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县统计局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及时成立了检查组,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气象统计自查自纠工作。自检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统计人员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气象统计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首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监督指导气象统计工作。同时有专人负责气象统计。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自开展大规模统计执法检查以来,我局及时成立了以盖世民为组长、孟令忠为副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事务,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的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统计法,严格依法统计
1、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将统计法规宣传纳入气象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三个一”、“法制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要以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为重点,通过中央小组学习会议和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严格禁止官方数据发布和随机数据发布。通过广泛宣传,全系统统计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所有干部职工都能懂法律,遵守规章制度,在统计工作中不讲外行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2、认真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我局一贯坚持依法统计,自觉维护《统计法》权威。在正常工作中,统计局领导小组定期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气象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及统计工作中的行政干预进行监督。在这次行动中,我们对20xx以来的气象统计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没有发现单位领导要求统计人员伪造或篡改统计数据、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统计行为等问题;未发现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情况;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数据、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数据等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质量
统计事关国计民生,为科学决策服务,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为了保证气象统计的真实性,我局从三个方面努力提高统计质量。首先,在概念层面上,强调统计质量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生命。要求统计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报浮夸,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工作权威;要求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杜绝层层下发高指标的做法,依法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二、在具体业务上,坚持从基础做起,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上报原始记录,加强统计资料的归档,从清查、调查登记、数据录入、数据处理、质量验收、开发应用等方面层层强化质量控制。第三是体制内度约束,完善和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定期数据质量监督制度。重要报告由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有效避免数据失真。
总之,我县气象统计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法。本次重大检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完善,推动旅游统计再上新台阶。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县统计局关于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统计发„2012‟24号)精神,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统计工作是单位财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它能为医院的发展目标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医院管理质量的好坏。故此,我院董事会和院部的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按有关要求配备了学历高、有专业知识、有法定统计资格的专门统计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智能办公设施,为搞好统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
二、自查情况
根据此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安排,我院对统计执法制度制度的执行、人财物、帐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其情况是:
1、无违返《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无瞒报、漏报、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等现象发生。档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2、特别是每月的月报统计工作,都能按质、按量、按时定期上报卫生局。
3、院部历来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统计。所有数据都是从基层统计而来,其来源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门急诊人次和出入院人数等都是从科室一线收集资料,确保了数出有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程度。
三、存在问题
1、由于我院是民营性质,其人员极不稳定,流动性较大,给人员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部分提供基础数据的人员对统计法规和知识了解不够全面,还处于一知半解的层面。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个别的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3、个别数据员对统计的时间观念不强,往往要院部统计主管人员督促。
四、整改措施
通过此次自查,对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加强统计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基层人员了解统计知识和法规。
2、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
3、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为统计部门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立了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市《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了对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我们多次开会调度工作。先后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镇(处)统计负责人及局内专业科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大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培训,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提出了三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即要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有新突破、要在消灭执法空白和死角上有新突破、要在执法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查。为确保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等统计调查单位把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统计局与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个别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及时地指导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进行了清查摸底。6月1日、4日国家和省统计局分别召开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6月9日市统计局下发了《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6月2日开始,我们就着手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对照自查内容和要求,在成立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统计法》《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又设立了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按专业进行了内容和责任分解,分组对102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0余个投资项目、59家限额以上批零住宿企业、300余家服务业企业的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摸底,及时掌握了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是对调查单位分专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各个专业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对本专业的抽查单位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
三是及时布置了统计基础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如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还不健全等,对此,我们对所有被检查的单位统一进行了布置,要求他们必须立即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在上级检查中不发生类似问题。
在这次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自查自纠工作中,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执法检查人员严肃认真,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虽然我市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到目前告一段落,但是全面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6月5日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临统字[20xx]1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严厉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解决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问题,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平政办字[20xx]13号文和由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平统字[20xx]10号文件及统计执法检查实施细则,于6月6日开始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我县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首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化国任组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成立平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其次,把强化法制观念作为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来抓,在“四五”普法规划中,在统计执法的宣传中,我们重点抓了“四个面向”,即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在这次统计执法自查前,有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县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统计法》和“两办通知”精神,并成立相应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再次,召开执法检查动员调度会、培训会传达大检查会议精神,明确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要求在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大案要案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要消灭执法的空白和死角;
三是要在执法办案、条件方面有新的改善;
为实现这三个突破,统计执法要做到三点:
第一,要树立敢于碰硬的思想。
第二要善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
第三要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案。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使每个统计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较强的业务素质投入执法检查工作中。四是邀请电视台跟踪报道,对在自查工作中不配合、不彻底、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进行了曝光批评,因此极大地增强了宣传效果,真正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在执法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克服困难,集中精力投入执法检查,各小组要密切配合避免重复检查给基层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时调度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解决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月四日全国、省、市统计执法电视电话会后,统计、监察、司法、法制局联合制定下发了统计执法自查和重点抽查实施细则,自查抽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在抽查工作重点抽查了粮食产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工业产值、利税、劳动工资、投资等。
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共收到自查报告166份。表现好的单位如:归来庄金矿、新华书店、临工汽车桥箱有限公司等单位。
二是“两证”“一帐”较为齐全,即统计管理登记、上岗证书、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基本齐全。
三是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了统计工作的职能作为,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四是个别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不足,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有的走了过场。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台帐不健全、不规范。
六是个别事业单位存在瞒报劳动工资的现象。
1、在被抽查的140个单位中,对个别未按规定办理或更换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单位进行了补办。
2、多数单位通过近年来学法执法,对统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统计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还有个别单位存在数据不实现象,表现为漏报临时用工或虚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如农发银行、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种子公司等瞒报、虚报工资现象。
3、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限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截止目前,收到书面检查35份。
在这次宣传、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工作中,各级领导给予自始至终的重视与支持,执法人员严格认真,每到一处都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当场取得有关证据,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
经过一个时期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县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阶段圆满完成。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统文[2014]6号)文件要求,汝南县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清理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市统计局《2014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后,汝南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方案精神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切实把这次自查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二、政府要求 县政府提出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观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统计数据。2.要坚决守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四条红线”。坚持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3.认真搞好自查和清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是否存在预先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统计工作站设施知否完备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预先编造有关数据的、应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给与坚决制止。
三、全县整体自查情况
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和单位2012年、2013年年报及2014年上半年各种定期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排查,汝南县在统计工作中不存在下列违法现象和行为:
一是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1.不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6.不存在单位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逐步完善。17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法设立了统计工作站,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工作站硬件软件设施完备,统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产业集聚区自查情况
县产业集聚区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各统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业和商业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自查情况如下:
1.集聚区统计人员坚持每月收集统计报表,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联网直报各项统计数据; 2.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 3.劳动工资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生产能力数据等属实; 4.商业报表数据无误。
汝南县统计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