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组织、机构或团体的正常运转,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的一套规定,它的存在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公平公正。这里有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一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二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三
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四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五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六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七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八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含: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关于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关于情况。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九
公共娱乐场所永远是人流量最密集的地点之一,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第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防火设计(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装修材料、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第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吊顶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
(三)帷幕(幕布)、窗帘、家具包布应当采用阻燃织物或者进行阻燃处理;
(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八条 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内部装修的吊顶、墙面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每个楼梯宽度不得小于一点五米;
(四)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五)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警报装置;
(六)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二条 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四条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第十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十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对责任人的罚款为月工资的两倍以下,对责任单位的罚款为日营业额的十倍以下。
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执行停业决定的,处以前次罚款额的一倍的罚款,并可以强制其改正。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
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一
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答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吊顶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
(三)帷幕(幕布)、窗帘、家具包布应当采用阻燃织物或者进行阻燃处理;。
(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八条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用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内部装修吊顶、墙面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每个楼梯宽度不得小于一点五米;。
(四)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五)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警报装置;。
(六)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人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四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第十六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对责任人的罚款为月工资的两倍以下,对责任单位的罚款为日营业额的十倍以下。
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执行停业决定的,处以前次罚款额的一倍的罚款,并可以强制其改正。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三
在ktv等娱乐场所工作,因其是个服务性行业,所以会有许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员工,为了使员工更加符合顾客的要求并且使服务达到顾客的满意,以下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员工的基本规章制度、仪容仪表、形体规范,礼节礼貌和岗位职责,都是要树立制度的,以下就是这几项的基本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作休时间,上下班打卡签退,不无故缺席,不擅自职守,有事请假。
(2)当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安排。
(3)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饱满,情绪愉快。
(4)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上岗时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接听私人电话。
(6)不向客人索要物品、小费、私收回扣、不随意接受礼物。
(7)不乱动客人的物品,不乱拿客人遗失抛弃的物品。
(8)任何情况下不客人争辩,不与领导同事争辩。
(9)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能源。
(10)不依次充好,缺斤短量,不任意变动收费标准。
(11)未经同意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内部一切管理资料及有关消息。
(1)服装:按公司规定服装上岗。
(2)工牌:员工工牌一律佩带于左胸指定位置。
(3)鞋:工作时间穿指定的工作鞋,鞋面无污,不赤脚穿鞋,女肉色袜,男深色袜。
(4)头发:应天天洗头,保证无头宵,均贴,不可蓬乱。(男不遮耳、女不披肩)。
(5)面容:女员工以淡妆上岗,男员工保证随时面部清洁。
(6)手机、bp机、相关物品一律不得佩带上岗及包含各种饰物。
(7)班前自检查仪容仪表后方可上岗。
(1)站姿:坚持站立服务,挺胸、收腹、沉肩、两脚分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雅,棉带微笑。
(3)两手自然下垂或交叉。女性以v型为主、男士两脚与两肩同宽。
(1)熟悉掌握问候语言,主动问候客人,能够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接待对象的不同,准确应用问候礼节。
(2)熟悉掌握称呼礼节,根据客人应用不同称呼亲切和谐,尽量记住客人的姓氏、职位,以便再次遇见时准确称呼。
(3)熟悉掌握应答礼节,根据场景,准确回答、反应灵敏,应对得体。
(4)熟悉掌握迎送礼节,根据迎接、送别,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示意得体。
(5)掌握操作礼节,服务操作规范,不打扰客人,礼貌大方。
(6)当客人走过时,主动问好,当领导经过主动点头致意。
(7)对客人时时表示谦虚大方、朴实、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8)尊重客人习惯习俗和动作,不评头论足,按客人习惯和要求提供服务。
(9)与客人交谈时保持微笑,声调平稳,站立直腰挺胸,姿态优美,注重倾听,不插嘴,精神集中,时时表示尊重。
(1)熟悉本区域的设施设备,项目特点,负责本区域的接待及安排工作,为客人随时提供有效的'服务。
(2)具有本区域娱乐项目的基本知识,热情大方主动,有礼貌的接待来客,引导、安排客人入座,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为客人提供最佳的服务。解决客人要求及疑难问题。
(3)负责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在主管的领导安排下,每日清洁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的卫生,环境整洁,空气清新。
(4)负责场所每日所需工作物品,保证营业的需要。
(5)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6)与部门和其他的部门员工紧密配合,协作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包括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防烟排烟、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答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
第六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吊顶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二)墙面、地面、隔断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
(三)帷幕(幕布)、窗帘、家具包布应当采用阻燃织物或者进行阻燃处理;。
(五)建筑内部装修不得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或者《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八条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用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
第十一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内部装修吊顶、墙面应当采用非燃材料;。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每个楼梯宽度不得小于一点五米;。
(四)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五)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警报装置;。
(六)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人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四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五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
第十六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消防设施、设备必须完好有效。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地方性法规、规章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对责任人的罚款为月工资的两倍以下,对责任单位的罚款为日营业额的十倍以下。
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执行停业决定的,处以前次罚款额的一倍的罚款,并可以强制其改正。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五
2、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须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3、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设置适当,有二个以上出入通道,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4、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按治安主管部门批准的限额人数售票。
发现有不轨行为的人与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安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6、营业结束时,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客人遗落物品,要及时上缴,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六
一、所有的员工都必须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要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经营水平、不断的'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及提高经济效益等。
三、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六、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八、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七
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七)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优秀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汇总18篇)篇十八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