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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xx,自20xx年x月x日进入水泥厂,在开始学习工作的时候,自己又对本职工作不太熟悉,目前负责设计部行政相关事宜,也是对自己工作能力的一次锻炼。我性格开朗而且做事认真负责,与人沟通能力强,同时也自律、自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且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喜欢计划有序的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并通过工作体现自我价值。在这段时间的工作里,非常幸运的收到了水泥厂各级领导的帮助与指导。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我学习并且成长了很多,在做事方式和思考问题方面强化提升了自己。
良好的心态是成功的一半。接触到新的事物我们往往都是感觉陌生的一头雾水,但我愿意去学习,愿意听取同事的指导,面临的压力就会轻松很多分解很多的方法。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的调整自己的心态,让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去指引我们。在你内心纠结为一件事情苦苦挣扎的时候,也许你应该放松自己,放空自己以便更清楚的看待事情更好的状态去工作生活。
此外,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自己考虑问题有时候不是很全面,一些需要把握的问题把握的不够周全,还没有做到游刃有余,但是我努力去做一个勤奋的执行者。领导不时的指点,启发了我很多,带给我新的工作方向。
开始来水泥厂,并没有很多的了解,就觉得初到陌生的环境应该努力的去适应,尽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对水泥厂的理解也很浅,就是觉得水泥厂很有实力,简单的就是希望能在水泥厂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自己也不断拓宽眼界不断提升成长。通这段时间和同事的相处,我发现设计部是一个氛围非常好的大家庭。大家工作各司其责,氛围积极而且沟通畅通。最重要的是水泥厂是一个在快速的成长期,在这样的水泥厂里,我感到很有动力。希望自己可以努力跟上脚步,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和同事多多沟通学习,向领导多多请教,不断完善自己,使工作能够更好的完成。
水泥厂是一个让我们展现自己舞台,我一定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快速成长,成为水泥厂优秀员工中的一份子,为水泥厂的发展竭尽全力。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希望自己能成为水泥厂的正式员工,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申请人:xx。
日期: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二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xx年12月x日成为污水处理厂的试用职工,作为一个试用职工,初来污水处理厂,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单位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精神,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习到单独操作的转变,让我较快适应了单位的工作环境。在工艺科的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别人学习请教,不断提高充实自己的岗位知识,希望可以为污水厂做出更大的贡献。当然,初入本单位,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增长知识,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时更好,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部门的领导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在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同事学习,我相信凭着自己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一定能够改正缺点,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今基于以下几条原因,我特提出申请转正:
1、经过近三个月的自身努力和各位同事领导的帮助,现对工作有较强的处理能力。希望能早日得到大家的认同。
2、目前本人各方面能力尚需提升之处还很多,为发展自身能力,也为了更好提高工作能力,需制定个人发展的近期及长远目标,而在工作位置的前提下,也需要更加努力。
3、希望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来到这里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与进步,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企业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和创造,相信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污水厂的美好明天更辉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上进,希望领导批准转正。
申请人:xx。
日期: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系犯罪嫌疑人b之父。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b,男,__________岁,__________市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厂工人。因涉嫌醉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__________区看守所。
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四
申请人:
性别:女民族:汉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医院院长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五
民族: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医院院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经b超探察为胆结石,并住院接受被申请人的腹腔镜取石手术建议。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人接受了腹腔镜取石手术。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人被开腹修补胆总管及左右肝管失败。20__年10月日,申请人因胆管损伤,腹腔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切口及重复切口感染严重及重度贫血,重度营养不良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抢救。经长达60多天的全力抢救和治疗后,保住了性命。现在康复阶段,半年后需要再进行胆肠吻合手术。
根据上述事实,申请人认为:
一,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人被推进手术台,接受腹腔镜取石手术,术中发现石头过大(直径超过3cm),被申请人没有及时改变手术方案,仍然用直径仅为0.3―1cm的腹腔镜野蛮取石,造成申请人总胆管及左右肝管断裂,而被申请人并未及时进行修补就结束了手术。被申请人违反医疗常规,未对申请人做细致全面的正确诊断而盲目手术,术中发现问题也未及时调整手术方案,以直径0.3―1cm的腹腔镜头去取直径大于3cm以上的结石,毫无客观依据,凭借主观臆断,盲目蛮干,草率从事。导致申请人胆肝管损伤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二,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申请人开始出现胆漏并黄疸症状,被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了开腹缝补胆管手术,荒唐的是,被申请人不能胜任胆管修补手术,却坚持开腹。后以未找到胆管为由,没有进行胆汁引流,又将切口缝合,导致申请人出现重度腹膜炎合并双侧胸腔积液。在既不请示上级医生,又不及时将申请人转院的情况下,任由申请人在病房中躺了三天,直至病情加重濒临死亡,不得已术后第二天就离开病房前往个旧的被申请人主管医生才匆匆赶回医院,将申请人转至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疗外科,经过全力抢救入院60多天后才保住了性命。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违反了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常规所造成的。而被申请人主管医生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没有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术后被申请人未及时进行切口清创和引流,导致申请人的切口及重复切口出现重度感染,被申请人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是造成申请人人身多重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在明知申请人病情已经很严重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申请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申请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濒临死亡的边缘。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及护理常规,诊查失误,手术错误,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申请人人身损害,病情恶化(虽经抢救脱离危险,但还需要再进行一次胆肠吻合手术。)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为了更加清晰明确地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行为,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求贵局给予依法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法院。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六
xx市国土资源局:
经查我市x开发区在未取得国土资源部门获批的土地情况下。擅自在未获得批准的土地建设,违反了国家对土地的相关政策。依法将从严处理。依据开发区对违法行为有了充分认识,积极采取报批补救措施,同时又考虑到开发区的实际困难、和开发区的实际需求。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从轻或减轻处罚。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部门:
xx年xx月xx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七
申请书。
不知道的朋友,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纠纷处理申请书相关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王(x),男,x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原称四组),电话:。
被申请人:王,男,现年50岁,汉族,农民,xx县人,现住xx县x镇xx村二组,电话:。
申请内容:依法撤销x年1月1日曾都区林业局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林证编号为:。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镇xx村四组的老居民(后村级合并称为二组),x年着农村改革开发,原公社集体大队(后称xx村)为我办理了林权证,编号为:林证号,四至界线为:东:山岗;南:洼小田角直上;西:山脚边;南:大栗树脊埂,为自留山,此后该片山场及林木一直由我看管和所有。一九九八年政府组织村、组农民换证期间,王串通组会计:王家勇将我的林证号林权证办理在被申请人王xx名下(即为重复办证)。因x年我患有风湿病在厉山镇李“风湿病专科”门诊处住院治疗,王乘机串通组长及会计所为。x年春季住院回家后发现我的自留山的林权证已办理到王xx名下,我找到王问清情况,他说:我们到换山场,(即我的房子旁边是王山场,王房子旁是我的自留山场)。事实上,x年1月1日林权证办下来后,王不同意互换山场,又口称:“我有林权证,你那片自留山属于我的了,我是合法的,你要你的自留山去找政府。”事后我多次与王为山场林权发生纠纷打架,被申请人属于侵权行为。x年至今我无数次找村委会及镇林业部门处理,镇政府、林业站、司法所及村委会组织了四次调解工作,四次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x年1月1日曾都区x镇林木林地责任承包领导小组下发给王所争的山场,证号为:,已产生了法律意义的确权,而1981年12月7日原xx县人民政府下发给我的:林证号林权证仍然产生法律意义上的确权(两个林权证为一个山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先的林权证没有依法撤销,在后的林权证不能生效。对此,应依法予以撤销王x年1月1日原曾都区x镇人民政府下发的no:号林权证。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原曾都区下发的林权证,现xx县林业局无权撤销,对此,请求州市林业局行政机关依法撤销王no:号林权证,确认我的林证号合法有效。
此致
申请人:王(x)。
x年11月12日。
申请人:王某海,男,x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被申请人:原农具社。
1.责令农具社退还其占用的原属于申请人的宅基地一处。
2.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该处宅基有合法使用权。
申请理由:。
x年5月3日,某队东头生产队与原农具社签定一份协议,该协议将本属于申请人父亲王某江的住宅一处划给农具社使用,该协议载明了住宅当时的四至范围:南至农具社,东至坝梗,北至某路,西至于东方住宅。
x年3月7日农具社又与申请人父亲签定了一份协议:。
按照该协议约定:农具社应当给王某江划分同等面积住宅一处,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负责建房。同时还承诺为王某海解决商品粮问题,如口粮问题不解决好王某江有权不搬家。
但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却迟迟不能为申请人解决商品粮问题,也没有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请人一家人始终没有从这处住宅搬走,农具社将申请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请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边上临时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现在申请人一家现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属于申请人的住宅被农具社占用至今。
农具社从停业经营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之后没有按照协议兑现承诺,在此期间,申请人一家多次要求农具社返还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请人与原农具社人员为此多次发生冲突,x年申请人和农具社的张和就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申请人家属还被其打成轻伤。
《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某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对土地争议有明确规定,其中:。
第八条农村集体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实施时划定的范围确定所有权:。
(一)行政区界变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村民小组、场合并、分立;。
(三)因开发土地、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划界。
第十条乡(镇)村办企业、事业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农具社占用申请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没有按照承诺对申请人进行补偿,属于无偿占有使用。并且农具社现在倒闭停止经营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该处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烂不堪,原农具社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该土地某期闲置。因此,将该处本来就属于申请人宅基归还给申请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农具社个别人员的干涉,致使申请人的正当权益无法行使。x年4月份原农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张和、李起在土地权属没有确定之前,就擅自委拍卖公司将该处住宅于x年5月10日拍卖,并以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xx街上的孟四。企图将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员在土地权属尚未确认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是明显违法的。别说该土地权属尚未确定,退一步说,就是取得了使用权,那么作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其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禁止转让的。
综上所述,农具社无偿占有申请人宅基,且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在其倒闭之后,土地闲置某达二十多年,依据现有法律的规定,该处宅基地理所当然的应当归还给申请人,请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正当请求。
此致
xx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王某海。
x年5月22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八
xx交警灞桥大队:
申请人:***,男,60岁。
当事人:***,男,25岁。
当事人:***,男,47岁。
20xx年8月3日9时30分,在西蓝高速入口,我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载人电摩车发生了车祸,造成一人腿部受伤住院。
现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此表示感谢!
申请人:xxx。
20xx年09月10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对南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朱启英因突发失语、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_____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
1.脑出血;
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
3.脑梗死恢复期;
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_____年10月30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患者失语较前有所好转,右侧肢体偏瘫。事实,申请人出院后,病情并未如医院所述,实际情况更加严重,目前完全失语,肢体不但偏瘫,且逐渐萎缩,接近植物人状态,让申请人全家陷入了精神崩溃状态。经咨询医疗专家,申请人目前病情加重的原因是因被申请人的诊疗过错造成,原因是医师行微创引流术,部位偏离,误伤神经。为此,特申请依法鉴定。
_________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
公司领导:
经核实各部门需更换电脑实际情况如下:
安监部、工程部现用2台笔记本电脑ibmthinkpadt30为购买,已使用6年,设备硬件不能满足更新后软件的运行条件,且配件老化,造成操作系统、一般办公软件运行速度慢,运行autocad等制图型类大型软件有死机现象,由于风扇故障,散热不良,有黑屏、重启现象,以上故障可更换升级电脑硬件配件解决,但因配件早已停产,更换使用成本较大。
工程部史兴文、田静所使用的2台台式电脑均为购买的组装机,已使用5年,有黑屏、死机、噪声大等现象,时有故障发生,为配件老化导致,更换配件作用不大,且成本过高。
工程部李璞所使用delldimensiontm4700台式电脑,为购买,使用年限未到,有运行速度慢现象,噪声大现象。
前期工作部2台台式电脑均为20购买的组装机,已使用5年,其中1台显卡有画面凝固和花屏现象,机器有不规律重启现象,为显卡、主板、电源等配件老化损坏导致。另1台,不能开机,为主板、电源等供电组件老化损坏导致。物资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因人员增加需配置电脑及打印机。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和电脑市场形势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
安监部主任购置1台中档笔记本电脑。
工程部购置3台中档台式电脑,李璞用delldimensiontm4700台式电脑,不建议更换,建议增加内存条和更换风扇以解决问题。
前期工作部购置2台中档台式电脑。
物资部购置1台中档台式电脑,1台针式票据打印机。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各购置1台中档台式电脑。共购买笔记本电脑1台,台式电脑8台,针式打印机1台,约51600元。
优点:同等价位性能上较笔记本高。
缺点:体积大,较重,不易携带。
建议二:
以上所需更换的9台电脑全部购置中档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不变。
优点: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能胜任日常办公和工程制图工作,节能,辐射小。
缺点:同等价位性能上较台式机低。
共购买笔记本电脑9台,针式打印机1台,约55600元。
总经理工作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一
内存出现问题一部分是因为升级内存,但由于内存种类的不匹配,往往会遇到一些麻烦,具体出现的内存问题及支招如下。
1、无法正常开机。
支招:遇到这类现象主要有三个解决的途径:第一,更换内存的位置,这是最为简单也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一般是把低速的老内存插在靠前的位置上。第二,在基本能开机的前提下,进入bios设置,将与内存有关的设置项依照低速内存的规格设置。比如:使用其中的一根内存(如果是ddr333和ddr400的内存混合使用,最好使用ddr333的内存),将计算机启动,进入bios设置,将内存的工作频率及反应时间调慢,以老内存可以稳定运行为准,方可关机插入第二根内存。
2、计算机运行不稳定。
第三,如果主板带有i/o电压调节功能,可将电压适当调高,加强内存的稳定性。
3、混插后内存容量识别不正确。
支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第一种可能是主板芯片组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一些老主板只支持256mb内存的容量(i815系列只支持512mb),超出的部分,均不能识别和使用。当然还有一些情况是由于主板无法支持高位内存颗粒造成的,解决这类问题的惟一方法就是更换主板或者内存。另外在一些情况下通过调整内存的插入顺序也可以解决此问题。
内存混插不稳定的问题是一个老问题了。面对这种情况,笔者建议您在选购内存条时,要选择象金士顿、金泰克这些高品质内存,因为它们的电气兼容性及稳定性都比较出色,出现问题的几率要低一些,并且售后也都有保障。
另一部分是因为内存在使用过程中,金手指与主板的插槽接触不良引起或者是中了病毒等原因引起的问题,具体出现的内存问题及支招如下。
4、电脑无法正常启动,打开电脑主机电源后机箱报警喇叭出现长时间的短声鸣叫,或是打开主机电源后电脑可以启动但无法正常进入操作系统,屏幕出现“error:unabletocontrola20line”的错误信息后并死机。
支招:出现上面故障多数是由于内存于主板的插槽接触不良引起。处理方法是打开机箱后拔出内存,用酒精和干净的纸巾对擦试内存的金手指和内存插槽,并检查内存插槽是否有损坏的迹象,擦试检查结束后将内存重新插入,一般情况下问题都可以解决,如果还是无法开机则将内存拔出插入另外一条内存插槽中测试,如果此时问题仍存在,则说明内存已经损坏,此时只能更换新的内存条。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二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xx,xx学历,自20xx年1月至今作为劳务派遣员工在xxx分行营业部已服务3年,现职为营业部柜员。
本人在职期间表现良好,工作认真、勤恳,同时个人工作能力、办事能力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熟悉本职岗位的业务,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工作中服从领导安排,与单位的同事相处融洽,并在20xx年荣获营业部年度先进个人的荣誉。在业余期间,本人修读了广播电视大学的会计专业相关课程,并顺利毕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实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办事能力和专业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农行服务。本人愿意长期为xx银行服务,渴望成为x行的正式员工,和x行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特此申请参加转正考试,望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文档为doc格式。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三
西安交警灞桥大队:
申请人:***,男,60岁。
当事人:***,男,25岁。
当事人:***,男,47岁。
8月3日9时30分,在西蓝高速入口,我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与一辆载人电摩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腿部受伤住院。
现申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在此表示感谢!
申请人:xxx。
20xx年09月10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四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
一、请求对_______________医疗是否错误进行鉴定。
二、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之妻因突发失语、左侧肢体功能障碍4小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处,入院诊断为:
1.脑出血;
2.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组;
3.脑梗死恢复期;
4.颅内动脉瘤。
诊疗经过:经过26天住院治疗,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院,出院诊断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此,特申请依法鉴定。
_________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五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___日0时55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1时03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
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3时05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______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4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______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张**。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仲裁请求:
1、被诉人继续履行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
2、被诉人补发申诉人自xxxx年4月到恢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前的工资、奖金及年终奖。
3、被诉人替申诉人补交自xxxx年4月到恢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前的'养老、医疗等各项法定社会保险。
4、被诉人退还违法扣罚申诉人的人民币10000元。
事实和理由:
从1982年开始,申诉人就已经在xxxxx股份公司xx石油分公司工作。xxxx年6月间,xxxxx股份公司xx石油分公司进行公司改制,把部分的公司业务和公司人员剥离和分流出去。部分原xxxxx股份公司xx石油分公司人员遂成立xx***石化有限公司(即被诉人公司),申诉人被聘为xx***石化有限公司职工,并与被诉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诉人在被诉人公司的工作岗位一直是司机。
xxxx年3月21日,被诉人安排工作任务指派申诉人送两车油到加油站。当天早上5点左右,申诉人驾驶**运输公司桂a77513拖头半挂油罐车,从新阳停车场到屯里油库排队装油。6点45分申诉人驾车经油库门卫检查合格进库装0号柴油共36吨(前仓、后仓分别装12.5吨中仓装11吨)。8点30分左右经屯里油库计量员计量合格封铅。申诉人就驾车经凤岭到竹溪快速环道大学路到西乡塘经可利江大道。然后在可利江大道与大学路延长线丁字路口回500米处左右外靠左边等待朋友,过了10分钟左右朋友开车到达并与申诉人见面,申诉人和朋友交代清楚事情后,就驾车离开向大学路延长线行驶。行至市党校附近时申诉人发现有一轮胎有漏气,后就把车开往万冠加油站修理店补轮胎。因该修理店忙于修理先到的两台车,于是申诉人又驾车找合适的补胎铺,直到大学路延长线与可利江大道丁字路口才发现有一补胎铺。大概11点30分左右才补好轮胎,后就驾车往正泰加油站行驶。12点左右到正泰加油站时,停好车由正泰加油站经理黄**亲自核对,全车铅封完好。后黄**发现前仓计量口罗牙松动可用手拧开,于是申诉人便上油罐车查看。申诉人也是第一次发现这种情况,感觉有点不知所措。而正泰加油站计量员唐**也反映说昨天就发现该情况并与当天驾驶的陈**司机说过,但在那天交班时陈**司机并没有把相关情况告知申诉人。黄**进行了计量,前仓油的高度为1423(而原油车出库高度为1421),三仓经计量都合格后申诉人才进行了卸油。卸油工作完成后,黄**说要等分公司及车队领导来检查,让申诉人把车停好,到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相关领导到来并对全车进行了检查。分公司吴**认为此车需要整改合格才能进行营运,而车队何**副队长让申诉人把车先开回新阳停车场停放。这一事件本来是车辆故障而产生的小问题,是事出有因,而且相关负责人也现场处理和解决了问题。然而在事后,公司高层领导无端认为申诉人私自改变行车线路,有贪图私利和盗油的企图,无理的对申诉人进行了多次所谓调查,在申诉人如实说明情况且没有证据证实公司高层领导所臆测事实情况下,公司的高层领导仍小题大做不肯罢休,让申诉人先停工一段时间听候处理。然而申诉人一停工就是5个多月,期间虽经申诉人多次说明和申辩,但被诉人都只是对申诉人敷衍了事要求耐心等待处理结果而已,却一直没有给申诉人一个正式的书面处理结果。直到xxxx年8月底,申诉人才知道被诉人已经下达正式的文件,违法解除了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并扣罚了申诉人10000元。
申诉人认为,作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与被诉人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职工,申诉人加上之前的工龄计算已有近30年的工龄,申诉人一直以来都是尽职尽责工作的。而xxxx年3月21日发生的事情,无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列的情形来看,都够不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或者其它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被诉人单方面强行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更何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申诉人符合在单位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被诉人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诉人从xxxx年8月底获知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后,就一直通过各种途径与被诉人公司交涉要求其纠正错误做法,但被诉人公司明确拒绝了申诉人的请求。申诉人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
另外,申诉人的工资为每月3500元,在被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就停发了申诉人的工资。从xxxx年4月暂算至提起劳动仲裁的7月共15个月合计共52500元,被诉人应该予以补发。待劳动争议解决被诉人正式恢复继续履行与申诉人劳动合同时,再补发其余部分。而在被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申诉人的奖金、年终奖,被诉人依法也应予补发。申诉人自xxxx年4月到恢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被诉人也应依法予以补交。对于被诉人违法扣罚申诉人的人民币10000元,被诉人也应予以退还。
综上所述,被诉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申诉人特提起相关仲裁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年*月*日。
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七
敬爱的局领导:
您好!
一年来,本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迅速从一名无任何工作经历的在校大学生转变为一个具有基本执法技能、工作上能独当一面的基层民警。一年来,工作认真负责,深得前来办事群众的好感,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政治上,本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自觉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力求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
工作上,为弥补自身工作经验上的不足,使自己很快在工作中上手,本人认真向所里每一位干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扬长避短,很快便适应工作上的需要。本人坚信,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基层工作,掌握基本的执法技能,除了积极吸取他人的先进经验,还必须通过多做、强化训练来熟悉工作程序,我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便铆足了劲大步朝着心中的理想迈进。在一年来我参与破获的x余宗大要案件中,每宗案件都渗下了自己和同事加班加点、连日甚至连月鏖战的辛勤汗水。
生活上,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生活俭朴,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部“五条禁令”和公务员的一系列制度法令,自强自信,自尊自爱,廉洁自律,努力做一名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人民警察。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由于自身工作时间较短,工作经验较少,受思想认识所限,本人当今社会最新形势的判断有一定偏差,但我将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力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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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遗体处理申请书(通用18篇)篇十八
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第二十六条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三)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第二十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三十条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第三十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