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绪,梳理重点,加深对于经验的领悟。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篇幅适中、内容充实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起到一些启发和指导作用。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在这个数字时代,如何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成为了每个人都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在实践中,我逐渐积累了一些信息保护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并共同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首先,人们需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主动保护。个人信息主动保护是信息安全的基础,也是最关键的一环。我们往往会在平台上注册账号、购买商品,甚至在社交网络上发布自己的生活动态,这些行为都可能引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在注册账号时,首先要选择有名气和信誉的平台,其次要设置复杂的密码,最好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以防止被破解。此外,定期更换密码也是非常必要的。在使用社交网络时,要正确设置个人信息的可见性,避免敏感性信息落入陌生人手中。总而言之,个人信息的主动保护应成为我们日常习惯的一部分。
其次,要警惕网络诈骗和钓鱼网站。网络诈骗和钓鱼网站是近年来信息安全的一大隐患。我们收到的垃圾邮件、陌生电话、虚假广告等都有可能涉及诈骗行为。因此,我们要保持细心并时刻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任何承诺和诱惑。当收到垃圾邮件或陌生电话时,应及时删除并拉黑,避免被骗取个人信息。当浏览网页时,要注意网址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采取了相关的安全措施,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下载可疑的文件。警惕网络诈骗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
此外,我发现数据备份也是信息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使用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多,存储的个人信息也越来越多样化。然而,硬件故障、病毒入侵、意外删除等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重要的个人数据可能会永久丢失。因此,我们应定期将重要的个人数据进行备份。可以选择将数据保存在云端,这样即使设备损坏,数据仍能恢复。同时,备份数据应保存在多个地点,以防一旦某个存储设备出现问题,仍能从其他设备中恢复。数据备份能够有效防止重要信息丢失,并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最后,我深切认识到人们对信息保护的态度至关重要。信息保护不能仅仅依赖技术手段,更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要明确认识到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时刻保持警觉,不随便泄露个人信息。在使用公共设备或网络时,要注意退出账号、清理浏览记录等操作,避免个人信息被他人获取。此外,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分享,我们应慎重选择合作对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唯有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保护意识,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
总结起来,信息保护是当下每个人都需重视的问题。通过个人信息的主动保护、警惕网络诈骗与钓鱼网站、数据备份以及正确的安全意识与保护意识,我们都可以有效地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让我们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共同享受数字时代的便利与快乐。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它。同时,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也变得更加容易泄露和被利用,严重侵害了我们的隐私权。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我参加了一次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培训,得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和心得,下面即为我所体会到的内容。
我们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被轻易地获取和借用,比如电话号码、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等等,这些信息都非常的私密而且极为敏感,如果这些信息被泄露或者被利用,将会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和损失。数据库被黑客攻击、间谍软件、网络钓鱼、短信诈骗等等都是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这些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第二段: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为了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
第一种方法是加强密码安全。我们应该经常更换密码、密码应该由复杂字符组成和定期更改等等。
第二种方法是保护电子邮件安全。我们应该尽可能避免使用公共网络、定期更新邮件客户端等等。
第三种方法是防止钓鱼攻击。通过学习浏览器的安全设置、识别钓鱼邮件等等,我们可以更好的预防网络攻击。
第三段:荷兰学校的数据泄露事件。
以荷兰学校的数据泄露事件为例,学校在对按照欧盟规定要求的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学生信息被公开泄露。学校只是在学生提交的文件中使用加密文件,没有关注到其他渠道的传输过程。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工作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不仅要注意到常见的渠道泄露,还要着重防范不常见或者曾经没有过的渠道泄露。
第四段:培训给我带来的收获。
在个人信息保护培训中,我获取了很多保护个人信息的技巧。比如,我们应该遵守各种隐私协议,例如,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护。此外,我们还应该缩短备份的时间和周期,换句话说,可以适当考虑将内容归纳,以便及时了解信息的变化和使用情况,可以快速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五段:结论。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我们可以通过多方面来进行,包括加强密码安全、保护电子邮件安全及防止网络攻击等等。同时,我们还需要高度警惕,不断学习、提升自己,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三
首先,个人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的个人隐私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在这个信息时代,人们的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泄露,网络诈骗、电话推销、垃圾邮件等问题层出不穷。而在个人保护法的保障下,我们有了更好的法律依据来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获得、使用和保护,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就为我们走上了一条更加健康、无担忧的人生路。
其次,个人保护法的存在也督促企业更加重视个人隐私保护。企业在获得用户的个人信息时,必须完全遵守相关规定。在以前的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会为了利益不惜牺牲客户的隐私,从而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而现在,有了个人保护法的保障,企业需要更加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这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责任感和公信力,使其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个人保护法的贯彻执行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进来。这个法律是针对我们每一个人的,因此我们也需要主动去保护自己的隐私,例如不随便给出自己的个人信息、加强密码保护、定期更新信息等。当然,在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时,我们也需要积极主动维权,让相关部门去出面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宣传和推广个人保护法。尽管个人保护法的出台为我们的信息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法律是完美无缺、免遭违规的。我们仍需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也需要提高社会各界的法律素养,向更多人传达个人保护法的精神和规定,让更多人都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保护方法。同时,我们也需要持续关注和参与个人隐私问题的研究,为维护个人隐私的安全提供原始的力量。
最后,个人保护法的出台和贯彻,折射出了我国社会进步和法治精神的提高。它表现出了我们国家强调人权、尊重个人自由的坚定立场,体现了法治思维的高度发达。同时,这也呼吁我们每一个人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法治的建设中,守法、用法、维权,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掀起新的法治风潮。
总之,个人保护法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为人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增强了社会的公信力和法治性。我们需要积极用好它的保护措施,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让自己的隐私“安全无忧”,并将个人保护法的精神传递给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四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增加,网络空间也成为各种信息流动更为方便的媒介。然而,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和资源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网络安全问题的发生。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了一项迫切的任务,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我个人的保护信息安全心得体会。
第一,加强密码管理。
密码就像自己的门锁一样,只有把好它才能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我在密码管理上有以下几点心得:一、尽量使用复杂性高的密码,包括字母、数字、符号等多种元素混合,并且定期更改密码。二、不要使用与个人信息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例如生日、姓名等,这些信息太容易被猜到了。三、不要随意把密码告诉他人,即使是好友和家人,最好也不要把密码通过网络传输。
第二,谨慎使用可疑链接。
垃圾邮件、不明来源的短信以及可疑的链接都可能导致个人信息被盗。因此,在使用电脑或手机的时候,我会谨慎地对可疑的链接进行审核,不要随意地点开,避免给网络攻击者可乘之机。在不确定链接的安全性时,最好选择删除短信或邮件,而不是轻易地进入链接所在的页面。
第三,定期备份个人信息。
无论是文档还是照片等,个人信息都是不可替代的。当电脑或手机出现故障时,个人信息就可能面临着丢失的风险。因此,我养成了定期备份的好习惯,以防止数据丢失。另外,当更换电脑或手机时,我也会及时备份和迁移个人信息,避免出现重要信息丢失的问题。
第四,安装杀毒软件和更新系统。
毒软件和系统漏洞是网络攻击者攻击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我在电脑和手机上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定期更新系统和软件。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阻止网络攻击者对我个人信息的攻击和窃取。
个人保护信息安全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意识基础上。我认为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是每个人都需要做的,也是最重要的。我常常阅读有关信息安全的文章,了解网络安全风险,学习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
结语。
个人信息的泄露给我们带来的风险、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得和体会,本文只是我的一些经验总结。我相信,随着信息安全意识的逐渐提高,我们一定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享受网络空间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和快捷。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五
个人保护信息安全是指保护个人的隐私、财产、身份等信息不被侵犯或泄露的安全措施。在现代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技术不断更新,让我们在享受方便和快捷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信息安全风险。因此,保护个人的信息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必要举措。
第二段:分析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及危害。
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个人保护意识不强,使用弱密码,信任陌生人等等。面对这些风险,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泄露的危害。当个人信息被泄露,将面临财产损失、信用受损、身份被盗用等风险,甚至可能导致个人名誉受损、更严重的情况下会影响到个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加强实体保护,防止被盗窃或丢失;2.注意网络安全,避免受到网络诈骗或病毒攻击;3.认真管理账户和密码,使用复杂安全性高的密码,不重复使用同一密码,定期修改密码等;4.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5.加强个人保护意识,了解最新的信息安全风险,保持警惕。
在实际生活中,我也遇到过一些信息安全的问题。通过经验的沉淀和学习,我总结出一些小技巧,可以帮助自己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其一是定期修改密码和使用密码管理软件,其二是设置两步验证等安全措施,其三是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尽量保留最少的数据,减少数据泄露的风险,其四是不相信陌生人的信息请求。这些都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常见问题,我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处理,让自己的信息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第五段:总结全文,强调信息安全应该得到更大的重视。
保护个人信息不仅是每个人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的责任。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信息安全问题危害极大,需要每一个人都加强保护和重视。相信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过程中,我们不断总结和改善我们的保护方式,能够更好地规避信息泄露的风险,从而更安心地利用网络服务和参与社交生活。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六
最近公司组织了一次个人信息保护的培训课程,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涉及到每个人的隐私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且认真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此次培训,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与问题,也明白了自己应该如何做出更好的个人信息保护。
在培训中,我们首先了解了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相关的细则,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至关重要。法律法规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违反规则的学校、企业、政府等提出了明确的处罚制度,保障了公民的隐私权利和信用安全。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以全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在培训中,我们也学到了一些个人信息保护的方法和技巧。保护个人信息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隐私安全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循“知情、自愿、合理、必要”的原则。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该选择合法、安全、值得信赖的网络平台和系统,并加强账号密码管理,避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合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例如,防止手机和电脑等设备被盗窃或丢失,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和密码,以及及时报警等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在了解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个人隐私泄露的危害性。在当今的社会,人们的个人信息极为重要,如果泄露,将会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例如,个人银行卡信息等重要信息的泄露,将会给流动资金带来极大的风险,同时也容易被黑客和网络诈骗者利用,给人们的财产和安全带来威胁。因此,我们必须合理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平衡利弊,做好充分的个人信息保护。
五、对个人生活品质的影响。
在一次培训中,我还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不仅仅涉及到个人的资产和隐私安全,而且涉及到个人的生活品质。个人的隐私泄露可能会导致人们备受烦扰、情绪不稳或甚至心理健康问题。与此同时,人们可以通过合理保护个人隐私来增强自我价值、保持尊重、感受资本统治力等等。因此,我们应该在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的同时,感受到个人生活品质和幸福感的提高,重视和保护个人隐私。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七
商业银行作为货币的聚散地,成为高风险的聚集区,吸引着无数不法分子的邪恶眼光。客户在银行营业场所人身、财产安全遭受不乏侵害的案例屡屡发生,客户的损失因侵害人的逃逸或挥霍而无法从直接侵害人处得到赔偿,客户转而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银行是否承担责任成为理论与实践中有较大争议的问题,笔者就银行如何对抗客户的请求作简要分析。
客户在银行营业场所被抢(含抢劫和抢夺)案件,有三种基本类型,一是客户进入营业场所但要约未送达银行被侵害,即客户在填写有关凭证、清点现金,欲与银行订立、变更、终止存款合同时被抢;二是客户在与银行订立、变更、终止存款合同时被侵害;三是客户在银行订立、变更、终止存款合同后尚未走出营业场所前被侵害。认为银行应承担责任有如下两种代表性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银行与客户的存取款合同订立和履行中,客户填写有关凭证为要约,将凭证交给银行时,要约因送达发生效力,银行工作人员办理存取款手续为承诺,其交还存折(卡)及交付所取款项后,该合同关系即告结束。银行负有与上述三种基本类型对应的先合同保护义务、履行中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不论客户在任何阶段被侵害,银行都违反了合同法的保护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在合同订立前,当事人进入特定场所准备进入磋商或正在进行磋商时,双方已从一般人之间的消极关系进入了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积极关系中,此时虽尚未成立合同关系,但双方基于缔约接触而产生了特殊的信赖关系,双方也因此而负有相应的义务。客户进入银行后进行交易前,客户遭受侵害时,银行应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关键在于银行是否对客户负有先合同义务及银行是否存在过错两个方面判断。银行作为货币的交易场所,遭受侵害风险相对较高,银行对进入银行后的人身、财产安全,赋予银行保护义务较为合理。判断银行是否存在过错主要看损害的发生是否因为银行设施自身瑕疵所致,银行是否达到主管机关所要求的安全保护标准,银行在执行这些标准规定时是否存在疏忽、纰漏,同时还应考查同类银行通常采取防护手段、措施和方法,以及银行在在客户发生损害时的处置措施是否妥当。如银行对上述问题持否定态度,应认定银行有过错。
履行中附随义务是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2款的规定概括的,是附随于主给付义务的义务主给付义务确定后,附随义务方可随之存在。客户在银行履行存取款合同过程中,银行不仅负有办理存取款手续、收取或支付款的主给付义务,因交易是在银行进行,银行还负有保护客户在交易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的附随保护义务。《合同法》对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只要银行不履行附随或履行附随不符合约定,又没有免责事由的,就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92条规定了后合同义务,在合同关系结束后,当事人仍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持给付的效果或协助相对人处理善后事宜。后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与先合同义务不存在本质差异,应类推适用。银行在交付款项后,虽然款项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交易已结束,但按后合同义务违反规则,在客观方面,银行负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在主观方面,只要银行没有达到大多数银行的防范标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银行主观上有过错。
客户在银行被侵害,银行是不作为侵权。因法律的规定或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或先前行为导致负有特定保护义务的当事人,未尽保护义务,如主观上有过错的,就应承担不作为侵权责任。银行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在于银行是否负有保护客户的法定义务及银行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我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两部法律是银行负有保护义务的法律依据,客户在营业场所遭受侵害,银行就违反了法定义务。1996年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与金融单位联网报警管理规定》中规定了“营业网点大厅要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守卫巡视”,只要案发时没有保安守卫巡视,银行更应承担责任。
无论是合同法上的保护义务,还是侵权法上的保护义务,最为关键的是银行是否负有保护客户的法定义务及保护范围、银行的设施是否足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行是否有过错。目前,规范我行保安状况的法规主要有《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关于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关于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金融保卫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与金融单位联网报警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以及中国农业银行的相关文件。只要银行的保卫措施、防护标准和级别符合上述规定的,就应认定为银行已履行了法定的保护义务。
客户损害的发生,是由不法侵害人造成的,而非银行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所致,对突发性犯罪行为,银行难以预料和防范,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对犯罪分子造成的危害后果,应由犯罪分子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对银行的保护义务不能随意扩张,银行不是侵害人,与客户所遭受的损害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那种认为银行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的观点,扩大了银行可控风险的范围,不适当地加重了银行责任,导致了银行与客户在利益上严重失衡,也缺乏法理支持。我们不能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有保护人民合法利益而推论出任何人被侵害后都有权要求司法机关予以赔偿。
银行服务过程中间的抢劫行为已经是一种刑事犯罪,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它越出了银行正常的经济服务的范围,很多国家把这样的行为理论上称“准罪事”行为。就像恐怖活动造成的损害,我们把它叫做不可抗力。那么把它称为不可抗力的时候,它就成为法定的免责条款。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银行就不再承担,它也没有能力承担这样的责任。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并未赋予商业银行对其营业场所范围内的客户人身、财产的保护义务,而仅是赋予商业银行保护存款人存款安全、到期支付存款和利息等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不能延伸到存款之外的营业场所客户人身、财产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所规定的保护义务,也只能限定在经营者提供的场所、设施及商品、服务本身是否损害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应将第三人在经营场所所致消费者损害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因此,在客户与银行的关系中,银行为提供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客户则为消费者,商业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即有保护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主要指其提供的服务本身及场所设施不侵害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商业银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赋予银行具有保护其营业场所内客户免受第三人侵害的义务。
客户在银行遭受第三人的侵害,银行与加害人之间不形成共同侵权,加害人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只有在无法确认加害人或加害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才能有对受害人的人身、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且具有过错的银行承担补充侵权责任。
但是,法院一般会从保护弱者利益出发,认为银行的设立是不可控制风险的主要来源,客户在银行营业场所遭受损害的,银行虽无过错,但也应根据公平原则,给予客户适当补偿。
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的通知在性质上属于主管部门发布的行政法规,是为相对人设定的行政法律义务。即使相对人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它应该承担的也只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也找不到在银行没有配备保安人员以及未设置监视报警装置的情况下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依据。
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市场主体。
它和客户一样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既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同时也要平等地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在解决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时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处理结果必须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在注重保护客户利益的同时决不能忽视甚至牺牲银行的合法权利。
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经营者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有保障安全义务,当客户在银行营业场所遭到侵害,而银行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将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该解释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经营者或者组织者对相关公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依据,一是《民法通则》第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积极实施侵害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消极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该规定是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直接法律依据。近年来,审判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在宾馆、酒店、银行、寄宿学校等杀人越货的案件。从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看,经营者在安全保障上存在的问题,正是这些单位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有的赔偿权利人在向犯罪分子索赔不能而要求经营者赔偿时,经营者往往以没有实施侵害行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为由进行抗辩。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人,负有对相关公众在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和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从而明确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义务范围和责任界限,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商品、服务领域在安全保障方面加强管理,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体现对人的关照和尊重,而且也有利于合理分配损害,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不仅在经营活动中,在其他具有公众参与或者具有广泛社会接触的活动中,管理者、组织者、具体实施者都应关注其活动范围内的安全保障问题,对他人的人身安全给予必要的关照和保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不忍人之心,人才有不忍之心;为他人提供安全保障,才能人人都有安全保障。传统的民法理论孤立地看待“自然人”,把民事主体想象成荒岛上的鲁滨逊,忽视了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相互依存关系,未能就社会活动的安全保障义务提供理论依据。司法解释的制定,以我国现行法律为依据,吸收了现代民法理论的研究成果,明确规定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对相关公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司法解释的规定,突出体现了现代司法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也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
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经营者的直接责任。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第三人侵权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经营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理依据,在于经营者违反应当积极作为的安全保障义务,使本来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害得以发生或者扩大,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几率;因此经营者应当为受害人向直接侵权人求偿不能承担风险责任。让无辜的受害人得到救济,而让那些侵害他人或者无视他人安全的人承担责任和风险,符合司法正义的理念。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解决审判实践中的众多新类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使银行的业务经营中可能遇到的侵权纠纷更难胜诉。
为避免客户银行营业场所受第三人侵害,首先,银行应保持设施符合有关安全防卫标准,对于业务量大、风险高的营业场所,应聘请保安公司负责安全保卫,将风险防范由保安公司承担;其次,银行应合理提醒客户谨防被侵害事件的发生履行危险告知义务,减轻自己的责任;再次,按照风险转移的相关规定,款项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银行一定要亲自将款项交付取款人,防止不法侵害人在款项尚未交付、风险尚未转移时将款项夺走。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八
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的泄漏已经成为一件很普遍的事情。无论是通过网络,还是通过实际生活中的骚扰电话、推销邮件等方式,我们的个人信息难以避免地被泄漏。那么,作为一名高中生,我该如何保护我的个人信息呢?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网络上,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每个人都有许多网站和社交媒体账户,而这些账户都需要一个唯一的密码。为了防止密码被猜到或者泄漏,我们需要定期更换密码,并使用比较复杂的密码来增加破解难度。
其次,我们需要警惕各种不明来源的邮件和短信。这些邮件经常会让我们点击一些链接或者下载一些附件,以此来获取我们的个人信息。在此提醒大家,这些邮件往往是诈骗邮件,不要轻易点击链接或者下载附件,一旦被骗取了密码等个人信息,将会给我们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此外,我们需要严格控制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作为一名在校学生,我们在网络上的表现往往会被日后的招聘或者考研等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我们需要警惕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随意发表一些不当言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需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像电话、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不要轻易告诉陌生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危害。此外,我们还需要警惕各种骚扰电话、推销邮件等,不要被骗取个人信息和财产。
综上所述,保护个人信息已经成为每个人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遵守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尽可能地降低泄漏个人信息的风险。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九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网络的普及,我们的生活被越来越多地渗透着信息化的元素。信息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和改变。在我个人的体验中,信息化给我带来了许多惊喜和启示。下面我将从信息获取、学习方式、社交交流、工作模式以及对个人生活的影响等方面分别阐述我对信息化的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信息化让我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各种信息。以前,我要了解一个新闻,要么等待电视新闻的播放,要么购买报纸杂志。而如今,只需要打开手机或者电脑,通过搜索引擎就能轻松地获取到所需的信息。不仅如此,互联网还提供了海量的学习资源,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地查阅各种知识。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我们不再被信息的匮乏所困扰,而是让知识在我们的指尖流动。
其次,信息化改变了我们的学习方式。从传统的阅读纸质书籍到现在的在线学习,我们已经迎来了一场关于学习方式的革命。通过网络学习,我们可以通过观看视频课程、参与在线讨论等方式来获取知识。这种学习方式灵活方便,充分利用了时间和空间的优势,使我们的学习更加高效和个性化。而且,通过网络学习,我们还能够接触到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教育资源,扩大了我们的学习范围,提升了我们的学习水平。
此外,信息化还改变了我们的社交交流方式。以前,我们与他人交流主要依靠面对面的接触或者电话。而如今,我们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即时通讯工具等与远在他乡的亲友保持联系。通过社交媒体,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朋友们的近况,还可以分享自己的生活和观点,与朋友们进行交流和互动。社交网络的出现,使我们的社交圈变得更加广阔,我们能够与世界各地的人进行交流和合作,拓宽了我们的人脉。
另外,信息化也影响了我们的工作模式。互联网的普及,使得许多职业能够实现远程工作。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与同事进行协作,只需一台电脑和网络连接,就能够完成许多工作。这种工作模式的出现,让我们不再局限于办公室的环境,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化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自由和创造空间,让我们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并提高工作的效率。
最后,信息化也对个人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影响。通过各种应用程序,我们可以随时随地地进行在线购物、外卖订餐、在线支付等活动。信息化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将各种服务推送到我们的指尖。但同时,我们也要警惕信息化给我们带来的便利可能会使我们变得过于依赖,过度使用网络和手机,以至于忽略了现实生活中的美好。
总之,信息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无论是在获取信息、学习、社交、工作还是个人生活中,信息化都充满了无穷的可能。我们应该积极拥抱信息化时代,不断探索和运用信息化的各种工具和资源,使其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创新。但同时,我们也要保持理性和警惕,避免信息化过度依赖和社交虚拟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平衡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让信息化成为推动我们进步的力量。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十
第一段:介绍信息化概念及对个人生活的影响(200字)。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个人的信息化体验从不同角度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学习、娱乐等方面。信息化给我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交流方式,让我们能够随时随地获取各种信息,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信息化的时代,我们需要拥抱新的技术,学会灵活应对各种变化,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时代。
信息化给个人的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在传统办公室时代,我们需要亲自去公司上班,处理各种繁琐的文件。而在信息化时代,我们可以通过远程办公的方式,只需要一台电脑和网络,就可以在家里解决绝大部分工作事项。这不仅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也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自由和灵活。
信息化对个人学习的影响同样巨大。过去,我们只能依靠传统的教室和书本进行学习。而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丰富的学习资源,随时随地进行自我学习。在线学习平台、教育资源共享网站等为我们提供了便捷的学习方式。信息化不仅提高了我们获取知识的便利性,还促进了我们在学习中的交流和互动。
第四段:信息化在个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200字)。
除了在工作和学习中影响我们,信息化还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通过手机随时与朋友、亲人进行通话和视频通话,无论距离多远都能保持联系。同时,我们可以通过移动支付进行便捷的消费,不再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金。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让我们能够分享自己的生活和见闻,与他人进行交流和互动。信息化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和丰富多样。
第五段:个人在信息化时代的应对之道(300字)。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新的技术和变革。我们需要学会运用各种信息化工具,将其应用到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提高效率和便利性。同时,我们要保持对信息化的积极态度,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问题和提升自己。在享受信息化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总结:
信息化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机遇。我们要拥抱信息化,学会利用各种信息化工具,不断提升自己,适应新的技术和变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取得更大的成功和发展。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十一
主题是:“为了地球上的生命,请购买有益于臭氧层的产品”
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主题是:“保护天空,保护臭氧层”
的主题是:“拯救我们的天空:保护你自己;保护臭氧层”
的主题是:“拯救蓝天,保护臭氧层:善待我们共同拥有的星球”
的主题是“善待臭氧,安享阳光”
的主题是:“保护臭氧层,拯救地球生命”
的主题是:“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动”
的主题是:“《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合作保护全球利益”
的主题是:“全球参与:携手保护臭氧层”
臭氧层作用。
大气臭氧层主要有三个作用,
其一为保护作用,臭氧层能够吸收太阳光中的波长300μm以下的紫外线,保护地球上的人类和动植物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臭氧层犹如一件宇宙服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得以生存繁衍。
资料。
其三为温室气体的作用,在对流层上部和平流层底部,即在气温很低的这一高度,臭氧的作用同样非常重要。如果这一高度的臭氧减少,则会产生使地面气温下降的动力。因此,臭氧的'高度分布及变化是极其重要。
相关研究。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十二
第1条为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完整和安全,科学、高效地保管和利用客户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第3条客户的分类如下。
1.一般客户: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经销单位及个人。
2.特殊客户: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律师、财务顾问、广告、公关、银行、保险等个人及机构。
第4条客户开发专员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及时在客户信息专员处建立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标准化、规范化。
第5条客户服务部负责企业所有客户信息、客户信息报表的汇总、整理。
第6条为方便查找,应为客户档案设置索引。
第7条客户档案按客户服务部的要求分类摆放,按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排列。
第8条客户信息的载体(包括纸张、磁盘等)应选用质量好、便于长期保管的'材料。信息书写应选用耐久性强、不易褪色的材料,如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避免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第9条客户服务部信息管理人员对客户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编制客户信息统计报表。
第10条其他部门若因工作需要,要求客户服务部提供有关客户信息资料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的审查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11条客户信息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应报总经理批准,由客户服务部备案,不必再办理审批手续。
第12条客户服务部编制的各种客户信息资料定期统计报表必须根据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及发放。
第13条为确保客户信息统计报表中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客户信息主管、客户服务部经理应对上报或分发的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后方可报发。
第4章客户档案的检查。
第14条每半年对客户档案的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15条发现客户档案字迹变色或材料破损要及时修复。
第16条定期检查客户档案的保管环境,防潮、防霉等工作一定要做好。
第17条建立客户档案查阅权限制度,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客户档案。
第18条查阅客户档案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申请查阅者提交查阅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概况等情况。
2.由申请查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3.由客户服务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予以批准。
4.非本企业人员查阅客户档案,必须持介绍信或工作证进行登记和审核,查阅密级文件须经客户服务部经理批准。
第19条客户资料外借的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散保管客户资料和将客户资料据为己有。
2.借阅者提交借阅申请,内容与查阅申请相似。
3.借阅申请由借阅者所在单位(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4.信息管理专员对借阅申请进行审核、批准。
5.借阅者把借阅的资料的名称、份数、借阅时间、理由等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填写清楚,并签字确认,客户资料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第20条借阅者归还客户资料时,及时在客户资料外借登记册上注销。
第21条客户服务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要相互配合,自觉遵守客户信息保密制度。
第22条凡属“机密”、“绝密”的客户资料,登记造册时,必须在检索工具备注栏写上“机密”、“绝密”字样,必须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阅。
第23条各类重要的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客户信息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其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24条企业相关人员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如果需要提供客户资料时,应事先获得客户信息主管和客户服务部经理的批准。
第25条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要按规定销毁,不得当作废纸出售。
第26条客户信息管理遵循“三不准”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客户信息。
2.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客户信息。
3.不准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泄露客户信息。
第27条企业工作人员发现客户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客户信息主管及客户服务部经理。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处理。
第7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29条本制度呈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个人信息保护心得体会(汇总13篇)篇十三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资产。无论是购物、出行,甚至是社交娱乐,我们都需要填写大量的个人信息。然而,一旦个人信息泄漏,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可能导致身心健康的恶劣影响。下面是我总结的一些泄漏个人信息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们要保持警惕,避免被骗取信息。网络诈骗、虚假广告、假冒网站等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在填写个人信息时,我们应该仔细核查网站的真伪,并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人的信息请求。
其次,我们应该珍惜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其泄漏出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如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等敏感信息,不要将账号和密码轻易告诉他人。另外,我们在公共场所使用公共网络时,也要注意防范“钓鱼网站”等攻击手段,以免遭受个人信息泄漏。
最后,我们应该及时处理泄漏个人信息的问题,防止造成不良后果。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漏,我们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更换密码、注销账户等,防止个人信息被进一步利用。同时,我们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总之,个人信息是我们的“金钱”,是我们在网络世界的身份证明。我们应该时刻做好保护和管理个人信息的准备,避免个人信息泄漏给我们带来的种种烦恼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