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转专业申请书时,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清晰的思路,避免冗长和重复。以下是一些转专业申请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一
xx市公安局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x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x年9月8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x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二
xx市公安局xx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9月8日发布姚家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2010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姚家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2011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三
xx市公安局武昌分局:
我们是xx市武昌区xx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xxxx年9月8日发布xx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xxx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xx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xxx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武昌区xx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一: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四
申请人,翁,住xx市康山街道xx村自然村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康山街道xx村自然村,该范围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年5月4日开发区康山街道分管拆迁的王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五
尊敬的**市公安局分局暨局领导:
我叫,女,*岁,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区**街道*村史家胡同27号房屋。
x年5月,*区住建委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人)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其对东至**大街,南至路,西至*大街,北至西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进行**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我家所居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利人为我。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已经对涉案的拆迁许可证提起了行政讼诉,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还对拆迁裁决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案也正在审理中。
根据《*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即区住建委提交市政府的征地批复,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只能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在x年4月29日,**街道*村委会给我下发了一份《帮拆告知书》。在告知书里说,因我与拆迁人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村委会竟以村民自治的理由让村民帮拆我家房屋。多么可悲的法盲!这种所谓的帮拆行为不仅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其实质就是犯罪!
当前,党和政府正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并加大打击违法强拆行为。这种帮拆事件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
村委会将我家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置于万分危险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关于“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我家人身及财产安全!
此致
**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六
尊敬的**市公安局**分局暨局领导:
我叫***,女,*岁,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区**街道********村史家胡同27号房屋。
xxxx年5月,***区住建委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人)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其对东至**大街,南至***路,西至***大街,北至**西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进行**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我家所居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利人为我。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已经对涉案的拆迁许可证提起了行政讼诉,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还对拆迁裁决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案也正在审理中。
根据《****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即区住建委提交市政府的征地批复,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只能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在xxxx年4月29日,**街道******村委会给我下发了一份《帮拆告知书》。在告知书里说,因我与拆迁人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村委会竟以村民自治的理由让村民帮拆我家房屋。多么可悲的法盲!这种所谓的帮拆行为不仅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其实质就是犯罪!
当前,党和政府正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并加大打击违法强拆行为。这种帮拆事件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
村委会将我家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置于万分危险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关于“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我家人身及财产安全!
此致
**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七
申请人,翁xx,住xx市康山街道xx村xx自然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xx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康山街道xx村xx自然村,该范围xxx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xx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xx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xxx年5月4日开发区康山街道分管拆迁的王xx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xx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八
xx市公安局xx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xxx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xxxx年9月8日发布xxx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xxx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xxx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xxx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xxx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九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暂住申请人父母家。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无锡市******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一月二十日。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
申请人,翁,住xx市xx街道双塘村自然村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xx街道双塘村双渎自然村,该范围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年5月4日开发区xx街道分管拆迁的王波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波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一
尊敬的**市公安局**分局暨局领导:
我叫***,女,*岁,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区**街道********村史家胡同27号房屋。
xxxx年5月,***区住建委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拆迁人)核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许可其对东至**大街,南至***路,西至***大街,北至**西路范围内的房屋实施拆迁,进行**街道中心区一至五街改造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我家所居住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房屋的权利人为我。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已经对涉案的拆迁许可证提起了行政讼诉,该案正在审理中。我们还对拆迁裁决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此案也正在审理中。
根据《****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拆迁管理部门即区住建委提交市政府的征地批复,也就是说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只能由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在xxxx年4月29日,**街道******村委会给我下发了一份《帮拆告知书》。在告知书里说,因我与拆迁人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村委会竟以村民自治的理由让村民帮拆我家房屋。多么可悲的法盲!这种所谓的帮拆行为不仅与《***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其实质就是犯罪!
当前,党和政府正大力倡导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并加大打击违法强拆行为。这种帮拆事件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
村委会将我家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置于万分危险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关于“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我家人身及财产安全!
此致
**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联系电话: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二
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通校学生上学、住宿学生回校,必须有家长送到学校,把学生交给教师;如学生没有家长护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按教师的指导开展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需要,必须由教师统一采购;如学生擅自外出,没经老师允许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公共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如有学生主观故意破坏,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不向教师请假,擅自走出学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6、通校生放学、住宿生回家,必须有家长来接,经教师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学校不承担责任。
7、节假日、双休日,家长要看护好学生,不让自己孩子和社会上不良青年接触,以防学坏。如有不安全因素,与学校无关。学生出现事故,如有保险,请家长及时通知学校给予办理。
8、以上协议,望学生家长认真阅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学生家长签字:
学校安全协议书范本2。
为了让孩子能安全顺利地上学,方便家长,确保小学生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需要和家长密切配合,明确双方职责,特拟定校车安全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间学生安全责任。
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能乘坐校车。
2、校车方保证接送校车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符合校车标准,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3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对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儿童。
3、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4、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
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
5、校车运行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不允许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时,待车停稳后,方允许儿童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6、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家长和校车方接送人员在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
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7、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8、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9、以上双方职责,不按要求执行,如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10、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此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校车方、家长双方各一份。
校车方:
家长:
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协议书范本3。
为了切实做好参加辅导班学习的学生的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障辅导工作顺利进行,经辅导负责人与学生家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学习辅导期间的安全。
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时段内,安全责任由辅导班负责。
辅导老师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出现打架等不安全行为。
具体时段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学生在非辅导班学习时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家长)负责。
如发生一切意外,与辅导班无关。
三、学生如带病参加学习辅导,必须有监护人(家长)陪同。
四、学生上课时间段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疾病等,辅导班要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解决。
五、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应服从老师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班。
如有特殊情况,离班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如果未经允许而擅自离开者,后果责任自负。
如有意外,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六、对拒不服从安全管理强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学生安全行为的学生,辅导班将劝其退班,而学费不再退还。
七、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辅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班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辅导班老师、学生及家长签字后生效,由辅导班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字:
x年xx月xx日。
监护人(家长)签字:
x年xx月xx日。
辅导班老师签字:
x年xx月xx日。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因与发生经济纠纷,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金额为元。
根据人民法院的要求,乙方请求甲方为其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元,担保的方式为。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合同后五日内按诉讼财产保全金额的%向甲方一次付清财产保全担保费,甲方同意乙方交纳担保费后三日内向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三、甲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在乙方不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不得撤保,否则,应退回所收担保费,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四、甲方为乙方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后,无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效果如何,甲方均不退所收的担保费。
乙方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或甲方为乙方出具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后,未及时起诉造成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乙方可持相关证明文件,甲方退回一半担保费。
五、针对甲方的诉讼保全担保,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提供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能够证实其诉讼主张的证据等诉讼材料的复印峻。
2、及时反馈财产保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取得的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冻结、扣押、查封清单复印峻送给乙方备存。
3、如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同意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及时向甲方反馈乙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将对方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复印峻提供给甲方。
5、如出现对方反诉的情况,及时将获取对方的反诉状、相关证据的复印峻提供给甲方。
五、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或提供虚假证据或恶意诉讼的,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与法院协商撤回财产保全担保,申请法院撤消财产保全措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且所收担保费不再退回,并应按财产保全担保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南阳市信用担保中心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四
申请人:___,男/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族,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签名或者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利益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北京地铁四号线十七标段黄庄---中关村站区间及其附属结构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初期支护等相关工作内容在施工至完工过程中的安全事宜定立以下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负全责,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议;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并向乙方公布安全规章制度;组织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乙方的安全保证措施和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编制施工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乙方实施。
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书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并备案,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严格按照交底的要求实施操作。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查验并复印身份证,按照名单对乙方进行队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等工作提供适当的帮助,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及防护用品等要符合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的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甲方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的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发现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制止,责令其整改,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劳务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对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和乙方自带的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故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管理监督下,对本班组以施工作业为目的进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本班组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本作业队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乙方应组织本作业队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做好教育学习记录,并要求参加人员在相关会议记录上签字。如有人员调整更换时,需立即报告甲方,并将其相关资料和证件报送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还应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让其充分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及穿戴的防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除应报告甲方知道外,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劳动监护。
六、乙方班组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时间虽较少,也未配备专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但需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时,不能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非专业氧乙炔气操作人员进行氧乙炔气操作等),必须与其它队进行商量协调,请其它队具有特殊工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乙方不能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因患病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或不适于本班工作的人员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要求并检查工人在生活区安全用电。
九、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在生产生活区的防火安全教育,不能因为抽烟或私拉乱接电线引起火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护好设置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生活区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出现消防事故时能快速控制并消除险情。
十、乙方人员在开挖上断面时临空面较高,在上班时间或临上班前不能饮酒,保证在上班过程中头脑意识清晰、绝不能酒后作业。若酒后作业造成了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造成损失。
十一、由于施工场地位于中关村大街中央分隔带内,围挡外车流量大,车速快。乙方人员在任何时候横穿大街时,必须等到前后红灯亮车辆暂停时,才能快速经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十二、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地下管线时,应向甲方人员报告,并按照甲方技术人员制定的方案进行开挖,使用风镐挖掘时要仔细小心,不能钻破管线引起事故。若不小心挖断、挖漏了管线,要按照相关的方案立即组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抢险,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乙方无资格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特别是氧、乙炔气。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时,必须与其它队协商,请其它队有相关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同时应严格关遵守氧、乙炔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气瓶的间距要求;做好对气瓶的安全保护和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操作者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使用。
十四、当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行为。
十五、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虽较少,但施工用电、电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还是很多,乙方也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和社会治安教育,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十六、教育作业队职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操作,特别是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制定的开挖顺序和方案施工,不能挖随意更改开挖方案;若在开挖过程出现了砂漏、涌水、坍塌等险情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和抢险,在最短的时间内排出隐患或险情,消除安全隐患。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根据乙方责任的大小,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应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书面形式详细地呈报给甲方,由甲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以便甲方了解实情,协助处理。除此外,乙方任何人不能就事故随便对外界发表不明真相的言论,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十八、若乙方人员发生了安全事故,无论责任在于谁,乙方应立即组织相应的救护措施,对受伤的当事人实施医疗救治,防止事故扩大,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延或不予救治。同时,甲方为乙方抢救提供必要的帮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十九、乙方可为其雇佣的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一切相关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不单独计价。乙方投保后索赔自理,若不投保,则风险自负。
二十、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完成计量金额的__________作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金,视乙方在现场对安全、文明、环保的保证情况,在以后计量中酌情予以返回。
本协议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六
申请人,翁xx,住xx市xx街道双塘村xx自然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xx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xx街道双塘村双渎自然村,该范围xxx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xx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xx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xxx年5月4日开发区xx街道分管拆迁的王波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波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专业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通用17篇)篇十七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杨友竹。
甲方的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相关手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定义。
本合同所称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法院提供财产保全保函,并按法律规定和甲、乙双方约定收取相应担保费用并承担担保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担保的范围、金额和责任承担。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是甲方申请财产保全后经人民法。
2、乙方在出具的财产保全担保函约定的担保金额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乙方的担保期间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后,乙方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之日起至下列情形之一出现之日为止:
4、不可抗力出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5、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形出现。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息资料(包括:财产保全及解封裁定书复印件、案件开庭传票复印件、案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复印件)。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证担保财产的及时解封。保证金在被申请人的财产解封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甲方。
4、上述费用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全额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款人。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若乙方提供的的担保法院未认可,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无息退还上述费用。
5、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监督、查询乙方就本合同事项提供的担保服务的相关情况。
2、甲方对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全部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民事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拟查封标的与本案关联性的证据材料(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实并由乙方保留复印件备查)。担保发生之后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提供原件供乙方核实并由乙方保留复印件备查)。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对乙方的委托事项不可撤销。
5、甲方与被申请人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与被申请人恶意串通骗取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6、甲方具备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
7、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面的履行担保责任。
特别约定。
1、如果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或者诉讼请求未能得到人民法院全部支持或者其他法定事宜,导致被申请人向乙方索赔,乙方对甲方有追偿权,甲方应无条件全部承担乙方因履行本担保合同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对被申请人的损失赔偿款等)。
2、本合同生效且乙方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后,乙方不退回已经收取的担保费、财产评估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等情形),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提供的的担保未被人民法院认可的除外。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乙方有权行使先履约抗辩权,拒绝向人民法院出具保函。甲方每逾期缴纳费用一日,应当按照应支付但未支付费用金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缴纳费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若甲方变更保全财产标的物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法院实际查封的对象与本合同约定的保全标的物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5、甲方在具备申请执行条件后三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每逾期申请强制执行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申请强制执行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6、甲方在债权得到偿付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乙方的财产保全担保,每逾期申请解除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费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7、如果本合同涉及的纠纷在二审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担保的,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的条款仍然有效。担保费的支付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