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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补贴申请书理由 租房补贴申请书学生篇一
申请人:xxx,女,汉族,现年47岁,现租住在荣县环城西路115-11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00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申请人:xxx、xxx、xxx敬上
2oxx年xx月xx日
租房补贴申请书理由 租房补贴申请书学生篇二
x市房管局:
我名叫xxx,男,汉族,xxxx出生,今年xxxx岁,xxxx户口,原住址:xxxxxxxxxxxxxx,无固定职业。
早年离婚,现独自居住,无子女赡养。长期以来我体弱多病,又因文化程度不高而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家庭全部费用靠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打工艰难维持,家庭生活极为困难。
现今身体状况更是大不如前,但为了生存,不得不四处奔波,我现在住的房子由于纳入规划拆迁,拆迁补给的钱微乎其微,不亦是雪上加霜!现在物价、房价不断上涨,我已无力购置新房,更别说维系我今后的生活了,面临如此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希望申请政府能给我安排一套廉租住房,让我有个安身之所,望给予批准为盼!万分感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租房补贴申请书理由 租房补贴申请书学生篇三
x县人民政府、北街社区:
申请人:xxx,女,xx族,现年xx岁,现租住在xx县xx号。申请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xx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租房补贴申请书理由 租房补贴申请书学生篇四
申请时限
第一笔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4年内)。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之后6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7年内)。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xx年2月24日(含)之后。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补贴标准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xx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发放次数
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己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租房补贴申请书理由 租房补贴申请书学生篇五
1、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系统将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2、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3、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6、温馨提示:补贴(新引进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必须在引进后一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7、深圳落户补贴全年365天开放网上申请啦,微信搜索并关注“深圳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内发送:生活补贴,即可查看深圳落户补贴申请指南,进入补贴申请入口,查看补贴最新发放名单。
租房补贴申请书理由 租房补贴申请书学生篇六
(一)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二)补贴标准
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
a类人才6500元/月(财政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b类人才5000元/月(财政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c类人才3500元/月(财政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d类人才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e类人才300元/月(财政承担),最高补贴3年。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货币化补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其中e类人才需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落户)。
2.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西安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四)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其中e类人才向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_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e类人才向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3.复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d类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e类人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资料后,核实资料完整性,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上报联审信息。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六)补贴发放
1.租赁补贴
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补贴发放协议(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e类人才,会同用人单位与单位注册地区级住房保障签订),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金额、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按季度发放。
2.购房补贴
在20xx年12月3日之后购买我市商品住房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经批准引进的外籍、港澳台等非本市户籍的各类人才购房的,执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同等政策),且已取得购房补贴资格的人才,由申请人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发放协议》,明确所购房源的具体信息、补贴发放形式及金额、上市交易限制、用人单位的协助管理责任等内容,按年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