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塑料管材材料采购合同篇一
材料订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材料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沥青混凝土》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沥青混凝土材料供应与摊铺合同,供双方以资信守:
1、工程名称:玉井路罩面与便道维修工程
2、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县玉井路(北起新昌xx,南至新源街)。
3、沥青混凝土要求:车行道为5c细粒式密级配b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罩面处理。
3、沥青混凝土的价格:315元吨(此价格包含所有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
4、工程量: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
1、沥青
沥青采用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g f40—)(下称《沥规范》)表4.2.1—2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规格应符合《沥规范》表4.8.3的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8.2的规定。
3、细集料、填料
细集料的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9.2的规定,矿粉的质量应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规格应符合表4.9.3的要求,机制砂或石屑应符合表4.9.4的要求。
粗、细集料及填料应采用粘附性大于或等于4级的碱性石料。
(二)、粘层
1、在沥青上面层和下面层之间设置粘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c—3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
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c—3的规定。
3、乳化沥青的用量0.5a;2;,应待乳化沥青破乳、水分蒸发完毕之后方可铺筑沥青上面层。
三
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组织生产沥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级配、沥青含量、出厂温度、到现场温度等),并提供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甲方按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中的技术要求验收,并随时核实沥青混凝土的实际重量。
2、沥青混凝土摊铺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提供沥青抽提、试验等相关试验检验资料。
3、因沥青混凝土质量及摊铺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4、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车辆、人员充足,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避免延误工期。
甲方在摊铺之前预付给乙方大约90%以上的总工程款,以实际汇款为准。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由甲方抽检沥青、沥青配合比及含油量合格后付清,如抽检不合格所有相关的检测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应做好摊铺沥青混凝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以及摊铺期间的现场调度及安全工作,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摊铺任务提供便利条件。
2、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1、甲方如对沥青混凝土供应规格、数量等提出变更要求,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提出。
2、沥青混凝土在摊铺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变更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质量标准等事项,要求变更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凭证,否则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变更方负责。
1、因乙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
2、因甲方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造成摊铺延迟,由甲方承担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订货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料管材材料采购合同篇二
购方:
一、合同总价: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xx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际使用数量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罚。
七、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4份,供购双方各执2份;
购方:
供方:
日期:
塑料管材材料采购合同篇三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甲方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就该地产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序号型号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合计(元)
1
2
3
4总价暂定大写人民币:
1.1以上供货数量为暂定,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材料需求计划为准;以上合同单价执行至供货完毕,如市场价格变动,甲方不作价格调整。
1.2以上合同单价、总价均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包装材料费及包装费、装卸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发票税金等甲方实现合同目的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
二、质量技术标准
2.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各项主要验收指标规定(说明: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签署详细质量及技术标准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或双方共同封存样品,或直接在本条中详细约定)。
2.2具体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三、质量保证期限
3.1质量保证期限:年。
3.2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交货地点、时间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时间:
五、运输及运输费用承担担: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要求:。
八、验收及质量异议:
8.1乙方应在发货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货到甲方项目现场的具体时间;货到现场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8.2交货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书面收料单;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就乙方货物的内在质量、技术标准及功能等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与甲方协商处理的,视为乙方承认上述质量异议成立。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质量问题(包括但不不限于更换、维修、购买替代品),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结算及付款
9.1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供货完成后按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以甲方签署的收料单为准)与合同约定单价结算。乙方供货完毕,经检验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按甲方签收的`供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为准。
9.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日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日内无息付清。
9.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出具非法发票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开票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两次向甲方出具非法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价款已含发票税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须确保按采购合同按时付款,如甲方未按时付款,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10.2乙方所供产品如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更换成合格产品,每延后一天,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即合同总价款%。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总价款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货或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送货。
12.2合同生效后至交货完成,市场材料价格若有浮动,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12.3若乙方所供材料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并承担此次及下次检测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4复磅费:复磅重量无偏差时,由要求复磅方付过磅费;重量有偏差时,由乙方承担过磅费及装卸费。
12.5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材质单、合格证等相关质量保证文件,未提交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塑料管材材料采购合同篇四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经办人: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诚实自愿、规范供货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品原材料事宜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订购的具体内容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食品原材料采购订单》为准(以下简称《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上的食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等。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订购食品原材料,订购的具体数量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第四条甲方在下达订单之前需提前告知乙方,预留乙方准备时间。因甲方
生产紧急需要,甲方可采取口头方式下达订单,但甲方需在紧急情况解除后日内下达书面《采购订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采购订单》所述交货日期为食品原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之日期,乙方需在交货日期当日或提前一日将食品原材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质量认证的产品,乙方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或商品的批号明细,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必须有显著标识(如:品名、数量等),包装正确,坚固,便于搬运,适合货物本身特点,有必要的保护措施,使货物在到达甲方后能够得到有效的使用。
第六条甲方需在收到乙方食品原材料之日进行验收,甲方在乙方《确认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验收合格。但因食品原材料之特殊包装原因导致当日不能够进行验收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承诺向甲方提供产品之单价为惠,服务品质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可每月调整价格一次,报价时间为每月结束前日报送下一月的价格;若乙方在一月结束前日未向甲方报送下一月的价格,视为下一月价格未变动。乙方确定的价格应为含17%增值税之单价,且为食品原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之单价。
第八条乙方每次供货完毕需向甲方出示《收货单》,待甲方验货合格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货的,乙方将食品原材料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视为食品原材料合格,但明显为不合格产品的除外。
第九条甲方按月用以下方式之一支付价款,以甲方实际签收合格的食品原材料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食品原材料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1、现金支付
2、转账支付
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未按期提供原材料,乙方应承担交期延误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取消此订单。
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侵权损失、停产停
业损失。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包退、包换的责任;乙方逾期不退、不换,甲方可按照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规定,向甲方提供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则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则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未尽事宜双方再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其他。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塑料管材材料采购合同篇五
供方:__广州市黄浦区太塑塑料原料经营部(许环周)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陈忠勤)_ 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 产品质量
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三. 付款及结算方式:
1.款到两日内发货,11月15日前首甲方支付首次货款金额 90%共计232575元(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余款10%共计25875元(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结清。
2. 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指定财务人员银行收款帐户为: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银行开户行:
四.交付方式
乙方指定的交付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红旗路29号之一广州蓝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内。
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 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___5__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五. 检验及质量保证
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 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 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 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__5__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4.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六. 退货
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 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 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 承担的赔偿责任。
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 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十. 其他
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塑料管材材料采购合同篇六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供方与需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见下表用需方地磅,需方不向供方收取过磅费),供方须开具合法的税务销售发票。
(二)以上产品数量为估算量,需方按月向供方提报月计划量,供方必须保证月计划需求量。实际到货数量以工地现场验收后与供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供方交付石油沥青的质量及技术须符合gb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jtj052-20xx《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标准要求。
(二)供方交货时应提供沥青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
(三)供方送货时每车沥青均须附有磅单(注明毛重及净重)。货到需方对每车沥青进行重新过磅,如需方过磅数量与供方磅单数量误差在千分二以内,则以需方磅单数量为准。若误差超过千分二,供需双方有权在第三方的公平地磅(即经市级技术监督局认可的营业性地磅)对其进行重检,数量则以宜春市的公平磅磅单为准,结算时以需方验收员签收的磅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需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由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交货方式: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底,如遇不可抗因素,交货期顺延。分批交货,产品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供方收到需方电话/传真通知为准。)
(二)交货地点:需方沥青拌和场,需方每需要一批货应提前二天(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所通知的计划数量以后,应在48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将约定产品交付需方)。
(三)运输方须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和职业资格证,同时产品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需方一次性支付总额70%订货款(3136万),供方按需方施工现场的需求通知组织供应到需方拌合站,最后一批供货结束后,供方及时开出发票给需方,开票采取三票制,一是沥青费,二是仓储费,三是运输费,仓储费和运费由仓储单位及运输单位直接开票,供方代收代付。需方应在三个月内付清货款,超期付款,需方每天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供方作为赔偿。
(二)供方按需方月报计划供货,价格不予调整,需方提货数量差额不得超过上下5%吨。
五、违约责任
(一)供方交付的产品经需方验收不合格,需方将拒收退货,供方须于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调换为合格产品,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并按逾期交货处理。
(二)若需方因使用了供方不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货到时,需方配合供方及时安排验收接卸,卸货应在八小时内完成(遇到不可防御的情况下除外),避免热沥青在槽车内因温度下降而凝固,否则,由此给供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四)供方应按需方的通知计划(提前时间按合同规定)保证到货的及时性,若供方到货不及时造成无法满足需方生产需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没有及时付清货款除外)。
(五)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如对本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使用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等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真实意思。
(二)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三)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肆份,供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义务履行完毕效力自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