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心得是军事训练过程中的思维和情感的抒发和总结,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在军事训练中所取得的成就和不足。6.《客户关系管理经验分享: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
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在法制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社会会更加的和谐、美好。你有什么法律心得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幼儿教师法律知识培训心得,希望你喜欢。
近日,有幸参加了培训班,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知识,收获颇多。
我们每个人都有劳动的权力,每天我们都在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来为社会、为企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正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设立的。《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劳动合同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他们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密切,学习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非常有必要。
通过老师的讲解和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我了解了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基本权力,如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权力与义务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外,我比较关注的一点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提倡劳动者参与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这说明,国家鼓励职工通过参与群众性竞赛、创新活动,提升劳动效率,改善劳动结果,也为劳动者提供了创造价值、展示才华的机会。
我们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该说,能够非常规范的执行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都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劳动合同签订也比较规范,能够按时、规范地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达到工作年限的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管理技术人员、维修工等的加班问题,以及日常加班的待遇问题等。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更应该在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安全卫生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保障和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创新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推动“转调创提”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吨钢挖潜300元目标的顺利实现。
今天,我们跟随田
书记
学习了新的劳动合同法,对这个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体法。比如,我局聘用的门卫何师傅,打字员小李等这些编制外的劳动者,就要与他们签定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他们维权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
掌握了劳动法给予我们的这些保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有作用的。现在我们的工作好象还用不着这些,因为有单位领导在为我们操心.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去哪再就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当然,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质,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的标题,一时间万千思绪奔涌,不知道从何处下笔。翻阅几十页的培训笔记,一位位前辈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我想对各位在繁忙工作中挤出时间来为我们授课的领导、老师们说声谢谢,想对为我们制定、安排培训课程的党组领导说声谢谢,想对陪着我们听讲每一节课的培训科王科长说声谢谢,是你们赠予我这样一份沉甸甸的财富。二十天前,我对检察院的了解还只限于书本上的法条,而领导、老师们通过面对面的生动解说,不仅介绍了检察院的整体部门设置、各处室工作流程和环节,而且无私地传授给我们珍贵的工作经验、礼仪规范和为人处世的道理。如果说二十天前的我还是一个检察工作的门外汉,那么现在我相信自己已经迈过那道门槛,面对一个崭新的天地。我一定不会忘记这二十余个匆匆而过的日夜,不会忘记技侦楼二层那个舒适明亮的会议室,因为我检察工作的第一个脚印就源自那里。我把我的体会和感想整理为三个部分,汇报如下:
一、关于平谷、关于农村
视频短片,对这片土地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__年,平谷的gdp在北京各区县中名列倒数第三,而gdp增速却排名正数第二;平谷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经济实力不强,但常年雄踞北京市果品产量第一,同时拥有生态旅游的天然资源优势和“西连首都机场、东连黄渤海港”的区位优势;平谷正处在一个艰难爬坡的时期,正以清醒的认识、稳定的心态逐步加快发展的脚步。短片最吸引我一段话莫过于秦书记对于“龙马精神”的新解:“龙是神游云端之物,代表远大的理想抱负;而马是脚踏实地的动物,代表踏实的工作作风。将二者结合到一起,就没有完不成的任务。”我愿以这样的“龙马精神”自勉,把平谷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扎根于斯,服务于斯,志存高远,埋头苦干,交出一份理想的成绩单,为自己的未来,也为这块蕴含着无穷潜力的土地。平谷是一个有300多个行政村和社区的远郊区,农村土地面积和农民人口数量都占据了全区相当大的比例,在培训中,许多领导和老师结合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如何在具体工作中掌握同农村干部、农民群众接触的方式和方法。我曾服务于通州区的农业大镇永乐店镇农村基层,近三年来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百姓打交道,做一些琐碎而繁复的工作,他们既是我在工作上的老师,也教给我很多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农民群体有突出的优点,也有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其优点在于生性淳朴、易于满足;其局限性则体现在较为重视一己利益,缺少大局观和广阔的视野。在平谷区这样一个农业大区,只有树立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决心,才能用心体会,找到与农民沟通交流的捷径,才能顺利开展检察工作。
农村的发展和稳定离不开城镇经济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支持,同样也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发挥其应有作用。平谷区检察院独创的“法制村长”制度在全区、全市乃至全国推广施行,“法制村长”们把职责定位在“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咨询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指导员,舆情的信息员”这“五大员”上,一方面把检察工作关口向矛盾纠纷的源头环节前移、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农村延伸;另一方面为农民群众送去专业的法律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秩序的稳定保驾护航。我在担任村官助理期间也曾为村里的法律服务室工作,为村委会、村办企业和村民百姓提供民事方面的法律服务,但工作范围相对而言较狭窄,同时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对涉农法律规范不熟悉,又缺少制度建设的支持,常常是边学边干边琢磨,走过不少弯路。我相信在“法制村长”已有的经验指引下,我们检察院将继续细化和完善这一先进制度,继续扩大“法制村长”队伍,为一方百姓造福。
二、关于基层检察工作的再认识
时也谈到她在农村的经历,许多村民称呼她为“梁法官”。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目前在公民法律素养这一环节,离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同样说明,我们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在现阶段还未完全展开,检察院作为司法检察机关在百姓群众中的形象还未完全树立。经过这段时间的培训我发现,即便是对于受过法学本科专业知识教育
的我而言,对“检察院是做什么的”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仍然存在了一些盲区甚至是误区。在学习中,我对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和基层检察工作的内容又增加了如下新的认识:首先,人民检察院是保障政府公信力的最后防线。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也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检察院承担着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要把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中的蝇营狗苟之徒清除出去,从而起到打造廉洁政府、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改革的深入,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都应该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应体现检察机关参与公益诉讼、调解监督等内容,以更好的实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第三,作为基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怎么做?己身不正则不能正人,“只有做好自己,才能监督好别人”。检察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洁身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的个人素质,职业道德,法律修养,牢记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道德准则,使法律在检察工作中能够严格贯彻。此外,作为身处法律监督工作最前沿的基层检察工作人员,我们面对琐碎而复杂的工作情况,更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严守工作纪律,树立司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一切从百姓的贴身利益出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使“为人民服务”成为一句空话。
三、我的自勉
作为一名检察新兵,下周我就要走进新的处室,投入正式的检察工作。我很快要穿上检服,佩上检徽,成为检察官队伍中的一员。我仍有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更勤奋、更努力去填补:
我将努力提高我的法律专业素养,勤学多问。郑检在授课时曾就不起诉的程序问题向我们提问,几个简单的问题却把我们问住了,相关的司法解释都背过记过,却没有熟悉到信手拈来的程度。一个问题,在司法考试的试卷上答错了,或许对成绩的影响只是一分两分;但在检察工作中出了错,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沉重得我无法承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锤炼,夯实专业知识技能。
我将尽快融入新的工作环境,营造融洽和谐的工作氛围。新的单位每一个同事都将是我学习的目标和对象,尤其是一些工作时间长、应对实际问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一名新兵,我应该以谦逊的态度积极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逐渐熟悉业务情况、学习和借鉴工作方法,同时也要在生活上和大家互帮互助,融洽相处,为营造一个团结的战斗集体出一份力。
我将全面开发自己的潜力,锻炼自己的才能,多思考、多
读书
、多练笔、多表达,成为新时期合格的检察官。或许我不是最优秀的,我的身上还有许多差距和不足,但我不会放弃每一个能使自己得到锻炼、获得成长的机会,我将时刻以一个优秀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向最优秀的行业榜样看齐。二零零一年的初秋,我来到北京,来到政法大学的校园,稚气未脱、激情满怀地诵读法大的入学誓词:“……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积人文之底蕴,昌法治之文明……”
二零一零年的春日,我终于就要穿上深色帅气的检服,站在司法
工作
的一线阵地上,誓言犹铮铮在耳畔,热血仍滚沸在心头,或许我不会成为一个振臂一呼而应者云集的英雄,但我坚信,我将是一名恪尽职守、勇往直前的士兵。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二
为有效地融合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促使学生全面发展,10月14日,我们初中三年级全体学生在老师们的带领下,来到了风景优美的广州笑翻天乐园,开展了一次户外素质拓展活动。
我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个队伍能有如此团结,在一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一件事情,在笑翻天乐园我们看到友谊、看到团结,也看到付出、看到奉献,看到大家劲往一处使。通过这次“目标突破训练营”,用一些项目的方式促进我们的交流与沟通,提高自信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在攀壁、空中钢丝、盲人方正等项目活动中,同学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团结合作的精神,在教官的鼓励下,展示了青少年意志刚强的品质;同时也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新世纪的青少年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应该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在合作中学到本领,在情景中受到教育,在体验中感悟人生。
xx教育基地以其独特的项目和丰富多彩的项目活动,给我们一天的活动划下了精彩的一笔,让我们在阳光下成长,拥有一片明朗的天空。我们不仅仅代表我们,我们代表的是正在奋战的年青一代,是建设国家下一代的主力军。我们这一代需要团结战斗的精神。战神号,是我们的标志,在整个祖国的建设中我们都需要“团结”,在让祖国更强大而与他国竞争途中我们需要“战”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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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三
暑期参加湖南省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脱产培训之后,我向我校校长建议在我校开设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获得校长的同意,并安排我担任该课程的教育教学。在实践快一个学期的初中心理健康教育课后,对如何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我做出如下总结:
l、课堂导入最重要。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同样的内容,采用学生感兴趣的方式,学生接受起来会更加乐意和主动。面对从未真正接触过心理方面知识的学生,我给学生创造了很多的发挥空间。每一堂心理健康课之前,我都会安排一名学生完成一次自我介绍。
2、坚持核心原则,形散神聚。
心理健康教育课的重点在于活动中的体验,绝不能为了活动而活动,活动应该有主题,有核心。心理健康教育课也应该坚持一个核心,并围绕这个核心,“行散神不散”,着重培养学生最基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学习和体验到对自己的终生发展有价值的核心观念。
对于这方面的能力,我一直在努力提高自己。活动对于教师的能力要求很高,想做到形散神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比如:《沟通》一课,原来我的活动设计中,要求学生每个人背上夹一张纸到处找同学,配合完成。后来考虑到学生的调控情绪能力较差,极容易形成混乱。于是,我把游戏环节进行了重新设计,换教室活动为座位传纸,有效的避免了混乱,从而也达到了说明道理,活跃气氛的目的。
3、坚守课堂纪律,顾此顾彼
来说,他们自律性不强,还不懂得尊重别人,不懂得主动遵守纪律和规则。课堂上最容易出现的现象是“忽视倾听”:要么发言过于随意,只顾自己大声说话,不倾听别人的心声;要么封闭自己,嘲笑讲出真心话的同学。这些不好的双向互动使课堂缺乏温馨的气氛,很快乱作一团,最终导致学生不敢流露真情,班级内无法形成真实情感的交流,我也不得不停下来维持纪律,积极性也受到打击。一堂原本精心设计的课可能就此功亏一篑。因此,教育学生保持纪律、遵守规则、尊重别人等是非常必要的,是创设轻松、愉悦氛围的基本前提,其本身也是一种心理健康教育。
4、适当的自我开放
如果心理教师能在适当和必要的时候,作真诚的自我剖析、自我开放,学生也会减轻自我防卫心理,真实地表达自己、安全地探索自己。有时学生甚至会主动要求:“老师,你呢你以前是怎么样的给我们说说啊!”不过作为一名心理教师,其最重要的角色始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自我开放应该有一定的原则和限度,否则,将会导致角色混乱,得不偿失。
5、拓展延伸课堂,“里应外合”
(1)树形象。在学生眼里,“心理教师”的角色陌生而新鲜。学生对这一角色的认识,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并直接影响到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效。因此,心理教师自身心理健康的状态和个性魅力,以及专业修养显得非常重要。
师自己也做不到,那我们学了又有什么用呢”因此,课堂内外,我都尽力表现得开朗、愉悦,给学生以理解和尊重。
(2)“心语录”。我让每个学生准备了一个“心语录”,用它来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也作为师生情感交流的平台。我要求学生每人都交本,但没有困惑可以什么也不写,这样有效的保护了交作业的同学。“心语录”上,他们把学习中、生活中、师生交往中不愉快的经历告诉我,我都会及时回复,并写上激励的话语,这都拉近了我与学生的之间的距离。时而他们也会把收集的名人名言、精美文章上交上来,让我也和他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更重要的是,学生能通过它随时与我交流自己内心的想法,把压抑在内心深处的郁闷情绪宣泄出来。有位学生用长达两千多字的篇幅向我倾诉了自己不平凡的成长经历,来回的文字交流中,他不断地调整自己,不断地成长;我也在不断地审视自己,不断地成长。“心语录”是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延伸,为师生交流、心理辅导提供了一种新的渠道。
以上是我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教学中努力的一些做法、感想。当然,我的心理健康课还不成熟,仍存在许多的问题。要真正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发挥出它最大的作用,还有很多问题有待发现和解决,我会再继续努力!也希望老师和前辈们多多给我帮助。
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四
人的健康,应当是身体健康,加上心理健康。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期,学习任务重,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既要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又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可是,有些家长只重视孩子的身体发育,而忽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有些教师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因此,许多中学生存在着各种心理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学习、生活,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考试压力过重
高考时,有的考生因过度紧张,开考时,手一直哆嗦而无法答题;有的头晕眼花,大脑一片空白,严重影响了高考成绩。这都是过重的升学压力造成的。当前升学、就业紧张,中学生心理压力过重,主要压力来自家庭和社会。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家长就粗暴地训斥,严重伤害了子女的心理;学校抓升学率,考试排名次,给学生心理带来紧张,不安。有的中学生整日担心考不好,心理不得安宁,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影响了学习。
三、“优越感”太强
许多独生子女在家里是“阿哥”或“格格”,从小备受父母的爱护,特别是爷爷、奶奶的宠爱,物质条件优越,自我意识强,“优越感”太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有些中学生生活上攀比,摆阔,穿名牌服装,生活上浪费。过生日请客送礼,平日吃饭下饭店,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更有甚者,一味追求时髦,穿奇装异服,追赶“新人类”,无心学习。
四、家庭的变化
社会情况复杂,许多家庭出现异常变化,给中学生的心理带来不良影响。有的父母离异,家庭破裂,给学生的心理带来打击,使学生变得内向、自卑,对他人失去了情感,甚至痛恨社会;有的父母失去了工作,下岗待业,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的艰辛给学生心理带来刺激,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有的父母关系不和出现家庭争吵,甚至暴力,严重伤害了学生那颗纯净的心,内心痛苦不堪。
五、“早恋”
中学生内受青春期性萌动的刺激,外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特别是港台电视、言情小说的诱异,禁不住对异性好奇、爱慕。有的中学生谈情说爱,有的陷入单相思,备受感情的折磨,严重的影响了学习。
六、迷恋“网吧”
许多中学生迷恋“网吧”,网上聊天,网上交友,沉迷于虚拟的世界里,自我“陶醉”而不能自拔。自我多情,弄虚作假,欺骗别人的感情,有的“通宵达旦”夜不归宿,身心极度疲劳,荒废学业。这种例子不少见,报纸已加以报道。更有甚者,有的猎奇不健康的内容,自甘堕落;有的零花钱不够消费,就从家里偷,甚至向小学生敲诈,走向犯罪的道路。
七、“意志力”差
温室的花朵经受不住暴风雨的打击。许多中学生从小一帆风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不知愁滋味,缺乏生活的磨炼,心理脆弱,心理承受力差。在学校里,教师一句善意的批评,就感到委屈,痛苦;一次考试成绩不理想,就感到失意,失去信心;没有被评上先进,就恨教师、恨同学;在家做错了事,父母责备几句,就离家出走。更有甚者,遇到挫折,就寻短见。这都给家庭、学校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通力合作,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为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创设优良环境。
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五
随着119消防宣传日的到来,我园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消防安全从我做起”为题材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活动。
教师在课上讲述了在各种场合如何预防火灾(如家里、学校、公共场所等),遇到火灾怎样报警;遇到轻微火灾怎样处理;遇到严重火灾怎样逃生等。并带领幼儿进行逃生演练。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
在“119”消防宣传活动期间,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我园各班教师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氛围。
3、利用幼儿园各班级的家园共育栏(“119消防小知识”),全体师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家长、师生了解火灾的危害,懂得怎样去预防。
4、本周一早上国旗下讲话内容是消防小知识。
5、对幼儿加强对消防器具的认识。
6、学习消防小儿歌,在班上进行朗诵表演。
7、饭后在操场上散步引导幼儿观看火灾逃生展图。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老师、家长和幼儿的消防知识,还增强了他们自救逃生的能力,最大可能的提供了幼儿园师生的安全保障,确保幼儿园发展不受影响,把安全教育落在了实处。
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六
为科学有效抓好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措施,204月1日上午,官地镇卫生院院感部主任柏宗红来到敦化市官地中学,对全体教职工开展开学复课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此次会议共有70余人参加,联防联动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柏宗红主任考虑到学校是师生集中的群体性场所,疫情防控容不得半马虎,坚决防止校内交叉感染的发生。讲座内容从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知识开始,涵盖了病毒传播途径、消毒剂配比及使用、个人防护及手卫生、疑似病例的应急处理和防控物资储备等相关方面,逐一展开详细的解说。
随后,官地中学校领导结合柏宗红主任提出的防控要点进行工作部署,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演练,确保开学后校园学习生活安全有序的进行。演练过程中,柏棕红主任还示范了体温枪的使用,并对复检室、隔离室及消毒措施等环节给予了指导意见。
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复学工作不容有任何闪失。官地镇卫生院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之心、谨慎之心,从每一个环节入手,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坚决阻止病毒进入校园,为安全顺利开学保驾护航。
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七
xx月17日上午,xx镇幼儿园对全园师生进行了消防安全逃生演练活动。目的是为了让孩子从小培养消防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遇到火警懂得快捷、有效的逃生。
上午10点左右,消防警铃传遍全园,听到警报后全体教职工立即停下手中的工作,按紧急预案的疏散线路迅速带领幼儿捂住口鼻,分三道楼梯迅速有序下楼。途中,孩子们冷静且井然有序,很快集中到操场安全地带,教师迅速地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
在这常态化的演练活动中,全体师生再次体验了火灾逃生的场景,更加了逃生常识和疏散路线,也加强了教职工在面对突发火灾时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
教师培训内容心得体会篇八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员工防控知识和技能水平,做好全面开学准备工作。3月30日,巨野职专特邀县疾控中心伍恩标主任在校多功能报告厅作新冠肺炎校园防控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了疫情防控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参加本次讲座的有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班主任、后勤工作人员、食堂、保安、保洁工作人员以及全体未到校师生(钉钉视频会议在线)。
讲座中,伍恩标主任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我县防疫基本情况、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以及新冠肺炎的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及预防措施。有针对性的就教职工如何进行健康监测,日常消毒工作。以及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如呼吸道卫生、手卫生,如何佩戴口罩,如何防聚集等方面详细作了讲解。同时,针对学校复学准备工作中,如何进行空气及环境的消毒,发现发热员工、学生的应急处置,临时隔离观察室的设置以及消毒液配置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与指导。
本次培训,不仅提高了我校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识及防疫知识水平,还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防疫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及生命安全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