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分期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租给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达成本租赁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 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下表。
乙方租用甲方车辆只限于在广东省内运载汽油、柴油、重油。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编号 车架号码 危运证号
在租赁期内,上表所列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3.1 租金逐车按年计算用人民币支付,租金标准为 元/年,车辆租金不包括检测费、管理费、保险及所有证件年审、办理等费用。
3.2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车辆营运证办妥之日或通过年审完毕之日起5天内将车辆下年度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1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等非甲方可控制因素发生变化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4.2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1 租赁物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国家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发证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赁物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5.2 租赁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应在一天内检查租赁物,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5.3 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和证件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乙方应在接货后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
6.1 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进行进行车辆及运输管理。
6.2 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事故或违法行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因租赁物导致人、车、货或环境等受到的伤害或损失。
6.3 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7.1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使用与维护保养记录应每月一次送甲方存档。
7.2 租赁物在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8.1 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项)和灭失的风险。
8.2 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复原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9.1 由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所有保险费用,甲方负责办理手续。
9.2 乙方必须购买的保险有车辆全额保险,以应付发生意外、事故所导致的风险及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的毁损风险。
9.3 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承保保险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0.1在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办理与租赁物有关的所有手续和证件,包括年审,保证车辆具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营运手续。
10.2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安排乙方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乙方必须配合和服从。
10.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协助、指导和监督乙方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
10.4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与租赁物有关的事故。
11.2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设施与防护器材,如灭火器、防火罩、静电接地带、卫星全球定位仪gps等。
11.3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必须执行。
12.1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12.2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12.3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3.1 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13.2 乙方如不执行甲方的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要求或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
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3 租赁物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或发生事故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欠租金,或负责妥善处理事故所需要费用。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国家和地方法规、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 ;
3. 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和有关审批程序发生改变 。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第( )项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该委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2)由___人民法院审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14.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双方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14.2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经济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汽车分期租赁合同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赁物:华晨宝马520li领先型(或豪华型)颜色_________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年3月31日。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汽车分期租赁合同篇三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汽车分期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两辆冷藏半挂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有效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及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2日0时至20xx年3月1日24时,共24个月。租赁车辆为(鲁nb0013-鲁nb998挂、鲁nb0102-鲁nb969挂)共计两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36万元,共计72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一年6个月租金18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提前一个月付清下半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费交付凭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500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货物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分期租赁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制定此合同。
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订单,在规定日期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由乙方负责运送并缷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先支付3个月租金为押金(租赁满一年后退还);之后按季度支付租金一次;
2、每次付款前乙方先行将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支付方式:银行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1、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良好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标准条款。若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愿承担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金额的10%。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在承担质量违约金后,应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条款的产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按照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亦有权选择保留货物,总价款金额按本合同总价款的90%支付货物价款即可。
3、租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接到乙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保障乙方使用(甲方可根据乙方现场使用实际情况提供驻厂服务)。甲方有责任定期对合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供修理或更换部件。
1、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货物的验收以甲方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验收结果3日内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到第三方检测机构送检,以该第三方的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3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对甲方验收结果的认可。
2、甲方在使用本合同产品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同乙方一同到检验部门检验,乙方拒绝检验,甲方有权单独到检验部门检验,视为乙方对检验结果的认可。使用中的检验费用,若符合质量条款,由甲方负担;不符由乙方负担。
1、如乙方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接到合同解除书面通知后3天内必须全部撤离甲方现场,甲方对乙方已交货量进行审计后,按照审计结果进行付款。
(1)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足量交货,经甲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仍不能完成。
(2)本合同产品为分批或者分期交付的,甲方自行检验不符合质量条款;
(3)乙方履行本合同期间连续3次违反合同条款。
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和乙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单方面需解除或中止合同,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因合同解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发现以任何形式之商业贿赂给予另一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给对方的采购员”以及其它一切公司职工或其家属物质上任何形式受益者,皆视为商业贿赂。一方接收他方辞、退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禁止条例之列。如发生上述情况,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单方暂停本合同履行,调查事实,支付受损害方不少于商业贿赂额度10倍的违约金,并协同追究商业贿赂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则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履行交货义务。若乙方迟延交货,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rmb_______)。甲方有权按延期天数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有权取消后续订单。
1、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不包括一方员工罢工、政府政策变化、市场商业风险等情形。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的一方不能免除责任。
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本合同标的物因不可抗力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从运输工具卸载且经甲方验收之前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迟延履行的一方全部承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法院为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合同中任何印刷字体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2、乙方保证合同标的产品由合同约定的厂家加工、生产,不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厂家进行加工、生产,否则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