,三人同时在奉献跟前,先为奉献之人祷告祝福,再打开奉献箱。奉献箱开启后先由管账者数点,再交由管钱者数点,最后由拿钥匙者核对,最后由三人共同签字,方可生效。有三联单的可由管账者填单并在“记帐”处签字,管钱者在“经手人”和“出纳”处签字,拿钥匙者在“核准”处签字;三联单的红联由管钱者在教会公布账目时作凭证;黄联交给管账者保存;白联由拿钥匙者保存对账。三个月账目核对公布后当众销毁。
3、售卖物品的管理。
可收取工本费5元,收入也归总教会开三联单入账。盖有教会专用章的,爱心赠送章的,一律不准出售,其它书籍和诗歌本也不得私自卖出,收到赠送书籍的弟兄姐妹有爱心和感恩之心奉献的,可以把奉献投到奉献箱。
4、特殊奉献的管理。
特殊奉献包括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可交由总教会统一上账。
5、各地方教会什一奉献较少感恩奉献较多的,除留下每月日常开支以外,多出的应上交总教会,统一支出,帮补房租,供应传道人。
三、财务的用途
1、总教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全职传道人,帮补助理传道,报销作工工人路费,帮补地方教会房租水电,购买设施,同工培训,会友聚会生活开支,总教会接待费用,看望会友,礼金支出,往联会缴纳十分之一等。
2、地方教会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本地教会房租、水电补助,接待补助,探访看望信徒,给离开的信徒赠送礼品或纪念品等。不可把钱花在吃喝、送礼和车费上,除牧养教会的助理传道、长老来总教会学习可报销路费外,其他人不应从教会拿钱作路费,被教会差派配搭作工的除外。
接待家庭接待教会同工和弟兄姐妹可做记录,写上日期和被接待人员,一般日常接待每餐每人可补助五元左右,招待远方传道人或特殊客人买肉类和水果,可另作适当帮补。接待家庭接待自己亲属朋友或未信者不得从教会领取帮补。教会接待费用应花在为主作工的工人和无依靠的肢体身上。
往家乡教会奉献钱应在个人什一奉献以外,以个人名义奉献,地方教会支持特别事工超过200元的,要经过总教会的批准。
地方教会账目每三个月由总教会审察一次,教会信徒或同工参加教会培训不得从地方教会报销车费;教会助理长老或教导执事为主作工或被教会差派可从总教会报销车费。教会钱财不应过多的花在吃喝消费上。
全职传道或牧师每年回家一次,可凭车票报销来往路费;助理传道或贫穷同工房租、生活帮补,可酌情而定,尽量不要累着教会;未住教会分担房租或未参于牧养的助理传道,不应从教会拿房租或生活帮补,话费补助应酌情而定。
四、财务的限额支出
1、总教会财务的限额支出
总教会财务组同工每人有一百元限额支出权,超出一百元要与同工商量,超出二
百元,要与教会牧师长老商量。教会助理长老及传道每人各有一百元限额支出权,教会牧师有二百元限额支出权,超出二百元要和财务组同工商量,超过五百元要由长执会商量决定。
2、地方教会的财务的限额支出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一般由生活执事承担),每人有五十元的限额支出权,五十元以上要和同工商量,三人共有一百五元的限额支出权,超过二百元要告知总教会财务组同工,超过三百元,要通过教会长老、传道批准同意。
地方教会探访教会信徒和会友一般不超过三十元,生病住院的,不超过五十元,结婚、生孩子的礼品或礼金不超过一百元。有个人或亲属关系者,礼金应由个人支付。
教会同工或个人收到婚礼、宴会请帖的,礼金(一般在五十至一百元左右,也可根据个人关系而定)一律由个人自付,不得从教会报账。教会会友或同工结婚、生子,礼金可由总教会派代表送出,但要声明属教会所送;所派代表个人是否另送礼金,个人酌情而定。
3、水电费的补助标准
空调一匹等于0.736千瓦;二匹约等于1.5千瓦;三匹约等于2.2千瓦,连续运转一小时用电量分别为0.8度;1.5度;2.2度;三匹的空调制冷每小时全负荷工作,耗电量为2.4度左右。如果只调为通风,则只相当于一只40瓦灯泡的耗电量;即25个小时1度电。夏季按每次聚会2.5个小时计算,一台二匹空调,每次耗电4度左右;一台三匹空调,每次耗电5.5度左右。
教会已经给接待家庭补助房租的,除当补助的空调费外也不应再要求补助水电费。
矿泉水、纸巾如需报账,每间教会每月不超过4桶,纸巾不超过5卷,超出的由住在教会的人员自行分担。
并签字,方可给予报账。管钱者支出一元钱就要收回一元钱的账单,数额较大或有支出疑问的要有教会执事或助理传道签名核准后才给予报账。
五、财务组人员的挑选和任免
1、管理财务的人一定是教会的会友或生活执事,一般情况下教会福音执事、教导执事、传道牧师、讲道带领同工不宜参于,为了能专心祈祷传道。财务的经管者不应自行决定财务支出与否或支在何处;支配钱财者不宜管钱,但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2、忠心爱主,在奉献上能做榜样且有好名声者乃是首选。有贪心者、在钱财上出过问题或不够忠心,或花钱大手在脚者不能管钱,专权者,心态不正者,自私自利、损公肥私者、过于吝啬者不宜管钱,不是教会会友或停止十一奉献者不宜管钱;过分贫穷者、奉献不能做榜样者不宜管钱;接待家庭管钱、管账,应酌量,但不能拿钥匙。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的任免要知会总教会,无异议后方可祷告生效。
六、财务的公开
1、总教会的财务公开。
总教会的账目每月清算核查,作成表格,张贴公布,三个月开长执会公布销毁,奉献者三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可向教会牧师、长老投诉反应。
2、地方教会的财务公开。
每个地方教会每月应制出表格,由财务组同工签名公布,三个月由总教会派同工核查。由总教会核查过的账目、收据可在各地方教会公布、销毁。
七、财务经手者的警戒
2、教会财务不得外借或挪用,不得超出个人支出权限,不合理的支出由经手人自行支付;
4、贪污、挪用教会财务者;虚报、重报账目者;吃回扣、报假账者;不忠心,乱支出者;巧立名目损公肥私者;一经查出情况属实就地免职,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开除教会、中福万民教会终生不得授用。
本细则自同工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xx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地、原则性地从大的方面规定了xx单位的财务行为,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该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经费包干管理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1、实行经费包干,是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经费的使用效益,调动全体职工勤俭节约的积极性。
2、经费包干的各项管理办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各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专业岗负责人对本专业岗的包干经费负有监管责任;队长对全队的包干经费负有全面监督责任。
(二)经费包干范围
经费包干的范围。即各专业岗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交通费、旅差费、招待费、劳务费、维修费、非专项购臵费、书刊费、福利费(指以专业岗名义开支的)、计算机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经费包干的使用
书刊费、福利费、日常办公用品的支出比例,合理有效地使用包干经费。
(四)经费包干结余的奖励办法。
日常公用经费实行专业岗包干管理,超支不补,节余下转。当年包干经费结余部分全部结转到下年度使用。
二、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是指专项调查经费,即在常规调查之外,国家统计局下达的普查和一次性专项调查(不包含国家预算内的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经费的专项调查以及由各专业岗从政府有关部门承接到的委托专项调查的经费。
(一)各专业岗的专项经费都必须纳入xx单位财务管理范围,集中管理,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在使用前要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使用预算报告,交办公室审核,按审批权限报分管的副队长或队长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并按预算计划执行;没有经过队领导班子审批的预算计划,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如中途因故新增大额开支内容,经过以上程序,方可在原预算内追加支出。
(二)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的会务由办公室和相关专业岗负责,会议标准按县财政有关制度执行。按照先预算、审批后报销的程序,会议结束后,财务人员按预算拨付经费。
找队领导的委托调查)从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到的委托调查专项经费或非预算内经费,本队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提取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资金(不含地方财政调查项目经费),结余部分留给各专业岗由办公室监管使用。
三、地方财政项目经费的管理:
(一)地方财政项目经费实行经费与项目相一致的使用原则,各专业岗根据各项目的调查样本量,实行量化使用,年初需做出全年使用预算,按均衡的支出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所有项目的下拨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项目,按该项目经费的额度进行酌定或按往年标准确定。
(三)国家、地方都有经费的项目优先使用国家经费;国家有经费,按国家标准不足部分,由地方经费补充(年初须按国家标准和调查样本量,统一预算、统一安排)。
(四)本队按项目提取13%计算机更新和统筹管理金。
(五)印刷费的管理:相关专业岗按要求提出申请及填报《印刷品招标明细表》,印刷费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专业岗和办公室共同组织印刷;5000元以上的采取招标方式进行,由相关专业岗、办公室召集二家以上印刷厂投标,队内纪检监察员开标,印刷成品后,由相关专业岗和队纪检监察员共同验收及签名,(填写印刷品验收表),相关专业岗凭验收表及发票到财务办理转账手续。
伙食补助费和其它费用,其它费用是指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凭会议通知和会议预算表按管理权限审批,会议一般不得超过100人,必须在定点酒店召开。
四、经费报销审批权限。
各专业岗包干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地方财政调查经费支出应按相关审批权限执行,并由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五、旅差费报销规定。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省级机
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015]2011号)和《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正副科级人员每人每天在180元以内,科级以下(含处级,下同)人员每人每天在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二)队人员出差全部实行定点住宿。
(三)伙食补助标准。(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60元,省内县外每人每天50元,县内每人每天45元。(2)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人每次加发伙食补助费30元。(3)工作人员出差连续乘车(船)超车12小时(含12小时)的,可凭车(船)票每满12小时,加发3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汽车、轮船已按本条规定加发伙食补助的,不重复执行。
(四)公杂费。(1)出差人员公杂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外每人每天30元,省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2)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五)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和本部门、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培训)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培训)不统一安排食宿或集中食宿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上级部门组织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参会人员按会议统一标准交费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凭据报销。
经组织批准参加各类培训班(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及本单位本行业的业务培训班)及到各级党校等长期学习并集中住宿的人员,住宿费按照培训单位收费凭据报销。学习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凭培训通知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内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学习培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8元,寒暑假不发。培训单位收取的培训费中含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不报销公杂费。
七、其他管理规定
(一)借款还款规定
1、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借款手续。
2、因公出差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从借款人收入中抵扣。
3、借款办公事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要向办公室说明情况,超过两个月的要拟出说明报告交队领导审批,否则从借款人的收入中抵扣。
4、私事原则上不准借公-款,确有特殊困难需要借款的,须经队领导审批,后从本人收入中抵扣。
(二)电话费管理。电话费实行专业岗包干使用,严禁在公务话机上聊天,一经发现或经揭发,经教育不改者,从本人收入中一次扣罚100元。严禁在公务话机拔打各种信息服务台,一旦发现有信息服务话费,话费由所在专业岗支付,同时扣除该专业岗同等数额的业务包干经费。
(三)计算机维修费管理。各专业岗需要维修计算机,可向计算机管理人员反映,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维修项目后,统一安排维修,各专业岗负责验收,经费支出按审批权限办理。
责任自负。
(六)报销管理补充规定。(1)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所填写内容必须齐全规范,具体清楚,购买物品项目较多的要附有发票开具商店的清单。(2)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名,分管副队长审核,队长审批。(3)1000元以上的单笔支出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特殊情况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的,要说明原因财务人员才能办理。(4)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发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根据总队下发的有关规定:凡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有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实行政府采购,如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等等;按照规定办公设备需使用年限满五年方可更换,如中途因特殊原因损坏,已经无法维修,有维修部门证明的,应由专业岗提出申请,经队领导同意,方可更换。
(八)凡使用到队公共经费的会议费、印刷费等等,一律都需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为了教会款项的合理收支,增加账目透明度,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财务的'收入
1、什一奉献:本会会友或准会友每月个人纯收入所当纳的百分之十。
2、感恩奉献:个人、单位或家庭所当纳的什一以外的奉献。
3、售卖物品:如,圣经,诗歌本等。
4、特别奉献:如,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
二、财务的管理
1、什一奉献的管理。
什一奉献统一转交总教会财务组同工管理。有她们二人在出纳、会计处签名,开出三联单收据,此单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和教会盖章方可有效,白色联做教会存根,黄色联由会计保管,红色联两个月内交还奉献人。奉献人可凭此单在三个月内到教会查账、投诉。
什一奉献收据是教会会友按时什一奉献的唯一凭据,也是教会信徒做教会会友的基本条件之一。教会会友六个月无缘无故未交纳什一的,取消会友资格;教会同工、执事、长老、助理传道,不能在奉献上做榜样的,先停止其工作,再取消其圣职,直至取消会友资格。
2、感恩奉献的管理。
感恩奉献是每个信徒或会友在当纳的十分之一以外的奉献,也是每个地方教会的基本收入,由三个人管理,一人拿钥匙,一人管钱,一人管账,三人同时在奉献跟前,先为奉献之人祷告祝福,再打开奉献箱。奉献箱开启后先由管账者数点,再交由管钱者数点,最后由拿钥匙者核对,最后由三人共同签字,方可生效。有三联单的可由管账者填单并在“记帐”处签字,管钱者在“经手人”和“出纳”处签字,拿钥匙者在“核准”处签字;三联单的红联由管钱者在教会公布账目时作凭证;黄联交给管账者保存;白联由拿钥匙者保存对账。三个月账目核对公布后当众销毁。
3、售卖物品的管理。
兄姐妹有爱心和感恩之心奉献的,可以把奉献投到奉献箱。
4、特殊奉献的管理。
特殊奉献包括建堂奉献,宣教奉献,购买大型设施奉献等,可交由总教会统一上账。
5、各地方教会什一奉献较少感恩奉献较多的,除留下每月日常开支以外,多出的应上交总教会,统一支出,帮补房租,供应传道人。
三、财务的用途
1、总教会的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全职传道人,帮补助理传道,报销作工工人路费,帮补地方教会房租水电,购买设施,同工培训,会友聚会生活开支,总教会接待费用,看望会友,礼金支出,往联会缴纳十分之一等。
2、地方教会财务收入,主要用来供应本地教会房租、水电补助,接待补助,探访看望信徒,给离开的信徒赠送礼品或纪念品等。不可把钱花在吃喝、送礼和车费上,除牧养教会的助理传道、长老来总教会学习可报销路费外,其他人不应从教会拿钱作路费,被教会差派配搭作工的除外。
接待家庭接待教会同工和弟兄姐妹可做记录,写上日期和被接待人员,一般日常接待每餐每人可补助五元左右,招待远方传道人或特殊客人买肉类和水果,可另作适当帮补。接待家庭接待自己亲属朋友或未信者不得从教会领取帮补。教会接待费用应花在为主作工的工人和无依靠的肢体身上。
往家乡教会奉献钱应在个人什一奉献以外,以个人名义奉献,地方教会支持特别事工超过200元的,要经过总教会的批准。
地方教会账目每三个月由总教会审察一次,教会信徒或同工参加教会培训不得从地方教会报销车费;教会助理长老或教导执事为主作工或被教会差派可从总教会报销车费。教会钱财不应过多的花在吃喝消费上。
全职传道或牧师每年回家一次,可凭车票报销来往路费;助理传道或贫穷同工房租、生活帮补,可酌情而定,尽量不要累着教会;未住教会分担房租或未参于牧养的助理传道,不应从教会拿房租或生活帮补,话费补助应酌情而定。
四、财务的限额支出
1、总教会财务的限额支出
由长执会商量决定。
2、地方教会的财务的限额支出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一般由生活执事承担),每人有五十元的限额支出权,五十元以上要和同工商量,三人共有一百五元的限额支出权,超过二百元要告知总教会财务组同工,超过三百元,要通过教会长老、传道批准同意。
地方教会探访教会信徒和会友一般不超过三十元,生病住院的,不超过五十元,结婚、生孩子的礼品或礼金不超过一百元。有个人或亲属关系者,礼金应由个人支付。
教会同工或个人收到婚礼、宴会请帖的,礼金(一般在五十至一百元左右,也可根据个人关系而定)一律由个人自付,不得从教会报账。教会会友或同工结婚、生子,礼金可由总教会派代表送出,但要声明属教会所送;所派代表个人是否另送礼金,个人酌情而定。
3、水电费的补助标准
空调一匹等于0.736千瓦;二匹约等于1.5千瓦;三匹约等于2.2千瓦,连续运转一小时用电量分别为0.8度;1.5度;2.2度;三匹的空调制冷每小时全负荷工作,耗电量为2.4度左右。如果只调为通风,则只相当于一只40瓦灯泡的耗电量;即25个小时1度电。夏季按每次聚会2.5个小时计算,一台二匹空调,每次耗电4度左右;一台三匹空调,每次耗电5.5度左右。
教会已经给接待家庭补助房租的,除当补助的空调费外也不应再要求补助水电费。
矿泉水、纸巾如需报账,每间教会每月不超过4桶,纸巾不超过5卷,超出的由住在教会的人员自行分担。
超过支出权限的,要及时改正,不合支出要求的,由支出人个人支付。所支款项,要有收款收据及收款单位盖章,没有收款收据的需由经手用款人填写支出证明单并签字,方可给予报账。管钱者支出一元钱就要收回一元钱的账单,数额较大或有支出疑问的要有教会执事或助理传道签名核准后才给予报账。
五、财务组人员的挑选和任免
1、管理财务的人一定是教会的会友或生活执事,一般情况下教会福音执事、教导执事、传道牧师、讲道带领同工不宜参于,为了能专心祈祷传道。财务的经管者不应自行决定财务支出与否或支在何处;支配钱财者不宜管钱,但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2、忠心爱主,在奉献上能做榜样且有好名声者乃是首选。有贪心者、在钱财上出过问题或不够忠心,或花钱大手在脚者不能管钱,专权者,心态不正者,自私自利、损公肥私者、过于吝啬者不宜管钱,不是教会会友或停止十一奉献者不宜管钱;过分贫穷者、奉献不能做榜样者不宜管钱;接待家庭管钱、管账,应酌量,但不能拿钥匙。
地方教会财务组同工的任免要知会总教会,无异议后方可祷告生效。
六、财务的公开
1、总教会的财务公开。
总教会的账目每月清算核查,作成表格,张贴公布,三个月开长执会公布销毁,奉献者三个月未收到收据的,可向教会牧师、长老投诉反应。
2、地方教会的财务公开。
每个地方教会每月应制出表格,由财务组同工签名公布,三个月由总教会派同工核查。由总教会核查过的账目、收据可在各地方教会公布、销毁。
七、财务经手者的警戒
2、教会财务不得外借或挪用,不得超出个人支出权限,不合理的支出由经手人自行支付;
4、贪污、挪用教会财务者;虚报、重报账目者;吃回扣、报假账者;不忠心,乱支出者;巧立名目损公肥私者;一经查出情况属实就地免职,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开除教会、中福万民教会终生不得授用。
本细则自同工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二
本班根据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建立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1、班干部分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宿舍舍长、科代表、学习小组长、餐桌小组长、清洁区小组长。
2、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每周星期天或星期三班会课。
评比周期: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
评比范围:每个人、宿舍、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带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每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每位组员在一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值周班干部处进行小结,由班主任和班干部讨论选出每周的班级之星,在班级里进行表扬和加5分,记录到档案,并作为学校、班级各项选优对象。同时,也在班上选出每、周月的班级之龟(视扣分程度而定),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一次并进行表扬和相关的处罚。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了在班上公布表扬加分之外,视班级的资金财力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会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由积分最多、最优秀者当选。入团对象主要由积分多(排队)的同学和班干部从中择优选出。
惩罚制度:凡是被评为班级之龟的同学,罚扫教室2-5天,若一个月连续两周被评为班级之龟的同学,并经教育不悔过或一个月中两周以上积分排在班里最后,把其列入学校处分对象,严重者将让其家长带回家教育等经相关的领导和班主任了解确实表现好了再回校,并和学校签订协议书。
加分项:。
1、在一周内能认真完成各科老师的作业和练习的(老师如果是因为作业批评某位同学的不可以加分)给予加2分。
2、在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中,坚持完成并且质量较好的的加2分(以一周为基本单位)。
3、在一周内,课堂上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同学,回答超过五次的给予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3次以上的加1分。
4、为班级在校内争得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学校以上的县级荣誉的加8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加10、15、20分。
5、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得到班级采纳的,加2分,经常帮助同学的加2分,维护班级荣誉的加2分,揭发坏人坏事的视情况加2-5分。
6、每次每科考试(包括测验和月考)80分以上的同学加3分,90分以上的加5分。(期中和期末考试翻倍)月考和期中期末考试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加10分,85分以上加15分,总分进步前5名的加5分。如果条件允许,在另外给予物质上的奖励。
7、在一周内,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2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讨论评选)。
8、在一周内,被评为宿舍之星的给予加2分(每间宿舍不能超过两位),被评为文明学员的给予加2分(每组选一位);被评为班里的卫生使者给予加2分(每组选一位)。一周内班级不出现学校扣分,每人在组中加2分。
9、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在当周总结分数上分别加2-5分。能及时举报班级内出现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的同学,视情况给予加1-3分。
10、在一周内,没有被扣分成员给予加2分,在一组当中所有成员没有被学校扣分的每人另加2分。一个月中被评为文明小组的每人奖励2分。
11、宿舍被评为文明宿舍的,该宿舍的舍员每人在当周总结中加2分,如一个月每周都被评为文明宿舍得再奖励2分。
罚项:。
1、请假一节课扣0.5分(以班主任同意为准),以此推算,特殊情况除外(如有医院证明等)。
2、班级或学校安排劳动,没来或没有按老师的安排带工具的、或者来没有劳动、没有及时完成自己任务的都当缺勤(5分)一节处理,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任务。
3、造成厕所堵塞的一次扣5分,并在当天负责搞通,否则视情况罚款20-60元,故意者除了加倍罚款外还要交给学校进行处分;在厕所堵塞期间,不得乱开水和禁止在宿舍大小便,否则一次扣4分,并承担把厕所搞通的一部分责任(看情况由老师定)。
4、上课、自修不认真、讲话、搞小动作,睡觉、吃零食者每次扣2分;吵闹(包括讨论问题)次扣3分,早晚读不读书或不认真者一次扣2分,多次者要求其抄相关的科目内容。
5、在宿舍,物品乱摆放的一次扣2分;作息时间在宿舍洗衣服、洗澡一次扣2分;灭灯后继续聊天者一次扣3分。凡是在宿舍违反纪律被扣分的同学,根据情况罚扫3-5天宿舍等;没有特殊情况并没有在班主任的同意下拿饭到宿舍吃一次扣3分,并罚扫宿舍宿舍3天,在宿舍作息时间吵闹等违纪行为的严重影响道他人作息的,要求其搬离该舍3-5天,进行相关的处罚,直到该同学改正为止。
6、上课不认真被老师批评一次扣2分,破坏班集体荣誉言行的同学视情况一次扣2-5分;对老师不礼貌或和老师顶嘴的一次扣5-10分,严重者交给学校进行处分,并通知其家长。
7、打扫清洁区要及时到位迟到者扣2分,不来当缺勤处理;还有要在早上早餐排队之前完成打扫任务,同时在每次排队吃饭、早操、集会等活动时要在进行曲停止前到达自己的位置,否则当迟到,一次扣2分。
8、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是老师交给的任务,一次扣2分;抄袭别人作业的一次扣2分,考试作弊的次扣10分。
9、任课老师经常反映批评的同学,要在班上公开点名批评,并进行一定的处罚,严重者交给学校进行处分。
10、对同学不礼貌和破坏班级团结、在同学间挑拨离间者一次扣2-5分。
11、每次测验或各种考试不及格的一次扣2分。
12、劳动不积极者一次扣3分,不服从老师或班干部安排任务者一次扣4分,并根据情况给予重新安排更多的任务。在教室、走廊乱扔垃圾、吐痰者一次扣2分;如果扔了没有及时捡到垃圾桶而继续乱扔,检查到的除了扣分之外,还要根据情况,罚扫教室2-5天,并一次罚款5元。
13、凡犯重大错误者,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一次扣5-10分,最后交给学校严肃处理。
14、上课缺席一次扣5分,早退、迟到一次扣2分,没有经老师批准私自外出者次扣5分,出现什么意外,其要承担一切责任,还要在班上点名批评,同时罚扫教室3-5天。在罚扫期间不认真或不服从当作缺勤处理。
15、在班干部分配任务或坐班期间不服从管理还无理和班干部顶嘴或谩骂班干部者一次扣4分,还要在班上公开点名批评,并根据悔过情况给予相关的处罚。
16、吃饭、集会、劳动、上体育课等集体活动不按从低到高顺序排队的一次扣2分,要求过后还不改过继续乱排队,当缺勤处理;一个星期有两次以上要留下来进行相关的教育。吃饭期间,每个人要做好自己的位置,否则当缺勤处理。不按顺序等值日生分菜饭者离开自己的座位者也一样;抢饭菜者一次扣5分,并在班上公开点名批评,同时罚扫餐桌3-5天。值日生打扫不干净一次扣3分,并罚扫餐桌3-5天。餐桌组长要在当天保管好抹布和用餐工具,由于不负责任丢失的要进行赔偿。
17、不按学校规定,不穿校服、或没有戴校章、或穿拖鞋者,一次扣2分,并没收拖鞋,不认真做操或不做眼保健操一次扣2分。一个星期有两次以上重复的同学要罚扫教室3-5天,还有集会等活动要求拿凳子,不拿者当缺勤处理。
18、留长头发、染发者一次扣3分,并要在当天内拔尽染发,否则交给学校处理;没有经过老师或平台管理员同意乱碰电视、电脑平台者一次扣10分,并在班上公开批评,同时一次罚款50元,若出现什么问题承担所有责任。
20、打架一次扣10分,没事去惹事一次扣15分,如果在平常和他人发生矛盾,没有主动和老师反映而造成打架者,除了扣10分之外,还要交给学校相关部门严肃处分,抽烟一次扣5分,并一次罚款1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10元,两次以上交给学校进行处分。
21、乱摆放书本桌椅、清洁工具者每人每次扣2分。
备注:。
1、在班里每扣1分罚款1毛钱,以此类推。
2、被学校值日老师、学生会扣分的,当事人罚款2元/次。
教室值日生职责:负责当天的打扫、关门、关灯、摆好桌凳工作,并且在每一节课课间打扫走廊还有教室有垃圾的地方。监督好乱扔垃圾的'同学,不听监督者把名单当天交给班长由班长转交给老师处理,再有要监督好教室的财产,除了问题不知情要进行赔偿,如扫把坏了不知谁所为要负责买回来,值日生因为不负责任打扫不干净等原因被学校扣分的罚扫教室一个星期。
宿舍值日生职责:负责当天的卫生打扫工作,包括后套间、宿舍、前面走廊。一天早、中、晚要打扫一次并倒掉垃圾;按时关好门窗,锁门之前要检查水龙头、还有灯泡开关等,监督好当天的作息纪律、卫生工作。把当天在宿舍里违反纪律的同学名单登记好当天向老师反映;还有负责好当天宿舍的财产管理工作。例如厕所堵塞却不知情,那么当天的值日生要负责,其他财产也一样;值日生工作不负责任而导致扣分的,除了扣值日生3分外,罚扫宿舍3-5天。
饭堂值日生职责:饭后要把餐桌打扫干净、抹干。值日生工作做不好的导致被扣分,罚扫餐桌3-5天。
清洁区值日生职责:一天早晚各打扫一次打扫前负责倒垃圾的同学要和前一天负责倒垃圾的同学验收工具是否完好,如果是前一天的同学损坏的当天要及时向老师反映,根据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罚或赔偿。没有反映的,当天的值日生要负责赔偿。要是这次打扫坏的组长要及时向老师反映,否则全组要共同负责。每次打扫组长要登记好缺席、迟到或偷懒的同学名单当天向老师反映进行相关的处罚等。
文档为doc格式。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三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
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7.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8.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9.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工作流程。
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建立高效、实用、完善的采购工作流程是提高采购效率,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采购部需要生产、财务、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需要一个标准来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贡献。
1.在项目的初始运作阶段,采购部根据项目部、投标部的具体要求,配合进行投标的材料报价,以更好的达到在以后的生产中控制成本的目的,更要避免发生投标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情况出现。
2.项目正式运作后,采购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生产计划部门依据工程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采购部下达《材料申购单》(附表1)此单由申请人填写,生产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试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发往采购部,一份发往工厂或者生产基地。
3.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公司已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中的3家—5家发出《材料询价单》(附表2)。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价格后对我司的《材料询价单》签字,盖公章后回传,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会做为以后向供应商付款的依据之一,需妥善保存。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单》(附表3),同时向收货的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发送传真件通知其准备收货。
4.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单》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随货携带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5.工厂和生产基地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材料的质量、数量检查,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和《材料订购单》相对照,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然后填写《材料到货单》(附表4),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回传采购部。
6.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完成生产任务后,及时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根据货物情况和送货地址等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建议物流公司相对固定,便于统一定价,统一结算,节约运输成本。
7.项目完成后,采购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时,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或者《支票领用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单》和《到货确认单》,如有需要,采购部有义务向财务部提供《材料订购单》以及各家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付款额度。
8.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
四采购部发展规划。
降低采购成本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而是一个公司必须要规划、重视的长远发展策略,是需要长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公司整体的采购流程,采购制度的规范化来支撑的。需要公司的各个部门精诚合作,来完成这一共同目标。
(一)在3个月内完成采购体系的.建立,包括采购制度,工作流程,供应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供应商资格的初步审核,每种材料确定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开始逐步实施采购工作流程。
(二)在6个月内完善采购体系,修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让采购工作流程走入正轨,高效,准确的运行。
(三)在1年内建立高效的采购团队,杜绝缺货、少货、次品、残品、送货不及时、报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不出现一起由于采购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能初步感受到采购工作流程高效、准确带来的便利,能看到采购成本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在2年内建立起相对固定的采购团队和供应商队伍。能切实看到由于采购成本降低而带来的公司利润上涨。
(五)大胆设想:5—10年后,公司以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牵头,以符合科技进步的产品、技术为主打,以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员搭配为根基,以高效、先进的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主线,涉及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物流,工业品贸易等跨行业的集团公司。争取到时候每个省份和各大城市都能有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持。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四
1、留样容器: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2、留样条件:专用冷藏设施。
3、留样时间: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4、留样数量:每个品种不少于100g。
5、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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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五
—师范系20__级语文教育2班班费是维护班级正常运转,保证班集体学习生活开支的专项资金,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班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为规范班费的来源和管理,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班费,更好地发挥班费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班费的筹集。
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报批备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3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如需超额收取必须专题报系审核批准。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一)管理。
班费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存折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班主任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团支书从班长处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
(二)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班主任审核无误,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班主任、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本系将会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
3、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4、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六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实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案例17篇)篇十七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一 卫生标准:
1) 全寝室的值日生安排全权由寝室长负责安排。
2) 床单平铺,不可有皱褶,被子每次起床后,必须折成方块状,且每个小寝室放被子的方位须一致。床上除了在枕头,被子及枕边的毛绒玩具外,一律不允许摆放其他任何物品。
3) 个人的衣服床单,被子当次起床未按要求拆放好散乱者,当天的.值日生请记录下名字交与值班老师,由值班老师作相应处罚。但当天的值日生在发现某室友被子床单等未叠放整齐时,必须帮其收拾,否则也按卫生不达标作相应扣分。
4) 每个小寝室的鞋子、毛巾、行李包、洗漱用具、衣架、书、碗、洗衣粉、洗衣刷必须归类统一摆放整齐。
5) 地板必须拖干净,做到不留任何残渣,脚印痕迹等,当次垃圾必须当次倒掉,扫除工具必须统一摆放整齐。
6) 厕所卫生由各寝室成员轮流来负责,轮流的顺序由各寝室长负责安排。每个寝室轮流完后,由寝室长提前一天(即如果第二天是下个寝室冲厕所,则当天晚上10:30以前告知下一间的寝室长,再由下一间的寝室长负责安排室友轮流冲厕所(女生宿舍走廊也按此方法执行)。注意:如果各寝室长未在当天规定时间通知到位,其后果由各寝室长负责,罚第二天继续负责走廊和女厕所卫生,。
每天早、中、晚必须打扫寝室,平时也要注意保持整洁,并保管好卫生用具。做到除就寝外,其它任何时候任何老师到寝室检查,都保持卫生整洁!
值日生每次搞完卫生后,必须将全寝室的灯熄掉,水龙头关好(特别是早上和晚自习之前)。
寝室值日采用评分制,当天分数在8分以下者,罚全寝室成员搞卫生一天(走廊和厕所卫生)。如继续不合格,则继续罚,直到合格为止。(具体评分标准,详见“寝室值日卫生评分标准”)
女生厕所、澡堂、走廊、晾衣间跟走廊一样,实行轮流制。特别是厕所和寝室垃圾必须做到当日当次清理干净。厕所里不能有积粪。 7) 8) 9) 10)
二 就寝原则:
1) 晚上,中午午觉必须按时就寝,即晚10:30、午睡:12:30。熄灯铃响后,请寝室长负责熄灯,不得拖延,并维持寝室就寝纪律,保持安静。起床铃响之前提前起床。
2) 每晚超过10:30未进宿舍休息仍在教室学习的同学,最晚不能超过23:30.且回宿舍就初始的全过程中,不允许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 每天中行12:00、早上6:00之前及晚上10:30之后,各寝室的同学不能在各个寝室间相互乱串,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4) 每晚10:30之后,除了就寝及暂留在教室学习外,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到处闲逛。
5) 超过晚上10:30,不能以任何理由在寝室开灯学习,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超过晚上10:30要继续学习的同学可在教室里学习,不能超过晚上11:30。
6) 当晚未按时到寝室休息者,请各寝室长负责告知当天的值班老师或寝室管理老师处,由老师根据各情况处理。
7) 保证做到晚上10:30熄灯铃一响,各寝室灯灭;早上6:10分起床铃一响,各寝室灯亮。
三 安全原则:
1) 不允许在寝室里私自使用任何电器。
2) 不允许在墙壁上钉水泥钉。
3) 电灯泡、开关断电或损坏时,不允许私自检查线路,发现此情况,一律及时告知值班老师。
4) 夏天用蚊香应远离易燃物,如被子,床单等。
5) 不允许攀爬宿舍走廊围墙。
四 其他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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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严禁在寝室洗衣服、洗头、洗澡,一经发现,必定严惩!(欢迎各位同学举报) 中午或晚自习后不允许洗头,洗衣服。洗头洗衣服或洗澡一律安排在下午放学以后进行。 不能随意在墙壁上粘贴各种图片及纸片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及留下脚印等。 节约水电,及时水龙头,电灯。 不得向窗外抛洒污水、垃圾或其他物品。 不得以床头或床边吊挂任何饰品。 床单、枕套、枕套、换洗衣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 洗干净的衣服一律叠好放在行李包里,不允许挂在床头。 各人的行李包等一律统一整齐摆放在各寝室的空床位上,不允许放在各自的床头床尾等处。 各寝室洗涤方面的一切事由一律在操场边的洗碗池完成。 一律不允许带零食,米饭等食物到寝室里去食用,一经发现,必定严惩不怠!(水果与牛奶除外) 早上当值班老师组织早练时,各寝室长负责清查寝室成员人数,发现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将名字记下交与寝室管理老师处,由老师一并处理。另:如遇身体不适不能正常参加早练者,需到值班老师处请假,说明缘由。
不允许私自调换寝室或上下床铺,以及移动寝室床位。 13)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商丘师范学院物理与电气信息学院12级各班根据本班班情,特推选出每班一名的宿舍长管理委员,其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