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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调研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研报告篇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具有内涵与形式的关系,实体法是程序法的前提,程序法是实体法贯彻的保证,两者相互适应,缺一不可,有什么样性质的实体法,必能有与其相适应的同样性质的程序法规,两者是“姐妹篇”关系,马克思曾精辟地论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就像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但是,长期以来由于“重实体,轻程序”倾向和影响,广大城管队员程序法制观念淡薄,一方面,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较广,现有执法程序规定比较零乱,缺乏严密统一的程序规定,另一方面现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还不完善,有些规定不够严谨,缺乏可操作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立案不规范,违规调查取证、执行不当等现象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城管队员的办案质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城管队伍文明执法的形象。由此可见,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的认识是不妥当的,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各种矛盾。
马克思主义认为,过程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程序,结果是一定阶段事物发展变化的最后状态。过程是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结果实现的必由之路;“欲速则不达”,“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砍柴不误磨刀工”等等,都是对过程与结果关系的精辟概括,在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更多地是注重执法效果,而忽视执法过程与技巧的使用,同样是一个违章行为,采用的手段不同,效果也迥异,比如,治理一个刚入市不规范的西瓜摊点,有多种手段:一种手段是直接将违章瓜摊捣毁,工作总结另一手段是将违章瓜摊扣押,还有一种手段是先进行政策攻心,进行宣传教育,然后劝导其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对于没有搬运工具的,可以义务帮其搬运西瓜至指定地点,上述三种不同的执法手段塑造的执法形象迥异,第一种手段有简单粗暴执法之嫌,第二种手段对初入市的瓜农不够人性化,第三种手段体现了人性化执法,是大势所趋的,容易被大众接受,引发的冲突也较少,上述三种手段由此产生不同的结果也是自然而然的。由此可见,重执法效果,轻执法过程(技巧)的认识是十分错误的,对执法实践是十分有害的。
团队建设与作风建设是一对孪生“兄弟”,相辅相成,只要有团队,就存在作风建设,团队建设非常重要,这点毋庸置疑,但作风建设也不可丢,这点却很容易忽视,因为忽视作风建设,全国城管部门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粗暴执法问题已有多次,引发的后果也是严重的,如湖北“天门事件”、近期的重庆“渝中事件”等等。从理论上讲,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芸芸众生,性格不同,作风各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优良的作风可以使整个团队战斗力增强,不良的作风对团队建设是十分有害的,在执法实践中,城管部门往往只注重团队建设而忽视作风建设,忽视作风建设容易引发各种问题,如醉酒执法、酒后执法、粗暴执法、酒后驾车、集体等等,这些问题在城管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且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教训是深刻的,加强城管队伍作风建设已是迫在眉睫,并且作风建设和城市管理一样,范文参考网需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能紧一阵松一阵,“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效果不会长久,只有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才会有所好转,城管队伍的战斗力才能有所增强。
执法工作与学习培训可以理解为实践与理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理论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学习理论是为了更好的知道实践,实践丰富理论,检验理论的正确性。”,不通过学习培训,不学习理论,理论水平不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实践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升,正如我们城市管理行业需要办期刊、开交流会一样,通过理论探讨与交流,可以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可以知道彼此之间的差距,便以改进工作,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再先进的城市管理上也存在缺憾,再落后的城市管理上也有优点,通过学习培训、相互交流,可以使执法工作汲取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使执法工作更加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由此可见,执法工作与学习培训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城市管理执法调研报告总结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研报告篇二
按照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4月初,宋国胜局长带领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同志,就“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到联系单位和城管执法一线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一、二、三、四和机动大队共五个直属执法大队,均为正科级建制,执法人员编制119名,其中,2001年组建城建监察支队时公开招录90人,20xx年成立城管执法局时从市政、园林部门划转28人。为了进一步充实管理力量,20xx年,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城管协管员。城管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超过95%,30名城管协管员都是退伍军人。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管执法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集训活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组织纪律、队列训练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每周五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各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有关法制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学习制度》、《信访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业务例会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每月组织直属各大队开展一次执法案卷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案卷检查。每周五召开业务例会,集体研究重大行政许可事项,通报督察考评情况。特别在执法活动中,严格坚持了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考评制度。
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实行调查权、审查权、决定权三权分离。编印局《规章制度汇编》,发放全体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定期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城管执法特邀监督员。认真、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坚持政务公开,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电子触摸屏,将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等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实行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四是加强督查考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建联合督察组,制定督察考评细则,对城管执法和市容管理实行全天候督察,编发《督察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并按项扣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作风教育月”、“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队伍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城管部门的社会形象明显改善,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市局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省法制办表彰,全体城管执法队员都能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至今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方面,我们还存在认识上不到位、能力上不适应、作风上不扎实、体制上不完善等问题和差距,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作风不扎实。少数同志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遇到问题和矛盾绕道走,工作被动应付,办事效率低下。二是创新意识不够。习惯于凭经验办事,面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三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有的干部视野不开阔,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上不能形成合力;有的对科学发展观一知半解,不能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有的缺乏争先创优的意识,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平庸自满,裹足不前。这些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方面也有客观方面的,主要有:一是管理对象法制观念淡薄。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城管法制意识不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不以为然,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甚至抗法,阻碍城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
少数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利益时,就不断举报,要求严管,但是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又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欺侮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执法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等,不仅给执法人员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而且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城管执法缺乏法律依据。目前,全国还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只是散见于其它法律法规中,而且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只有禁止性条款,却没有强制性规定或处罚种类单一,强制执法权限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许多执法人员的人身遭受伤害,给执法人员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了执法工作的被动。四是日常教育培训不够。
城管工作突发性、反复性强,需要执法人员时刻坚守工作岗位,实施持续性的监管,这就使得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的时间受到限制,不能开展系统性的教育培训,对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也不能集中研讨解决办法。五是个别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城管队伍中,个别人员原则性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和领悟水准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不高。总之,虽然我们在城管队伍建设中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决不能忽视,要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找差距、析原因、订措施、建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业务精、管理严、服务好的城管执法队伍。
城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把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拼搏,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