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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股东间协议有效吗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注: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管理事宜由董事会进行商议后确定。
第三条、本协议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本协议目的为达成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即: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他人申请入股时,须经甲乙双方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法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公司与股东间协议有效吗篇二
第一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六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三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八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九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四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五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六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七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公司与股东间协议有效吗篇三
股东双方合作宗旨:坦诚相待、携手共进、互赢互利、互相信任、一致对待、一致对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分公司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建筑工程有限 。本公司是企业非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全省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按照总公司资质证书所有资质进行经营四川省管辖范围内招投标业务。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性质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 % ,出资方式为人民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第九条 ?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总经理
第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担任(一年一换,股东决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十八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十九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八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二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九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二十四条 ?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二十六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二十七条 公司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二十八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一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 股东协议有效期为:与公司共存,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三十四条 ?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六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订立下列款项
a 、在以下情况下依次扣除所犯错误股东的股权及股份 10% 一次,犯错 3 次该股东证明自愿无偿退出所持股权及股份:
1、 私吞、瞒报、谎报、未上缴所有收入金额大小;
2、 私吞、瞒报、谎报、未上缴所有中标项目的管理费金额大小;
3、 私下勾结客户谎报、谎提中间费等;
4、 每月账目不明细;
5、 与公司人员勾结私自报名,设立办事处(所收入的全部金额归另一方所有);
以上款项不管金额大小,坚决执行此款项。
b 、公司不再增加股东。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各股东贰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注: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后。
公司与股东间协议有效吗篇四
会议时间:_______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___________
1、原股东:____________
2、新增股东:__________
3、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____________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____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召开。本次会议由____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____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_,代表____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____将所持有公司____%股权出资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新股东____。
二、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同意免去____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_为公司经理。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股东会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成都西区支行申请贷款____万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贷款用途____。股东会同意以本公司拥有的位于________房地产(或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号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号________),作为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支行(最高额不超过)_______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至担保债务全部清偿。
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__________
20__年____月___日
公司与股东间协议有效吗篇五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第八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丁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委托_________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
第十条 合同各方应保证其出资或提供的设备为企业或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权利瑕疵,对_________的投资不存在任何障碍。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各方的全部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_________。(该条约定风险投资的收回:一般风险投资的收回有三种方式:公司股权回购,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 合同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失的,合同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应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或合同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司与股东间协议有效吗篇六
甲方:a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f(身份证号: )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公司,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新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新公司名称拟定为“c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和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新公司住所拟设在c县 工业园。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新公司的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合理控制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
第三条 新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
注册资本600万元,甲方出资额为400万元,占66.67%的股份,乙方出资额为200万元,占33.33%的股份。
甲、乙双方于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将双方认缴的出资存入新公司临时账户,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关验资证明。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应付金额1%的违约金,并限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四条 联合经营项目和范围
(以工商登记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五条新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设股东会,由甲、乙双方组成,公司不设董事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派代表作为新公司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等事宜。同时乙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由甲方委派新公司出纳,乙方委派会计,对新公司财务进行科学管理,费用由新公司承担。同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xx银行营业部开立一般账户。乙方享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权利,对于新公司正常运行的资金流转,享有知情权。对于非正常的开支,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如因乙方无理拒绝支付行为导致新公司损失的,将由乙方承担。详细财务管理管理制度见附件《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新公司经营期限
新公司经营期限为六年,即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19日,经营期届满时,各方同意延期的,可申请变更延期。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办理注册公司及其他组建事宜;
3、甲方负责生产线的采购、安装、调试;
4、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5、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主要负责融资工作,同时协助甲方管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配合甲方办理生产经营相关手续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4、乙方承诺,在甲方投资额到位后,向新公司提供不低于叁百万元的流动资金;
5、处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扣除新公司的水、电、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后,产生的利润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于每月十号前结算上月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十条 双方法律关系
1、双方分别向对方保证,双方均为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拥有签订本协议的全部权利、资格。
2、 本协议的双方为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解释在协议双方之间形成了任何代理或合伙关系,或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和担保,或一方与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协议双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新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二)新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新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新公司承担;新公司因故未能成立时,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如不因任何一方的责任造成新公司不能设立的,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一)协议修改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任何一方单方所作的修改、添加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上述情形,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