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更加深入思考,提升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能力。以下是一些关于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一
在xx为期两周的实习时间已悄然离去,刚来时的那种新鲜好奇早飞到了九霄云外,更多的是离开时的那种不舍和对自己及所学的反思。
当我第一天来这里时,和其他同学一样怀着兴奋得心情踏进xxit培训中心,或许是单纯的对这个新环境的好奇、也或许是曾经对这儿有一点了解想亲自见证一下,因为听大二的学长说只有来到xx才能学到与学校不同的东西,才能更接近实际项目工程。的确如他们所说,运行程序前必须作许多准备工作,如:在classview内的csdidemodoc文档内创建变量或增加成员函数;在resourceview内创建快捷键或增加菜单项……当然做成功一个项目必须先写好需求分析。
就这样既兴奋又好奇的跟着老师一步一步往下走,跟着在键盘上忙碌的敲代码、调整程序。实习时间慢慢的在减少,而程序却相反——越来越难,越来越繁。因为一个小环节与大家拉开了距离,在一个庞大的项目中是不允许任何一处掉链子的。看到同学们早已“轻车熟路”操作自如了,而我却不知所措,立刻就有了压力。一天下来感受最深的就是那种巨大的差距。学校所学与实际应用中的脱节。
在我困惑与迷茫时,老师给我解释说:“咱用的编程软件是vc6。0,更加注重的是对学生实战能力的培养,在学校所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让我们学习最新的编程技术,通过做项目的方式来让我们明白实践中的编程到底是怎样的……”正是冀老师的耐心讲解让我重新找回了自信,几天下来从简单的c++程序到第一个win32程序,从mfc到第一个dialog……虽然程序中还是有太多的疑惑但更多的是增长了见识看清了差距。
1。多向老师、同学虚心请教,也别说自己学的不怎么样,不然会大大减少自己的自信,从而与大家的差距越来越大。
2。编程以前一定要对整个项目有仔细的了解,最好能写好需求分析,这样在实际操作时就会更加调理,而且不会遗漏东西。
3。做任何项目都离不开团队合作。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团队合作意识,多和小组内的人交流。
4。在编程中一定要规范,绝对不可以随性。
在xx的这半个月培训我感觉获益匪浅。虽然与课本知识不同,至少我看清了实际做项目与书本知识之间的差距,不至于在就业后手足无措。这次实习对我以后的学习甚至就业带来了巨大的帮助。
感谢学校,感谢xx的王老师,冀老师。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二
第一段:引言(概括概念和重要性)。
程序实践是计算机科学学习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项目中。它不仅能够提高编程技巧,还能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进行程序实践时,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乐趣,这篇文章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基础知识,打好基础。
在进行程序实践之前,基础知识的掌握尤为重要。只有打好基础,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概念和技术。我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有些同学只注重实践,忽视了基础知识的学习,导致遇到问题时无法很好地解决。因此,我在进行程序实践之前,会先回顾并巩固相关的基础知识,打好坚实的基础。
第三段: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增强团队意识。
程序实践往往需要与他人合作完成,这对于培养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来说是一次宝贵的机会。在与队友一起合作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并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会了分工合作和解决问题的思路。而事实上,和我们思路不同的队友往往能为项目带来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因此,积极参与团队合作,相互学习和借鉴,是进行程序实践的重要经验。
第四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关键。
在程序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关键。我发现,当遇到问题时,不要急于求助,而是要多思考和尝试,并且要善于利用搜索引擎、论坛等资源,寻找解决方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问题分析的重要性,以及对细节的关注。同时,我也意识到,不断总结和归纳问题解决的经验,能够提高我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持续学习和不断挑战自己。
程序实践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在每次实践中,我都会尝试新的技术和方法,挑战自己的能力和极限。不断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努力改进,同时也增强了自信心和对未来发展的期待。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程序实践不仅是技术的追求,更是思维的拓展和创新的实现。
结尾段:总结。
通过程序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基础知识的重要性、团队合作的价值、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持续学习的意义。这些心得体会让我在程序实践中受益匪浅,并且对未来的学习和发展充满了信心。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这些经验将继续指导和帮助我取得更好的成绩和提升。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三
近年来,数控技术的发展迅猛,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而在数控加工领域中,数控程序的编写是关键一环。通过参与数控程序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编写数控程序的重要性和技巧。下面我将从准备工作、实践过程、遇到的困难、解决方法以及体会与收获这五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在进行数控程序实践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对所要加工的零件进行仔细的测量和分析,了解其几何形状和尺寸,以确定程序编写的起点和结束点。其次,要熟悉所使用的加工设备和数控系统,了解其功能和特点。同时还要熟悉刀具和夹具的选择,合理规划工序和切削信息。只有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才能保证后续的实践顺利进行。
接下来便是实践过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要明确加工顺序和机床的操作流程,将其转化为程序的具体编写。在编写过程中,要注意正确使用数控编程语言,确保每一个语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寻找出最佳的加工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周围工人的安全。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例如,可能会遇到材料过硬、刀具寿命短等情况,导致数控加工效果不佳。还有可能会遇到操作失误、编程错误等问题,导致零件加工误差较大。遇到这些困难,我们不能灰心丧志,而应该积极寻找解决方法。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参考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向老师、同学请教等方式来帮助我们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总结经验,积累问题的解决方法,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总之,关键是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和对解决问题的热情,相信一定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
通过数控程序实践,我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还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收获。首先,我意识到数控程序编写的重要性。一个好的数控程序不仅可以提高加工效率,还能保证零件的加工质量和精度。其次,我认识到了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的重要性。随着数控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新的编程技术和加工方法。再次,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实践过程中,与同学共同讨论和合作,解决问题的效果更好,也能提高自身的能力。
总之,通过数控程序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编写数控程序的重要性和技巧,同时也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收获。在今后的数控加工学习和职业生涯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编写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术,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数控程序编写不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门艺术,只有不断实践和磨炼,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数控程序编写师。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四
第一段:导语(引入程序心得体会的重要性,提出主题)。
程序设计是计算机领域中的重要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切体会到了这个过程的独特之处。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程序设计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对正在学习或将要学习这门课程的同学们有所启发。
第二段:学习阶段的体会(重要性+挑战+技巧)。
在学习程序设计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掌握基本概念的重要性。没有牢固的基础知识,很难进一步进行高级的编程操作。此外,程序设计也是一个需要不断挑战自己的过程。与其他学科不同,程序设计需要不断实践,通过解决问题、排查错误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同时,我也发现了一个有效的学习方法,那就是多写代码。通过反复练习,不断改进自己的程序,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编程能力。
第三段:实践阶段的体会(项目经验+团队合作)。
在进行实践项目时,我从中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程序设计的过程往往需要多个人协同工作来完成一个项目,在团队中通过交流、协商,互相分享自己的设计和编程经验,可以帮助更好地解决问题和提出创新点。在与团队成员紧密配合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了沟通和理解的重要性,同时也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的实践经验,让我在学习中不仅掌握了知识,还培养了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第四段:错误与改进(经验总结+自我提升)。
在程序设计过程中,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每当我遇到错误时,我会仔细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并试图通过不同的方法进行解决。通过不断的尝试与总结,我学会了从错误中汲取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技能。此外,我也注意到了不断学习的重要性。程序设计的领域发展迅速,新的技术和工具不断涌现,只有保持学习的态度,持续不断地探索新的知识,才能保持自己的竞争力。
第五段:结语(总结体会,鼓励与展望)。
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了程序设计的魅力和挑战。无论是个人学习还是团队合作,良好的编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技能。我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实践,我能够在程序设计领域中获得更大的成功,并成为一个优秀的程序员。
总结:
通过以上的五段文章,我分享了自己对程序设计的心得体会。学习和实践是提高编程能力的关键,团队合作和错误改进是不断提升自己的重要方法。只有保持学习的态度和不断探索新知识,我们才能在程序设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并取得更大的成就。我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都能成为出色的程序员。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五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数控技术在工业制造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作为数控技术的核心之一,数控程序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学习和实践数控程序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了其中的一些奥妙,下面就是我对于数控程序实践的心得体会。
首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数控程序实践的关键。在学习数控程序时,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理论知识的层面,而是需要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领会数控编程的内涵与技巧。在实践中,我遇到了很多问题,但只有当我将理论知识付诸实践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仅帮助我更好地理解数控程序,也提高了我的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耐心和细心是数控程序实践的必备品质。数控程序编制时,往往需要耐心地阅读和分析机床图样、工序卡和加工工艺,以及对机床的操作特点了如指掌。同时,对于程序编写过程中的细节,更需要细心和细致的观察与处理。只有保持耐心和细心,才能编制出高质量的数控程序,并确保机床的正确运行。
再次,灵活应用数控程序的基本知识是实践的关键要素。虽然在编写数控程序时有一套固定的基本规则和操作步骤,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还需要灵活应用这些基本知识。因为每个加工工艺和机床的特点不尽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只有灵活运用数控程序的基本知识,才能更好地满足加工的需求,并提高加工效率和质量。
此外,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对于数控程序实践非常重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常常需要和机床操作员、工艺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合作。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合作,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加工需求和机床特点,从而更好地编写数控程序。同时,团队合作也可以分担工作,提高效率,确保加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最后,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是数控程序实践的持续任务。数控程序技术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领域,我们不能停滞不前。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跟上技术的进步,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要求。在实践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己还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所以我会继续深入学习和探索数控程序的知识,努力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总之,通过数控程序实践,我深刻理解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耐心与细心、灵活应用基本知识、沟通与团队合作以及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是数控程序实践的关键要素。这些心得体会不仅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编写数控程序,也能够提升我在实际工作中的能力和素质,使我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制造业。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六
光阴如梭,半年的工作转瞬即将成为历史,伴随着新年钟声的临近,我们依依惜别硕果累累的20__年,满怀热情的迎来即将到来的20__年。在这年终之际,现对来公司5个月的时间里所作的工作汇报如下:
从了解新疆正义项目的背景、及计划安排,熟悉正义公司制度及业务流程,再到熟悉新能开发模式,之后我根据需求调研报告,从基本的数据库创建,到编码,完成了销售部、生产部、采购部、质检部四个模块的基本单据的制单、审核、选单、查询、打印等系列的编码工作;完成了正义项目的模块测试及流程测试。
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使我个人的耐心、细心程度及对工作的合理安排得到了锻炼,学会了在繁忙之中找条理,危难之中找希望。同时自己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一些细节地方技术上还不太成熟,还需加以学习与钻研。
从十一月初开始进行正义项目的实施,每天早起赶在企业上班前赶到企业进行erp的实施。实施期间主要是软件的安装实施及对企业的erp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软件使用培训;纪录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晚上下班后加班加点将每天的小错误及客户变更修改完毕。
通过这项工作,使我原本欠缺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学到了很多与客户交流的技巧及业务上的知识,更加明晰了erp系统的流程。但离一个成功程序开发人员的标准还差得很远,在今后工作中,定会多多注意,加以改善。
帮助的编写使我熟悉了dreameweaver和fireworks的使用,为后期的oa开发也奠定一定的基础,使用说明的编写,使我更加加深了项目开发的整体思路与技术要点,总结了前期开发和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并又一次的对软件整体进行了测试,对暴露出的小bug进行了最后的修改。
平时注意收集有关pb方面的资料文件,提高自己的处理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并加强学习java及oa方面的知识(现转为学习。net),为后期的工作打好基础。
以上为本人粗略的个人工作小结,请领导审阅,如工作上有不到之处,请领导不吝指出,以便本人及时改正,从而能更好地工作。
展望临近的20xx年,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上认真负责,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相信自己会完成新的任务,能迎接新的挑战。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七
摘要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是集行为规范、审判准则、立法方针三位一体的民法基础规范。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当前我国广泛存在着法规教条主义,法官的司法活动死板僵化,亟需在实践中深入探究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问题。本文希望从民法基本原则的性质、特征入手,对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问题进行一个初步的探究。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得到通过。在这个法律文件中,我国民法第一次确立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民事立法—运作体系的核心原则,它既是公民的行为准则又是指导国家有权机关进行民事立法活动的根本方针。其在民事立法活动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可是,法院在处理一般民事纠纷时,是否可以直接依据民法基本原则来进行裁判呢?我认为,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事活动的行为规范,更应该成为司法机关裁判民事纠纷的裁判准则。这是由基本原则的意义与立法技术上的特点所决定的,民法基本原则不仅是行为规范与审判准则,更是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或称法官造法)的法律依据。因此,探讨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问题应该包括两个方面:1、民法基本原则的行为规范与审判准则的功能。2、民法基本原则的衡平性。
(一)民法基本原则既是一种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一种审判准则。
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贯穿整个民事立法-运作体系的核心原则,理所当然地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民事活动当事人首先应该以一般民法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当民法规范对有关问题缺乏规范或规范不清时,民法基本原则具有行为规范的功能。但也不排除在民法规范已有规定时,民法基本原则也具有一定的准则功能。行为规范只有同时作为审判准则才能具备法律上的意义,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行为准则被遵循时,他同时也是司法机关裁判民事纠纷的依据。原因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决定了其作为行为规范与审判规范的性质。从原则一词的语义来看,它在英文中同时包括“根本、原初的或一般的真理,为其他真理所凭借”和“被接受或公开声称的活动或行为准则”两种含义。我们可以知道,原则一词实际上是对法理和根本规范的一种翻译,原则具备法理的含义。法学理论是法律的非正式渊源之一,当然可以成为法官在裁判民事纠纷的依据。台湾地区《民法典》规定:“法律所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民法基本原则作为一种法理,是民事活动中公认的价值,其被法官加以运用,当然可以成为一种审判规则。
2、民法基本原则的根本性决定了它作为基本行为规范的地位。首先,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下的商品经济中,存在着多种所有制体制和利益有差别的多数经营者,交换是商品经济的生命形式,商品生产者通过交换获得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和原料,从而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交换的基本特点就是要求公平和等价有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交易一直进行下去。市场经济千变万化,市场经济中的生产、交换、消费都必须有秩序地进行,因此保证经济和公共秩序就显得尤其重要。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市场经济的参加者只有进行自由选择才能获得最大利益,保障意志自由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自由必须在一定的约束下才是真正的自由,市场的自由竞争呼唤法治和诚实信用的道德作用。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公平等价有偿和公序良俗,诚实信用,合同自由,法治原则都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也就是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当然应该把体现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自己的活动准则。其次,民法基本原则同时体现了立法者在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政策。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立法者通过设立基本原则,把自己在民事领域所欲推行的政策和精神贯彻到民法的各个方面和以后的民事立法当中去。因此,在一般民法规范未作规定的情况下,法官就可以根据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去体会立法者的精神与政策,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
3、民法基本原则的强制力由法官的自由裁量来实现。民法的基本原则有着不确定性和强制补充性的立法技术上的特点。首先,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强制补充式的条款,其不论当事人有无约定,其有关部分都当然的成为法律关系的补充。每一种法律关系都必须遵守民法的基本原则,否则无效。这样,民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准则功能通过强制补充为法律关系的内容的.途径得以实现。其次,民法基本原则是不确定性的规定,其行为模式和保证手段均未作出具体的可操作的描述。因此,民法基本原则对法律关系作出强制补充的内容均是模糊和抽象的,它的效力的实现必须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官通过自由裁量,将抽象的基本原则运用于个案,在具体的个案中作出奖励或制裁的判断,以此来实现民法基本原则保证手段的内容,实现基本原则的强制力。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衡平性。
衡平,是普通法系中的重要概念,常常作为与普通法相应的衡平法的概念出现。衡平法是英国14世纪通过判例形成的指在纠正普通法失误的法律,英国长期以来存在适用普通法的普通法院和适用衡平法的衡平法院。但是,这种作为一种法律规范的衡平法仅仅是一种形式意义上的衡平,其实,在实际中还存在一种普遍意义上的衡平。亚里士多德将衡平定义为:“法律因其太原则而不能解决具体问题是对法律进行的一种补正。”英国法学家克里斯多夫.圣.杰曼认为:“在某些案件中,有必要摒弃法律中的词语,有必要遵循理性和正义所要求的东西,并为此目的而实现衡平;这就是说,有必要软化和缓解法律的刚性。”我认为衡平是当法律的普遍规定与个案公平发生冲突时,法官抛开法律的字面要求,直接按照正义的要求裁判案件。民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和立法者在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和政策,是贯穿整个民事立法-运作体系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者制定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指导方针,反映了立法的根本目的。其他一般民法规范都是民法基本原则精神与要求的体现,不过是落实法律目的的手段。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价值,他们构成了我国民事立法的根本考虑和出发点。从法律的位阶角度观察,民法基本原则与一般民法规范具有位阶上的上下从属关系,一般规定必须服从基本原则,后者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多数情况下,一般民法规范和这些根本考虑与出发点都能保持一致。但在个别情况下,如果一般的民法规范不利于纠纷的公正解决,背离了立法者的基本精神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法官就可以直接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这就是民法基本原则的衡平性的特点。法官通过民法基本原则赋予其的衡平权来凌驾于一般规范之上,进行一种创造性的司法活动。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发挥效力有助于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
大陆法系实行规范主义,即成文法主义。有权机关通过制定民法典和各种民事制定法,使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都有具体的法律规范可以依据。但是成文法(制定法)由于是以采用文字为载体的行为规范其本身也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
1、滞后性。法律规范是立法者对社会关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设,但由于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一成不变的法律规范当然跟不上社会的发展。但是不断的修改法律,又会破坏法律的安定,损害法律的权威。
2、法律规定的不周延性法律规定应当是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应当适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使人们的各种行为都有法可依,各种社会关系都受到法律的约束。但是立法者并不是万能的,所谓“挂一漏万”,正是体现了法律的不可周延性。法律不可能规范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3、法律是根据社会的普遍性的情况而规定的,它不可能考虑到个案的特殊性,故此有时法律的规定会造成个案的不公正。
民法的基本原则由于其模糊性和衡平性,而赋予了法官以自由裁量权和衡平权,法官可以凭自己的智慧根据民法基本原则体察立法者的基本精神与政策,进行创造性的司法活动。同时,这种自由裁量是在法律规定的空间中进行,极大程度上杜绝了法官滥权。民法基本原则是包涵于民事成文法典中的法律规范,根据基本原则实施的自由裁量,是在成文法的制度体制下进行的,它可以避免判例法制度中存在的法官滥权和法律内容庞杂的缺陷。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自由裁量可以中和成文法制度与判例法制度的优缺点,是调和两大法系矛盾的伟大创造。
(四)在实践中运用民法基本原则时可能产生的矛盾。
一、法官和法律之间的矛盾。
在司法实践中充分的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要充分注意法官和法律关系。法官的自由裁量和衡平都必须在有成熟的成文法体系下进行,法官的自由裁量和衡平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而是在法律的普遍性框架下注意个案的特殊性。台湾学者王泽鉴认为,民法基本原则这样的概括条款可能会带来三个“遁入”
1、立法的遁入:立法者不作必要的利益衡量及探究判断基准,径采概括条款的立法方式。
2、司法的遁入:即法律适用时,法官不探发现具体规范,径以概括条款作为请求权基础。
3、法律思维方式的遁入:即思考问题时,不穷尽解释适用或类推适用的论证,径以概括条款作为依据。
因此,对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必须加以合理的利用,在充分发挥法官在个案中的创造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对法官滥权的防止。首先,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加以一个范围,在民法有具体规定时,法官不得利用自由裁量抛弃具体规范而径采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事项,一般民法规范和基本原则都作出规定时,优先适用民法的一般规范。其次,是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法官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础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思维能力,道德认识水平十分的必要。
二、衡平与正义的矛盾。
正如前文所进行的论述,民法基本原则具有衡平性,因此,法官裁决民事案件时就可能抛开具体的民法规范不顾而直接采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以实现个案的正义。但是,法律必须普遍化,也就是说每个人对法律的适用都必须是平等的。法律无须适用于每个人,但法律必须适用于每个未成年人或每一个杀人犯,这就是法律的正义。存在衡平法,就意味着存在无法适用法律的个别,如果法官滥用了这种衡平的权利,无疑将破坏法治的原则,破坏法律的正义。正如考夫曼所言:“一个独特的事件,一个完全自我观察或评价,此可能不是衡平。此可能是恣意以及——荒谬地——是怜悯,而怜悯在正义中实际上是被排除的,因为怜悯光芒超越正义与不正义,而同等照耀着,相对于此的是正义,与相同的衡平,每一个人与他人关系上应予以区别。”法官在依据民法基本原则行使衡平权对个案进行审判时应该注意到“法外开恩”与法的平等性和普适性的关系。法官的衡平不是完全脱离法的例外,而是必须紧紧依据民法基本原则,体会立法者的民事精神和现行市场经济的根本利益,本着正义与公平进行裁判。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样,法官进行衡平的权利也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八
这次实训虽然是我们的第一次,不过同学们表现不错,由此看来,我们在进入大学的这几个月里学到了不少的专业知识,只是自己感觉不到而已。对于所学专业,我们不能过于自卑和担忧,否则会妨碍自己学习。实训是学习java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我们巩固专业知识、掌握工作技能,提高就业筹码。
我把本次为期三周的实训看作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桥梁”。通过这周的实训和学习,我知道了此次实训的目的,也清楚目前自己的不足,那就是缺乏相应的知识与经验,对所学的专业知识不能够很好地运用于实践操作。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经过这次自身的切身实践,我才深切地理会到了“走出课堂,投身实践”的必要性。平时,我们只能在课堂上与老师一起纸上谈兵,思维的认识基本上只是局限于课本的范围之内,也许就是这个原因就导致我们对专业知识认识的片面性,使得我们只知所以然,而不知其之所以然!限制了我们网络知识水平的提高。但是课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是为我们的实际操作指明了方向、提供相应的方法,真正的职业技巧是要我们从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慢慢汲取的而针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的问题,我们不能拘泥于课本,不可纯粹地“以本为本”。
在这次实训中我得到了许多收获,我第一次体会到java工程师的工作是什么样子的,也发现了很多不曾注意到的细节,在实训的演示过程中,我对作为一名java工程师注意的事项应该从小事做起、从基本做起。把职业能力训练与职业素质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信这对我接下来学习专业知识会起到很有效的帮助,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会以作为一名职业人的身份在这几个方面要求自己,严格自我,向java工程师靠近。
总之,这次实训为我提供了与众不同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体会,从书本中面对现实,为我将来走上社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作为在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吸取知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自己有了能力,到时候才会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我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会有属于我自己的一片天空。无用功,也可以让自己了解很多项目管理上的捷径,从而减少自己会遇到的挫折和错误。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九
十年之前,8月,国家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十年之后,3月,国家司法部发布了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自205月1日起施行。今年6月3日,湖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视频培训班,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参加了视频会,湘西州天顺司法鉴定所的人员在永顺县司法局分会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首先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付莉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非常重要,要求每位司法鉴定人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然后司法界泰斗陈忆九老师为我们详细讲解了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特别解析了新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区别,还用典型案例生动具体地进行讲解说明。通过学习,我们对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了充分的了解,受益匪浅。
会后,湘西州天顺司法鉴定所给每位鉴定人发放了由湘西州司法局下发的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新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表格形式逐条对比资料,并要求大家认真自学。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当于司法鉴定的一部程序法,是我们司法鉴定人必须遵守的规则。
3月10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经司法部修订并向社会发布,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证司法鉴定程序的公正、合理,保障司法鉴定案件的质量,我局结合本县实际下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学习贯彻活动的通知》,现将司法鉴定机构学习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学习讨论,深刻认识学习贯彻新《通则》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对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统一部署,要求司法鉴定机构针对新《通则》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司法鉴定人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意见。新《通则》是适应新形势下司法鉴定工作不断发展以及诉讼活动需要的制度成果。贯彻执行新《通则》,对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搞好新通则的宣传活动。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及时更换新《通则》公示上墙内容,让委托机关、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新《通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增加司法鉴定活动的透明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加强对新《通则》的宣传,把其列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联合宣教股开展对新《通则》的宣传工作。
三、抓好贯彻落实。司法局要求司法鉴定机构要根据新《通则》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组织并监督司法鉴定业务,建立完善机构内部管理体系,推动鉴定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局将新《通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与机构考评、认证认可、投诉处理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的评价、检查机制,健全司法鉴定质量评控体系,采取鉴定文书评选、定期质量抽查等方法,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质量意识,促进司法鉴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结合新《通则》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加大对违反新《通则》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有效规范司法鉴定活动。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
长期以来,各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对其中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法律规定的三个月审限内未能审结的,便转入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于我国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的具体规则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各地法院审理实践中做法各异,造成了认识上的误区和具体操作上的混乱。笔者认为,审理民事案件中,在适用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下列几个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和注意。
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应否重新开庭审理?有人认为原则上应重新开庭进行审理,但如果在转入普通程序前,案件的事实基本上已经查清,只是由于审限问题而转入普通程序的话,则可以不重新开庭,只需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后即可直接下判,有些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笔者对这种做法不敢苟同。
我国民诉法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不仅仅是审限上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审理过程和庭审方式的不同,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是两个不同的程序,不能混为一谈。简易程序比较灵活、简便,而普通程序则要求严格按审理规则来进行操作。因此,既使在简易程序中已经开庭审理或者基本案情已经查清的案件,只要转入普通程序,就应按普通程序的规则来操作,必须要重新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做好庭前准备,并按照庭审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以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若在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后,不重新开庭审理,则会变成原简易程序的延续,势必会剥夺或变相剥夺诉讼当事人在普通程序中应享受的'诉讼权利,有违程序公正的原则,也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和法院的权威性。笔者认为,所有的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必须要重新组成合议庭,按照有关审理规则进行开庭审理。
(二)原案件承办人能否担任合议庭成员。
我国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见,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是不同的。那么,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原案件承办人能否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呢?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在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后,应组成新的审判组织(即合议庭)进行审理,为区别于简易程序,原简易程序案件的承办人不应当担任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否则就会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流于形式,走走过场。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案件原承办人可以担任合议庭成员,而且可以担任审判长。因为原承办人对案情比较熟悉,易于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便于案件审理的连续性,还可以促进案件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
笔者认为,我国民诉法只规定案件若进入重审或再审程序应组成新的合议庭,原案件承办人不能担任新的合议庭成员。而对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案件原承办人能否担任合议庭成员问题,我国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案件原承办人应当是可以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因为合议庭评议案件是实行少数意见服从多数的原则,原承办人的意见在合议庭中也只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以决定案件的审判结果。但是,从我国审判实践来看,合议庭中审判长的意见在评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往往能左右其他合议庭成员的意见。若案件原承办人在合议庭中担任审判长的话,则他的意见将会引导或左右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而原承办人由于在简易程序中已经审理过该案件,势必会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对案情可能形成思维定势,那么在普通程序中重新开庭和合议便会流于形式,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笔者认为,简易程序中的案件承办人在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后可以担任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但不应担任审判长,只能作为一般的合议庭成员参加审理和评议案件。
(三)审理期限如何起算。
[1][2]。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一
c语言是一门计算机基础语言,通过这一学期的学习,对于它的一些特点和算法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并能够做一些中等的题目,但并没有完全掌握。这两周的课程设计正是让我们巩固以前的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能够有所突破。
这次做的是计算器,对于我来说有一定困难,因为我的c语言基础并不是很过硬,所以在第一周我的程序并没有太大的进展,除了一个框架外并无其他任何功能,每天别人在绞尽脑汁想如何做程序的时候,我都会看着自己写的框架发呆,或者做一些与课程无关的事情,那一个礼拜过的蛮无聊,蛮郁闷的,心情也不是很好。一个礼拜的煎熬终于过去了,终于有了让我喘息的机会。周末的时候,拿出了网上找到的计算器的程序,静下心来认真的研究别人的算法,终于初步看懂了那些在我看来深奥的一塌糊涂的语言。第二周又要上机,不过这次情况有所改善,毕竟有了一点小头绪了,当然趁热打铁,把那个程序中有用的部分copy了一下,就变成了自己的计算器程序啦。运行了一下也成功了。虽然程序有的是copy的,外形也不如别人的美观,可其中包含了我的心血,应该并不算盗用吧。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二
1、语言概述:简单的了解下历史背景,对以后学习理论有好处,每种语言的诞生都代表着一个新的技术的产生,再什么需求下山生啦这种语言,基于什么条件,它的产生能为我们带来什么用处及作用,功能。
2、关键字:了解本门语言的关键字。
3、语法:程序代码的编写规则要正确,如表达式与表达式之间的区分是一个“;”号,而且养成一个书写规整的习惯,强调一点就是写注释,不是给别人看,而是自己以后看,注意大小写敏感度。
4、数据:数据类型,变量的定义,运算符,表达式,,函数,数组,指针,结构体。
5、文件的'操作。
本门语言利用啦哪种数据结构类型进行数据的存储。
面向过程,面向对象,基于对象,编译型,解释型,脚本,的一种或几种,各种类型有各种特征各种特征百度或google,本人垃圾菜鸟,概括不出来。
选择目前比较前卫且适合自己的ide,因为开发效率快,避免错误,开发出的程序实用性强,建立工后观察,且分析工程每个文件的作用。
熟悉sql语言,选择合适该门语言的数据库程序,目前比较大型的数据库工具都有自己的api,直接调用即可。
英语是重点。
程序的灵魂算法把。
1、每天抽点时间打下自己学过的代码,孰能手巧嘛。
2、入门之后找别人的代码看看不懂可以打开搜索引擎对问题进行提问或者找论到里面注册个号。
3、有团队精神,网上找个开发团队,因为软件不是一个人开发出来的。
4、快速网上查找到自己想要的资料也是一门学问,当今两大搜索引擎百度google。
5、资源:csdnmsdn迅雷找到自己想要的资料。
6、高薪程序员:c++j2eelinu_需熟悉平台,找书看把......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三
销售模式其实是一种销售方式,是销售主体通过流通领域,运用销售方式销售商品的一种活动。其流程是:商品――流通领域――消费者;具体操作为:销售主体――商品――销售人员――营销方式――流通领域〈市场〉――消费者。
计划经济下的销售主体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和一些个体商贩。国有、集体企业占所有销售主体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中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其它居于次要地位。以前我们外出时通常能看到一些企业的名称前面都冠有“国营”两个字,连一些集体的饮食店、供销社也冠有“国营”的名称;在公安、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主体,很间单,没有任何异议。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进行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确立了按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十几年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了国有经济,同时也使许多国有企业改变了性质,采取了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帮助力度,初步建立和逐步规范了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主要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主体演变而来,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等销售主体,销售主体就变得复杂。
在公安、司法实践中要认定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必须先查明企业性质。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加工企业,连法人登记都没有,根本无法查明,在诉讼阶段,就有一些典型案例引起司法界、法学界的争议和争论。
二、销售人员的身份改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是明确的,习惯统称“供销员”。所谓“供销”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供应〉原材料,推销〈销售〉商品的行为。企业的供销员负责两方面的工作:一是采购;二是推销。
所有的供销员都是企业的正式干部职工,一些大中型企业把人事、劳动部门分开,干部由人事部门管理,职工由劳动部门管理;一些小型企业把人事、劳动部门合并为统一科室进行管理。公安、司法机关要确认其身份,到所在单位调阅一下档案就可以。那时个体经商人员的成分不叫供销员,有一个固定称呼,叫个体商贩。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我们把他们统称为“销售人员”。现实中有称:“业务员”、“推销员”、“销售员”、“供货员”、“委托产品销售代理人”、“代理人”等;工作职责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大致相同,负责销售主体的采购、推销工作。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身份是复杂的,有正式干部职工,有合同聘用制销售人员。其中聘用的销售人员有长期、短期的区别。国有、集体企业、公司和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公司管理规范,公安、司法机关要确认销售人员的身份,到企业查一下档案就可以。但是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一旦企业被诈骗或被侵害时,无法维权,无法举证。可谓:“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说!”如某市公安机关今年三月份侦破了刘某涉嫌特大职务侵占一案,涉及到证实犯罪嫌疑人的“销售人员”身份时,由于是私营企业,内部档案管理混乱,连起码的聘用合同、销售合同都找不到了,公安机关为了证实其身份,只好到外地客户去调查取证,花费了一些本不该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教训很深刻。
三、销售人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的改变。
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员的待遇主要体现在:供销员拿销售主体的固定工资,领出差补贴,一切福利待遇与正式干部职工同等。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人员的待遇主要体现在:没有固定的工资待遇,销售方式普遍实行“责任制”。国有、集体企业、公司和一些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还比较好,在实行“责任制”的同时一些政治、经济方面的待遇尚能落实,如保险、统筹等销售主体都能解决。一些不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销售人员的待遇就没有保障,尤其是一部分不讲信用的个体、私营企业等销售主体拖欠、克扣现象严重,纠纷频繁。这种现象在沿海发达地区尤为严重。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销员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人员待遇和销售方式方面最大的区别是:销售行为与销售业绩是否挂钩的问题,前者不挂钩,后者挂钩。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员的采购、推销行为不落实“责任制”,不与业绩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
市场经济体制下销售主体对销售方式普遍落实了各种“责任制”,而这些“责任制”名目繁杂,形式多样。如“包干制”、“包底销售制”、“地区产品委托销售制”、“利润分成销售制”、“让利销售制”、“某某销售制”等。
如某市公安侦查机关今年二月份办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挪用货款的问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其销售方式、销售人员身份进行了调查确认:销售方式是“包干制”,即销售主体以低于出厂价格提供给销售人员商品,并送货到客户,承担运费、税收,不拿固定工资,自负盈亏年终到销售主体结账;身份是销售主体正式聘用的销售人员。由于销售主体内部管理混乱,“包干制”有缺陷,销售主体对销售人员的销售活动、资金回笼等无法监控、管理,“包干制”流于形式,给犯罪嫌疑人钻了空子;在报捕阶段,个别司法机关的经办人员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人员身份识别不清,认为证明犯罪主体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后来公安机关直接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依法起诉,最后审判机关认定被告人有罪判了刑。由于侦查、检察机关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认定有异议,严重地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速度,造成了打击不力的现象。
从公安、司法实践中大家体会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安、司法机关要查清供销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很容易,有档案可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安、司法机关要查清销售人员的待遇及销售方式很难,原因在于:
〈2〉销售方式千变万化,没有固定的形式。在销售活动中销售主体说了算,不能以一句营利和亏损来概括。
〈3〉档案不全,销售主体被侵权后无法举证。国有、集体企业、公司,规范的个体、私营企业等,内部管理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档案完整。但是一些小的企业、公司,特别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在聘用销售人员、福利待遇、采用销售方式等方面,没有任何档案或原始记载,甚至连本台帐都没有,发生案件、纠纷后,自身无法举证,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取证、诉讼活动困难重重。
2002年10月份,某县公安机关派员到沿海一个发达的城市去调查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找到一个个私公司的老板,意图取一个证据,要求个私老板提供财务账,一问才知道哪有什么财务账,他做生意从来不建账,收支全在自己的口袋里,本来可以通过查一下账目,个把小时就能解决的事情,却无法进行。由于这份证据是定案的关键,某县公安机关前后三次找他,制作了三份笔录,最后还是达不到要求,真是劳命伤财。
四、销售环节的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环节是计划性、指令性、层层进货、批发,一件商品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环节、手续繁杂。在公安、司法实践中收集证据容易。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环节是根据市场变化而定的,最突出的一点就是销售环节的简单化,一般商品取消了计划、指令性。销售主体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消费者可直接向销售主体进货,在流通流域减少了许多环节,减轻了生产、销售成本,缩短了资金周转周期,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
在公安、司法实践中也碰到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个体、私营销售主体,在销售过程中手续简化,凭信用销售,给违法犯罪分子钻了空子。销售主体一旦被诈骗或其它侵权,自已无法举证,公安、司法机关也存在着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许多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最后演变成经济纠纷,这种案例不胜枚举。
笔者认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销售模式已走下历史舞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模式已初步建成、逐步规范。但是在公安、司法机关的内部,一些执法者平时不注重学习,业务水平不高、观念陈旧,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年代,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复杂的销售模式、销售主体、人员、方式、环节变化识别不清,遇到一些疑难经济犯罪案件感到束手无策,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司法机关的正确执法、司法活动。因此公安、司法人员只有在讲政治、学法律、懂业务的同时,注重学习、掌握、识别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销售模式的内涵、外延及其规律性,才能正确履行好职能,严厉打击涉嫌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才能依法整顿、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创造适应经济建设的软环境,才能真正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程旭光。
2003年5月。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四
实践。
教学。
管理程序编号jmi/cx/23版号e/1版:
修改生效日期2017年10月18日1.目的控制实验、实习和实训教学实施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适用范围学校所有班级的实践教学。
3.职责3.1分管校领导:领导学校的实践教学工作。
3.2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所有全日制学历教育班级的实践教学工作。
3.3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协调所有继续教育班级的实践教学工作。
3.4二级学院(部):负责实践教学的实施和检查,审核实践教学计划情况。
3.5二级学院(部)实训中心(基地):协调安排实践课程,统筹编制实践教学计划。
3.6任课教师: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指导实验、批阅实验实习报告、评定成绩。
3.7实验员:编制实践课计划表,做好实践课前准备,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结束后,做好整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校内日常实践教学4.1.1二级学院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工作管理办法》和实验(训)室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管理使用规范。二级学院实训中心(基地)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安排所属各实训(验)室实验员将中心(基地)承担的下学期课程的实践教学情况汇总编制成《实训(验)室实践教学计划表》,于学期结束前一周报二级学院(部)审批。实习实验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按《实验实习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程序》执行。
材等购置计划汇总审核后报教务处。
4.1.3实践教学安排时可根据实训设备的台套数,设主课教师一名和若干辅课教师。主课教师是课程实践教学的总负责,负责课程教学的协调、所承担项目或组别的课程教学和考勤、安全教育、对其他辅课教师教学指导以及成绩的汇总评定和录入。辅课教师负责按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所承担项目或分组的教学的组织、考勤、安全监督、实习报告的批改等。
4.1.4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会同实验员在实践教学课开设前准备好实践教学所需的设备。
主课教师负责课程结束后把本课程实训、实习或实验开出率统计并报实训中心(基地),实训中心(基地)汇总后报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完成各专业实训、实习或实验开出率统计并报教务处备案。
4.1.5每次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在《实践教学情况和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分别签字。
完成每个实践项目后,任课教师及时批改实验(实习、实训)报告,综合评定每次实验(实习、实训)成绩。
4.1.6实践课成绩由主课教师根据学生各项目实验(实习、实训)报告、平时表现以及课程标准考核要求综合评定。
4.1.7实践教学过程检查按《教学与培训的检查与评估》程序执行。
4.2生产性实习和顶岗实习(毕业实习)4.2.1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实施计划安排,在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实习)前一个月,积极和学生实习承接单位联系,制定学生生产性实习或顶岗实习计划,由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4.2.2学生生产性实习或顶岗实习前一周,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学生生产性实习或顶岗实习动员会,宣布实习计划和安排,进行实习安全、实习纪律等安全教育。
4.2.3学生生产性实习或顶岗实习应至少设一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一名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生活、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学生实习结束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在学生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并评分。
4.2.4实习结束后,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员负责收集学生实习鉴定,根据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和评分,按课程教学标准的考核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报二级学院批准后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33毕业答辩4.3.1毕业答辩是学生毕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学生毕业的必备环节,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是学生参加毕业答辩的前提条件。
4.3.2根据专业的技术领域特点和岗位群职业要求,毕业答辩可采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两种形式,具体由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由于航海类专业学生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航海类专业上船毕业实习的学生可用撰写顶岗实习报告的形式,代替毕业答辩,非上船实习学生必须进行毕业答辩。
4.3.3各二级学院教务员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进程安排,与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同时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实习校内指导教师为同一人。
4.3.4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针对自己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和指导教师沟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按“申请开题、编制毕业设计或撰写论文、与指导教师沟通并修改毕业设计或论文、申请答辩”等流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任务。
4.3.5二级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每年的6月初,组织安排学生到校参加毕业答辩(经批准以顶岗实习报告代替毕业答辩的学生可不到校参加答辩),并把毕业答辩成绩录入教务教学管理系统。
4.3.6教务处负责监督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答辩的组织工作,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实习报告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实习报告返回各二级学院重新组织学生毕业答辩或撰写。抽检合格的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毕业毕业设计(论文)。
4.4流程图。
6.1实践教学计划表jmi/cx/23—016.2实践教学情况和设备使用记录簿jmi/cx/23—026.3实践教学项目开出率统计表jmi/cx/23—036.4实验(训、习)报告jmi/cx/23—046.5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jmi/cx/23—056.6学生生产性实习、顶岗实习考核表jmi/cx/23—067.记录保存7.1实践教学的质量记录在二级学院(部)保存。
jmi/cx/23—01长期保存实训(验)室实践教学计划表(-学年第学期,第周—第周)二级学院(部):
实训(验)室编号:
所属实训中心(基地):
序号时间安排授课班级实训(实验)项目名称主讲教师辅讲教师(多个教师以顿号分割)周星期节次专业班级组别(第几组//共几组)////////制表人:
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字:
填1/1。
jmi/cx/23—02长期保存实践教学情况和设备使用记录簿二级学院(部):
实训室名称:
实训室编号:
实训中心(基地):
使用日期:
记录簿编号:
jmi/cx/23—03保存5年实践教学项目开出率统计表(-学年第学期)二级学院(部)专业课程类型课程名称班级教学大纲规定的实践课时(项目)数利用本校设备开出实践课时(项目)数利用外单位设备开出实践课时(项目)数实践自开率(%)实践开出率(%)未开实践项目及原因b类课平均自开率(%)c类课平均自开率(%)总平均自开率(%)说明:课程类别分为:a、b、c三类课,a类课为纯理论课,不须统计;b类课按课时数统计,c类课按开设项目数统计。
jmi/cx/23—04保存5年专业实验((训、习)报告姓名班级学号日期指导教师成绩一、课题名称:
二、目的要求:
三、
实验(训、习)设备:
四、实验(训、习)步骤: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校内(外)指导教师基本内容及提纲参考文献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评阅教师意见:
签名:
答辩组组长答辩组成员记录人答辩日期答辩记录:
答辩小组评语综合成绩答辩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二级学院审核意见签名:
年月日(院部盖章)。
jmi/cx/23—05保存5年学生生产性实习、顶岗实习考核表学生姓名班级学号实习单位部门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工作岗位起止日期学生自我鉴定:
签名:
单位考核意见考核内容优秀良好一般及格不及格深入生产、服务一线,积极参加顶岗工作,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勇于实践,态度谦逊,勤学多问。(20分)在岗位实践过程中,能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60分)在岗位实践中参与组织实施并完成本岗位任务以外的工作(或项目)内容。(10分)在岗位实践中,有技术改革和创新成果(独立完成或与人合作),或因顶岗工作成绩显著而获得实践单位的嘉奖(有证明材料)。(10分)成绩评定:
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单位评语(单位指导教师或负责人):
签名:
(单位盖章)年月日注: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占70%,校内指导教师占30%计入总成绩,作为本人毕业顶岗实习成绩。
校内指导教师考核意见年月日实习成绩(等级)校内指导教师签字二级学院审批意见签字:
总评成绩(等级):
录入人: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五
当写完了这程序我深深地感到写程序是一件很有趣的事,给人喜悦,给人快感,给人满足.其中的感觉真是难以用言语来表达,即使是一个小小的程序运行成功那也要比打游戏打死一个大boss要爽快!总之这一切只有身临其境才知道.
其次还对同学之间的合作精神深感赞叹,同学之间的互相帮助精神在这时体现的淋漓浸渍。
程序实践心得(实用16篇)篇十六
作为一名程序猿,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程序猿的工作特点决定了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成长,同时也需要具备一些特定的能力和品质。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其他程序猿有所帮助。
第一段:保持学习的态度。
作为程序猿,不断学习是非常重要的。技术的更新换代非常迅速,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的编程语言、框架和技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而且,技术更新并不仅仅指技术本身,还包括软件开发的新方法和工具。因此,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
第二段:注重团队合作。
虽然程序猿的工作比较独立,但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带来更高效的工作效果和更好的项目成果。在团队合作中,我们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成员配合默契,共同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需要学会倾听和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意见,这样才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
第三段:注重代码质量。
作为程序猿,写出高质量的代码是我们的职责和追求。高质量的代码不仅包括实现功能的正确性,还包括可读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等方面。我们需要注重代码的设计和结构,合理划分模块和函数,做好代码的注释和文档。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使用一些工具和技术,如代码检查工具和单元测试等,帮助我们提高代码质量。
第四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为程序猿,我们的工作本质上是解决问题。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技术难题、项目进度等。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首先,我们需要学会分析和思考问题的本质,然后采取相应的解决策略。同时,我们也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不断尝试和调试,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五段:持续进步和改善。
作为程序猿,我们需要保持持续进步和改善的态度。技术的更新换代,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都是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机会。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扩展自己的知识面和技能。同时,我们也可以参与一些开源项目或技术社区,与其他程序猿进行交流和分享,从中学习和获益。只有不断进步和改善,我们才能在竞争激烈的程序猿圈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结:
作为一名程序猿,我们需要保持学习的态度,注重团队合作,写出高质量的代码,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持续进步和改善。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同的程序猿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经验。但无论如何,只要我们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就一定能够在程序猿这个职业中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