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根据部署县医药公司通过多方征询意见建议制定了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确定的改制目标是:
1、通过改革,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新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振兴文山医药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2、通过改革,先置换在职职工的身份,进一步确立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3、通过改革,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调整企业负债结构,实现企业转机建制的目标。
4、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符合新公司实际的内部管理体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使投资者获得更大的利益。
改制方案确定的原则是: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企业净资产置换职工身份,实行经济补偿,并以补偿额为资本来源之一,按照经营者持大股的原则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2、按照“先终止,后重组”的原则,先终止原企业法人实体,重新组建“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3、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解除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吸收原企业职工加入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改制工作按照“先终止,后重组”的原则,实行整体式改制,终止原国有企业“文山县医药公司”的法人资格,解除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在此基础上,按照经营者持大股的原则,吸纳原职工和其他社会投资者以职工安置费、增资扩股等形式,运用全部有效资产和负债,组建“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后,原企业的一切债权由新公司享有,一切债务由新公司承担。未纳入改制的待处理财产损失,由县医药公司列出清单报县国资委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按《公司法》要求规范运作。
同时,新公司设立党组织、工会、女工委和团组织等机构,开展正常工作。
改制方案还对社会保险、安置费管理,离退休职工安置费支付,需配套的政策措施等提出详细的办法和措施。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二
企业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小编整理了摘选企业改制方案,希望对你有用。
很多人听说过企业改制,何谓企业改制,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
(1)什么是企业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依据。企业改制方案是企业改制成功的关键,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2)企业改制方案应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要合法,二是设计企业改制方案的程序要合法。第一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实体合法,第二层意义上的合法可以称为程序合法。
设计改制方案要保持企业改制前后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避免由于企业制度的变动而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停止。要实现企业改制前后的稳定过渡,必须妥善安置改制企业的员工,员工安置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企业难以成功改制。
企业改制的目的之一是建立先进的产权制度、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设计企业改制方案要遵循赞赏性原则,坚持企业组织制度的科学改造。
(3)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1、必要性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1、业务重组方案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详细情况。
5、股东简况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理层的设置等。
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
(4)企业改制方案的类型
主要适用于将非公司制的原国家控制支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发行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国有独资公司。其中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只能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适用于城乡集体企业和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小型企业改
制时对公司形式的选择。这一方式既有人合又有资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在一起,股权可以是员工个人股、员工集体股和法人股等多种形式,比较灵活。经营方式与分配方式也较易于为员工等各方接受。但不利于规模化、现代化经营。
主要适用于企业存在多种互不关联或者能够互相独立的经营项目,整体效益较差,分开经营竞争力较强而又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情况。此时可将一个企业分立成几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主要适用于企业负债严重,没有现实偿还能力但又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经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成股权,从而债权人变成股东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可以降低改制企业的负债率,降低改制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
主要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小、经评估后国有净资产数额较小、经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这一改造方式涉及法律关系较多,也较易产生纠纷,是在操作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一种。
主要适用于两个或者几个企业间达成一致,合并后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赢利能力的情况。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分类推进
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
(三)严格程序
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
(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
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
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
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 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
(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9〕15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
(一)调查摸底(2017年11月15日前)
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
(二)清产核资(11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制定方案(11月底前)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四)上报审批(12月中旬前)
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
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15〕26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
(五)组织实施(2018年5月中旬前)
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
(六)检查验收(2018年5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四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我县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因企业实施政策、整体运营、扎实推进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七大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标准是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妥善解决职工一补三险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过程中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坚持依法、民主、阳光经营,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改革的对象和范围
改革的对象包括农垦、林业、农业、水利、粮食、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的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大集体和家属工。我县经济林场、林业车队、外贸总公司、市场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建设总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等6户企业纳入此次改革的范围。
1.宣传启动调查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
召开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县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系统相关企业人员动员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宣传改革政策。调查改革范围内的企业,充分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定义职工身份、服务年限、工作类型、工资、工伤。
2、方案制定、审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职工安置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准备。企业改革计划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资产、负债)、改革费用计算截止日期、分流安置对象、职工安置方式、职工安置标准、各项安置费用计算及相关问题处理。企业改革计划制定后,主管部门应当报告七个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
3、全面实施阶段(1月1日——4月30日)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企业改革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发放各项安置费用。为下岗职工办理、发放相关证件,预提社保、医保等经费的拨付移交。
4、总结完善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将企业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做好职工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移交及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对持续运营企业做好改制后企业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涌现的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改革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总结。
1、强化领导,切实履职。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抓操作、抓推进。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做到心中有数、掌控在手、把握全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问题分析透,把困难估计足,把工作做早做细,确保主动。
2、宣传为先,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释疑解惑和职工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改革的真心拥护、大力支持。
3、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各单位改革无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实施,都要始终注重倾听和把握职工诉求,尊重职工主体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对资产处置情况、职工安置费用发放情况等敏感事项及时公布,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扎实开展。
4、落实责任,维护稳定。七个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五
我县现有三家国有粮食企业:扶绥县储备粮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职工定员7人,现有职工6人;扶绥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子公司:扶绥县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职工定员***人,现有职工***人;扶绥县军粮供应站,注册资本7万元,职工定员5人,现有职工5人。
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整合重组为手段,以做大做强、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目标,推进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加快整合重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粮食企业要素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集团化。通过深化改革,努力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实力更加壮大、管理更加规范、主渠道作用更好发挥。
(一)整体吸纳。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总体进行优化配置,整合重组现有企业,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
(二)转换机制。在国有粮食企业整合重组过程中建立起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责权明确、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加快推进企业整合重组。
1.保留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不再保留其子公司扶绥县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即取消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法人资格,其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部划转至县储备粮管理公司。
(1)单位性质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不再保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
(2)人员岗位设置
根据原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原金龙粮食购销公司的业务经营规模进行定员,定员人数为***人,岗位由企业根据业务设置,企业根据经营情况需新招聘员工时,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经费来源
一是粮食收购储备费用补贴,由各级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按自治区补贴标准划拨;二是县财政补助企业经费,由县财政按《扶绥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扶政发〔2007〕22号)文件精神,以***万元为基数,每年对需补助的经费进行核定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储备粮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转;三是企业和员工通过经营创收实现利润来增加收入。
(4)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粮食储备、政府调控和粮食市场化收购、管理运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等工作。
(5)资产、债权和债务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原有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变,仍属该公司所有,县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部划转至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被整合企业的财务、统计报表合并到保留企业中,被整合企业的政策性粮食收购指标、收购资金和承担政策性工作任务等均由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统一协调运作。
(6)人员
整合人员重组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人员,由企业从原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原金龙粮食购销购销公司现有在册职工中择优选择上岗,未聘用上岗人员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2.保留县军粮供应站
(1)单位性质
县军粮供应站不再保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
(2)人员岗位设置
严格按照军粮供应规模定岗定员,定员5人,岗位由企业根据业务设置。企业需新招聘员工时,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经费来源
一是军粮供应代理费;二是县财政补助,由县财政按《扶绥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扶政发〔2007〕22号)文件精神,以5万元为基数,每年对需补助的经费进行核定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军粮供应站的正常运转;三是企业和员工通过经营创收实现利润来增加收入。
(4)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驻军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人武部、广西武警总队训练基地的粮油供应和管理、管理运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等工作。
(5)资产、债权和债务
县军粮供应站原有的资产、债权和债务不变,仍属该站所有。(6)人员
县军粮供应站人员,由企业从原县军粮供应站现有在册职工中择优选择上岗,未聘用上岗人员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二)整合后企业的经营模式。
1.保留的2家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模式。
2.整合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县军粮供应站仍归县粮食局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县粮食局考核、任命(聘任)和管理。
(三)整合后企业的发展方向。
工程”,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网上粮店”和“粮食银行”等现代粮食流通业态,拓展经营空间,实现多元化发展。
2.按照《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205号)文件精神,整合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逐步形成以县中心粮库为骨干,乡镇收纳库为基础的新型粮食购销和仓储物流网络体系,从而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库”的工作目标。
(四)整合后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并依法对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的国有资产运营进行监管。
1.县粮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使用责任制,监督企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
2.县粮食局对保留国有粮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监督、指导、服务的职能;对保留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企业生产经营实行目标管理,并与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县财政局每年度要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以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合法经营,倡导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县粮食局要逐步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积极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企业真正步入公司制的发展轨道。
(六)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机制、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控、人力配置等统分结合的公司制发展模式。
(七)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人员全面实行聘用制,采取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等办法建立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
(1)企业经营班子实行聘任制。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的经营班子由县粮食局聘任,一般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一旦解聘,不再享受同等待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逐步推行拿出一定经营班子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或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的办法。
(2)中层管理人员由经营班子聘任,并报县粮食局备案。
(3)职工竞岗聘用。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原则设置职工工作岗位,每个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工资标准、竞聘资格条件,由经营班子、中层管理人员面向本企业所有职工进行“双向选择”竞岗聘用,未聘用上岗人员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八)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算管理,企业自主分配的原则。由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企业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负责编制本企业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粮食局联合审核、批准,具体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由县粮食局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行。
2.企业工资总额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正确处理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
(2)坚持“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3)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通过效益增长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通过工资与效益挂钩的约束机制,相应核减企业工资总额。
3.企业要结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推动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
(1)建立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职工收入与岗位、效益直接挂钩,体现明晰责任、突出业绩、效益优先、多劳多得。鼓励企业和职工通过经营创收实现利润来增加收入。
(2)企业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实行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及具体分配形式。
(3)企业在使用工资总额时,对于工资总额分配中的重大问题,应倾听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九)制定和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方式进行确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基本指标和专项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工资总额、年度利润总额、自有资金增加额、折旧额等,专项指标是指县粮食局根据监管需要,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而确定的指标,具体指标在责任状中确定。
2.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由县粮食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核定,一般一定三年不变,年度利润总额为经审计确认的企业利润总额。
(一)整合重组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由县政府授权县粮食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
(二)对整合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继续给予原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地方粮油储备、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参照中央粮油储备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对土地资产处置过程中,国有粮食企业办理企业房产证、土地证等需要交纳的有关规费,予以减免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三)加大对地方储备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地方储备粮增储和轮换的资金需要。对地方储备先购后销所需的轮换贷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给予信贷支持。对军粮供应企业保障军粮供应所需资金,要予以足额贷款。
(四)加大对整合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县中心粮库、县军粮供应仓储设施、“危仓老库”维修、“放心粮油”工程、“平价粮油”工程等项目建设,县财政予以相应配套。
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粮食局20**年4月底前要将实施方案报送县政府审批。
(二)清产核资。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纳入整合重组企业的资产、仓储设施、土地、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做到人、财、物、账、卡、表等齐全、准确、一致,20**年5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重组。县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整合重组,统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合重组工作。
(四)总结评估。认真分析整合重组实施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客观评价整合重组后企业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改革后国有粮食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改革推动力度。尽快调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加强改革指导和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任务落实。坚决克服固守观念,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首要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改革职责。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时间表,明确各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切实做到行动快、力度大、方案细、操作稳,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
贷政策,并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措施。
(四)确保规范操作。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方案,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尤其是对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整合重组中,国有粮食企业的房产证、土地证以及工商税务登记等重组变更手续由有关部门统一办理。要切实维护好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办理好各种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五)强化协调配合。县粮食局要认真履行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出资人职责,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推进整合重组如期实施,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运营和管理。发改、财政、税务、人社、国土、审计、工商、农业发展银行、监察、民政、住建、编制、法制等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共同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六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一个员工安置方案。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20xx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白鹭文具厂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xx]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xx]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20xx]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情况
1、截至20xx年5月30日,企业职工人数为255人。
2、离退休人员109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3、在职职工146人,其中在岗人员107人,不在岗人员39人。其中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13人,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33人。
4、内退职工5人。
5、特殊职工1人,是工伤职工。
6、职工遗属3人。
二、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依据并发[20xx]1号文件、并政发(20xx)81号和市经委并经(20xx)56号文件精神,实行企业国有资本和职工全民身份“双置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三、职工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一)安置的原则
职工安置实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身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工。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用人主体发生变化,原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支付经济补偿金;新企业与原企业职工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二)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不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对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金可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2、内退职工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内退手续;已在原企业办理内退的职工,应与改制后的企业存续内退关系,内退职工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内退期间,由改制后的企业职工本人基本工资的80%(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按最低保障金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内退职工生活费按照内退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月份乘以职工本基本工资的80%从企业净资产中计提;社会保险费用企业缴纳部分,按改制时企业缴纳标准计提36个月。
3、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可以从以下两种安置办法中任选一种,由企业的固定工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
第一种:每满一年工龄,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种: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一次性发给太原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3倍的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劳动合同期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其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0xx年10月6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废止后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按规定企业不再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4、病退职工
原病休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原则上不再安排上岗,由医疗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符合病退条件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办理病退。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和本人各按规定缴清所欠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
5、特殊职工
因工致残、精神病患者、绝症病人和职工遗属的生活费、医疗费、各项补助等费用,可从企业净资产中按企业前三年支付上述有关人员的月人均费用的标准,计提36个月。改制企业原则上要与上述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并从扣除的净资产费用中支付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包括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6、离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
企业改制时,从企业净资产中按前3年统筹外费用的月平均水平,计提60个月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为了更好促进(以下简称)的发展,保证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xx]859号)精神和x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培训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x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xx]859号文件规定,教职工需与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x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x月平均工资的,按x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x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改制方案,改制后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4、外部投资机构或人员的投资。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朱自清散文集阅读心得篇七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改制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法人、营业)。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