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篇一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报告人:
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蝉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一、编制目的、依据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网、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行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工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工作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生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筋查及其他技术工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示,避免在校内发生交叉感染而导致事态扩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食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行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心: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人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用房的准备;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心爱护学生健康,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生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二级学院做好督促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遇有校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小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根据职责分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工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工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工作等。
3、应急结束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示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生经过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生实行跟踪观察。
做好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镇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培训业务,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将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复课后的培训机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一)开班前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疫情报告、教职员工培训、教学组织、通风消毒等各项要求。认真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师生体温检测制度、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等四项制度,并让教职工熟知相关工作流程。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四种制度均应张贴上墙。
2.全员摸底调查。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和学员活动情况,精准掌握健康状况。返岗和参训前对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最近14天内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出入境、密接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教职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返岗前一周内的核酸及抗体检测报告。对于下列三类人员,必须按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核酸和抗体检测后方可返岗和参训:一是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三是身体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3.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开班前,校外培训机构应选用合规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开窗通风。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场所内洗手设施设备完好,每40至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盥洗槽。
4.防控物资准备。根据培训规模,配备热成像测温仪或红外额温仪、水银温度计等测温设备;储备不少于14日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和84消毒液等防控物资。设立隔离留观室。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至少一间临时隔离留观室,隔离室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室内备有应急隔离设施。
5.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排查详细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重点排查内容包括: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全,有无过期或损坏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完好;重点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是否熟练等。
6.做好开班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向家长发放《复课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开班时间以及开班后应注意的事项,要求每位师生签署如实报告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的承诺书,确保平稳有序开班。
(二)开班申请验收工作。
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各培训机构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复课申请。评估验收小组对照《京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评估标准》(见附件1),逐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班。
(三)开班后防控和培训管理工作。
1.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工和学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测温登记放行”的工作流程,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停止举办任何进入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严格实行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一旦发现教职工和学生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同时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及时报告所属社区、业务主管部门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3.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机构教师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
4.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复课开班后, 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做好培训场所每天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每天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要暂停使用空调。
5.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仍然超过37.3度,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小组和督学办,并按照疾控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应急处置。
6.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1.强化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举办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按防控要求报备健康摸排、日常监测和突发疫情情况,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防护措施及处置机制等,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教体部门牵头,消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20xx年全年不定期。
1.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2.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使用“双随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抽查可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执行,坚决遏制任性执法现象。督导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部门紧密协作,确保按时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课工作的通知》(明教规〔2020〕55号)精神,5月11日以后,线下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批准一家,复课一家,严格按照防控的要求来进行审核,切实加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复课相关准备工作,隔断“输入型”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5月11日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申请备案时要提供申请表(附件1)、防控方案(附件3)、沙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障落实情况验收表(附件2各机构对应标准先予以自查)、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3.严格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附件3),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附件4、5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5.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闽政通“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掌握健康情况。
6.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体温检测仪。
7.遵循原则严格核验审批。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职成教股、体卫艺股、安全股等股室负责人及卫健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核验审批领导小组,将于5月13日至15日组织进行核查审批,合格一家,开班一家。
8.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9.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乡镇、街道。
10.科学合理安排培训管理。按照报到检测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及健康问询、体温监测、手部清洗等工作。
11.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12.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1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教育局要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培训机构复工复课工作方案篇五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校内各类流行性传染疾病,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防控流行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1、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二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责任人为学校公共卫生科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对学生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要求和指导学生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实行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行;指导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生的统计与反馈工作,督促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生的登记与跟踪管理工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生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行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网、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行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工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工作预案(试行)》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生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其他技术工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示,避免在校内发生交叉感染而导致事态扩大;督促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生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食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用水等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用水用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行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心: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人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用房的准备;加强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金的保障等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心爱护学生健康,具体配合卫生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生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工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日报告工作;具体落实做好学生休复学工作,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二级学院做好督促学生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和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
遇有校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各项工作。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小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
根据职责分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力,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生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工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工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工作等。
3、应急结束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示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生经过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
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生实行跟踪观察。
落实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做好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